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既有建筑功能改造中鉴定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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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既有建筑功能改造中鉴定操作指南(征求意见稿)1总则1.1为适应城市更新工作的需要,规范城镇既有建筑功能改造中的鉴定工作,保证结构安全,促进既有建筑的利用,制定本指南。按照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笫2.0.2条第2款规定,“改建、扩建、移位以及建筑用途或使用环境改变前”应进行鉴定。本指南主要适用于设计单位在承接既有建筑功能改造项目时开展的鉴定工作。1.2本指南适用于延续原设计工作年限的既有建筑在实施功能改造前的鉴定。1增加原建筑的设计工作年限时,涉及到荷载、结构耐久性、标准变化等诸多问题,指南难以做出全面的规定,为了聚焦主要问题,限定本指南不增加原建筑的设计工作年限。在抗震鉴定中,所采用的

2、后续使用年限30、40、50年是为了解决在一定的地震重现期中地震作用的计算问题,即限定了最小的地震作用,与延续原设计工作年限不矛盾。1. 3本指南依据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原则编制。11指南的目标不是取代技术标准,而是针对标准实施中不清晰的部分予以明确,因此,指南更多是提供如何处理具体问题的途径和方法。2基本规定2. 1既有建筑的鉴定包括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按照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第2.0.4条第1款规定,“既有建筑的鉴定应同时进行安全性鉴定和抗震鉴定”。2.2鉴定前应查阅工程图纸、收集设计和施工资料并应对建筑物使用状况、结构现状等进行现场踏勘。按照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第3.Ll条规

3、定。2.3使用功能改造仅涉及局部范围时,可以仅开展构件层次的鉴定。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第4.L2条规定,“当仅对既有建筑的局部进行安全性鉴定时,应根据结构体系的构成情况和实际需要,仅进行至某一层次。”按照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笫4.L1条规定,安全性鉴定分为构件、子系统、鉴定系统三个层次。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笫4.3.1将子系统定义为场地与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子系统,分别进行鉴定。本指南在4.1条中,明确了构件层次的鉴定要求。2. 4抗震鉴定应在安全性鉴定的基础上开展。安全性满足要求是最低要求,抗震性能是建立在结构安全基础上。本条明确做抗震鉴定前必须先开展安全性鉴定,安全性鉴

4、定符合要求后有必要开展抗震鉴定。实际应用中,由于大多数情况下,通过加固可以消除结构安全性问题,因此,安全性鉴定时可以同时进行抗震鉴定,但应针对加固后的结构。抗震鉴定可以按照本指南的抗震鉴定一章要求进行。2.5 既有建筑功能改造的鉴定可由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鉴定单位非原设计单位时,鉴定单位的设计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原设计单位。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2)7号中规定“四、严格鉴定机构选择要求鉴定机构应按照下列条件进行委托选择:(一)鉴定机构选择范围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

5、以上资质)单位;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的具备相应专项资质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规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从中房屋安全鉴定,应当同时具备CMA认证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资质,涉及钢结构、建筑幕墙等的,还应具备对应检测资质类别,当不具备设计复核计算和结构分析能力时,可请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提供支持;建筑工程设计单位从事房屋安全鉴定所需基础数据,可请相应检测资质的单位提供支持J2.6 鉴定报告应由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章。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2)7号中规定:“五、严格规范鉴定机构行为房屋安全

6、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鉴定机构应当依法独立开展鉴定活动,并对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房屋安全鉴定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与鉴定单位签订鉴定合同,并承担鉴定赛用(各地实行政府采购的项目除外)。鉴定机构不得超越业务能力承接鉴定任务,不得有恶意低价竞争、哄抬价格及其他扰乱行业秩序等行为,不得迎合委托方的意图出具不实鉴定结论。鉴定过程应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现场重点部位须留存影像资料。鉴定报告应包含检测结果、结构分析、鉴定结论、处置建议等,应当经检测鉴定人员、注册结构工程师等编制、审核并签字确认,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发,并加盖鉴定机构公章(法人章考虑

