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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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房屋业主)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工作目标按照“整治存量、杜绝增量、健全机制、确保长效”的目标,各行政村和行业单位共同负责,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验收,不分阶段、不分环节,先急后缓,综合治理,地毯式、全覆盖、无死角、零容忍,坚决堵住安全漏洞,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将专项行动抓严抓实抓到位。三、排查范围全镇居民、村民自建房屋,突出城郊接合部、镇区及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安置小区、农家乐等人员聚集的村(居)民自建房,特别是用于

3、生产经营的二层及以上、存在改扩建、建设年代久、违规装修及居住、生产、经营三合一(或二合一)的自建房屋。四、工作内容(一)经营性农村自建房1 .重点排查。对前期已录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平台”的经营性房屋进行“回头看”,侧重开展房屋结构安全排查,重点关注房屋墙体、梁体、地基、屋面、楼板等关键部位受力及改造情况。着重查看自建房开设的餐厅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等经营性场所,重点关注使用预制板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特别是建筑楼层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的房屋Q各村

4、、各单位对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填报宁县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台账,同时上报办公室,办公室汇总上报县住建局,由住建局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安全鉴定,实行清单管理。并及时更新“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平台”内录入的房屋用途、使用情况、改造情况、安全等级、隐患整治情况等动态信息。2 .深化整治。按照“属地负责、部门配合”的要求,由属地村委会和有关单位共同督促产权人(使用人)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整治,对发现的一般隐患问题要立查立改;较大隐患问题要挂定点跟踪、按期销号、闭环管理;对核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第一时间按要求清人、停用、封房,消除安全隐患,必要

5、时报告县政府,制定专项方案,安排专人24小时盯控,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二)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1 .全面复核。各村要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再次对辖区内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开展全面复核,对发现安全隐患的房屋,填报宁县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台账,建立问题清单。2 .持续整治。对鉴定为C、D级的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要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测机制,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逐户制定整治措施,限定整治时限,分类整治,实行闭环销号管理。对于排查出的城镇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出现安全隐患,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及时督促产权人自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五、工

6、作步骤(一)动员部署(5月5日一5月10日)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自建房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组建工作组,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动员部署。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动员到村、到户,营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氛围。(二)全面摸底排查(5月10日5月25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整治内容,采取“业主自查,村(社区)全面排查”的方式,进一步开展全镇自建房安全隐患全覆盖集中排查,镇直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的排查整治工作。1 .业主自查自纠。各村要通过公告、微信等方式深入宣传发动,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做细做实群众工作,引导群众共同参与。督促房屋业主严格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对房屋安全

7、状况逐一摸底排查,逐一梳理问题,引导企业(房屋业主)主动将房屋擅自加层、改变使用功能、拆除承重结构等情况上报。2 .全面排查。排查工作与业主自查自纠同步进行,以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中已录入的房屋为基础,进行全覆盖摸排,重点检查经营性自建房,以及违规加层搭盖、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拆改柱、梁、承重墙,导致结构安全隐患的建筑,逐村逐栋房屋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漏一栋、不漏一户。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闭环管理,按照“谁摸排,谁签字背书,谁负责”的原则。各村上报的汇总资料,村支书、包村领导要签字确认。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努力形成全社会监

8、督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三)集中分类处置(5月25日一8月20日)按照“安全隐患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安全有保障”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问题清单,依法依规、分类分级确定整治计划,制定整治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施清单销号管理。该鉴定的,立即鉴定;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立即停用;该停业的,立即停业;该拆除的,坚决拆除。特别是涉及人员多、可能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的生产、经营、租住的房屋,必须立即整改,短时间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必须立即组织场所内人员撤离,另行择点安置。对未按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强制执行;公安、消防、卫

9、健、文化体育、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收回各类证照等。各村要将排查结果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告知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或出租。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开展复核验收(8月20日8月底)严格验收程序,县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6个联合督查组,对清单中所有安全隐患房屋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逐一进行现场复核销号、闭环管理,并将整治情况及时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防止撤离人员“回流”,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各村支

10、书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傅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日常工作开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专项行动遇到的重大问题。各村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严格督促检查,全面落实自建房所有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督责任,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构建自建房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村要落实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属地直接责任,各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紧动员部署,拉网式、全覆盖的开展排查工作。镇直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做好行业监管、查处、指导、协调等工作,具体分工如下:市场监管所负责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同时督促做好经营

11、场所房屋安全管理;学区、各学校负责校园、幼儿园、课外辅导机构房屋安全管理及整治。(三)狠抓跟踪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相关单位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督查指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对排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不认真、措施落实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由此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营造攻坚氛围。各村要利用微信、广播、入户等方式,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加强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支持和拥护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五)注重长效管理。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坚决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聚焦安全监管和责任落实两个关键,坚持疏堵结合、源头管控。各村和相关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推进情况,举一反三,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措施。结合汛期、雨季等特殊气候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持续开展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加强房屋安全隐患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确保房屋安全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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