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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一、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全体班主任及部分家委会成员(具体负责推荐,监督等)办公室设在政教处,陈庆翔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认证、档案整理归档等。2、各级部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具体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初一级部:XXX初二级部:XXX初三级部:XXX3、各班成立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任副组长、班委、团支部成员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评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
2、定:1、建档立卡学生;2、孤儿、城乡低保家庭、残疾或残疾家庭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3、烈士子女、优抚家庭等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者;4、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6、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三、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办法1、学校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秋季学期),让学生如实填写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校掌握第一手资料。2、本人申请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营养餐补助申请表,并持有家庭所在地或街道民政部门证明材料。3、班级评议以班级为单位,对本班申请人日
3、常消费情况进行无记名方式评议,班级人数参与率不得低于90%。4、班级评议小组评议班级评议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按照国家和学校所定的比例和评定标准,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无记名方式评议。5、班级认定依据班级评议,结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进行总合排序,在控制比例范围内,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选。6、级部进行审核认定,确认无疑后予以公示。7、级部公示后,学校工作小组初审,予以公示3天,上报学校。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上报。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申请资格:1、有弄虚作假行为者;2、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附:义务教育资助政策(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一、用途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二、范围将建档立卡(脱贫仍享受政策)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特殊困难的学生确保纳入生活补助范围。三、补助标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500元、初中625元;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小学IOoo元、初中1250元。营养餐补助一、用途向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营养餐补助。二、范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学生和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每生每年补助标准:孤儿3650元,特殊教育学校学生2000元,低保家庭学生和其他困难学生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