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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细则为加强我院团委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学生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我院团委学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团委学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团委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本学生干部工作考核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一章团委学生干部的行为准则一、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二、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以积极的政治态度和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与学习培训,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三、带头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团委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四、积极贯彻执行团委的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完
2、成各项任务。五、在工作总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六、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错就改,实事求是。七、杜绝官僚作风,在工作中应树立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的工作作风。八、经常性的关心本部门成员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情况。九、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能够很好地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十、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喝酒、说脏话、穿拖鞋、短裤,袒胸露背等有损学院学生干部形象的言行。第二章考核的目的、内容及办法一、考核目的对团委学生会干部工作期间的表现,以考核的方
3、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鉴定,作为评选团委优秀学生干部的依据。二、考核内容从团委学生会干部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与评定。(一)基本素质1 .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即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能正确应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2 .工作素质: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全局观念,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3 .作风素质:有过硬的作风素质,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能经常性的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4 .品德素质: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为人诚实、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勇于
4、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敢于同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二)能力水平1 决策能力:在活动时,能把握大局,抓住主要矛盾进行正确决策。2 .组织能力:在活动中,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并能高效率地完成各项任务。3 .宣传能力:主动学习时事政治理论,能够很好的把握自身的言行,同时,还应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并运用于工作中,从而提高工作效率。4 .公关能力:积极开拓交际圈,善于与本部门及其他部门团结协作。5 .调研能力:经常性地深入调查,以便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实际要求,并通过分析研究,总结内在规律性,改进团队的工作。三、考核办法1 .建立井冈山大学艺术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档案(以下简称档案)。2
5、.每学期考核一次,并以综合测评加分的形式给予评定。四、考核工作的注意事项1 .细则的考核工作是一项原则性极强的制度,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充分重视。2 .团委学生干部自任命当月建立考核表。3 .考核情况可以不对本人公开,未经团委书记批准,任何人不得泄露有关于干部的考核情况,对于违反者,将受到内部通报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中予以记录。4 .每学期进行一次自我总结,民主评议及组织评定。5 .团委学生科老师考核*团成员,学生团委副书记负责考核各部部长、副部长,各部部长、副部长负责考核本部门干事,实行分层负责制。档案由团学办公室收录整理,纪律部记录。6 任期不满两月的各部门干事不参加本学期干部考评。五、
6、考评形式本细则考评实行量化考核。满分为IOO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记录在档案中留底。每一学期结束对于优秀学生干部将会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对不合格者实行干部资格淘汰制,被淘汰者不得再任学院学生会干部且不能参加学院评优评先。第三章考评细则为充分发挥我院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各项活动的开展,引导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端正思想、刻苦学习、勤于实践、拓展素质、立志成才,特对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满分为IOO分。一、思想道德方面(20分)学生会成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
7、高理论水平,增强分析问题,明辨是非的能力,把思想工作落实到日常各项工作中去。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各部开展工作时要注意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全体同学的积极性,团结和带领全体同学开展工作。若经评测对学院相关制度落实的不到位或在思想上有问题者,扣510分。二、工作评价(80分)(一)工作出勤:(20分)1 .各部根据每次会议和活动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2 .每次例会(含特殊情况召开紧急会议),如果因病、因事不能参加需请假,请假采取逐层负责制,逐级请假,不可以带假,(因病及特殊情况同意请假者,不录入工作出勤评定)3 .每次例会不按规定时间参会者,扣2分,5次以上(包括5次)者将退出学生会。4 .每次
8、例会无故缺席者,扣4分,3次以上(包括3次)无故旷会,按自动退会处理。5 .参加集体活动,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集合,迟到者,扣4分,无故缺席者扣8分,3次以上(包括3次)迟到或者缺席,按自动退会处理。(二)工作态度:(15分)1 .工作积极,认真负责,热爱本职工作。2 .敢于负责,不推卸责任。3 .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以及良好的时间观念。4 .能正确对待老师及同学提出的合理化建议。5 .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矛盾,既要抓学习又要抓工作。6 .若与上述不符者,将扣46分。7 .值班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每旷到一次扣2分。(S)工作能力:(10分)1 .要求具备领导,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9、2 .工作能力较强,对工作力争做到准确,高效。3 .具有解决实际问题的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4 .若在实际活动中,举办活动出现没有吸引力,组织不严密等问题,部门所有人酌情扣25分。(四)学习成绩:(15分)1 .要求各级学生会成员学习成绩良好,学科成绩应在全班中上游。2 .进入组织后,如果出现一门不及格现象,取消评优资格,挂科一门扣4分。(体育不做考评)3 .若在同一学期内,考试中出现两门不及格,建议退出学生会。(五)上交材料及承办活动情况:(20分)L开学一周内每个部门需交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需交本学期工作总结。4 .每项活动举办至少提前三天向团委书记递交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相关会议。5 .
10、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把活动总结与相关资料,由各部门分管*审核后,交到团学办公室存档。6 .开展的活动应有新意,同学反映好,参加人数多。7 .所有材料要求格式规范,一式两份。8 .每月3号以前将本部门上月总结和本月计划发至团学办邮箱(公共邮箱)。如延迟部长扣3分,副部长扣2分,干事1分。9 .若违反上述规定的部门,部长扣5分,副4分。干事扣2分。三、奖励制度:(一)举办各类活动: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如在举办活动中较为成功,要酌情加分(其中,部长加7分,副部长加6分,干事加4分)。(二)参加各类比赛:1.院级比赛获奖者,加3分;2,校级比赛获奖者,加5分;3 .省级比赛获奖者,加7分;4 .国家级比赛获
11、奖者,加10分。(比赛的主办方或承办方必须为官方机构,民间组织协会举办的比赛获奖无效)(S)在校学习成绩:L获得国家奖学金者,加10分;5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加8分;6 .获得井冈山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特等者,加6分;7 .获得井冈山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一等者,加5分;8 .获得井冈山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二等者,加4分;9 .获得井冈山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三等者,加3分。(四)其他各类奖项1 .获得井冈山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者,加7分;2 .获得井冈山大学“三好学生”者,加5分;3 .获得井冈山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者,加3分;4获得井冈山大学、井冈山大学团委等其他奖项者,加2分。学期结束后,对在
12、考核中名列前茅的学生干部进行奖励,并作为评选者、校优秀学生干部,省、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重要依据。四、处罚制度:1 .本细则处罚等级共分三级:口头警告(扣20分)、书面警告(扣30分)、免职(取消学生干部资格)。2 .口头警告:在学期内,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各项活动两次或迟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者予以口头警告。3 .书面警告:在口头警告下达之后,继续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各项活动或迟到者,以及在工作中犯有错误,违反相关规定予以书面警告。4 .免职:在书面警告下达之后,无任何改进,继续无故不参加例会及各项活动或迟到者,以及在工作中犯有错误,违反相关规定者,经团委研究讨论决定,给与取消学生会干部资格的处理。5 .学生会干部如在学期考试中有两门以上不及格课程,或起不到带头作用,将取消学生会成员资格,如因特殊情况需继续留任的,必须报团委批准。6 .在考试中作弊或受到学院各种处分(包括通报批评)的学生会成员,给予取消学生会干部资格的处分。7 .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每学期最后一次例会通报,连续两次考核评分60分以下(含60分)者,免去学生会职务。此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最终解释权归团委学生会所有。希望学生会所有成员都能积极投入到学生会工作中,有团结协作精神,勇于开拓创新,积极进取,提出有利于学生会发展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