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脱硫消泡剂技术规范书批准审定审核编写二○二二年二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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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中国华能CHINAHUANENG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脱硫消泡剂技术规范书批准:审定:审核:编写:二。二二年二月目录部分一技术规范31 .总则32 .项目概况33 .脱硫消泡剂质量要求54 .脱硫消泡剂技术要求6二供货范围及要求71 .供货原则72 .一般要求73 .供货范围74 .交货进度7三技术方案7四性能验收及质量罚款8五售后技术服务和要求8六包装及储存9七投标要求9一.技术规范1 .总则1.1 本规范书适用于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4X350MW和2X600MW超临界燃媒机组脱硫系统脱硫消泡剂的采购。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

2、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相关的国际、国内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并且符合采购人生产的实际技术要求。1.3 本规范所引用的标准若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严格的标准执行。1.4 具有IS0-9000质量认证书。1.5 供应商应为原厂生产,对生产、储存、运输、质量、使用效果、技术服务等全方位负责。2 .项目概况2.1 厂址情况2.1.1 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东安239号,距福州35公里。2.1.2 交通条件陆路:长乐区城区有国家级公路通过,经与福厦公路相接后可通往福州市区。电厂南大门

3、与长乐区城区之间己建有7m宽的进厂道路,同三线高速公路福建段从电厂旁边经过,在长乐出口后经进厂道路到达厂区,交通十分方便。铁路:厂址周围无铁路通过,铁路运输可到达福州火车站或马尾火车站。水运及码头:电厂紧邻闽江,已建有2万吨级煤码头(泊位2个,即一期和二期煤码头)和3千吨级的重件码头(泊位1个)。电厂燃煤采用海运,电厂大件设备也可通过海运到达电厂的重件码头2.2 工程简介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机组容量2X660MW,4350MW,目前负荷率一般为70-80%,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一炉一塔设置。系统设计工况:一厂4X350MW燃煤硫分为1.4%;烟气量7h;入口SCh浓度

4、3250mgn;脱硫效率298.9%;实际运行工况:实际燃煤硫分控制在0.5%-1.03%;目前一般工况脱硫率能达到98.42%。吸收塔有效容积为1792m30共有四台浆液循环泵,功率分别为1000KW/1000KW630KW560kwo二厂2X660MW燃煤硫分为1.4%;烟气量n?/h;入口SO2浓度3250mgm3;脱硫效率299.08%;实际运行工况:实际燃煤硫分控制在0.5%-l.03%;目前一般工况脱硫率能达到98.4%;吸收塔有效容积为2423m共有四台浆液循环泵,功率分别为1120KW/1250KW/71OKW/1400kwo2.3煤质特性项目符号单位一期机组原设计煤质二期机组

5、原设计煤质三期机组原设计煤质收到基水份M,%9.6115.3614空气干燥基水份Mad%2.855.128.49灰份Aar%19.7714.5710.01碳Cai%47.846.4147.67氢Hill%4.323.623.62氧OHr%7.287.29.95氮Nar%0.790.750.69全硫St.ar%0.630.751.4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22.833.528.32低位发热量Qnet.v,arMJ/kg22.4121.5822.76可磨系数HGI57.646856灰熔点DTC110012301130STeC119012501160FT127013101210灰成分SiO2%50

6、.4144.8036.71I2O3%15.7332.1713.99Na2O%2.331.051.23SO3%2.051.09.3Fe2()3%23.466.7913.85MgO%1.270.71.28CaO%3.398.942.92K2O%2.330.390.72TiO2%/MnO2%/2.4FGD参数1.1.1FGD入口烟气数据一厂二厂FGD入口过剩空气系数1.3971.47烟气量(标态,湿基,=1.397)Nm3Zh/烟气量(标态,干基,=1.4)Nm3ZhFGD入口烟温140140FGD工艺设计烟温140140,最高烟温1901801.1.2FGD入口处烟气成份(=1.4)N2vol-%

7、,干基80.32180.3-CO2vol-%,干基1612.35-O2vol-%,干基5.77.29SO2vol-%,干基0.190.121H2Ovol-%,湿基7.9747.241.1.3FGD入口处污染物浓度(标态,干基,Q=1.4)SO2mgNm332503250SO3mgNm35050HClasClmgNm3W3535,HFasFmgNm32020设计烟尘浓度mgNm3W30W30备注:供应商应按照上述设计条件中最恶劣的情况进行设计选型,以上参数的提供并不免除供应商对消泡剂及其附属设备正确选型的责任。2.5 其他边界条件2.5.1 在任何正常运行工况下,除雾器出口烟气携带的水滴含量应低

8、于IOmg/NnP(干基)。2.52脱硫系统承接机组负荷变化范围为30%100%,卖方应保证响应速度能够适应,并及时响应锅炉的启动、停机。3 .脱硫消泡剂质量要求序号项目质量标准1外观清澈透明粘稠液体2有效物含量(mm)299,密度1.0+0.05gcm33水份0.2-0.74灰分05扩散度100%6有效物类别脱硫专用消泡剂聚酸类、并在产品说明中明确7品牌/8型号/4.脱硫消泡剂技术要求供应商提出的每日添加脱硫消泡药剂量通过中标后首批次实际试用过程来验证,试验期间消泡剂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达不到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4.1 一般技术要求4.1.1 供应商需提供产品性能详细说

