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科创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业务管理专项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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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科创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业务管理专项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构建和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有 效缓解科创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引导和鼓励银 行向天使期、早中期科创型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实现“政 企联动、银企联动、投贷联动”的发展格局,根据市中 小微企业信用保证金管理办法,结合市科技型中小企 业贷款风险补偿业务管理实施细则(修订),制订本实 施细则。第二条 区科创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业务(以下简 称“滨科贷”),是指由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以 下简称“信保基金”)提供融资增信,支持合作银行按照 不低于10倍的放大比例配套设立授信池,为符合条件的 科创型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并按合作协议

2、约定,对发 生损失的贷款本金的一定比例予以补偿,且以协议约定补 偿总额为限承担损失责任。信保基金对滨科贷的风险承担限额为1亿元,后续视 运营情况动态调整。第二章管理机制与职责第三条建立滨科贷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 “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实行召集人制度,总召集人为 区政府分管领导,成员单位由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 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地方金融监管局。联 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总召集人同 意后召开。联席会议主要解决滨科贷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信保基金风险补偿核定与不良贷款核销 的决策,修订滨科贷

3、实施细则,确定和调整合作银行等。第四条 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 责,具体包括:与合作银行签订协议,约定合作业务年度 目标、信保基金补偿限额、合作各方责任义务以及其他相 关事项;拟订滨科贷业务年度目标,向区财政局提交滨科 贷上年度运行情况报告和下年度滨科贷预算报告;开展滨 科贷实施细则的绩效自评价;督促合作银行对发生风险补 偿的企业进行追偿。第五条 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和安排信保基金资金 池,做好专户管理;统筹配置年度滨科贷业务规模及信保 基金风险承担限额;根据联席会议风险补偿核定意见拨付 补偿资金;对信保基金进行评价。第六条 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 心”)负责滨科贷入库

4、企业的建库、管理维护;对合作银 行提出的风险补偿与核销申请进行受理,并组织专家审 核,核查意见提交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七条区国投公司指定下属相关平台作为“投贷 联动”投资机构,对“投贷联动”企业开展尽调工作,按 市场化原则与企业签订股份期权合约,选择合适时机对企 业的股份期权采用行权、转让或回购等方式进行处置。第八条滨科贷合作银行实行遴选制,参照市财政 局关于印发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合作银行遴选 办法(试行)的通知(锡财金2018) 15号)相关标 准予以确定。合作银行的基本条件及职责如下:(1)具有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较 好的经营业绩,达到“五专要求”,即专营机构、专业团 队

5、、专设流程、专项规模、专项考核,保证内部资源优先 配置,力争形成科技金融服务品牌;(2)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合作业务风险容忍 度,弱化收入、利润等财务门槛,允许采取知识产权质押 等更加灵活的方式;(3)承诺执行优惠贷款利率,不另外收取保证金、 中间业务费等其他相关费用,且贷款利率原则上最高不超 过最近一个月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相应期限 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4)承诺实现合作业务年度目标,且合作首年目标不低于1亿元、后续保持适度增长;(5)发生风险补偿后,负责追偿债务,按要求及时 报告追偿业务开展情况,不得擅自放弃任何追偿权益,并 将追偿所得扣除成本后按照规定

6、比例返还信保基金;(6)合作银行应积极推广运用滨科贷进行放贷,同 时不降低其原有信用贷款的额度,加大对滨科贷“投贷联 动”项目的贷款力度;(7)合作银行以市分行为单位,向科创中心上报月 度驻区各支行发放贷款台账、季度贷款运行情况报告;向 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报年度信用贷款计划额度及年度贷款 运行情况报告;符合以上条件的驻区银行市分行,可向联席会议办公 室申请加入合作。第三章支持对象第九条滨科贷支持对象为注册在区且纳入区科技 创新促进中心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备案企 业库的科创型企业。企业申请入库,应在服务平台上进入 “科技金融”的“滨科贷”模块,如实填报滨科贷企业 入库备案申请表(附件1

7、),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并 承诺所提供信息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企业填报信 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第十条 通过信用核查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 业,经科创中心查验相关文件后,予以直接入库备案:(1)列入区价值型科技企业库的企业;经认定的区 级瞪羚计划培育企业;(2)具有知识产权有效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或 有效实用新型专利5件(含)以上的企业;(3)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4)纳入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库的企业;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 及通过遴选的企业;(5)高层次人才企业(国家、省、市、区各类高层 次人才引进计划资助对象所创