7、到既有建筑改造的复杂性,参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本条明确了对签字人员的资格要求。3场地与地基基础鉴定3.1 建筑物所处的场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3.2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可以依据上部结构反应的检查结果判定。当上部结构主要结构构件无沉降引起的裂缝、变形或位移时,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满足BU级及以上的安全性要求。按照民用其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第7.2.3条规定。7.2.3当地基基础的安全性按地基变形观测资料乘其!1邺结构反应的检查结果评定时.应按下列规定评级:遂-1 AU级.不均匀沉降小于现行国家标修脸洸1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许沉降差;建筑物羌沉降裂缝、变形或位移。

8、2 BU级,不均匀沉降不大于现颉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规定的允淬凉降差;且连续两个月地基沉降最小于每月2mm;建筑物的上部自构虽有轻微裂等但无发展迹象。本条明确由于地基不均匀沉降导致的结构构件出现裂缝、变形和位移,要区别荷载或收缩、温度变形导致的裂缝、位移。3.3基础荷载增量不超过原设计值的10%时,可以认定地基基础子系统的安全性满足BU级及以上的安全性要求。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123-2012针对直接增层的情况,标准笫6.2.1条第2款规定地基承载能力特征值不宜超过原特征值的1.2倍。6.以次沉降稳定的建筑物直接增层时,其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根据增层工程的要求

9、,按下列方法综合确定:1按基底土的载荷试验及室内土工试验结果确定:1)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进行载荷试验确定地基承载力;2)在原建筑物基础下1.5倍基础宽度的深度范围内.取原状上进行室内上工试验,确定地基土的抗剪强度指标.以及土的压缩模危等参数.并结合地区经验.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2按地区经验确定:建筑物增层时,可根据既有建筑原基底压力值、建筑使用年限、地基土的类别,并结合当地建筑物增层改造的工程经验确定,但其值不宜超过原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1.20倍。Z_4主体结构安全性鉴定4.1当使用功能改造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认定主体结构子系统满足BU级的安全性要求:1建筑物重力荷载代表值增量不超过5%

10、;2按原设计采用的标准校核,CU级的竖向构件数量不超过10%;3按原设计采用的标准校核,cu级的主要水平构件数量不超过15%;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表4.L1中bu级对应的是使用功能改变后,结构构件承载能力为不低于95%,即不需要采取措施。笫1款CU级定义见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表5.2.2,如下:表5.2.2按承载能力评定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安全性等级构件类别安全性等级%级b微C级乙级主要构件及节点、连接(y0s)1.00R(raS)0.95(rs)0.90(rs)1.00(rs)0.90(rs)0.85鬼箕S)VZX.85笫2、3款验算时,地震作用按原执行的标准复核

11、。(即不调整地震作用)Bu.Bsu则明确在子系统或系统中,可以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即允许在构件层次存在极少数应采取措施的CU级构件。本条规定量化了允许出现承载能力不足构件的比例。竖向构件限制严格,避免后期加固导致结构各楼层的抗侧刚度出现较大变化;考虑到水平构件(框架梁)加固相对容易,适当放宽要求。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2015表7.3.5主要构件集安全性等级评定的要求,BIl级中可含有15%的CU级构件。主要水平构件主要是考虑框架梁等与竖向构件共同受力的构件,次梁及楼板作为承担竖向荷载的构件不纳入15%的计算基数。*7.3.5主要构件集安全性等级的评定等级多层及嘉层房屋

12、单层房屋该构件集内,不含仁级和或级,可含A级.但含量不多于25%该构件集内.不含ct和H级,可含瓦级,但含量不多430%Bu该构件集内.不含乩级;可含口级,但含量不应多于15%该构件夔内.不含九级可含Q级.但含芯应多于20%Cu该构件集内,可含GI级和丸级;当仅含G级时.共阚多于40%,当仅含d/S时,其含鼠不应多于10犯当同蕨/GI级和4级时,Q4力量不应多于25IH震含量不应多于3%诵件集内,可含小级和九级:当饭含CU级时.其含下应多于50%:当仅含a级时,其含人,应多于15%,当同时含有q级利,,级时,人级含不应好视%乙级含不应多于秒UDU该构雨IMLU级或4级含量可戈Wy的规定数该构件

