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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力争到“十四五”末(2025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0%,全省护理、康复、养老、育幼、家政等相关专业在校生规模比2020年增加3000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2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4.4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6个;每个市、县(区)至少建有一所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到2025年基本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每个设区市要建成1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或托养设施,为4.6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3.4万次,人均体
2、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超过30平方米。一、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加快构建以产品、企业、区域品牌为支撑的品牌体系,推动各地在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依法依规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打造若干特色鲜明的陕西品牌。引导各地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服务品牌推介,不断提升我省特色品牌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商标品牌保护、运用、管理、推广。丰富商标品牌内涵,推动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增强区域商标品牌竞争力,促进品牌经济与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深度融合。二、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保障加
3、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依法依规有序放开教育、体育、房地产、医疗等领域准入限制,完善城乡教育、公共卫生等领域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加快印发实施陕西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并根据国家要求适时动态调整,确保国家要求落实到位。以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为依据做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鼓励各市(县、区)聚焦本地区公共服务短板弱项,引入第三方监测评价机构,探索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价机制。提高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能力。在“一老一小”等供需矛盾突出的区域,大力发展普惠性养老、托育服务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提供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普惠性生活服务,拓宽多元化供给渠道
4、,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加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鼓励各市(县、区)盘活现有设施资源,低价或无偿提供给普惠性服务供给主体,帮助降低服务成本、提升运营效率、扩大服务供给。在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规划中统筹纳入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建设,引导专业化普惠托育、学前教育、普惠养老等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加强省级统筹,推进市、县制定社区普惠性生活服务机构(网点)认定支持具体办法,实行统一标识、统一挂牌,开展社会信用承诺。大力推动社区便民服务发展。在改造现有城乡便民消费服务设施基础上,加快新建一批集餐饮、托育、老人看护、零售、缝纫、美发等业态于一体的城乡便民消费服务中心,健全完善
5、服务功能。推动养老、育幼、物业、快递等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发展,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加大社区服务网点建设力度。推动发展基础较好的城市加快发展老年助餐、居家照护服务,力争“十四五”时期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推动构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统筹城市生活服务网点建设改造,扩大网点规模,完善网点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探索社区服务设施“一点多用”,提升一站式便民服务能力。探索建立社区生活服务“好差评”评价机制和质量认证机制。三、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推动社区基础服务设施达标。各地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要统筹各类生活性服务设施功能配置和布局,合理预留建设空间。结合推进城
6、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建设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统筹设置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设施、卫生服务中心(站)、微型消防站、体育健身设施、家政服务点、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智能快递柜(智能信包箱)、便利店、菜店、食堂以及公共阅读和双创空间等。开展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面积条件达标监测评价。完善老年人、儿童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积极推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适老化、适儿化和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坚持智能化服务创新与传统服务方式并行。建设社区老年教育教学点,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创建,实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方案,不断完善儿童政策体系,优化儿童公共服务,加强儿童权利
7、保障,拓展儿童成长空间,改善儿童发展环境。加快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社区服务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等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依托行业专业机构和龙头企业,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强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保障。各地要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引导作用,严格落实配套资金及设施运营保障资金,加快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各地补建社区“一老一小”、公共卫生、全民健身等服务设施,可依法依规适当放宽用地和容积率限制。在确保安全规范的前提下,提供社区群众急需服务的市场主体可租赁普通住宅设置服务网点。推进存量建筑盘活利用,支持大城市疏解腾退资源优先改造用于社区服务。推广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
8、场地设施,市场主体微利运营模式,降低普惠性生活服务成本。四、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引导开展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修订,重点在养老、托育、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持续开展生活性服务业监测评价和通报,在养老、教育、体育、金融、公共卫生、社会管理等领域积极推行服务认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深入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跑者”企业建设,以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为重点,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性企业。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加快构建以产品、企业、区域品牌为支撑的品牌体系,推动各地在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依法依规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打造若干特色鲜明的陕西品牌。引导各地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服务品牌推介,不断提升我省特色品牌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商标品牌保护、运用、管理、推广。丰富商标品牌内涵,推动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增强区域商标品牌竞争力,促进品牌经济与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