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参观人员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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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修、参观人员管理规定(一)凡要求来我院进修学习的人员,应先向我院申请,填写我院的进修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寄(交)我院。我院根据有关科室情况,研究同意者,发给进修通知单。进修时间半年至1年。(二)进修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口腔专业学历,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并有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三)进修人员只准许申请单科学习,不得轮转科室。(四)进修学习只接受市以外人员。(五)进修人员持我院进修通知单,按时办理进修手续,按规定交纳进修费用及安全押金后方可入科学习;来院短期参观者,经研究同意,按规定交纳参观费后,方可入科参观。各科室不得随意接受进修、参观人员。(六)进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院各项规章

2、制度,服从科室安排,如有违反我院规章制度和不服从管理者,退回原单位。为便于对进修人员进行管理,每位进修生必须交纳5000.00元安全押金,在进修期间无违章、医疗差错及事故者,进修结束后退还给本人。(七)进修人员在我院进修学习期间,要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不得擅自独立处理患者。处方、病历必须有带教老师签字。进修人员无权出具诊断、转诊、伤残鉴定等病情证明,遇有此类患者应请本院医生处理。(A)进修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一周以内由科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由分管院长批准。(九)进修期满,认真填写进修鉴定表,科主任填写科室意见,然后由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并办理进修结业手续,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十)进修、参观人员收费标准正畸科:一年7000.00元,半年4000.00元修复科:(含技术室):一年6000.00元,半年3500.00元其它科室:一年5000.00元,半年3000.00元短期参观:每天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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