8、办的企业);(6)五年内承担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 业。第十一条不满足直接入库条件,但符合区引导发 展的集成电路设计、生命健康、智能装备、数字文化等战 略性新兴产业导向,处于研发期向产业化初期跃变的科技 创新型企业,以“投贷联动”模式进行放贷的企业,以政 府为主招引的企业,提出申请后,由科创中心报联席会议 办公室,经会商通过后,予以入库备案。第十二条申请贷款的企业原则上应符合“五有标 准”,即有初步产业化的产品及订单、有一定的现金流(银 行流水单)、有健全的会计核算、有正常的交纳社保和纳 税纪录、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第十三条备案入库企业在库资格存续期三年。三 年有效期满后,企业按照规定重

9、新申请入库。第四章运作方式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500万元 的,滨科贷采用纯信用贷款模式;申请额度500万元及以 上的,滨科贷采用“投贷联动”模式,企业通过出让不超 过8%的股份期权获得滨科贷产品银行贷款,最高不超过 2000万元。贷款期限原则上不低于6个月。第十五条 备案入库企业可自主选择意向贷款合作 银行,且同一企业只能在一家合作银行获得滨科贷。第十六条操作流程(1)企业在线填写滨科贷企业入库备案申请表;(2)科创中心进行企业入库备案审核;(3)当入库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在线填写滨科贷 融资产品申报表(附件2),由系统推送至合作银行;(4)合作银行收到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

10、企业反馈受理意见;(5)合作银行同意受理的,且贷前调查符合滨科贷 纯信用贷款要求,申请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银行与企 业直接签订授信协议;申请额度500万元及以上的,由银 行推送至区国投公司开展投资尽职调查,符合滨科贷“投 贷联动”要求的,由区国投公司和合作银行分别与企业签 订股份期权协议和授信协议;合作银行不予受理的,应在 10个工作日内告知企业并向科创中心说明原因。第十七条 合作银行独立审批发放贷款,每月末以 市分行为单位将当月放贷企业放贷凭证、贷款合同、额度、 利率等信息统一上报科创中心备案。第十八条 合作银行负责贷后跟踪和监管,贷款到 期前1个月,合作银行应及时了解企业还贷能力。对企

11、业因暂时性资金周转困难,合作银行可根据企业 实际情况选择合理方式继续支持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使用 市中小企业转贷应急资金、无还本续贷、延期、展期、借 新还旧等,并报科创中心备案。第十九条 信保基金由专业银行托管,实行专户管 理、专账核销。第二十条信保基金实行风险共担机制,发生贷款 损失,信保基金承担贷款本金损失的80%,合作银行承担 贷款本金损失的20%及全部利息损失。单个合作银行年度 补偿限额为该行上年度末滨科贷贷款本金余额的10%o第二十一条信保基金实行熔断机制。合作银行滨 科贷不良率(逾期贷款额/贷款余额)达到5%,即停止办 理新业务,待通过追偿,不良率低于4%再恢复开展新业务。第五章风险

12、补偿与核销第二十二条企业确因经营困难、项目中止等情形 致使贷款逾期的,合作银行应及时开展催收工作,做好催 收记录,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逾期情况书面告知科创中心。当贷款发生逾期超过60天,合作银行履行尽职管理 后仍可能转为不良、并向法院提起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获受 理的,可向科创中心提出风险补偿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贷款补偿申请表 (附件3,以下简称贷款补偿申请表)和贷款补偿申 请报告(须加盖分行公章)、贷款追偿方案,其中补偿申 请报告中,至少应对贷款企业是否符合“五有标准”作出 说明,并对照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锡 政办发(2019) 63号)第十五条所列(

13、一)至(六)等不 尽职情形进行说明;(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期财务报表;(3)合作银行向司法机构提起诉讼的民事诉状,司 法机构出具的案件受理通知书和诉讼缴费通知书或判决 书;(4)贷款合同、放贷凭证、还款凭证、不良贷款责 任认定意见等其他相关材料。第二十三条 科创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审 核申请材料、赴企业现场核查,签署核查意见后向联席会 议办公室提交贷款补偿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联席 会议办公室在收到贷款补偿申请表后5个工作日内提 请召开联席会议,签署审议意见(附件4区科创型企业 信用保证基金联席会议贷款补偿审议表),并形成会议 纪要。联席会议审定同意补

