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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创建XX省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XX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深入推进“创新驱动、绿色崛起”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为抓手,建立“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构筑食品安全防火墙,撑起群众健康保护伞。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顺利通过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检查验收。到2025年,产地环境污染治
2、理取得明显成效;农村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重难点问题基本解决;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基本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风险管理、监管执法能力明显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到2035年,全县“互联网+食品”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完成,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显著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重点任务(一)建立最严谨的标准1 .创新标准工作机制。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快地方特色食品地方标
3、准制修订。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准确理解和应用食品安全标准。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严于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 .强化标准贯彻实施。充分发挥食品安全标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产业发展的基础作用,加大食品安全标准解释、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加大对标准实施的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商务局)(二)实施最严格的监管3 .加强产地源头治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切断重金属污染途径;强化大气污染治理,基
4、本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重点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不达标水体断面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4 .加强农产品源头监管。全面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激素类药品或者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落实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的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5 .严把粮食收储质量关。监督指导粮食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出库检验和索证制度,严把入库出库质量关。完善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和粮食检验监测体系,“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到
5、97.5%以上。健全超标粮食收购处置长效机制,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合理化利用。(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6 .加强畜禽屠宰监管。整治私屠滥宰行为,严防病死畜禽进入屠宰、加工或消费环节。严格落实地方农贸市场活禽禁售要求,推进“集中屠宰、统一配送、一体化经营二加强畜禽产品检验检疫,严格落实猪肉“两证两章”和“瘦肉精”、非洲猪瘟监测,推行家禽产品冰鲜上市和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7 .加强食品加工质量安全监管。实行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过
6、程持续合规。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风险动态监测。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工作。推动食品小作坊规范发展和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8 .加强食品流通销售质量安全监管。构建覆盖基地贮藏、物流配送、市场批发、销售终端全链条的可追溯的食品全程冷链物流体系。加强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开展特殊食品和“保健”市场乱象整治。(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9 .加强餐饮服务质量安全监管。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加工操作、清洗消毒、人员管理等规定。集体用餐单位要建立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记录。严格落实网络订餐平台责任,保证一次性餐
7、具制品质量安全,所有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餐饮单位必须有实体店经营资格。(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实行最严厉的处罚10 .推进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XX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加快推进XX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安全管理办法有效实施。(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11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推进XX市食品安全“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XX市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四方联席会议制贯彻落实。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做好民事和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
8、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 .加强基层综合执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网格化管理,建立农村专兼职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加强食品稽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侦查机构和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公安机关食品快检平台建设。加强粮食和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网格化监管,合理配备监管协管力量,做到“定格、定岗、定员、定责“,县、乡级100%划定食品安全网格。(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13 .强化信用
9、联合惩戒。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落实最严肃的问责14 .落实党政同责。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XX省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食品安全工作职责、XX省食品安全工作部门职责、XX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职责清单,制定我县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和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清单。(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食药安办)15 .加强食品安全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绩考核、巡视巡察、督查督办、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财政投入。修订食品安全工作
10、评议考核办法,完善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食药安办)16 .实行容错纠错机制。依照监管事权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没有履行职责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食药安办)(五)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17 .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执行食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要求。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的法规知识抽查考核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依法开展自查评价,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8 .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食品生产经
11、营者应当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评价。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要主动监测上市食品安全状况,依法召回、处置不安全食品。严格落实自查报告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90%以上,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达到100虬(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9 .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逐步实现企业信息化追溯体系与政府部门监管平台、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 .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12、强化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管控和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银监办)(六)严格食品安全风险管控21 .加强食品安全技术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及农产品、食品、粮食、林产品质检机构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2 .建设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推进“互联网+食品”智慧监管,重点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建立重点食品追溯协作平台,逐步实现市、县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3 .加强抽检监测和
13、核查处置。统筹制定食品抽检监测计划。要强化农产品和食品安全抽检经费保障工作,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年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以上。实行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分离,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o规范抽检信息和核查处置信息发布工作,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提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和核查处置情况公示率达到100%o(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4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开展食用农产品、食用林产品、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加大监测结果分析评估和通报会商力度,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问题发生。(责任单位:县卫生
