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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丰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实施方案到2025年,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市构建养老服务供给网络,基本形成“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助餐等日间照料服务覆盖所有居住小区;农村地区全面建立“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专业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充分激发,为老服务业态不断丰富,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一、丰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按照“一街道一中心,一社区一站(点)”标准,街道建设的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管理中心;社区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实现日间照料全覆盖。支持区域
2、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连锁化运营,支持养老机构利用配套设施提供社区养老服务,具备条件的探索失能老年人全日托养服务,构建定位精准、功能互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到2025年,基本形成“一刻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积极推进老年人助餐、助洁助浴服务。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发展形式多样的助餐、配送餐模式。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打造一批标准化社区老年食堂或供餐助餐服务点,配置老年流动餐车,提高普惠性和可及性。鼓励经营者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适度利润水平确定收费标准,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供餐助餐服务,引导物流企业、外卖平台等参与配送服务。鼓励供餐助餐服务机构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探索开展社区助浴、
3、入户助浴等服务。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充分利用省级社区日间照料信息化平台,完善市、县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信息服务平台,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其他生活服务提供商等与社区老年人需求精准对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用品代购、餐饮外卖、家政预约、代收代缴、辅助出行、挂号取药、精神慰藉等“菜单式”就近便捷服务,实现“子女网上下单,老人线下体验服务”。二、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体系(一)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实施机制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按照国家标准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评估结果各部门互认、按需使用,作为发放老年人补贴、接受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据。培育综合评估
4、机构,加强能力建设和规范管理。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根据财政承受能力,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支出责任,对健康、失能、经济困难等不同老年人群体,分类提供养老保障、生活照料、康复照护、社会救助等适宜服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科技进步进行动态调整,逐步丰富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二)加强公办养老机构保障能力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公益属性,根据特困老年人规模确定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总量下限,做好规划建设和运转保障等工作,在满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
5、人等(以下统称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制度,明确老年人入住条件和排序原贝L不得兴建超高标准、超规模的公办养老机构。提高长期照护服务能力。鼓励县(市、区)新改扩建县级区域性失能特困人员照护服务机构,配强专业照护人员,配齐医疗服务资源。持续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增加护理型床位,提升失能照护能力,增设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在满足政策保障对象入住需求的基础上,优先安排社会失能老年人入住。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原地改造升级项目,不需要调整规划用途,不额外占用建设指标。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提升公办养老机构
6、应急保障能力,增设隔离功能,改造消防设施,配备必要的物资和设备,加强工作人员应急知识培训,辐射带动周边养老机构完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三)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保障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纳入相应社会救助范围,予以救助。健全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建立经济困难高龄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做好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的衔接。探索建立对无监护人老年人的监护保障机制。强化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引导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养老机构优先接收特殊困难老
7、年人、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发挥基层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物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的作用,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就医帮助、生活照料、心理慰藉等服务。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以行政村为单位、依托基层行政、村民自治组织和邻里互助力量,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督促家庭成员履行赡养扶养义务,提供相应援助服务,帮助解决基本生活安全问题。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四)健全长期照
8、护服务保障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稳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需求认可、等级评定、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标准体系和政策制度。三、完善全流程养老服务监管体系(一)强化养老服务法治保障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发挥养老服务法规在保护当事人权益、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合同管理、调处服务纠纷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养老服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组织、涉老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养老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做好涉老矛盾纠纷预警、排查、化解。加强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老年人及其家属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其自觉守法用法,理性表达诉求。建立适老
9、型诉讼服务机制。倡导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为老年人减免法律服务费用,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的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二)创新养老服务监管方式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强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和信息共享。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推行“互联网+监管”。建立覆盖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全行业信用管理体系。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压实养老机构主体责任,主动防范消除建筑、消防、食品、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10、和当事方协议约定提供服务,建立纠纷协商调解机制,规范服务纠纷处理程序,引导老年人及其代理人依法维权。严禁利用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和场地开展与养老服务无关的活动。依法打击无证无照从事养老服务的行为。完善退出机制,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四、构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一)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强化家庭赡养老年人法定责任。建立常态化指导监督机制,督促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将有能力赡养而拒不赡养老年人的违法行为纳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防止欺老虐老弃老问题发生。鼓励成年子女陪护老年父母。强化家庭法定责任,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护责任。子女和其他依法负有赡养、
11、扶养义务的人应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老年人。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进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老龄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完善老年人优待制度,鼓励推广与本地文化风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爱老敬老优待服务和活动。(二)优化老年人健康服务推动大健康和养老服务深度融合。开展老年人健康教
12、育,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积极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强化“三减三健”意识,加强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指导。实施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全老年人健康档案,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逐步扩大老年人慢性病用药报销范围,将更多慢性病用药纳入集中带量采购,降低老年人用药负担。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和老年病、慢性病防治等方面的优势。加快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建设。普及安宁疗护理念,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安宁疗护中心、病区或床位,补齐安宁疗护短板。完善老年人心理健康与精神疾病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开展老年精
13、神疾病医院一社区协同诊疗管理服务。实施老年健康促进工程,推动老年健康领域成果转化。支持老年人参与体育健身。加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等配套运动场所和设施的规划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就近便捷体育健身设施。引导社区配套体育设施在上班时间向老年人倾斜,发挥场地最大价值。编制老年人科学健身活动指南,开发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广中国传统保健体育运动,组织相关赛事和锻炼展示。建立健全老年人全民健身服务志愿队伍,开展老年人运动项目指导。探索开展冰雪运动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冰雪运动项目。鼓励开发老年人体育服装、锻炼器材等产品。营造良性的体育健身消费环境,鼓励推出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服装、锻炼器材
14、等产品及健身指导、竞赛参与等服务。(三)丰富老年人教育资源创新发展老年教育,鼓励新增老年教育资源向郊区和农村地区倾斜,促进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均等化,到2025年,每个县级以上城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支持各类有条件的院校举办老年大学(学校),参与老年教育服务。推进养教结合创新实践,支持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学习点。举办“老年开放大学“,搭建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鼓励老年教育机构开展线上老年教育。鼓励培养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补充的教学和管理队伍。(四)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五、基本原则以人为本,顺应趋势。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将养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设顺应老
15、龄化趋势、满足多元化需求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兜好底线,广泛普惠。强化政府保基本责任,明确兜底性、普惠型和市场化养老服务分类布局,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普惠养老服务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和产品。优化结构,改善质量。聚焦养老机构失能照护功能,扩大护理型床位供给,引导专业化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打造以照护为主业、辐射社区周边、兼顾上门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构建定位精准、功能互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推进养老服务标准化、品牌化、信息化建设。改革创新,扩大供给。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各类社会主体积极参与。采用市场化机制解决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持续运行问题,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多方参与,共建共享。打造共建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基本格局。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大力发展老年志愿服务,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资料整理来源:唐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