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防台风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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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防台风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有序、 高效、科学地开展台风防御工作,全面提升我市台风灾害应对 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省防洪 条例省防御台风应急预案以及市防洪办法市防汛应 急预案市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市境内发生台风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1.4.1 以人为本,减少灾害。坚持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 在首位,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1.4.2 以防为主,多措并举。坚持防、避、抢、救各 项措施相结合,不断提高防御台风的应急处置能力。1.4.3 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人民政府是本行 政区域内防台风工作的责任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 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1.4.4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分析 台风可能带来的危害,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 局利益。1.4.5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坚持第一时间响应,实行

3、公 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上下联动,及时高 效地开展预防和应急处置。2台风防御重点(1 )长江、水阳江、滁河、秦淮河、石臼湖、固城湖等江 河湖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特别是受风浪正面袭击的堤防 和水库大坝。(2 )危旧房屋、建筑工地、行道树,城市高楼、广告牌等 高空构筑物,市政、电力、交通、通信等重要设施。(3 )丘陵山区山体崩塌、滑坡等隐患点,城市易积淹水点。(4 )外业工作船只,沿江沿河沿湖养殖人员。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 指挥机构市防台风工作指挥机构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 防指区防台风工作指挥机构为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 区防指),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

4、台风工作机构。3.2 工作职责3.2.1 指挥机构职责市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全市防台风工作,制定防台风政策、 规程和工作制度等,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准备工作,决定启动、 变更和结束防台风应急响应,组织防台风抢险救灾,协调灾后 处置。3.2.2 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警备区:负责组织协调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支 援地方防台风抢险,协助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安置;与市防办建 立协同对接渠道,建立联络员机制,加强日常业务联系,及时 掌握台风动态。武警支队:负责调动武警支援地方防台风抢险,协助公安 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安置;与市防 办建立协同对接渠道,建立联络员机制,加强日常业务联系, 及

5、时掌握台风动态。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市防台风宣传工作导向,组织、 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防台风工作新闻报道;畅通信息共享 渠道,协助气象、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统筹安排除险加固、损毁工程 修复、防台风抢险救灾资金计划;承担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和管 理,按照指令组织调运。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防台风工作, 组织开展校舍检查,加强师生防台风知识的宣传教育,指导师 生防灾避险,发布学生转移、学校停课等通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做好防台 风工作,协调工业信息化领域防台风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阻扰防台风 工作

6、、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台风物资以及破坏防台风设施 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妥善处置因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 件,协助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精神卫生 福利机构等防台风工作,做好人员避险转移等。市财政局:负责安排损毁工程修复以及抢险救灾等资金, 并监督使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组织开展监测 和预警,组织、协调防治因台风影响导致的山体崩塌、滑坡等 突发性地质灾害;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水环境断面水质监测,组织开展污染 成因调查,牵头编制污染物处置方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建筑工地防台风工作,组织做好 工地脚

7、手架、塔吊等安全防范,按规定停止户夕M乍业;组建应 急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按照指令投入防台风抢险。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负责全市房屋(含老旧危房)防台 风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对地下车库等地下构筑物因台 风引起的排涝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设施、水运设施(长江除外)及 交通在建工程的防台风安全,重点做好所辖下穿式立交、高速 公路出入口匝道等重点部位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督促铁路运 营企业做好地方铁路设施防台风安全;负责发布内河(长江除 外)通航水域航行通(警)告,组织做好船只回港避险;组织 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人员转移安置等所需的交通工具;协 助公安机关做好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障抢

8、险救灾道路畅通。市水务局:承担水情监测预警、信息发布及市级防汛物资 管理;统筹指导全市水务工程安全运行管理,负责水务工程调 度;承担防汛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职责内市政设施防台风工作,指导督 促产权单位做好户外广告牌加固,协助做好人工助排和安全警 示,及时清理路面及雨水篦子上的生活垃圾,保障排水通畅; 组建防汛应急抢险队伍,按照指令投入防台风抢险,并协助维 持现场秩序。市绿化园林局:负责组织绿化园林防台风工作,及时处理 因台风倒伏的树木,保持道路畅通;做好绿化园林受灾数据统 计。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农业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及恢 复工作;负责农业灾害统计。市商务局:负责落实