14、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局)25 .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领导和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提升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食药安办、县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七)加强食品安全难点问题攻坚治理26 .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问题整治。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保健食品行业、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整治(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
15、)。加强“三小”问题整治。统筹规划、建设、改造“三小”生产经营集中场所和街区,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规范一批通过整改能够达标的“三小”,淘汰一批不愿整改或者整改后长期不达标的“三小”,惩处一批违法生产经营的“三小”,整体提升全县“三小”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27 .加强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治理。加强和规范清真食品管理。加强边销茶全产业流程监管,推广普及低氟边销砖茶。持续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建设。加强A级旅游景区酒店、星级代店、旅游景区周边“农家乐”等食品安全管理。开展食品安全示范站、车和健康食堂、健康餐厅、标准化伙食
16、团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加快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28 .实行许可认证制度改革。简化准入审批流程,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智慧办”,推进许可证照电子化应用。探索推行低风险食品及相关产品“先证后查”“自主声明”“公开承诺工推进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29 .开展荆楚品牌“香城味道”创建活动。充分展示XX地域、社会、文化的独特魅力,着力打造一批XX食品品牌,培育一批名店名师、老字号、三品一标等优势企业,抓好一批示范园区建设,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县
17、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30 .科技支撑引领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加强食品领域科技创新,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创新链与产业链互通互融。落实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营养型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探索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大力发展粮油精深加工,积极推进公共粮油品牌建设。严格粮食收储管理,督促粮食企业严守收储和出库关。(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32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推进餐饮服
18、务食品安全等级评定改革。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互联网”建设,大力推进“明厨亮灶”提质扩面。深化网络订餐智慧监管,实现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备案率和入网经营审查登记覆盖率达到100虬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财政局)33 .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加快推进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迎检和评审。探索开展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食药安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九)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34 .构建“四员”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19、,全面落实“四员”(指乡镇设置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为信息员,组长为网格员两代表一委员”及老党员为监督员)制度,筑牢县、乡、村多层级、全覆盖的责任网络,并将“四员”工作经费与报酬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县财政局)35 .加强普法和科普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强化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倡导理性消费、合理膳食,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
20、业局)36 .鼓励社会监督和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支持媒体监督,鼓励公众参与。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机制,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推动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功能。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十)加强组织保障37 .严格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自觉履行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完善食品药品综合协调机构设置,在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综合议事协调机构,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分设的专项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及时
21、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单位:各食品安全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38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统筹推进我县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充实加强县乡两级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通过整合执法队伍,理顺职能配置,减少执法层级,在部门编制、人员、办公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设施配备、经费预算等方面进一步加强保障,确保有足够力量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财政局)39 .加大投入保障。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满足必要的监管执法条件。加大现有资金统筹力度,将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及抽检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引导企业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投入,鼓
22、励社会资本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40 .强化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本实施方案提出的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要严格督查督办,将实施情况纳入对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督查考评内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食品安全工作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四、实施步骤(一)启动部署阶段(2021年2月一3月)。制订我县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成立X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各项指标、措施,制定工作督导、考核、评价等制度,召开全县动员大会
23、,全面安排部署相关创建工作。(二)组织创建阶段(2021年4月一2022年8月)。各乡镇、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根据省、市工作方案和考核评价标准,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把握进度,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县食药安办、县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创建办”)对照工作方案和考核标准,采取随机抽查、暗访复查、台账核对、委托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创建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跟踪检查督办,整体推进。(三)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9月10月)。各乡镇、各部门对照XX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指南组织自评,查漏补缺,整改存在的问题,向县创建
24、办报送创建工作总结;县人民政府组织考评组对各乡镇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评议监督。(四)迎接考评阶段(2022年11月一12月)o2022年底向XX市食药安办报送创建试点工作总结、自评情况,迎接省食药安办对我县创建XX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考核评价。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四大家”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县直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创建工
25、作的组织领导,将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保障创建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二)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明确创建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创建职责,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创建目标责任制,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同时,要明确一名具体的创建分管领导和资料联络员与县创建办对接。(三)执行创建标准。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更为严格的实施细则,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创建示范现场,确保创建“高标准、高起点”。(四)加强宣传引导。县委宣传部要统一制定计划,统筹组织和指导全县的宣传造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增进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
26、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五)落实责任追究。对因工作不力或工作不当,导致创建工作未能通过验收的,将按照责任清单,对各乡镇、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责任追究。附件:XX县创建XX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县创建XX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创建办”),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县创建办日常工作,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报领导小组备