13、集内心圾和H级含多于G电的规定数7.3.8上部结构承载功能世安金性等级,可按下列规定确定:14级,不含解新的代表层(或夕J词含1级.但含最不多于3噂;匕2 BU级,不京9级代表层(或区)(毓Cl.但含量不多于3 Cl级,可含C级和DU级代表层(4区);当仅含CU级时、腕其不多于50%;当仅含戊痴其含量不多于10%;当面0着C级和DU级时.其CU级含发不应多于25%,DU级含最不多于5%:4 DU级,其CI级或DU级代衣层(或区)的含量多于CU级的规定数。4.2 当CU级构件占比超过4.1条规定或存在du级构件时,应按照构件加固后的重力荷载代表值增量进行分析。如加固后重力荷载代表值增量不大于5%

14、,则可判定原结构经加固后可以满足BU级的安全性要求。(1局部荷载增量较大时,可能会出现较多的CU级或du级构件,本条提供处理建议。当CU.du级构件数量超过限值时,应对相关构件进行加固设计,并按照构件加固后的结构进行分析,如重力荷载代表值增量不大于5%时,结构的整体安全性可以判定为经加固满足要求。4.3 建筑物内部无拆改、仅进行外立面改造时,如外立面单位表面积荷载增加不超过0.2kNi)2,可以认定为主体结构安全性满足要求。外立面改造是常见的改造项目,外围护结构的单位表面积荷载大致在5KNm2左右,0.2kNm2的荷载增置约为4%,符合本指南4.1条的要求。根据实际改造项目的实施情况,本条规定

15、能满足大多数情况下的需要,简化了鉴定程序。4.4 对承载能力不足的构件进行加固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荷载应按照不低于现行标准要求执行;2荷载分项系数应按照现行标准执行;3构件应结合抗震鉴定的结果进行加固设计。构件的加固设计,原则上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执行。抗震鉴定结论为满足要求时,构件加固按照原抗震设计标准执行;抗震鉴定结论为不满足要求时,构件加固应按照现行地震区划图中的地震动参数执行。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笫4.2.2条规定:4.2.2既有建筑承重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为鉴定原结构、构件在剩余设计工作年限内的安曜时.应按不低于原建造时的荷载规范和设计规范进行验算;

16、如原结构、构件出现过与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相关的较尢变形或损伤,则相关性能指标应按现行规范与标准的规定进行脸第74.5鉴定时,结构构件的最小配筋率、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原设计采用的标准要求。最小配筋率和最低混凝土强度等级要求主要是标准要求变化引起,标准不完全是从保证构件不出现脆性破坏的角度做出规定,同时考虑了防止构件开裂、提高工程质量等因素。安全性鉴定则主要考虑承载力问题,适筋破坏是最重要的要求。5抗震鉴定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的规定:笫十九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笫三十九条规定应当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的建设工程,由所有权人委托具有相应技术条件和技术能力的机构进

17、行鉴定。国家鼓励对除前款规定以外的未采取抗震设防措施或者未达到抗震设防强制性标准的已经蔑成的瓮设工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笫二十条抗震性能鉴定结果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存在严重抗震安全隐患以及是否需要进行抗震加固作出判定。抗震性能鉴定结果应当真实、客观、准确。5.1.1 一般规定5.1.2 1.l按照89版及以后版本规范设计的建筑,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认定建筑抗震性能满足要求。1建筑物抗震设防类别未改变;2重力荷载代表值增量不大于5%;3结构各楼层的抗侧刚度变化不大于10%。本条明确了简化抗震鉴定的条件。即满足本条规定时,可以不再开展进一步的鉴定工作。5.1.3 抗震缝分割的不同单元可以按独立单元

18、进行抗震鉴定。5.1.4 建筑物的抗震设防类别应根据改造后的建筑使用功能按照下列的原则确定:莫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条文说明中明确适用范围不包括既有建筑。1.0.3本条是新增的,作为强制性条文,主要明确二点:其一,所有建筑工程进行抗震设计时均应确定其设防分类。其二,本标准的规定是最低的要求。鉴于既有建筑工程的情况攵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故本标准的规定不包括既有建筑。1仅裙楼部分抗震设防类别调整时,裙楼以上部分可以不调整设防类别。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条文说明中明确:6.0.5本条基本保持2004年版的有关要求,扩大了对人民生命的保护范围。借

