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额以下货物(服务)采购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限额以下货物(服务)采购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限额以下货物(服务)采购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货物(服务)采购活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单笔支出额度在5万元及以上,20万以下(具体数额依照县财政等部门规定),可以不采用公开招标程序的货物(服务)采购活动。单笔支出额度5万元以下货物(服务)采购可参照本办法。(二)为做好限额以下货物(服务)采购工作,成立由办公室主任(或委托副主任)、货物(服务)需求科室(事业单位,下同)负责人、局财务组成的采购小组,并可邀请有相应专长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分管财务(采购)领导及分管业务领导一同加入采购小组。货物(服务)需求计划经局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分管财务(采购)工作的领导
2、确定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原则上由货物(服务)需求科室书面明确拟采购货物(服务)的具体要求,办公室征求科室意见后拟定备选供应商名单。(三)限额以下货物(服务)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以下方式米购:1、竞争性谈判(1)符合条件的货物(服务)供应商有3家及以上的,原则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2)竞争性谈判应遵循下列程序:制定谈判文件。由货物(服务)需求科室明确谈判的程序、内容、合同及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宜,形成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的供应商名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谈判。所有采购小组成员集中一起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
3、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确定成交供应商。谈判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采购小组根据符合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公开结果。2、询价(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采用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采购的货物、服务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小的采购项目,且供应商在县财政等部门公布名录中的;采购的货物,服务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小。(2)询价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确定询价供应商名单。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向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中明确采购需求、质量
4、和服务等要求),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地点报价;供应商报价。采购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装入文件袋,密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确定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小组全体成员及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代表当场开启文件袋,比较价格,确定并公布供应商。(3)询价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质量的要求应当完整、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4)如发生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影响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或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终止询价,于约定时间、地点进行二次询价。3、单一来源谈判(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采购,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
5、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项目、系统、平台维保服务技术复杂、专业性强,需要确保运行稳定的。(2)单一来源采购应当遵循法定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质量、服务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3)采购小组与供应商商定合理成交价格并保证质量和服务。(4)如单一来源采购谈判达不到价格、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可约定下一轮谈判地点、时间进行二轮谈判。(四)采购小组根据谈判(询价)情况提出供应商建议,经分管财务(采购)领导及分管业务领导同意后,确定供应商。采供双方根据商定的名称、数量、质量、服务、价格、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制作采购合同。双方对合同审核无误后,一式两份,分别由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签署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