27、案,不再另行发文。XX县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职责清单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盐,下同)安全责任,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职责清单。一、党委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一)县委主要负责人按照规定要求,全面加强县委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
28、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将食品安全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全县各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 .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向县委全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每年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或专题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组织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重大问题。3 .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委员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清单,督促县委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责任,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4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其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衡
29、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5 .每年专题调研食品安全工作,推动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健全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6 .对落实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安排,对各级各部门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7 .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构建设,切实解决工作力量、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8 .领导和督促各方重视和支持食品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食品安全工作氛围。(二)县委常委会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
30、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县委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 .指导分管行业或者领域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市委、县委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2 .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3 .指导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将食品安全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同决策部署、一同推进落实、一同评议考核。4 .指导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制度,定期组织分析食品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短板并及时研究解决。二、政府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一)县政府主要负责
31、人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要职责包括:1 .领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动乡镇人民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力建设。2 .坚持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予以管理和实施;纳入政府工作重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内容,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3 .建立健全全县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和县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县政府领导
32、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并定期检查考核。4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执法能力建设,整合监管力量,优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障监管、执法部门依法履职必需的经费和装备;着力保障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经费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资金足额到位。5 .每年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或者专题会议听取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突出问题。6 .领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制度和奖励制度,组织开展考核和奖惩。7 .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督查乡镇政府和环保、农业、粮食等
33、部门严格落实食品行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保障食品生产经营产业用粮质量安全,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提高产业发展水平。(二)县政府分管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职责包括:1 .协助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指示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2 .协助县政府主要负责人领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每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专题调研,提出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建设性意见,研究制定全县食
34、品安全专项规划、年度重点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3 .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及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相关问题,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组织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4 .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5 .组织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6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督促县政府相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35、7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和科普宣传、安全教育、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三)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协助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主要职责包括:1 .组织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及其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2 .组织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及其相关部门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将食品安全工作与
36、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监督检查。指导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及其相关部门研究探索解决食品生产经营“三小”业态(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监管、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餐厨废弃物处置等重点和难点问题。3 .指导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及其相关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确保分管行业或者领域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4 .指导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及其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标准制定、风险防控、日常监管、行刑衔接、信用建设、联合惩戒等方面,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共同发力。5 .根据分管范围或领域,按照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的部署,
37、具体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环保部门严格落实食品行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具体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农业农村、粮食及储运部门保障食品生产经营产业用粮质量安全。三、党委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一)县纪委监委1.负责监督食品安全工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对因工作不力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严格责任追究。6 .负责对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及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并对事故调查工作进行监督。(二)县委组织部1.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7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党政有关领导干部任职考察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和奖惩