9、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流通企业的资 源组织,做好防台风应急期间主要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督促 指导商贸行业做好防台风工作。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等级景区、旅游项目设施、文保单 位等防台风工作;负责做好全市应急广播信息发布,重点做好 文旅重大活动、等级景区等安全信息提示,及时组织人员避险、 疏导和转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市医疗机构防台风工作,做好 灾区医疗救治、卫生防疫,核查报送医疗卫生信息。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抢险救援力量,提请、 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组织协调灾害救助,负 责调拨市级救灾物资,承担灾情统计等;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 综合监测预警;开展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调查评

10、估。市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协调对接气象、公安、交警支队等 部门保质保量及时提供防台风应急处置所需数据,保障政务网 等防台风相关网络畅通稳定。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负责组织市属自建人防设施防台风工 作,指导各区自建人防设施防台风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指导市级机关防台风工作,做好 市防指后勤保障工作。中山陵园管理局:负责辖区及军民友谊水库防台风工作。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分析和预测台风动向,及时发布台 风预警信息,实时提供相关气象信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 实行交通管制。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 应急救援装备及物资储备;组织、指挥各级消防救援队

11、伍参与 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组织协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 任务,协助地方人民政府疏散和营救危险地区群众;负责临时 安置点消防安全工作。海事局:负责发布长江段航行通(警)告,督促和指导长 江段水域船舶安全避险,及时开展长江段水上搜寻救助。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防台风应急通信保障的组 织、协调工作;指导通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台风应急响应准备和 应急处置工作;统筹全市应急通信保障资源调配;协调省通管 局向社会发布防台风预警公益短信。市水文局:负责水雨情实时监测,及时提供水雨情信息和 水情预测预报。市城建集团:负责所属企业及其承担建设和管理项目的防 台风工作。市交通集团:负责所属企业及其承担建

12、设和管理项目的防台风工作。地铁集团:负责地铁在建工地、地铁运营线路的防台风工 作。旅游集团:负责所属企业及上、下黄马水库防台风工作。安居集团:负责所属企业及其承担建设和管理项目的防台 风工作。水务集团:负责供排水、污水处理等设施防台风工作。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防台风安全,保障防台风供电。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负责承担建设项目的防台风工作。3.3 办事机构市防指日常办事机构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筒 称市防办)。承担市防指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区各部 门的台风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3.4 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本级政府和上级 防指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地

13、区防台风工作。3.5 其他防台风组织各功能板块、开发园区、管委会等应建立防台风组织体系, 负责做好辖区内防台风工作,服从市、区防指统一调度指挥。镇街、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基层防台风工作要求, 明确职责和人员,在区防指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 组织做好本区域和本单位防台风工作。3.6 工作组市防指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预警预报组、工程 调度组、工程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灾情统计组、 宣传报道组等,由市防指有关成员单位组成,承担相应工作职 责。综合协调组:由市防办负责,协调处理防台风抢险救灾相 关事宜,协助市防指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预警预报组:由市防办牵头,市

14、水务局、市气象局、市水 文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局、 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等单位组成,负责提供台风预报预测、实 时气象水文信息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等,提出台风灾害的发展 趋势意见和防范对策,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预警信息。工程调度组:由市水务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 障和房产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建集团、市交通集团、中 山陵园管理局、地铁集团、旅游集团、水务集团等单位组成, 负责做好水务工程调度以及相关设施调度工作。工程抢险组:由市防办牵头,市水务局、市城乡建设委员 会、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市城市管理局、市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

15、市商务局、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市城建集团、市交通集 团、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地铁集团、安居集团、旅游集团、 水务集团、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负责 做好水务、电力、通信、交通、市政、地下空间等重要基础设 施应急抢险。应急救援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教育 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 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警备区、武警支队、海 事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遣救援力量 实施应急救援,负责转移受灾群众和财物。后勤保障组: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

