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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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力争到“十四五”末(2025年),全省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80%,全省护理、康复、养老、育幼、家政等相关专业在校生规模比2020年增加3000人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2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4.4人、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4.6个;每个市、县(区)至少建有一所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到2025年基本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每个设区市要建成1所专业化的残疾人康复或托养设施,为4.6万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服务;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3.4万次,人均体

2、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超过30平方米。一、激活县乡生活服务消费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完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丰富农村消费市场,激活县域消费潜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加快建立完善县乡村协调发展的生活服务网络,大力推进电商、快递进农村。加快农村生活服务网络建设,支持便民服务企业在县城建设服务综合体,在乡镇设置服务门店,在行政村设置服务网点。在公共文化服务相对薄弱的农村、边远山区经常性开展文化、电影、体育、义诊等下乡活动。巩固深化宝鸡、渭南、铜川、安康等四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等文化下基层活动,探索

3、“乡村旅游+度假”“乡村旅游+文创”“乡村旅游+非遗”等发展模式,带动乡村产业振兴。二、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育模式,支持生活性服务企业深化产教融合,联合省内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共同开发课程标准,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师资培训,在全省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在高职专业申报工作中,将养老、育幼、家政服务等专业列入急需专业名单,鼓励有条件的高职院校增设服务类相关专业。支持有条件高校扩大开设生活性服务业类本科专业,推动高层次服务类人才培养进程。加强高职毕业生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应目录中服务类专业设置,为更多高职毕业生

4、在服务类专业领域提升学历创造条件。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技能培训规模。积极推广“紫阳修脚师”等培训模式。聚焦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采取“嵌入式”“订单式”“定向式”等模式,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建立“工学一体化”培训体系,打造一批高质量的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加强对从业人员岗前、在岗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符合条件取得职业技能等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深入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切实提高职工技能素质。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推动养老、育幼、家政、体育健身企业向员工制转型,引导灵活就业人员加

5、入员工制企业。鼓励相关专业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服务类职业技能等证书。引导员工制企业将员工学历、工作年限、技能水平与工资收入、福利待遇、岗位晋升等挂钩。完善从业人员维权机制,保障其合法权益,大力宣传激励先进典型。三、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健全卫生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服务机构设立指引,明确办理环节和时限并向社会公布。推行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银行开户预约等企业开办事项进行“打包”办理,实现“登录一个平台、填报一次信息、后台实时流转、即时回馈信息

6、”的新型工作模式,企业开办时限压缩至2个工作日办结。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证明互认,通过完善信用监管、全面推进告知承诺制等方式,实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制度,推动减少不必要的证明事项,加快实现民生保障事项“一地受理、一次办理”。简化普惠性生活服务企业审批程序,鼓励连锁化运营,推广实施“一照多址”注册登记。积极有序扩大对外开放。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支持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依法简化审批流程,以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清单化管理,厘清监管责任、明确监管措施,大力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实现监管执法

7、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依托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陕西),及时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对象、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归集至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应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并利用信息化手段推送至“信用中国(陕西)”网站,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陕西省公共信用评价系统”对全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进行在线评价,评价结果推送各有关部门共享使用,支撑相关行业部门对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权益保障。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平台、朋

8、友圈、短视频等新型网络渠道销售仿冒商品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聚焦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对网络交易规范监管督促平台企业依法承担主体责任,从严治理滥用垄断地位、价格歧视、贩卖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加大广告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养老、教育培训、药品、保健食品等事关人民群众健康、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从严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预付消费“跑路坑民”、虚假广告宣传、非法集资等案件。四、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域标准化工作,引导开展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

9、体标准制定修订,重点在养老、托育、家政、物业服务等领域组织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持续开展生活性服务业监测评价和通报,在养老、教育、体育、金融、公共卫生、社会管理等领域积极推行服务认证,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深入开展生活性服务业“领跑者”企业建设,以养老、育幼、体育、家政、社区服务为重点,培育一批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示范性企业。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加快构建以产品、企业、区域品牌为支撑的品牌体系,推动各地在养老、育幼、文化、旅游、体育、家政等领域走集团化、品牌化发展道路,依法依规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培育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打造若干特色鲜明的陕西品牌。引导各地多形式、多渠道加强服务品牌推介,不断提升我省特色品牌的知名度和认可度。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商标品牌保护、运用、管理、推广。丰富商标品牌内涵,推动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增强区域商标品牌竞争力,促进品牌经济与产业发展、区域发展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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