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2023年公租房摇号配租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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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市2023年公租房摇号配租方案为全面做好我市2023年公租房摇号配租工作,按照国家、省、 市有关规定,经征求各区意见,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公租房保障有关工作要求,有效解 决我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家庭住房困难,不断提升我市公租房保障 水平。二、工作原则坚持全市统筹、分区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流程、 严格监督的原则。三、配租范围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辖区内 已取得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的申请家庭,已配租 的公租房家庭及2020年6月以后参加公租房摇号配租的中号放弃 和退房家庭

2、除外。四、配租顺序按照先保障性住房资格三类家庭,再保障性住房资格一、二 类家庭的顺序实施。五、房源匹配目前,可供配租房源共计5064套。经各区统计上报,有1248 户三类家庭申请实物配租,按照“户房比” 1的比例匹配房源 1248套,其中道里区可配租房源171套、道外区可配租房源435 套、南岗区可配租房源366套、香坊区可配租房源213套、平房 区可配租房源56套、松北区可配租房源7套,中号率为100%。其 余3816套以及三类家庭摇号剩余、中号放弃的房源,作为一、二 类家庭配租房源。配租前,申请配租家庭数量发生变化或筹集到 新的可配租房源,可适时对匹配房源进行调整。六、配租方式及步骤本次摇

3、号配租工作由市级统筹,各区具体组织实施。采取摇 号代表点击电脑随机摇号配租的方式,三类家庭分组配租,一、 二类家庭按项目实施配租。按信息公布、意向登记(一、二类家 庭)、确定候选摇号代表、摇号配租,以及签订装修、租赁合同、 办理进户入住等步骤实施。七、工作内容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政府负 责组织本辖区三类家庭、属地项目的一、二类家庭摇号配租工作, 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具体摇号配租方案。摇号配租工作原则上 包含以下内容,各区在具体实施中可适当优化调整。(一)信息公布市住建局通过哈尔滨日报、市政府网站、哈尔滨住建、哈尔 滨市住房保障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哈尔滨市公

4、租 房配租公告,通过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哈尔滨市公租房摇号配 租方案。各区政府通过区政府网站、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公示 栏等方式,公布可供配租的公租房项目名称、坐落位置、套数、 建筑面积范围(三类家庭配租公布使用面积范围)、高(多)层、 相关费用以及意向登记、摇号配租具体工作安排等内容,并通过 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区公租房摇号配租方案。保障性住房资格一类家庭承租公租房,房屋租金按照基本租 金标准执行;保障性住房资格二类家庭承租公租房,房屋租金按 照基本租金标准减收30%执行;保障性住房资格三类家庭承租公租 房,房屋租金按照现行标准执行。公租房租金不含承租人缴纳的 供热费、物业管理费、电梯

5、费、水费、电费、燃气使用费、有线 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费用。(二)意向登记一、二类申请家庭应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 政府进行意向登记。1 .受理登记及公示。各区政府应组织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设立意向登记 窗口,受理本辖区一、二类申请家庭摇号配租意向登记,意向登 记结束后,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公示意向登记结果,各区公示 具体查询方式。公示时应按有关部门要求,注意保护申请家庭隐 私。2 .意向登记要求。申请家庭应在各区公布的规定时间内进行意向登记,并根据 公布的房源情况,自愿选择申请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只能申请 承租一套公租房,登记确认后不得再行变更。超过规定意向登记 时间,

6、不再受理意向登记。.保障性住房资格主申请人代表申请家庭到现场办理意向登记。 主申请人不能到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配合工作人 员完成意向登记的,需出具委托代理协议书委托他人办理。申请家庭应签字确认意向登记结果,并由意向登记受理单位 存档。(三)确定候选摇号代表。各区可通过摇号、抽签、推荐等方式确定候选摇号代表,摇 号配租前,根据摇号场地等因素,确定候选摇号代表人数。候选 摇号代表应为具有保障性住房资格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 庭主申请人。(四)摇号配租L参加范围:市级相关部门、各区住房保障部门、街道办事 处、乡(镇)政府、公证处、候选摇号代表等单位和个人。2.确定摇号、群众监督代表:

7、摇号现场确定摇号代表及群众 监督代表。3,摇号方式:采取摇号代表点击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三类家庭采取分组摇号配租,配租家庭户数对应相等的配租 房源,由各区进行分组,并具体组织实施。一、二类申请家庭配租,采取根据意向登记结果,以单个公 租房项目为单位进行摇号配租,各区负责组织实施属地项目的配 租。配租结果产生后,摇号代表、群众监督代表、公证处人员签 字确认,配租结果不得进行变更。摇号配租过程由公证处进行公 证,参会人员进行监督。4.配租结果公示。对于三类家庭配租结果,各区政府通过区政府网站、街道办 事处及乡(镇)政府公示栏等方式将配租结果向社会公示;对于 一、二类家庭的配租结果,由市住房保障中心

8、统一公示,各区公 示具体查询方式。公示内容包括:公租房项目配租家庭的申请人 姓名、身份证号、配租房源等信息,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 督。公示时应按有关部门要求,注意保护申请家庭隐私。公示期 满无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的,市住房保障中心为中号家庭办理 进户入住相关手续;公示有异议且经所属区、街核实异议理由成 立的,取消中号家庭配租资格。(五)签订装修、租赁合同配租结果公示期满后,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配租结果与承租 人签订装修、租赁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责任、装修方式 等事项,各区政府及相关单位应配合做好装修、租赁合同签订工 作。(六)办理进户入住装修、租赁合同签订后,由市住房保障中心组织各区政

9、府、 公租房项目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为承租人办理进户入住手 续。办理进户入住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市住房保障中 心通知为准。八、其它事项(一)中号家庭自行放弃所配租的公租房,视为自愿放弃公 租房实物配租保障,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二)中号家庭在签订装修、租赁合同或进户入住前,如不 再符合我市保障性住房资格,不予办理进户手续,并退出公租房 保障。(三)中号家庭签订租赁合同后,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 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约定的事项。(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共同申请人的保障家 庭,原则上不得申请此次公租房配租。(五)摇号配租过程中,如因摇号代

10、表操作失误、停电、软 件系统发生故障、投影系统发生故障等因素,造成摇号过程中断, 中断的此组摇号配租结果无效,重新进行摇号,其他已完成的配 租结果有效。(六)此次摇号配租的剩余房源以及后续筹集的房源,由市 住房保障中心参照此方案或采取其他配租方式,组织各区按照优 先优待家庭、其他类别家庭的顺序再行配租。九、有关要求(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各 相关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充分认识公租房摇号配租工作 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联动,落实责任, 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按时完成摇号配租工作。(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市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 切配合,科学组织,

11、合理调度。市住建部门要落实好场地并加强 业务指导,各区政府要安排专职工作人员,配齐必要的办公设备。 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租房运营管理单位、各公租房项目建设单位 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简化程序,周到服务,认真做好配租家庭进 户入住等相关工作。(三)严格履职,规范操作。市住建部门、各区政府要按照 有关政策规定,严格组织摇号配租工作,对存在违规操作、滥用 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 单位和人员责任。(四)保障秩序,加强宣传。各部门要履职尽职,全力保障 摇号配租现场、进户入住现场的安全秩序,出现问题要及时采取 有效措施进行化解,确保公租房摇号配租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同 时,各媒体单位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为公租房摇号配租工作营 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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