16、市应急管理局、 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农 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机关事务管 理局、城建集团、地铁集团、水务集团、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供电公司等组成,负责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生活 生产保供,组织医疗救护,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等运输, 以及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灾情统计组: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市城乡建设管委会、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绿化园林局、海事局等单位组成,负 责台风灾害核灾工作,开展灾情经济损失调查评估。宣传报

17、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水务局、市气象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通信行业管理办 公室等单位组成,负责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宣传报道等工作。1.1 预报、预警与预防1.2 监测预报市气象局负责监测台风的生成、发展、登陆和消失等全过 程,做好台风未来趋势及可能影响地区的风力、降雨等趋势预 报,及时报告台风实时路径、强度、速度和降雨过程、范围、 强度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市水务(水文)局负责江河湖库 水情、工情监测预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 预报;其他部门做好相关的监测预报工作。各监测预报部门应及时向市防办和相关部门通报台风实况和监测预报情况。1.3 预警(1 )市

18、气象局负责发布台风、暴雨等气象预警信息。(2 )市水务(水文)局负责发布江河湖库水情的预警信息。(3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发布台风暴雨诱发的地质灾 害预警信息。(4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发布建筑工地等方面的安全风 险提Ko(5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负责发布危旧房屋等方面的安全 风险提小。(6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发布户外广告牌等方面的安全风险 提示。(7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向设施种植和养殖主体发布安全风 险提示。(8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发布公路、港口、内河航道、渡口、 码头(长江除外)等方面的安全风险提示。(9 )海事局负责发布长江在港、航行船舶的安全风险提示。(10 )供电公司负责发布电

19、力方面的安全风险提示。(H)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向公众播报台风信息、预警信息和防台风动态。(12)其他有关部门做好本行业相关预警工作。各相关部门将行业预警信息及时报市防办。4.3预防各区各部门应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各项预防工作,组织各单 位与公民积极开展自我防范。4.3.1 预防准备(1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台风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构 建台风灾害防御应对机制,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应对措施, 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防台风工作。(2 )工程准备:存在病险的各类工程及基础设施实行应急 除险加固,落实防台风期间安全措施。(3 )预案准备:市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编制(修订

20、) 本系统(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承担防台风主体责任的企事 业单位,应及时制定本单位防台风应急预案。(4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台风 物资设备,并合理配置,防御重点部位现场储备一定数量的抢 险物资设备。(5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落实应急通信设 施设备,保障防台风工作通信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网, 确保风情、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及时 传递。4.3.2检查巡查(1 )各级防指应组织开展防汛工作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 责成限期处理和整改。(2 )水务、建委、城管、交通运输、房产、规划和自然资 源、教育、文旅、海事、通信、供电、绿化园林等部门加

21、强对 水务、建设、市政、交通、房屋、地质灾害隐患点、学校、景 区、船只、通信、电力、树木等的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 处理。(3 )各相关行业每年汛前梳理形成本行业重点防台风风险 隐患清单,并报市防办备案。5应急响应5.1 应急响应级别与启动程序5.1.1 应急响应从低到高分为IV、川、口、工级,分别用 蓝、黄、橙、红四种颜色标示,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 响应的所有内容。5.1.2 应急响应的启动应根据气象局发布的台风预警级别、 影响程度、可能的危害程度、防御能力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台风灾害主要影响区应急响应级别不得低于市级应急响应级别。5.1.3 不同级别应急响应启动程序:(1 ) IV

22、级应急响应由市防办主任决定启动;(2 )I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指挥或授权市防办主任决定 启动;(3 ) II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指挥决定启动;(4) I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指挥决定启动。5.2应急响应启动条件5.2.1 IV级响应(蓝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后,启动IV级响应:(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 )市气象台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蓝色预警信号。5.2.2 I级响应(黄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后,启动HI级响应:(1 )市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 )市气象台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黄色预警信号。5.2.3 II级响应(橙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后