14、偿的,由区财政局按照合作协议 或相关办法约定的补偿比例核定补偿金额,向信保基金受 托管理机构出具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划款通知 书(附件5)。信保基金受托管理机构根据区科创型 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划款通知书,于5日内向申请银行划 转补偿资金。联席会议审定不同意补偿的,由科创中心及 时退回申请银行并向其说明理由。第二十四条 合作银行应规范管理风险补偿资金, 不得直接冲抵损失的贷款,也不得挪作其他用途。合作银 行负责追偿债务或其他权益,并按要求及时报告追偿进展 情况,未经联席会议批准,不得放弃追偿权益。联席会议 办公室应督促合作银行及时将追偿所得扣除成本后按照 规定比例返还信保基金。返还时,合作银行

15、应填写区科 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贷款追偿情况表(附件6),经 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对确认后,报区财政局备案。第二十五条确因借款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依法裁 定执行终结等仍无法收回的坏账,由合作银行向科创中心 提交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坏账核销申请表(附 件7,以下简称贷款核销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核销应提交以下材料:(1)核销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 贷款发放和管理情况,贷款补偿和追偿情况,形成损失情 况等;(2)法院的民事判决书、银行内部审批单、其他可 以确认形成损失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材料;(3)其他相关材料。科创中心在收到坏账核销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应及 时进行核查,签署核查

16、意见后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贷 款核销申请表。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收到贷款核销申请 表后5个工作日内提请召开联席会议,签署审议意见(附 件8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联席会议贷款核销审议 表),并形成会议纪要,由合作银行予以核销。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建立滨科贷绩效评价制度。联席会议 办公室应对滨科贷政策目标、贷款情况、贷款损失、运作 效果等进行绩效自评价,并向区财政局报告。合作银行年 度发放滨科贷额度未达合作协议约定的,联席会议办公室 应责令其限期整改,两年后仍未达到的,取消合作资格。第二十七条合作银行应按照本细则和合作协议开 展业务,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贷款运行情况报告, 按要求参加考核评价

17、。不得将原有企业不良贷款转嫁纳入 风险共担范围,不得采取置换或变相置换方式增加信保基 金补偿资金,一经发现取消合作银行资格。第二十八条 各镇、开发区、街道应加强对属地获 得贷款企业的跟踪管理,一旦发现企业有发生重大违规事 项或重大经营风险,即书面告知科创中心和区国投公司, 由科创中心和区国投公司及时作出处理。第二十九条 获得滨科贷支持的企业,须将贷款用 于本企业生产经营,不得用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的 项目,不得用于参与民间借贷和投资资本市场等与企业生 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用途。同时,应当配合做好绩效评价、 审计监督等工作。企业若有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或在 日常管理中不按要求提供完整财务报表

18、、项目进展报告等 材料以及其它违法违规情形的,合作银行和有关管理部门 有权提前中止和追讨所涉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三十条 发生补偿的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 各类政府财政经费资助项目。存在恶意骗取信贷资金或故 意不归还贷款本息等不良行为的企业,不得申报各级、各 类政府财政经费资助项目,并列入失信黑名单,由合作银 行根据有关规定,记录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管理 者的不良信用。第三十一条 滨科贷实行尽职免责制度。但是,由 于合作银行存在严重失职或者出现与企业互相串通骗取 补偿资金的,经核实后,不予补偿,已获补偿的,收回所 补偿资金,并取消合作。第三十二条 滨科贷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审计监

19、督, 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截留转 移等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 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 期至2023年12月31 Bo第三十四条本实施细则由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附件:L滨科贷企业入库备案申请表2 .滨科贷融资产品申报表3 .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贷款补偿申请 表4 .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联席会议贷款 补偿审议表5 .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划款通知书6 .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贷款追偿情况 表7 .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坏账核销申请 表8 .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

20、基金联席会议贷款核销审议表滨科贷企业入库备案申请表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主要经营范围发展阶段初创期成长期其他 上一年度资产 总额万元上一年度应税销售收入万元上一年度研发 投入万元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万元直接入库企业区价值型科技企业口区瞪羚计划培育企业口具有知识产权有效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或有效实用新型专利5件(含)以上口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口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口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库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口市雏鹰企业(含入库)市瞪羚企业(含入库)口市独角兽企业(含入库)口高层次人才企业口五年内承担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其他类型

21、企业口符合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向产业化初期跃变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口意向“投贷联动”的企业口政府招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企业专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软件著作权利、软著、 商标等知 识产权情 况注册商标外观设计动物/植物新品种其他企业信用 情况根据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编号:),申请人信用等级为:级,有效期至。科创中心入库审核意见:滨科贷融资产品申报表一、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成立时间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注册地址注册资本主要经营范围发展阶段初创期成长期其他口上一年度资产 总额万元上一年度 应税销售 收入万元上一年度研发 投入万元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占