38、使用干部的参考依据。8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各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专题培训1。9 .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县委宣传部1.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组织县直主要新闻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组织媒体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的公益宣传。2 .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的监测和研判,指导相关部门妥善处理食品安全问题引发的社会舆情。3 .指导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新闻单位做好食品安全舆论引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对进行食品虚假、夸大、不当宣传,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媒
39、体及责任人进行处理。4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创建内容之中。(四)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1.指导、督促检查宗教场所加强食品安全管理。5 .协助调查处理宗教场所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五)县委政法委1.推动落实有关食品安全执法司法政策,协调推动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6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赋分权重不低于2%o(六)县委编办1.指导协调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2.指导拟定县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七)县委巡察办将被巡察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40、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责任制意见、规定情况纳入巡察范围,开展监督检查。(八)县委其他工作机关依据县委批准的“三定”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支持、监督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本单位、本领域食品安全工作。四、政府相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局)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食品安全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 .组织推进食品安全领域重要经济体制改革,加强食品相关基础建设投入。3 .会同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冷链物流等产业体系和能力建设。4 .总体协调食品安全领域信用
41、体系建设,指导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5 .监督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组织制定XX县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并监督执行。6 .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7 .负责粮食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和监督。(二)县教育局1.实施XX省健康校园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学生健康行为养成、师生健康素养提高、学校卫生制度落实和食品安全治理提升专项行动,切实提高师生健康水平。2 .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指导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日常管理。3 .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定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4 .会同有关部门
42、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政策并推动实施。5 .负责指导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开展学校日常食品安全自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针对在校学生的供餐企业、个人或家庭托餐等食品安全检查。6 .指导乡镇教育总支和各类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工作。7 .组织开展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指导乡镇教育总支建立和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三)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1.将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发展战略纳入全县科技工作规划。8 .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部署食品安全领域科技任务,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基础前沿、共性关键技术、科技典型应用示范等方面研究。9 .鼓励开展科技提升食品、食用农产品质量的相关研究,
43、促进食品安全技术成果转化。10 提出食品工业发展战略,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食品工业发展重大问题,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食品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建设。11 .推进食品企业的信息化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12 .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的县物资储备支援协调联系。13 监测分析食品工业运行态势,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食品产业发展状况和安全相关信息。14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四)县公安局1.组织指导各办案单位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督办协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侦办工作。15 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指导督促各办案单位依法依规办理行政
44、执法部门移送的涉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及拟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16 督导各办案单位维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处置秩序,配合调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事件)。17 督导各办案单位依法严厉打击阻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违法犯罪行为。(五)县民政局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强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食品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及相关标准规范,并推动实施。2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督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制定实施相关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六)县司法局1.结合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提出食品安
45、全政府规章草案我县修改意见工作安排。3 .审查修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4 .指导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5 .组织引导律师等为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提供法律服务。6 .负责组织疑难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研讨、会商工作。(七)县财政局1.参与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政策;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资金预算。2 .着力保障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抽检监测经费、投诉举报奖励资金。3 .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有关财政财务法规、制度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4 .为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重大
46、专项提供财政支持。(八)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1.对全县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5 .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生态环境监测、调查评估,按照国家数据发布要求,统一定期发布土壤生态环境信息。6 .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配合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食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管理制度。7 .统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8 .严格落实食品行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切实履行食品安全行政主管责任,负责督促落实建筑工地食堂管理规定,协助调查处理建筑工地食堂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2.协助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3,负责城区供水管理,加
47、强对县城区供水水质的监督,保障城区供水安全。(十)县交通运输局1.负责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凭食用农产品、食品等产品的产地证明或合格证开展运输活动,发现非法运输食品行为及时通知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处理。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运输食品行为,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事件)。(十一)县农业农村局1.负责地产食用农产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2 .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 .负责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并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
48、合力。4 .负责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5 .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6 .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严格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7 .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十二)县商务局1.牵头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互联互通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食用农产品追溯标准化、认证认可工作。8 .负责指导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商业诚信机制和食用农产品市场规划、建设工作。9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餐饮卫生安全工作,加强餐饮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引导餐饮企业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卫生规范,消除安全隐患。(十三)县文化和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