23、,启动口级响应:(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2 )市气象台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橙色预警信号。5.2.4 I级响应(红色)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经综合研判后,启动I级响应:(1)市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2 )市气象台发布因台风导致的暴雨红色预警信号。5.3应急响应行动5.3.1 IV级应急响应(1 )市防办负责人主持会商,水务、气象、水文、城管、 交通运输、交警支队、建委、房产、农业农村、绿化园林、应 急管理、海事、供电公司等成员单位参加,研究分析台风可能 影响情况,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并视情连线有关区防指进行动 员部署。及时将情况报市政府并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2 )市防办实行2

24、4小时值班,负责人带班,关注台风动 态及水情、雨情、工情等,做好抢险物资设备和队伍准备。每 日发布防台风情况通报。(3 )市气象局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发布台风中心位置、强 度、移动方向和速度等台风信息,每隔6小时向市防办报告1 次;市水务(水文)局做好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其他成员单 位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向市防办报告工作动态,遇重 大险情、灾情及时报告。(4 )水务、气象、水文、城管、交通运输、交警支队、建 委、房产、农业农村、绿化园林、应急管理、海事、供电公司 等单位派员进驻市防办。(5 )台风影响地区防指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防 台风工作;向市防办报告工作动态,遇重大险情、灾情及

25、时报 告。5.3.2 In级应急响应(1)市防指副指挥或委托市防办主任主持会商,水务、气 象、水文、城管、交通运输、交警支队、建委、房产、农业农 村、绿化园林、应急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文旅、海事、地 铁集团、水务集团、城建集团、供电公司等成员单位参加,部 署防台风工作,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连线有关区防指进行动 员部署。及时将情况报市政府并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重要情 况报省防办。(2 )市防指副指挥或防办主任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动态及 水情、雨情、工情、灾情等,做好防台风抢险物资设备调配, 视情向事发地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指导工作。每日发布防台风 情况通报。(3 )市气象局加强台风趋势预测预报,每

26、隔4小时向市防 办报告1次;市水务(水文)局做好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其 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向市防办报告工作动 态,遇重大险情、灾情及时报告。(4 )水务、气象、水文、城管、交通运输、交警支队、建 委、房产、农业农村、绿化园林、应急管理、规划和自然资源、 文旅、海事、地铁集团、水务集团、城建集团、供电公司等单 位派员进驻市防办。(5 )水务、建委、城管、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绿化园林、 供电公司等抢险队伍做好人员调配,视情投入防台风抢险工作。(6)台风影响地区防指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组织做好防 台风抢险工作,转移危险地区人员;按要求向市防办报告事情 进展及工作动态,遇重大险情、灾

27、情及时报告。5.3.3 II级应急响应(1)市防指副指挥主持会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部署防 台风工作,明确防御目标、重点和措施。连线有关区防指进行 动员部署。及时将情况报市政府和省防办。(2 )市防指副指挥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台风动 态及水情、雨情、工情、灾情等,做好防台风抢险物资设备待 命准备,向事发地派出工作组或专家组,督促检查指导工作。 每日发布防台风情况通报。(3 )市气象局加密台风趋势预测预报,每隔2小时向市防 指报告一次;市水务(水文)局加强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其 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每日不少于1次向市 防办报告工作动态,遇重大险情、灾情及时报告。(4 )相

28、关成员单位派员进驻市防办。(5 )水务、建委、城管、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绿化园林、 供电公司等抢险队伍做好人员待命准备,解放军、武警部队做 好人员调配,视情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6)各区、各行业管理部门须根据预案视情采取限制公共 场所活动、错峰上下班或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及其 他防范措施。(7 )台风影响地区防指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全力组织做 好防台风抢险救灾及人员转移工作;每日不少于1次向市防办 报告工作动态,遇重大险情、灾情及时报告。534 I级应急响应(1 )市防指指挥主持会商,所有成员单位参加,部署台风 防御和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召开全市防台风视频紧急会议,进 行紧急动员部署