9、明书(投标单位所投产品的商标须是注册品牌商标),内容至少涵盖:危险性概述,成分组成信息,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稳定性和反应性,运输信息等等。使用方法描述要清晰准确,消泡剂投加量、投加时间、抑制效果等须有量化指标。4.1.2 消泡剂产品须保证无毒、无腐蚀、无异味、无二次污染、不爆、不燃、不起泡等性能,不引起脱硫塔浆液变质或活性下降。4.1.3 消泡剂连续使用时,首次添加起效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4.1.4 消泡剂首次添加达到起效后,后续连续使用量不得超过200Oml/日/台机。4.1.6 消泡剂连续使用须确保石膏品质,不得出现石膏含水率超标、石膏颜色差异。4.1.7 提供所提供药品的

10、验收项目、指标及监测方法;提供药品的主要成分、组成,提供主要成分及含量的监测方法。提供每批次所供药剂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超过有效期采购人不予付款,同时对采购人生产上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供应商负责。4.2 达到使用效果4.2.1 脱硫消泡剂化学稳定性良好,对环境和人体无毒害作用,使用安全、剂量小。4.2.2 脱硫消泡剂对石膏品质无不良影响。4.2.3 在加药后浆液泡沫破灭率必须在90%以上,能够保证脱硫系统浆液起泡溢流时的灭泡和迅速抑制起泡溢流性能,防止吸收塔浆液起泡溢流。4.2.4 不得对浆液系统造成“中毒”、起泡,及脱硫效率下降等现象。4.3 相关证书和效果说明4.3.1 须提供产品相关有效证书

11、。投标单位须提供环保部认可机构的鉴定证书。4.3.2 须提供产品相关使用报告及用户使用说明。二.供货范围及要求1 .供货原则卖方按本技术规范确定的供货范围供货、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卖方的供货应满足技术规范书中技术规范的要求。卖方应根据项目法人提供的现场条件、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安排消泡剂的生产、储备、供货,保证其性能指标合格、采购人生产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的同时,不得中断或影响采购人连续使用的需求。2 .一般要求2.1 供应商所供脱硫消泡剂的技术性能须符合前文1.0总则要求及3.0,4.0的相关质量与技术要求。2.2 供应商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数量、产地、生

12、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等内容。3 .供货范围全部药剂供货清单序号名称牌号单位产地生产厂家备注1234 .交货进度在接到需方要求电话或者传真件通知的96小时内,送达到现场指定位置。三.技术方案供应商要有良好的技术人员支持,能根据采购人现场情况,投标时以书面形式提供编制一套详细完整的加药处理技术方案。同时能在加药处理过程中,遇特殊工况时,对加药量及药剂配方的校核修正,指导采购人运行单位进行加药处理。四.性能验收及质量罚款1 .消泡剂产品到场后不得有变质、板结迹象,如产生,则扣除本批次货款;2 .质量罚款、调整价2.1 消泡剂使用时,首次添加量不得超过4000ml,首次添加起效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2.2

13、 消泡剂首次添加达到抑制冒泡溢流后,后续连续使用量不得超过200Oml日/台机。如果在脱硫系统设备性能、入口硫分、机组运行工况等外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消泡剂添加量超过200Oml/日/台机,则按超出量比例同比例扣减当日消耗量的货款;如达不到环保指标要求而对采购人生产上造成损失的,则全部损失由供应商负责。3 .消泡剂人工添加,使用过程中不得对人身产生任何伤害,如发生,则扣除本批次货款。4 .消泡剂添加后,如对采购人脱硫塔系统浆液PH缓冲性造成波动、冒泡溢流,无法达到稳定抑制运行状态,则扣除本批次货款。五.售后技术服务要求1 .供应商要有良好的技术人员支持,能根据采购人现场情况,投标时以书面形式提

14、供编制一套详细完整的加药处理技术方案。能在加药处理过程中,及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加药量及药剂配方的校核修正,指导采购人运行单位进行加药处理。2 .供应商全面负责药品使用期间的现场技术指导、人员操作使用培训和加药效果监督工作,保证良好的使用效果,随时根据现场加药后脱硫效率的变化,调整加药量或药品配方比例的调整。3 .供应商送货到现场时必须提供相关的送货资料,如:送货详细清单、检验证、出厂质量验收报告、保质期。供应商送货到现场时,必须经过采购人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一律拒收,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由于供货不及时、中断或药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

15、担。在使用贮存的化学药品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或化学成分变化等问题,采购人有权中断与供应商供货合同,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采购人现场发生的一切人员和责任事故,责任由供应商承担。4 .供应商所有的技术方案、试验报告、药剂调整、技术调整等等,需经采购人签字同意或认可后实施。5 .供应商进入采购人生产现场,应严格遵循采购人的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保证运输和卸车安全,不得发生药剂泄漏,杜绝环境污染事故。6 .如现场使用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供应商接到通知后,需48小时达到现场。对于药剂使用期间浓度的检测化验,供应商需按用户要求及时检测化验药剂浓度(一般以半月或一月为一周期),以便用户及时调整加药量。

16、7 .使用完的空药桶,供应商无条件负责回收处理。8 .消泡剂药桶重量20kg或25kg,应配有消泡剂药桶开启工具,便于加取药。六.包装与储存供应商所供脱硫消泡剂产品,均应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条件进行包装、运输。每桶25kg。产品质保期需2年及以上。七.投标资格1 .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需提供所投产品在3家以上单机组容量在350MW及以上连续使用此类产品的业绩(连续使用三年及以上)或需提供的产品在我厂试验过,验证效果很好,并提供试验报告。业绩须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并注明合同执行情况、使用效果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3 .需提供所投产品厂家的IS09000质量证书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 .投标单位应具有原厂的正式授权书,能够提供正规的货物以及专业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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