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3年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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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民政局2023年工作计划2023年全市民政系统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XX市民政工作要求,紧扣”融合发展创新提升”主题,以惠民利民为导向,以融合创新为方向,以争先创优为指向,开展民政领域“六大行动”,擦亮“泰幸福”民政工作品牌,打造民生品质提升样板区,以“四敢”的担当作为和“三个不相信”的奋斗姿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XX新实践贡献民政力量。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坚

2、决做到“两个维护“。开展理论学习培训,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落实“第一议题”、法律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宣讲报告等制度,不断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转化为开拓进取、攻坚克难的思想举措和实际行动。(二)扎实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制定阶段学习计划,周密安排部署,采取“集中+自学”“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精神的热潮,教育引导民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核心要义入脑入心、落实落地。(三)准确把握

3、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的重要部署。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重要论述的理解领悟,对标对表党的二十大对民政工作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权益保障、残疾人保障、慈善事业、基层民主、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等多个领域的决策部署,认真研究中国式现代化对民政工作的新要求,系统谋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XX民政工作。(四)着力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强化党员教育管理,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拓展“泰有爱”党建服务品牌的内涵和外延,进一步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五)认真落实意

4、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坚决维护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稳定。坚持政治标准,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述职评议、绩效评估重要内容,拓展网络意识形态阵地,深化与媒体的合作共建,注重宣传民政先进典型,弘扬民政先进文化。(六)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健全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强化警示教育,运用民政系统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持续开展“清风行动”等专项整治,抓好特殊困难群众救助帮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

5、点岗位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落实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会商制度。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民政“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四敢”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二、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七)适度调整救助水平。根据经济发展状况,落实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按照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的30-40%,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调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并同步对其他对象救助标准进行调整。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化发放、规范化管理三年行动。(八)强化急难救助。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全面落实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的政策规定,加强对非本

6、地户籍困难群众、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暂未就业且基本生活面临困难大学生、新业态从业人员等人员的临时救助。积极开展“先行救助”,提高救助时效性,拓宽临时救助方式,在受公共突发事件影响情形下,根据具体情形或困难群众急需,统筹利用临时救助资金,采购发放衣食等基本生活物资、防暑取暖等生活必需物资,提供救助帮扶。(九)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加强金民工程、智慧民政等救助信息系统运用,及时更新维护数据,夯实低收入人口的基础数据库。扩大数据比对范围,打通与相关部门的数据通道,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机制,通过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形成预警线索,对困难群众精准定位、及时救

7、助。对死亡、财产收入超标、重复享受等情形及时进行动态核减,做到应退尽退。(十)强化社会救助服务效能。加快发展服务类救助,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服务质量。积极引导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队伍等多元主体参与扶弱济困。开展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践活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创新运用数字监督模式,通过统计监测、实地督查、量化考核、绩效评价等多种方式,推动社会救助政策落地落实。(十一)提升基层救助服务经办能力。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开展民政领域社会救助“掌上办”“网上办”“省内通办”

8、,推动智慧救助。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政策解读,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经办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具体措施。开展社会救助服务示范工作站创建活动。创建1个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示范点。开展好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落实属地责任,及时化解信访矛盾。三、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十二)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建立长效机制,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强化兜底保障,加强信息化手段应用,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400户,实现空巢独居老人每周探访全覆盖,重点关注对象线上生命健康监护全覆盖,7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全覆盖。落实国家新

9、出台的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做好培训和实施工作。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按规范应评尽评,加强评估结果与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的有效衔接。按照上级要求,推动开展普惠养老机构集中签约。(十三)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争创省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试点地区。新建市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同步建成我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每月免费为全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一次个性化上门服务,全市接受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比例达到18%以上。新增镇级示范性助餐点14个、社区助餐点20个以上,常态化开展服务。改造提升标准化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2个。为有需求的设置家庭养老照护床位20张