29、。市政府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全力做好防 台风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视情宣布全市或部 分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立即将情况报市政府和省防办,必要 时请求上级和有关方面支援。(2 )市防指指挥坐镇指挥,进一步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 视台风动态及水情、雨情、工情、灾情等,加大防台风抢险物 资设备投入,向事发地加大工作组或专家组派出数量,督促检 查指导工作。每日发布防台风情况通报。(3 )市气象局加密台风趋势预测预报,每隔1小时向市防 指报告一次;市水务(水文)局强化水情预测预报;市防指其 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全力做好相关工作,每日不少于2次 向市防办报告工作动态,遇重大险情、灾情及时报告。(

30、4 )所有成员单位负责人进驻市防办。(5 )水务、建委、城管、交警支队、消防支队、绿化园林、 供电公司等抢险队伍全力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解放军、 武警部队做好人员待命,视情投入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6)各区、各行业管理部门须根据预案视情采取限制公共 场所活动、错峰上下班或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及其 他防范措施。(7 )台风影响地区防指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把防台风工 作作为首要任务,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每日不少于2次向市防办报告工作动态,遇重大险情、灾情及 时报告。5.4 信息报告和发布5.4.1 信息报告(1)汛情、险情、灾情等台风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 理、

31、同级共享。险情、灾情发生后,各区各部门组织抢险救援 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报告市防办。重大险情、灾情可越 级上报。(2 )台风信息的报送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立即 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 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3 )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区防办必须在接报后半小 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报告市防办,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市防办接报后,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做好处置工作,并同时报告 市政府和省防办。(4 )跨区域发生的或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台风灾害,各 级防指在报告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 区的防指通报情况。5.4.2 信息发

32、布(1 )汛情、险情、灾情及防台风工作动态等信息由行业部 门统计、审核,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2 )防台风信息按分级负责要求由各级防办组织发布,信 息发布后应及时报送上级防办。对有重大影响的台风灾害,由 市防办审核后,会同市委宣传部进行发布。(3 )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秩序的虚 假或不完整信息时,各级防办应及时组织宣传部门、相关行业 部门发布准确信息予以澄清。(4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播发新闻稿、组织 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5.5 社会动员和参与出现台风灾害后,各级防指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 报经本级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

33、实施紧急控制,防 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必要时可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 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 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抢险救灾。5.6 应急响应变更和结束根据台风灾害的发展趋势和对我市的影响情况的变化,由 市防办适时提出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的请示,按照谁启动、 谁结束的原则,报经同意后宣布变更或结束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变更或结束后,相关应急响应行动及措施等视情 进行调整,同时采取必要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 作秩序。5.7 措施6.1 组织保障建立健全防台风指挥机构,完善组织体系,细化职责分工, 建立组织协调、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6.2 队伍

34、保障抢险队伍由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解放军 和武警部队、基层抢险队伍及社会抢险力量等组成。水务、公 安、建委、绿化园林、城管、交警支队、交通运输、规划和自 然资源、供电、海事等部门组建专业抢险队伍;应急管理部门 协调动员社会抢险力量;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调动,应按有关 规定办理;其他队伍应服从各级防指的统一调度。6.3 电力保障供电部门做好抢险救灾供电调度;安排应急维修抢险队伍, 及时维修输电故障;落实应急发电机组,确保抢险救灾现场临 时供电。6.4 通信保障通管办组织协调通信企业建立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 安排应急维修抢险队伍,及时维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调 度应急通信设备,为

35、防台风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临时通信保障。 各级防指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发 布防台风相关信息。6.5 交通保障交通运输、交警支队、海事等部门统筹各类交通工具通行 管理,健全运力调用调配和应急绿色通道机制,保证抢险救灾 物资运输、人员转移、河道航运等安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 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各级防指可通过征用社会车辆组 建抢险救灾应急车队。6.6 治安保障公安部门做好防台风期间社会治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阻 扰防台风抢险救灾和破坏工程设施的行为。必要时,依法采取 有效管制措施,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6.7 物资保障水务、发改、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储备防台风