19、鉴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关于规模的分级,考虑近年来商场发展情况,本次修订,大型商场指一个区段人流5000人,换算的建筑面积约17000m2或营业面积7000m2以上的商业建筑。这类商业建筑一般需同时满足人员密集、建筑面积或营业面积符合大型规定、多层建筑等条件:所有仓储式、单层的大商场不包括在内。当商业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包括商住楼或综合楼,其划分以区段按比照原则确定。例如,高层建筑中多层的商业裙房区段或者下部的商业区段为重点设防类,而上部的住宅可以不提高设防类别。还需注意,当按区段划分时,若上部区段为重点设防类,则其下部区段也应为重点设防类。2既有建筑内部局部区域的使用功能属于重点设防类

20、时,如改造区域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50%,且改造区域建筑面积不超过1000m2,既有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可以按照标准设防类执行。局部类别调整不影响整体。如在既有建筑内部增设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等时,养老机构、托幼机构属于重点设防类,但当养老机构、托幼机构的面积占比及总面积较小时,抗震设防类别可以不做调整。)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既有建筑改造施工图设计审交要点的通知”条文说明中明确:“既有建筑改造为养老设施用房时,可考虑为标准设防类意筑;对于新建养老设施用房,应按重点设防类建筑考虑J5.1.4建筑物后续设计工作年限等于或小于40年时,其抗震等级应按照建造时的标准要求确定。指南限定的范围是延续

21、原设计工作年限,按通用规范前言的说明,“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J5. 1.5抗震鉴定由结构体系、地震作用、构造措施三个部分内容组成。本条针对功能改造后不符合5.1.1条的要求,需进一步开展抗震鉴定时的鉴定内容的组成。如功能改造后符合5.1.1条的要求,则无需执行5.2-54节的要求。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第5章规定抗震鉴定由三部分组成,即场地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抗震能力验算和主体结构抗震措施鉴定。指南将场地与地基基础纳入笫3章,与结构安全性鉴定的要求合并。鉴于影响结构抗震性能最重要的因素是结构体系的合理性,因此,指南将结构体系的鉴定作为一个部分。指南按

22、照结构体系严格按现行标准高要求执行、地震作用按照鉴定标准要求执行、抗震构造措施分类执行的原则处理。5.2 结构体系5 .2.1既有建筑改造后的结构体系应符合现行通用规范的要求。【】按照现行通用规范要求执行偏于严格。主要考虑以下几点:1、建筑抗震设计标准和地震区划图已经历过多次调整,国内已没有非抗震设防区。为了适应新形势下的抗震设防要求,对结构体系的抗震要求也有较大调整,如以往非抗震设防区内的底框2-3层、总高10层的砌体结构已不允许采用。本指南按照结构体系严格要求的原则,要求鉴定的对象应符合现行标准对结构体系的要求。2、指南的整体思路是简化鉴定程序,但简化会有一定的局限性。结构体系的合理性是影

23、响建筑抗震能力最重要的因素,本条强调抗震鉴定更关注整体性能,对于容易出现抗震薄弱环节的因素加以限制。3、当结构体系不满足现行通用规范要求时,不适用本指南进行鉴定。一般可以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或按照抗震超限审查的管理要求执行。6 .2.2砌体结构圈梁、构造柱的布置应符合原设计采用标准的要求,其中按89版之前规范设计的建筑不应低于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的要求。1】砌体结构的材料种类较多,涉及细部的抗震构造要求也较多,尤其是89版规范以前建设的工程项目差异很大,鉴定时可以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检测报告供加固设计时使用。但圈梁、构造柱对各类砌体结构的抗震性能都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24、,因此,本条做出明确的规定。圈梁一般应满足隔层设置和屋面设置的要求,当圈梁、构造柱满足要求时,砂浆、砌体强度指标可以按照原设计采用。5.3 地震作用5.3.1既有建筑进行地震作用分析时,应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的规定确定地震动参数。本条考虑构件抗力不足的加固相对容易,通用规范允许按后续设计工作年限对地震作用进行折减,实际影响面主要集中于抗震设防烈度提高的区域。同时考虑到部分抗震措施的处理实际上不可能实现,因此,指南提高了抗力的鉴定要求,但对抗震措施的鉴定要求适当进行了调整。5.3.2按照89版及以后版本规范设计、建造的建筑,地震作用可以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计算并乘以调整系数后确定;

