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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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县保障房使用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于2023年4月至12月在全县开展住房领域专项整治,现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延考察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纪委和省住建厅有关会议精神、“三个年”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以让我县群众住上放心、安心房为目标,注重问题导向,注重结合工作,注重建章立制,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严肃查处保障房违规分配、违规转租转让等问题,重点整治以权谋私,利用职权直接插手、干预分配问题;

2、严厉打击套取、骗取保障房问题,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营造住房领域公平环境氛围。二、组织领导和分工为确保全县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成立XX县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组长:XX副组长:XX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担任,副主任由XX、XX同志担任,负责全县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全县住房领域专项整治的筹划督导和组织实施;牵头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督导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按要求进行部署、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受理群众投诉举报、数据上报等工作,推进保障房分配公平公

3、正。县民政局:负责对保障对象家庭婚姻状况及城市低收入界定。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保障对象名下的房屋审核工作及产权登记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新就业无房职工的审核工作。县税务局:负责保障对象税务相关信息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比对保障对象家庭成员及车辆信息。县审计局:负责指导完成历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比对保障对象工商注册信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两参”人员的相关信息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负责保障对象的“一审、二审”相关工作。三、整治内容全面落实xx市共有产权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严肃查处保障房违规分配、违规转租转让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公租房管理长效机制,推动

4、公租房分配使用管理有序规范,实现公共资源的公平善用。(一)整治范围。全县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一是重点整治是否落实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相关规定;是否按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分配和公示;在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和分配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违规分配;是否认真落实年审制度和监管责任;是否建立常态化受理机制;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二是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物业侵占小区业主利益。物业公司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或其他侵占公共利益行为;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收取费用的行为。三是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擅自改变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用途的;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违

5、规活动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拖欠租金、物业服务费等各项费用累计6个月以上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1人(或1个家庭)同时享受多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收入或住房条件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其他约定的。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审计局;责任单位:保障房中心、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办)(二)设置举报受理。全县举报电话设在XX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投诉受理热线为“XX”,县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办也设立举报投诉受理热线,要认真做好投诉受理登记,做到有诉必接、接诉必查、

6、查实必究。通过后台定期复核,严肃查处工作时间无人接听受理、“一问三不知”、推诿扯皮等问题。(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保障房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办)(三)开展全面核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负责本县保障房核查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负责本辖区保障房核查整治工作。内容上重点核查:一是底数核查。对各年度下达目标任务,建设、分配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详实工作台账。二是资格核查。通过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比对信息等方式,核查在保人员是否存在伪造资料、虚假承诺、转移工商及车辆注册信息等问题;通过现场比对登记信息、人脸识别实际居住人员等方式,核查是否存在

7、转借转租问题;通过检视水电燃气费用缴纳、物业费收缴记录等,核查是否存在房屋空置等问题;通过比对发放审核名单与转账记录等方式,核查租赁补贴领取人员是否符合条件问题。方法上采取资料审核和上门核对相结合,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档。对核查情况分门别类建立问题台账。(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审计局;责任单位:保障房中心、各乡镇(街道办)(四)分类研判整改。对核查出的问题分类甄别,本着尊重历史、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维护稳定的原则,制定整改政策和工作措施,同步开展保障房动态审核。对于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认定必须清退的人员,必须清退到位。对转租、转售、转借、擅自调换、空置等人员严

8、格按规定处理。(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保障房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办)(五)加强档案管理。按照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标准(2018年版)和XX省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的归档范围和要求,规范资料的储存、保管、交接和使用,确保保障房分配全流程资料的完整、真实和安全。(牵头单位:住建局;责任单位:保障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办)(六)严查典型案件。对重点问题线索,做好核查取证,发现问题一督到底。对群众投诉举报保障房违规分配、转租转借等问题,由县住建局联合相关单位进行核查处理。对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违规分配行为,一经核实,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牵头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9、、税务局、审计局;责任单位:保障房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办)四、工作措施(一)清查方式1.将本方案和原始分配名单在小区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根据原始分配名单和举报情况逐户进行核查。2.对核查时家中无人地进行电话预约;对联系不上、超过办理入住手续时间、长期空置、拒不配合核查的对象,上门张贴通知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告,期满仍联系不上的,认定为清退对象。3,对提供虚假材料、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公租房的,由公安机关配合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依法查处。(二)清退方式1.对不符合分配入住条件的住户取消保障资格,由住建局下达书面终止公租房保障通知书,限期30日内退回公租房。2.对终止公租房保障

10、通知下达30日后仍拒不退回公租房的,其不良行为记入征信系统,由住建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取消其5年内再次申请公租房资格。3.经整治后,对符合承租条件的公租房住户,完善审批流程,对提供的相关资料由相关单位经手人签署意见,单位盖章确认。五、方法步骤专项治理自2023年4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为4个阶段。各阶段工作任务应统筹兼顾,并行推进。主要步骤为:(一)全面动员阶段(4月底前)。及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公共租赁住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任务,组织动员部署,全面压实责任。3月底前将县排查整治方案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二)摸排核查阶段(5月底前)。一是信息排查。保障性住房

11、管理中心梳理汇总已分配入住的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户花名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配合单位:县房管所、XX街道办事处);二是入户核查。集中对公共租赁住房承租对象进行全覆盖入户核查。严格按照专项整治内容进行摸排登记和分析研判。对照整治内容全面细致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汇总,建立专项排查整治问题台账,各乡镇(街道办)5月中旬报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于5月底前报市工作专班办公室。(三)治规范阶段(10月底前)。对照专项排查整治台账,分类制定整改工作计划,明确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路径、完成时限、具体责任人,按计划组织推进整改落实,建立规范有序的管理体制;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认真自查检视

12、问题,对隐瞒不报、避重就轻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查处。(四)总结上报阶段(12月底前)。11月20日前,住建局组织对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办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核查验收,形成核查验收报告报县纪委和市住建局。12月底前,迎接省市检查验收。六、组织措施(一)提高政治站位。住房问题是党中央、国务院关注的重点问题,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排查整改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全力组织稳妥推进,细化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二)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办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对政策规定、工作流程

13、、制度落实各个环节进行梳理,对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规范管理,确保政策落到实处。(三)做好宣传引导。要积极主动利用官方媒体加强正面引导,对老百姓关心的政策大力宣传,切实做好媒介舆论正确引导走向。时要及时发现应对负面信息,防止带来不良影响。(四)严明工作纪律。保障房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办,要强化时间观念和任务观念,责任到人,确保按期保质完成整治工作。参与整改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原则,认真依法依规办事,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负责任,要对专项整治结果负责,出现问题要严肃问责。(五)加强信息报送。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办)分别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每月1日前报送上月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数据统计表。对专项整治推进不力、进展缓慢、报送数据不及时的,市县工作专班将及时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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