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查验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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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接查验作业指导书制度主责部门部门名称会签部门部门名称最终审批单位或审批人单位名称或审批人发文单位版本记录制度编号版本号发布日期修订内容年/月/日无1.0目的为利于项目承接查验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2月4日发布,1991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一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10月14日发布,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物业承接查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编制此指导书。2.0适用范围适用于所辖区域内承接查验工作。3.0职责3.1工程管理部负责承接查验工作。4.1 关键词或术语承接查验是指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物业管理企业

2、于业主入住之前,对物业进行承接查验。在条件具备或物业管理企业早期介入充分、准备充足时,物业的承接查验也可以和建设工程竣H验收同步进行。物业管理企业对物业进行查验之后将发现的问题提交建设单位处理,然后同建设单位进行物业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4.2 工作内容5.1 承接查验前提条件:5.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1.2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和供气已安装独立计量表具。5.1.3 道路、绿地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按规划设计要求

3、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5.1.4 电梯、二次供水、高压供电、消防设施、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取得使用合格证书。5.1.5 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5.1.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2 承接查验依据:5.2.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5.2.2 物业规划设计方案。5.2.3 各建设单位移交的图纸资料。5.2.4 建设工程质量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5.3 承接查验的内容5.3.1 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5.3.2 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

4、、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电视天线、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电线、供暖及空调设备等。5.3.3 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5.3.4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5.4 承接查验程序:5.4.1 现场查验20日前移交有关图纸资料(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

5、,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H图等竣工验收资料。(2)共用设施设备清单及其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3)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4)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5)承接查验所必需的其他资料。5.4.2 承接查验前培训,由各系统承建商、项目部、设备供应商等公司技术、设计专业人员对承接查验小组,进行各系统原理、构成,管路的走向、设计更改、答疑等内容的培训,以便于承接查验小组提高验收的效率和验收的质量。5.4.3 现场查验,由承接查验小组根据承接查验进度表,由项目部、施工方共同对现场进行分组承接查验,并提交承接查验表。5.4.4 查验问题整改及复查。(

6、1)项目部确认整改时间及复查时间,开业3个月内跟进地产公司尽快整改处理,对重大遗留工程有解决的方案;开业半年,已解决问题占总遗留工程的80%;保修期内全部解决。(2)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复查,遗留工程的跟进率实现100%。6.5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5.5.1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应当对物业承接查验基本情况、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及其时限、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5.5.2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补充协议,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1 接管(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后10日内)。1.1.2 服务中心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1.1.3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5.7.2 临时管理规约。5.7.3 物业承接查验协议。5.7.4 建设单位移交资料清单。5.7.5 查验记录。5.7.6 交接记录。5.7.7 其它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5.8建立完整的遗留工程档案,对遗留工程出现造成的影响、整改进展的数据、租户反馈意见,在新项目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应定期总结分析,形成系统性的建议报告公司。6.0参考文件6.1 房屋接管验收标准6.2 物业承接查验办法7.0表格与记录序号表格编号表格名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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