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人大代表“民事即办”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建立人大代表“民事即办”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建立人大代表民事即办”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贯穿人大代表履职各方面全过程,不断畅通民主民意表达渠道,结合县委对人大工作提出“作为能为善为有为”的“四为”要求,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建立人大代表“民事即办”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按照“四为”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人大代表争当“四个表率”和“三带头三争当”主题活动,健全完善人大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立人大代表“民事即办”
2、工作机制,引导和激励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在为民用权、为民履职、为民服务中不断增进接地气的广度、察民情的深度、聚民智的精度、惠民生的力度,奋力书写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XX答卷”。二、主要任务建立人大代表“民事即办”工作机制,目的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天然优势,立足基层、深入群众,聚焦“小切口”服务“大民生”,对事关群众冷暖安危、急难愁盼的民生“微实事”、群众“身边事”做到及时了解发现、快速响应、精准交办、即时解决,并转化为推进社会治理、破解基层难题、增进民生福祉的举措,让代表在“说话管用”“履职见效”中“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三、方法步骤
3、以季度为单位,按照“代表收集民情、人大分类梳理、分级受理办理、代表跟踪督办”的步骤,每季度筛选交办解决一批民生“微实事”,首尾相接、滚动推进,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1.代表收集民情(每季度首月至次月上旬)。由乡镇人大组织本辖区内人大代表围绕“村里事”和“家里事”,深入所在选区和选民,开展前瞻式、跟踪式、对策式、解剖式调研。调研内容上,做到“五个结合”。即与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本乡镇贯彻落实相结合、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重点监督事项相结合、与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相结合、与本乡镇人大工作开展情况相结合、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具体问题相结合。调研方式上,依托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结合
4、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双联”活动,开展常态化进站履职,与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诉求,切实把人大代表同群众密切联系的天然优势转化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工作优势。各级人大代表每人每年至少提出一条以上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高质量民生建议意见或一件待解决的民生“微实事并于当季度次月下旬前交由乡镇人大收集汇总。2 .人大分类梳理(每季度次月中下旬)。各乡镇人大在充分评估合理性、针对性、可行性、实效性基础上,对民生事项及建议进行初筛和分类。乡(镇)级层面的建议由乡镇人大研究后转交本乡镇人民政府承接办理。县级层面的民生事项及建议由乡镇人大提交县人大常
5、委会进行分类梳理后,转交有关单位承接办理。重要事项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报县委并转县政府研究办理。3 .分级受理办理(每季度次月中下旬至末月上旬)。乡(镇)级层面的民生事项及建议在转办三日内要与代表沟通联系,十日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各乡镇人大每季度要将民生事项及建议办理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县人大常委会。县级层面的民生事项及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挂点联系领导牵头,分管专工委对应负责,进挂点联系的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县级“民事即办”事项及建议交办会,邀请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和承办单位面对面沟通,推动问题落实解决。交办会上要对上季度代表民生事项及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在交办会结束后,各承办单
6、位要在一周内与代表沟通联系,原则上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4 .跟踪督办阶段(每季度末月中下旬)。县级层面代表建议由领衔专工委会同提出建议的代表对上季度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办,并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填写民生事项(建议)办理情况评价表。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和超期未办理的列入重点督办事项,由常委会县级领导领衔督办,办理期限为三个月。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说明。乡(镇)层面的代表建议督办参照执行,由乡镇人大负责组织实施。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对人大代表“民事即办”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县人大
7、常委会副主任任副组长,人大办、各专委、工委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为成员的人大代表“民事即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由选任联工委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压实人大代表“民事即办”工作机制运行。各乡镇人大要压实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切实把“民事即办”工作机制落地落实。5 .加强履职考核。结合“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年”活动,把“民事即办”工作作为代表连任提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建立履职工作档案,实施赋牌管理。各乡镇人大要全力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把情况摸透、把问题找准,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提建议、办实事。各承办单位要把办好代表提
8、出的建议和实事办理作为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具体体现,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参照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办法,由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亲自协调,采取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压实办理责任,扎实办好各类建议和实事。6 .加强工作调度。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将加强对人大代表“民事即办”工作机制运行调度,将该项工作纳入2023年度”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办理工作过程中推进不力、敷衍推责、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县直单位列入下年度工作评议监督单位。对办理成效较好,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单位予以评先评优表彰。各单位、各乡镇人大要及时总结工作机制运行情况,挖掘典型、提炼经验,推动工作运行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