10、。试点开展“银发顾问”制度。改造提升示范性乡村互助养老睦邻点20个以上,因地制宜常态化开展互助养老活动。(十四)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持续推进护理型床位建设,力争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100%。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强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资金管理,确保特困供养经费专款专用。推动有意向的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鼓励与省内外品牌连锁的机构合作,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服务水平和照护能力。(十五)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会同市中专校,开设护理专业课程;联合市人社局,组织养老服务人员专场招聘。开展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护理员的全员轮训;失

11、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80人次。推动培训成果转化,力争全市在岗养老护理员技能认定通过率达到70%以上。举办我市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积极参与全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XX选拔赛和第二届长三角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组织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助老员)”“优秀养老院院长”“十佳养老机构”评选,适时举办我市养老机构营养餐大赛、养老服务公益集市等活动。(十六)实现12349平台全方位运用。持续运用现代物联科技,对居家上门服务、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行全面监管。强化线上服务功能完善,推进我市“虚拟养老院”建设,通过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配送、供应链等一站式、一体化的服务,实现养老助老等需求“线上点单、服

12、务上门”,扩大优质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强化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围绕老年人易餐、易医、易行、易购等主流需求,加快培育爱心商户、流动医院、“互联网+医院”“物业+”“金融+”服务载体,引进开发老年人一键打车付费、一键预约服务、一键查询资讯等软件,让“掌上养老”服务更加便捷。推动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探索推进“时间银行”积分兑换养老服务制度。(十七)提升养老服务监管效能。落实国家“乙类乙管”总体要求,因时因势优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措施。抓好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持续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国家强制性标准。持续推进养老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活动。集中开展未合法登记

13、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排查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扎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福利工作(十八)提升特殊儿童群体关爱服务。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台账底数,加强分类梳理,推动问题整改。定期组织摸底排查,健全动态监测、跟踪服务、长效帮扶的工作机制。加强困境儿童“四色”分类管理,完善定期走访制度,形成“主动发现”机制,根据具体困境类型、程度和特点,开展“类别化+差异化”的关爱服务。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进政府购买儿童福利服务,大力发展服务类保障,加快形成“物质+服务”综合保障模式。完善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关爱帮扶。推动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协议签订率和监

14、护职责履行率均达到100虬(十九)加强儿童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培育打造1个省级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研究制定示范性未保站巩固提升措施,增强精准服务能力。完善儿童“关爱之家”网络,新增2个省级儿童“关爱之家”,引入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儿童成长关爱服务,帮助链接成长资源。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配备和培训,举办儿童主任实务技能竞赛。实施儿童关爱保护公益创投项目,引入社工机构、社会组织,为各类儿童提供专业服务。(二十)强化未保工作协调机制。以“XX成长”试点为依托,建立“部门+镇街”试点工作专班,形成关爱保护合力。完善“市+镇街+村居”未保联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三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召开未保委办

15、公例会、成员单位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等,研究确定总体工作思路,梳理重点任务清单,明确序时安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与教育、团市委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推动形成“中心+基地+关爱之家”未保体系,年内命名一批全市未成年人成长护航基地。持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五、扎实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二十一)持续深化惠民殡葬改革。建设全市智慧殡葬系统,做实殡葬服务预约与殡葬管理两大板块,提高殡葬服务管理信息化水平。推动惠民殡葬政策调整,落实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提标增项。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打造多元一体化示范性公墓。继续强化殡葬领域突出

16、问题监管,常态化开展殡葬事业单位行风整治,打造殡葬服务窗口单位。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推广签订文明办丧承诺书、发放文明办丧告知书,提高群众文明治丧参与度。(二十二)规范地名界线管理工作。编制全域地名专项规划。积极申报省级第三批红色地名、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开展平安边界创建活动,扎实完成界线界桩联检任务,加强界线界桩巡查和管护。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无名路、街、巷进行排查,并及时命名。(二十三)提高救助管理服务能力。发挥基层救助站点网格作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作,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护送返乡、寻亲溯源等工作。开展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