22、 销售收入比例(%)万元直接入库企业区价值型科技企业口区瞪羚计划培育企业口具有知识产权有效发明专利1件(含)以上或有效实用新型专利5件(含)以上口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口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口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库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口市雏鹰企业(含入库)口市瞪羚企业(含入库)口市独角兽企业(含入库)口高层次人才企业口五年内承担过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其他类型企业口符合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向产业化初期跃变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口意向“投贷联动”的企业政府招引的战略新兴产业企业企业专 利、软著、 商标等知 识产权情 况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软件著作权注册商标外观设计动物/植物新品种其

23、他企业信用 情况根据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市企业信用基准评价报告(编号:),申请人信用等级为:级,有效期至。二、企业融资计划及承诺意向融资额度万元意向融资期限年意向银行(单选)银行口宁波银行口融资用途概要 介绍我公司郑重承诺,此次申报滨科贷产品所提交的全部文件均真实、有效。如果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行为,本公司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申请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承诺时间:年月日注:企业基本情况通过滨科贷入库备案申请表填报内容由系统自动同步填充,企业可对数据进行更新。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贷款补偿申请表申请银行(公章):填报日期:年 月日贷款企业信保基金业务类

24、型借款合同号贷款放款日贷款到期日贷款金额万元贷款利率担保方式违约日期违约本金万元逾期利息万元法院正式受理相关 文件号法院受理日期企业基本情况(若版面不够,可另附页说明)追偿方案和 进展情况(若版面不够,可另附页说明)申请补偿资金金额及划转账户金额: 万元户名:开户行:账号:合作银行承诺我行郑重承诺,此次申请(借款企业)发生的借款合同编号为:不良贷款风险补偿所提交的全部文件和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 规情况,或出现违反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锡政办发(2019) 63 号)等信保基金管理制度、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我行按要求向市中小微企业信 用保证基金返还获得的补

25、偿资金,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年 月日科创中心核查意见(盖章)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年 月 日附件4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联席会议贷款补偿审议表贷款企 业申请银行贷款金 额万元贷款利率违约日 期违约本金万元法院正 式受理 相关文 件号法院受理日期申请补 偿金额万元科创中 心核查 情况及 意见联席会 议成员区发展改革 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地方金融 监管局单位意 见同意补偿:口同意补偿:口同意补偿:口同意补偿:同意补偿:口同意补偿:不同意补偿: 不同意补偿: 不同意补偿: 不同意补偿: 不同意补偿: 不同意补偿: 签名:签名:签名:签名:签名:签名:

26、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划款通知书XX银行分行:根据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第X次联席会议纪要,请你公司收到通知后5日内 将补偿款项XX万元划转至XX单位账户。开户行:户名:账号:市区财政局年 月 日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贷款追偿情况表申请银行(盖章):填报日期: 年 月日贷款企业信保基金业务类型贷款金额万元合作担保(保险)机构借款合同号信保基金补偿日期信保基金补偿金额万元本次追偿金额(万元)追偿费用本次追偿拟分配情况拟分配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小写)合作银行担保(保险)机构信保基金金额(万元):金额(万元):金额(万元):贷款追偿情况说明(包括

27、但不限于本次追偿具体情况、累计追偿金额及下一步追偿计划等,若版面不够,可另附页说明):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意见监管局代章)(区地方金融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年 月日申请银行(公章):填报日期:年 月 日贷款企业贷款金额万元信保基金业务类型违约本金万元信保基金补偿日期信保基金补偿金额万元累计返还信保基金追 偿金额万元申请核销坏账金额万元企业基本情况(若版面不够,可另附页说明)贷款发放和管理情况(若版面不够,可另附页说明)追偿情况及核销理由(若版面不够,可另附页说明)合作银行承诺我行郑重承诺,我行已对该笔贷款采取必要措施和实施必要程序尽职追偿,符合坏账 核销申请条件,提供文件和资料真实、完整、有效。

28、若有违反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 基金相关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 年 月日科创中心核查意见(盖章)负责人(或授权签字人)年 月 日附件8区科创型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联席会议贷款核销审议表贷款企 业贷款银行贷款金 额万元贷款利率信保基 金补偿 日期信保基金补偿金 额万元累计返 还信保 基金追 偿金额万元申请核销坏账金 额万元科创中 心核查 情况及 意见联席会 议成员 单位意 见区发展改革 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地方金融 监管局同意核销:同意核销:同意核销:口同意核销:同意核销:同意核销:不同意核销: 不同意核销: 不同意核销: 不同意核销: 不同意核销: 不同意核销: 签名:签名:签名:签名:签名:签名: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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