36、 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各相关行业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台风专用 物资设备,以备抢险急需。各级防办可委托社会企业代储部分 防台风物资设备,紧急防汛期根据需要,可依法征用社会物资 设备。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储备基本的应急自救和生活 必需品。6.8 卫生保障卫健部门加强灾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 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 救治伤员、防疫消毒等,防止疾病流行。6.9 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负责安排防台风工作资金,主要用于抢险救灾、 台风灾害损毁工程修复和建设等,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各级用于防台风工作的支出,按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 级负担。6.10 宣传培

37、训与演练6.10.1 宣传各级防指应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通信等媒 体,开展防台风有关政策、法规以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 等知识宣传教育。6.10.2 培训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防指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应急 管理人员、抢险队伍等防台风知识和技术培训。培训工作可采 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6.10.3 演练各级防指应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不同类型的 防台风抢险演练。专业抢险队伍应针对自身的业务特长和当地 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抢险演练。7善后工作7.1 灾后救助台风灾害发生后,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救灾救助工作领导, 妥善安置受灾群众。7.

38、2 灾后重建各区人民政府应尽快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原则上 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7.3 损毁修复遭到毁坏的水务、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主体功能。7.4 物资补充针对当年防台风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 级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 品种按物资储备定额确定。7.5 补偿要求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当及 时归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调用相关专业抢险队伍,由申 请调用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蓄滞洪区分洪运用后,按照有关 规定进行补偿。保险机构应及时对台风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 估、审核和赔付。7.6

39、总结评估各级防指每年对防台风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总结、评估。 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防台风工作的意见,视情引进外部评价 机制,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以利做好防台风工作。7.7 奖惩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视情由市 防指给予褒奖。对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 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 生活照顾。对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 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 事责任。8附则8.1 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市防办牵头负责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 实施。各区防办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级相应的应急预案,经 区人民政

40、府批准实施,并报市防办备案。市有关部门结合实际, 编制本部门防台风应急预案或纳入本单位应急预案,报市防办防台风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每3年对 本预案修订一次,并按原报批程序报批。8.2 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市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8.3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市防台风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表序 号判别 条件IV级In级级工级1台风市气象台发布台风 蓝色预警信号,即 24小时内本市可能 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可达6级 以上或阵风8级以 上;或者已经受热 带气旋影响,平均 风力6级以上或阵 风8级以上并可能 持续市气象台发布台风 黄色预警信号,即 24小时内本市可能 受

41、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可达8级 以上或阵风10级以 上;或者已经受热 带气旋影响,平均 风力8级以上或阵 风10级以上并可能 持续市气象台发布台风 橙色预警信号,即 24小时内本市可能 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可达10级 以上或阵风12级以 上;或者已经受热 带气旋影响,平均 风力10级以上或阵 风12级以上并可能 持续市气象台发布台风 红色预警信号,即 24小时内本市可能 受热带气旋影响, 平均风力可达12级 以上或阵风14级以 上;或者已经受热 带气旋影响,平均 风力12级以上或阵 风14级以上并可能 持续2降雨市气象台发布因台 风导致的暴雨蓝色 预警信号,即预计 未来12小时降雨量 达50毫米以上;或 12小时已达50毫 米以上且降雨可能 持续市气象台发布因台 风导致的暴雨黄色 预警信号,即预计 未来6小时降雨量 达50毫米以上;或 6小时已达50毫米 以上且降雨可能持 续市气象台发布因台 风导致的暴雨橙色 预警信号,即预计 未来6小时降雨量 达100毫米以上或 1小时降雨量达50 毫米;或6小时已 达100毫米以上或 1小时已达50毫米 以上且降雨可能持 续市气象台发布因台 风导致的暴雨红色 预警信号,即预计 未来6小时降雨量 达200毫米以上或 1小时降雨量达100 毫米以上;或6小 时已达200毫米以 上或1小时已达 100毫米且降雨可 能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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