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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崂山区创建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小范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扎实做好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 夯实筑牢我区养老服务工作基础,全面推动全区养老服务高质 量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 老服务体系,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创建县 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的通知)(鲁民(2021) 64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养老服 务体系创新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 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着眼实施积极应对 人口老龄
2、化国家战略,聚焦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聚 焦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健全政策 制度,勇于改革创新,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要素资源,补齐短 板弱项,加速推进养老服务体系整体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人民至上。围绕老年人急难愁盼,精准分析我 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健全服务制度。(二)坚持守正创新。围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改 革探索,不断破解工作难题。(三)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完善支持 政策,注重工作实效,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坚持系统融合。围绕服务大局整体推动,调动各方 资源,强化保障机制,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三、创建内容(-)
3、强化保障机制。建立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民政牵 头、部门联动的协调工作机制。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列入 区财政预算,设立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并与经济社会发展同 步增长。将养老服务重点工作任务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 效考核和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制定出台我区进一步优化完善 养老服务措施的实施意见,统筹全区力量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 设工作高效推进。(二)完善支持政策。落实国家、省、市、区“十四五”养 老服务发展规划,深化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成果并 呈报纳入市级专项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推动落实居住小区和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登记管理制度,全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统
4、一标识展示。优化 完善农村养老、居家社区养老、医养结合等支持政策,落实一 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岗位津贴、入职补贴、星级评定奖 励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推动落实用地保障、税费减免、水电气 暖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激发市场活力。(三)健全服务制度。建立完善崂山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 动态更新机制,依托区政务网设立养老服务公开专栏,向社会及 时发布更新通用政策等信息。全面落实特困老年人区级集中供养、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高龄津贴和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制度。建 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制度,将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 人服务纳入区“三建联动”网格化治理工作事项,定期探访了解掌 握其生活状况和养老服务需求情况
5、。落实经济困难老年人入住养 老机构补贴制度。积极签约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床位。探索 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制度,设置普惠型养老服务床位,合 理确定价格,优先保障低收入等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 需求。建立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委托服务制度。为有需求的特殊 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落实完善城乡居民和职工的长 期护理保险制度,不断满足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四)增加有效供给。指导养老机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 心设立失智老年人照护专区,改造建设护理型床位140张。在辖 区面积大、人口密集的街道开设第二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 建设20处社区养老服务站和1处失智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巩
6、固提升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三星级”敬老院创建成果。推广“街 道级中心厨房+社区助餐点+居家配送入户”的三级网格化助餐服 务模式。支持引导失能老人签约家庭养老床位并进行适老化改造, 每户给予IOOO至3000元的补贴。符合政府购买服务型家庭养老 床位的给予每人每月最高1200元服务补贴;签约为护理型家庭 养老床位的,按照6.5折收取费用,给予机构每人每月最高350 元运营补贴。(五)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信息共享和 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信息化、智能化发展,推行养老服 务综合监管“一件事”,提升综合监管水平。指导养老机构开展养 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
7、 活动。加强养老领域疫情防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建筑安全、 燃气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养老机构“智慧消防”“四专员”制 度。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先进单位和个人选树表彰活动,提升 养老服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归属感。组织开展养老护理员教育培 训,提升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率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率。 建立完善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清单制度,指导养老机构公开收 费项目和标准、监督电话和评定等级,修订养老服务合同协议范 本。(六)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医养康养结合发展,养老服务机 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实行备案制,具备 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向区民政局 申请备案,
8、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和长期护理 保险定点范围。养老服务中心(站)统一悬挂“颐岳崂山”养老服 务标识,举办养老服务大集,持续擦亮“颐岳崂山”养老服务品牌。 培育发展“万林锦云村唯老汇”“福彩四方”等养老服务组织, 建立养老服务中心(站)奖励机制,开展养老服务中心(站)运 营质量等级评估,鼓励支持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化、品牌化、规模 化、一体化托管运营养老服务中心(站)。进一步完善区社会福 利服务中心失能失智专区功能建设,促进“幸福家园”服务品牌提 升。持续提升特困人员入住率,确保特困老人“愿进尽进(七)加强特色创新。推进养老服务站建设,逐步实现社区 和村养老服务功能全覆盖,经验收合格
9、的给予一次性建设奖补。 优化老年人助餐服务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崂山区户籍70周岁 及以上老年人给予就餐、送餐补贴。探索在老年人助餐服务领域, 充分发挥我区城乡公益性岗位作用,补充助餐队伍力量。鼓励国 有企业优先将交通便利、临近居民区的闲置房屋低价租赁给属地 街道,由街道将房屋设施无偿提供给养老服务组织运营养老服务 中心(站)。扩大农村养老服务政策供给,符合条件的农村老年 人,可签约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叠加享受护理型家庭养老床位优 惠补贴和老年人助餐补贴。健全养老护理员从业扶持政策,符合 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 中心护理员,给予家庭服务业岗位补贴、家庭服务业稳岗奖
10、励补 贴和商业综合保险补贴。推动长期护理保险向农村扩展,支持街 道医疗卫生资源与养老机构按“两院一体”模式开展服务,进一步 提高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四、实施步骤(一)谋划启动阶段(3月20日4月30日)o制定养老 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示范区 工作机制,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启动养老服务 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6月30日)。扎实开展 好相关活动,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建 立完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定期会议和督导检查制度,发现问题 及时协调解决,组织开展养老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自评工作, 对照创建标准和要求,严
11、格自查,查缺补漏,保创建效果。(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8月31日)。对照创建标 准撰写自评报告,完善创建工作相关资料并整理归档。对创建过 程中形成的特色创新、务实管用的经验做法模式进行总结提炼, 做好宣传推广。(四)总结验收阶段(9月1日月30日)。提交创建报 告,接受市民政局初评,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并 准备接受省民政厅组织的考评验收。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区 创建全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 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二)严格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养老服务 重点任务的督导检查,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强对创 建工作跟踪指导督查,确保创建工作责任到位、任务落实。(三)大力宣传推广。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及时报告创建 工作动态和阶段性成果,总结实验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加强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积极营造创建工作良好 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