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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本协议当事人甲方: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甲方是指: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乙方是指:购房人(业主)。前期物业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生效时止的物业管理。本物业名称: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类型:坐落位置:建筑面积:平方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
2、环境卫生、秩序维护、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的行为;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对于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的行为予以规劝、公示或诉讼等一定的方式催收、催缴;7、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及财务年度计划;8、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9、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
3、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10、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1、自本协议终止时起10日内,与业主委员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办理本物业的物业管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移交手续须经业主委员会确认。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手册;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及应交纳的其它费用;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合肥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
4、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7、转让房屋时,应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让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8、车辆进入小区须按照物业公司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线路限速行驶,禁止违章行使;9、XXX楼为公寓式住宅,根据供电规划原则,电费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采取预交费卡式电表;10、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11、遵守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其他规定。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共
5、用部位是指房屋整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锅炉、供热线路、供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三、环境卫生1、规划红线范围内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2、小区内生活装修垃圾的收集、清运;3、小区内噪音、废气的控制和管理。四、秩序维护1、内容(1)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2)协助居民处理邻里纠纷。2、责任(1)对小区进行
6、24小时公共秩序维护、消防巡查;(2)对小区内治安事件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机关;(3)遇重大安全、消防事故,按规定程序立即处置并报有关部门处理。五、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内容(1)对小区内道路、停车场及其标识进行管理;(2)对小区内车辆、行人的交通进行管理;(3)依法收取停车车位使用费及管理费;2、责任(1)指挥、疏导小区内车辆进出、行驶及停泊;(2)小区内道路、停车场设施设备的管理和养护;(3)协助车主处理小区内轻微擦伤碰事故。六、房屋装饰装修管理见合肥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一、房屋外观:保持房屋外观统一,有效控制乱张贴、乱搭建等违章情况;二、设备运行:1、设施设备运转
7、正常;2、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三、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1、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整洁,公共配套设施及公共场所公共照明设施的完好率达到相关标准;2、房屋完好率达到国家或省、市相关标准。四、环境卫生1、整体环境及环卫设施循环保持清洁;2、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五、绿化1、由专人对花草树木定期养护;2、花草树木整齐美观。六、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1、场地整洁、线标清晰;2、小区内车辆畅通行驶,停放整齐。七、秩序维护1、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2、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区域内公共秩序八、消防1、消防系统设备运营正常;2、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小修和急修:1、小修不超过24小时完成;
8、2、急修符合维修质量标准。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一、物业管理服务费、公共能耗费、房屋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收费标准(最终按物价局批复、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1、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L20元;2、小高层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L12元:3、商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2.50元;4、以上费用不包括公共能耗费;5、公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水、电费)根据实际耗用量面积分摊结算,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6、收房时按每平米2元交纳房屋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装修拆除墙体的按50元/Hl2代收建筑垃圾清运费。二、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时间:乙方(使用人)应
9、每半年交纳一次物业服务费,交纳时间为每半年第一个月的上旬,交纳地点为大溪地五期悦溪公馆客服中心。三、因乙方自身原因空置的房屋按相关规定必须全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四、乙方出租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乙方交纳。五、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六、乙方逾期未缴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甲方可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第五条其他有偿服务费用1、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用,按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执行。2、其他便民有偿服务收费合理、无乱收费。第六条代收代缴收费服务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委托,甲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供热费等代收代缴收费服务(代收代缴收费用不属于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10、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第七条保险乙方的家庭财产与人生安全的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协议,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违反协议,使甲方未达到管理服务质量约定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甲方违反协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清退所有费用。4、乙方违反协议,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交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千分之三交纳违约金,或按临时管理规约和委托
11、管理合同的规定进行催缴,对于拖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甲方有权予以规劝、公示或诉讼等方式催收、催缴。第十条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甲方应采取应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双方约定因下列事由所致的损害,不论其为直接或间接,均构成对乙方的免责事由,即甲方均不负赔偿责任:1、天灾、地震等不可抗力的事由所致的损害;2、暴动、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等事由所致的损害;3、因本合同标的物自身固有瑕疵所致的损害;4、因乙方或第三者之故意、过失所致的损害;5、乙方、物业
12、使用人专有部分的火灾、盗窃等所致的损害;6、因延迟交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所致的损害;7、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指挥调派甲方工作人员所致的损害;8、车辆被窃、被破坏或车内财物被窃的损害。构成保管合同关系的和保险公司已有保单赔付的,不在此限。第十二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力,致使协议无法履行,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十三条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十四条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无效的,可向合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玖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六条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已将本协议样本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七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代表人:乙方签章:代表人:年 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