17、暖”专项救助行动。运用“互联网+”模式,进一步拓展寻亲渠道,常态化开展寻亲服务。(二十四)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水平。加强婚姻登记员队伍建设,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确保登记合格率100%。积极参与内地居民离婚登记“跨省通办”、长三角地区婚姻登记“跨区通办”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婚俗礼仪改革,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文明新风。深化婚姻家庭辅导,丰富辅导内容和形式。进一步规范收养登记及档案管理,强化收养政策宣传解读,切实保障收养登记双方的权益。六、扎实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二十五)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改革。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开展“五社联动”创建活动,以公益微创投带动,实

18、施民政资金10件微实事,聚焦社区治理服务盲点,以及体量不大、辐射人群广泛的公共服务项目,进行项目化推进。推进城乡社区减负增效,配合市委办、政府办抓好村级组织“一套表”“两本账”“三项清单”落实落地,巩固“XXX”专项行动成效。开展“三评三促三提升”治理创建活动,全市选树优秀微自治案例10个、优秀村规民约20个、民主协商示范项目10个。(二十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群众自治机制和工作运行体系。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规范村(居)务公开和村(居)务监督工作。规范开展村(居)民委员会缺位补选工作,加强村(居)民下属委员会工作联动。在规范“四会”组织运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新乡贤理事

19、会,凝聚新乡贤在内的广泛力量,助力乡村振兴。(二十七)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强化服务功能融合,注重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新建或改造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4个,打造“五美驿站”示范村居8个,实施小型维修改造项目24个。加强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开展新型农村社区星级示范点争创活动,推动基层治理服务转型升级。强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取100名城乡社区青年工作者,通过培训、考核、业务大赛等方式,遴选出20名XX“金牌社工”大比武种子选手。充分发挥社区工作名师的示范辐射作用,建设社区名师工作室,开展名师项目争创和师徒结对活动。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二十八)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坚持和加强

20、党对社会组织的全面领导,强化意识形态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年度检查、章程核准、抽查审计、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六同步”,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和党建阵地,争创社工站党建工作示范点。(二十九)加大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力度。通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和等级评估等手段,强化对社会组织负责人、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信息公开、章程履行等方面的监督。落实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强化脱钩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执法监督力度,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等专项

21、督查,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强化社会组织信用管理,动态调整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会同市行政审批局,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成立登记联合审批制度,简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内部流程。(三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实体化运行,优化人员队伍、健全各项制度、规范运行流程,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采取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在民生保障、养老服务、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及援藏援疆、对口帮扶等工作,服务发展全局。开展十佳社会组织项目和十佳社会工作案例评选活动,选树社会组织党建、社区社会组织、乡村振兴等优秀案例。

22、举办大型公益集市活动,集中展示我市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服务、慈善事业的发展成效。(三十一)拓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推动乡镇(街道)慈善社工站实体化运行全覆盖,打造本土化社工服务品牌。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考前培训、社工站驻站社工能力提升培训等系列培训活动,出台社工专业人才培育管理实施办法。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抽查工作。八、加强民政综合能力建设(三十二)加强宣传调研和财务统计工作。持续加强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工作,推动成果转化。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民政中心工作、重要节点、重要专项,组织开展重点报道。加强民政资金预

23、决算管理,注重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内审监督。加强统计工作,提高数据准确性。组织开展内审工作,发挥监督功能,有效防范风险。继续开展资产清理登记、工程项目审计、遗留问题化解等工作。(三十三)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完善民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清单和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开展“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全力消除各类火灾隐患。积极引导民政服务机构“瓶改管”“气改电”。持续推进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鉴定,“一栋一策”动态整治销号。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多部门联合检查督导。督促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疏散逃生能力。适应“乙类乙管”新形势,科学抓好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用心用情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十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格落实定期分析研判和重要时段信访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健全舆情监测及应对机制。集中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做好殡葬设施布局调整、行政区划变更、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初信初访办理,认真落实首接首办负责制。完善重点信访事项领导包案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吸收多元力量参与矛盾化解,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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