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实施方案一、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健全卫生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机构设立指引,明确办理环节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推行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企业开办事项进行“打包”办理,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的新型工作模式,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通过完善信用监管、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等方式,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减少不必要的证明事项,加快实现民生保
2、障事项“一地受理、一次办理”。简化普惠性生活服务企业审批程序,鼓励连锁化运营,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注册登记。积极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法简化审批流程,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清单化管理,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大力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实现监管执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对象、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归集至
3、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应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并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送至“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评价系统”对全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进行在线评价,评价结果推送各有关部门共享使用,支撑相关行业部门对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朋友圈、短视频等新型网络渠道销售仿冒商品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聚焦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对网络交易规范监管督促平台企业依法承担主体责任,从严治理滥用垄断地位、价格歧视、贩卖个人信息等违
4、法行为,进一步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养老、教育培训、药品、保健食品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从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预付消费“跑路坑民”、虚假广告宣传、非法集资等案件。二、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引导开展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修订,重点在养老、托育、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持续开展生活性服务业监测评价和通报,在养老、教育、体育、金融、公共卫生、社会管理等领域积极推行服务认证,推
5、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深入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跑者”企业建设,以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为重点,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性企业。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加快构建以产品、企业、区域品牌为支撑的品牌体系,推动各地在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依法依规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打造若干特色鲜明的陕西品牌。引导各地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服务品牌推介,不断提升我省特色品牌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商标品牌保护、运用、管理、推广。丰富商标品牌内涵,推动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增强区域商标品牌竞
6、争力,促进品牌经济与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深度融合。三、完善支持政策落实财税政策和投资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安排的相关财政资金要优先用于支持普惠性生活服务。统筹各类资源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社会服务、“一老一小”等设施建设,积极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落实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各项税收政策。对员工制养老、育幼服务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按规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价格普惠且具有一定收益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支持
7、包括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内的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养老育幼、医疗卫生、老旧小区改造等生活性服务业基础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探索“首贷服务中心”综合升级改造和深化试点工作,提高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获得信贷便利度,降低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融资难度和成本。推广“信易贷”,使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生活性服务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完善价格和用地等支持政策。注重与政府综合投入水平衔接配套,合理制定和调整教育、养老等基础性公共服务价格标准。充分考虑群众可承受度以及相关机构运营成本,加强对普惠性生活服务的价格指导。探索制定我省养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养老机构收费
8、行为。对可以使用划拨土地的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及供水、燃气供应、供热设施等项目,除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外,鼓励以出让、租赁方式供应土地,支持市县政府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方式提供土地,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建设。经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对利用存量建筑兴办国家支持产业、行业提供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或总投资30万元以下的社区服务设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因地制宜优化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增强市场主体抗风险能力。将生活性服务业纳入全省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健全重大疫情、灾难、事故等应急救助机制。对提供群众急需普
9、惠性生活服务的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建立绿色通道,强化应急物资供应保障,落实租金减免、运营补贴、税费减免、融资服务等必要帮扶措施。鼓励发展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的生活性服务新业态。四、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丰富农村消费市场,激活县域消费潜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建立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大力推进电商、快递进农村。加快农村生活服务网络建设,支持便民服务企业在县城建设服务综合体,在乡镇设置服务门店,在行政村设置服务网点。在公共文化服务相对薄弱的农村、边远山区经常性开展文化、电影、体育、义诊等下乡活动。巩固深化宝鸡、渭南、铜川、安康等四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文化下基层活动,探索“乡村旅游+度假”“乡村旅游+文创”“乡村旅游+非遗”等发展模式,带动乡村产业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