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党委关于学院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docx
《大学党委关于学院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党委关于学院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大学党委关于学院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XX大学党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提高院级领导班子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各学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事项范围“三重一大”是指学院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主要内容包括:1 .传达学习上级和学校党政重要文件和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订贯彻实施意见;2 .学院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年度总结;3 .重要改革措施、重要规章制度;4 .学科建设和教学管理与改革、科研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5,内部机构设置,干部调整和管理、重要人选推荐,人事调配,专业技
2、术职称评聘,教职工奖惩;6 .较大额度经费收支,教职工奖金分配等重要方案;7 .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招生与就业工作和安全稳定等工作的重大事项。二、决策程序贯彻“三重一大”制度,要做到目标明确、过程完整、程序清晰,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领导班子应以党政联席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为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应履行以下主要程序:(一)决策酝酿“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应根据事项性质进行领导之间的沟通。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影响集体决策。对学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在领导班子决策前院党委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
3、拔任用条例及相关规定的程序执行。(二)集体决策1.参加范围。“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要求教授委员会参加会议。涉及行政工作的由院长主持,涉及党务工作的由党委书记(总支书记)主持。参加会议的成员原则上应全部出席,非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在特殊情况下,最少应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2/3会议方可举行。在讨论与参会人员本人、家属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回避。2 .集体讨论。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同时要说明理由。因故未到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主持会议的其他负责人,原则上应在其他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发表
4、意见。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决策,作进一步调查研究,待意见成熟后,再交会议议决。3 .决策表决。对于要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以举手表决、口头表决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赞成者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为通过。干部选拔任用采取票决制。在决策结果正式公布前,对泄漏会议相关内容的有关人员要追究相关责任。4 .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情况,包括决策参与人、决策事项、决策过程、决策结论等要如实记录,确保可追溯性。要以会议通知、议程、记录、纪要、决定、备忘录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领导班子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党委 关于 学院 领导班子 贯彻落实 三重 制度 实施细则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4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