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5994 上传时间:2022-08-19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19.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XX县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XX县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XX县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XX县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县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县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为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动我县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项目发展,加强对公交营运企业的成本规制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成本费用审计、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成本约束和补偿机制,促进公交营运企业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是政府主导发展的社会公益事业,优先发展城市公交、城乡公交,是重要民生工程。为解决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路网一体规划设计,畅通城乡交通运输连接,加快实现县乡村(户)道路联通、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我县积极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建设,并不断完善城乡道路及公交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推

2、动城乡公交安全运营、健康发展。本办法所指公交营运企业,是指在XX县范围内从事城市公交和城乡公交客运服务的企业。本办法所称成本规制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实施的,对公交企业所产生的运营成本进行合理界定,客观测算、审核和评价公交企业经营状况,并以此确定财政补贴的管理过程。规制成本作为公交财政补贴依据,不作为公交企业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和纳税申报的依据。公交规制成本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法性原则。计入规制成本的各项费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相关性原则。计入规制成本的各项成本费用应当与公交企业提供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直接或间接相关。(三)合理性原则。计入规制成本的各项成本费用应当客观反映公交

3、企业运营服务正常需要,并按照合理方法与标准核定。影响成本项费用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或社会公允水平。(四)激励性原则。成本规制应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公交企业在保障运营安全与服务质量的基础上主动节约成本,不断提高运营效率。(五)精细化原则。成本规制应随着公交企业经营管理与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提升不断完善,在现有条件下加强科学化、精细化核定。二、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成立XX县公交成本规制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审计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审计局等单位配合,结合我

4、县公交发展和公交企业运营状况,每3年组织对公交成本规制实施办法进行修订,并以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出台文件,组织相关单位及企业抓好落实。县财政局负责建立稳定的财政补贴资金保障机制,确定补贴资金的来源、总额及构成;建立合理的补贴资金发放机制。县交通运输局负责适时优化公交线路,研究车辆投放总体规模,确定车辆行业购置标准和场站使用办法,合理控制公交企业成本;负责公交企业服务质量考核;客观评定公交企业的服务质量,得出服务质量评分;会同县财政局做好年度各项补贴资金的拨付工作。县发展改革委负责根据企业成本变化情况和公共财政补贴状况,按照政府定价的行为规则和管理办法,适时进行公交票价调整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

5、策和政府基本投资项目程序的有关规定,对申报公交客运实施的项目进行审批,对使用政府补助资金的建设项目按照招投标管理办法办理手续,与财政部门衔接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加强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县审计局依法依规负责对政府公开招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进行审计监督,按照领导小组职责做好落实工作。三、成本规制方法公交规制成本的范围,即企业运营成本,由直接营运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构成。(一)直接营运成本。直接营运成本指公交企业在实际营运过程中发生的与营运生产直接相关的成本费用,包括:1 .人工费。指直接或间接服务于公交营运的驾驶员、其他一线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社

6、会保障费、工会经费及其他相关支出。其中:人员工资规制方法采用上限法,即费用取值=MIN(标准值,实际发生值),人员工资标准值二(驾驶员人数+其他一线人员人数+管理人员人数)义平均工资水平,驾驶员人数按人车比为L5:1,其他一线人员(包括维修、调度、收款、安全保卫等)按人车比为0.25:1,管理人员按人车比为0.1:1,平均工资水平标准值参照XX市公交行业职工工资平均水平;职工福利费、社保费用、工会经费及其他相关支出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据实核定。2 .能耗费。能耗费指公交营运车辆在营运服务过程中消耗的燃料、电力等支出。成本规制采用浮动取值法,即以标准值(按车辆能耗技术标准及行驶里程确定,目前暂定为

7、每公里0.7元)为基础,上下浮动一定比例(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超过10%)作为合理成本的确定范围,成本实际发生值超过浮动上限的,取上限值;在浮动范围内,取实际发生值;低于浮动下限的,取下限值。能耗费=(公交车实际营运里程X能耗量标准义平均能耗单价)。3.折旧费。是指公交企业用于公共汽电车运营服务的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包括公交车、公交场站、设备等,其中由政府投资或社会无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和评估增值的固定资产不得计入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盘亏、毁损、闲置、自主提前报废和处理净损失也不得计入固定资产折旧。成本规制按国家对折旧方式、使用年限、残值率的有关规定核定。4维保费。是指公交企业运营车辆