25、调整系数根据后续工作年限30年、40年、50年分别采用0.8、0.9、1.0。但调整后的地震作用不应小于原设计的地震作用。本条按照通用规范的要求执行。抗震鉴定的后续设计工作年限30年、40年、50年是为了考虑地震作用重现期进而确定地震作用大小的需要,与本指南规定的延续原设计工作年限不矛盾。5.3.3在89版规范之前建成的建筑,应按照后续使用年限30年确定地震作用,地震作用可以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计算并乘以调整系数0.8后确定。本条是补充5.3.2的要求。5.3.4计算时,材料参数指标可按照原设计采用。5.3.5改造后重力荷载增量不大于5%时,整体计算的荷载分项系数可按照原设计标准执行。既有建筑鉴定

26、与加固通用规范第4.2.2条规定:4.2.2既有建筑承重结构、构件的承载能力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为鉴定原结构、构件在剩余设计工作年限内的安稣时,应按不低于原建造时的荷载规范和设计规范进行验算;如原结构、构件出现过与永久荷载和可变荷载相关的较大变形或软伤,则相关性能指标应按现行规范与标准的规定进行嗝。即:对于本指南规定的延续原设计工作年限的前置条件,荷载分项系数可按原设计标准执行。但总荷载超出较多时,结构的安全性可能出现较大的变化,因此,建议超出5%时按照现行标准分析。5.4抗震措施5.4.1按照89版及以后版本规范设计、建造的建筑,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原设计采用标准的要求。当抗震设防类别调

27、整为重点设防类时,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原设计采用标准对重点设防类设防建筑的要求。5.4.2在89版规范之前建成的建筑,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中A类建筑的要求。1当抗震设防类别调整为重点设防类时,抗震构造措施应符合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中A类建筑的重点设防类设防要求。5.4.3抗震设防类别调整为重点设防类的既有建筑,当抗震鉴定的后续设计工作年限不大于30年时,钢筋锚固长度可以按照标准设防类的要求执行,也可以按照混凝土实际强度进行换算。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条文说明中2.0.2-2.0.3明确:3)当设计使用年限少于设计基准期,抗震设防要求

28、可相应降低。临时性建筑通常可不设防。5.4.4现浇混凝土楼板、混凝土次梁可不进行抗震鉴定。预制混凝土楼板的整浇面层厚度不小于60mm时,可以按照现浇混凝土考虑。1预制混凝土楼板要求按照JGJ3中8L8规定。18.1.8费力角距(m)Y句MM军抗集设计(Ml)抗震设防H度6.7度OMMo(Wt小&9度(*较小依)St5.0B.604.Ofi.5010B.402.Ofi.30装配整体ISfi.5010B.402.5B.30注:1表中8为费力之同的楼置宽度(m),2装配整体式楼的观登层应狰合本规程索32条的有关It定;4当房屋用都未行置置力时第一片Jl力也与房HR的距离不宜大于表中算力墙危感的1/2

29、.1990年之前的预制混凝土楼板需要特别关注其耐久性问题。5.4.5混凝土柱应符合下列要求:1柱的轴压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轴压比可以按照混凝土实际强度计算;2柱的箍筋配置应不低于原设计采用的标准要求。加密区的配箍率可以按照混凝土实际强度计算。5.4.6混凝土剪力墙应符合下列要求:1剪力墙的轴压比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轴压比可以按照混凝土实际强度计算;2剪力墙边缘构件的配筋应满足原设计采用的标准要求。5.4.7混凝土框架梁的梁端混凝土相对受压高度、梁端受压区钢筋与受拉区钢筋的比值、梁端加密区箍筋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5.4.8砌体结构中墙体的高厚比、横墙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15.4.5-5.4.8针对构件抗震性能影响较大的因素提高指标严格要求。附录:(鉴定资料收集清单、现场踏勘清单、验证性检测要求、格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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