8、发生的零配件材料费、润料费和维修辅助材料费等运营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及大修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核算,但每年支出总额不超过核定的公交车辆固定资产原值的2%o5 .保险费与事故损失费。保险费是指公交企业为运营车辆购买交强险、承运人责任险等险种的支出;事故损失费是指因发生交通事故而赔偿给损失人员在扣除保险公司赔付以及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后的净支出。6 .安全生产费。是指公交企业按照有关规定提取,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条件的支出。7 .其它直接运营成本指公交企业在营运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必要费用支出。(二)期间费用。指公交企业为组织和管理营运生产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管理费用和

9、财务费用。L管理费用。指公交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通讯费、印刷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交通费、业务招待费、待摊费用、修理费、委托业务费、物料消耗费等。成本规制方法采用上限法,即管理费用规制取值=MIN(标准值,实际发生值)。管理费用规制标准值=直接营运成本X管理费率(管理费率取近三年平均值,即管理费率标准值=2前三年管理费用2前三年直接营运成本)。2,财务费用。指公交企业为筹集营运生产活动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和金融机构手续费等。(三)营业税金及附加。公交企业为公交运营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根

10、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据实确定。本办法中未具体规定标准的其他费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据实取值,并经县交通运输局和县财政局或政府公开招聘的第三方机构审核后确定。以下项目不能列入成本规制范围,由企业自行承担:超标准、超范围的人员经费支出;公交企业非持续、非正常活动发生的费用支出;与运营服务无关的费用支出;滞纳金、违约金、罚款等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其他不合理支出。四、成本规制补贴核定对公交企业的成本规制补贴是根据补贴年度公交企业规制成本、规制收入、投资回报进行核定,即“核定成本规制补贴=核定规制成本+投资回报一核定规制收入“,其中投资回报按投资总额1%核算,规制收入按实际营运收入、其他财政专项补

11、贴(按到账时间确认为当年的规制收入)、广告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加总核算。年运营规制成本票价(元/人)=年运营规制成本(元)+投资回报/年客运周转量(人)年乘客实际支付优惠票价(元/人)二年客票收入(元)/年客运周转量(人)年成本规制补贴单价(元/人)二年运营规制成本票价(元/人)-年乘客实际支付优惠票价(元/人)年成本规制补贴差额(元)二年成本规制补贴单价(元/人)X年客运周转量(人)为不断提升公交行业运营与管理的效率和效益,促进公交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实发财政补贴要按照对公交企业服务绩效考核情况进行核算(公交企业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根据公交企业绩效考核结果,实发财政补贴额二核定年成本规制补贴

12、差额义年度营运绩效考核评分系数。五、成本规制补贴的发放流程(一)预算编制。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公交企业年度运营服务计划对财政补贴进行测算,综合评估公交基本服务需求以及财政承受能力,优化调整后确定年度运营服务补贴计划,按照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和程序,依据本办法编制财政补贴预算。(二)资金预拨。县交通运输局向县财政局申请财政补贴,补贴年度的每季度第一个月10号之前,由县交通运输局按照财政补贴预算总额的25%,向公交企业预拨资金。(三)资金清算。营运年度结束,公交企业应将该年度公交营运线路、营运车辆营运情况,营运客流及票款收入情况,营运财务情况等相关数据及政府补贴资金申请报告以书面形式报县交通运输局。补贴年度次年3月底前,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公交企业进行考核,并出具服务质量考核结果。补贴年度次年4月底前,由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规制年度公交企业运营成本进行审计与核定,报县政府审批后,形成运营成本核定报告。县交通运输局依据审计报告,结合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按照本办法拟定公交成本规制补贴方案,对公交企业进行补贴清算。如预拨财政补贴高于实发财政补贴,则超拨部分从下一补贴年度预拨资金中扣减。六、其他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暂定3年。本办法由XX县交通运输局和XX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