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保护患者隐私权的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保护性(患者隐私权)医疗制度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讲究医德,尊重病人知情权和隐私权,为病人保守秘密,不得泄露病人隐私。2 .医院应提供私密性良好的诊疗环境,除特殊情况外陪护人员不得进入诊室,避免拥挤;检查病人身体暴露部位时,要设屏风等设施。3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4对病人实施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实验性临床医疗、有创操作等,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委托人签字。5 .进行各种检查和治疗操作时,应做好解释工作,并细心操作。医师检查异性生殖器时必须有第三者(最好是患者近亲属或女性医务人员)在场。妇产科做门诊检查时要设屏风等设施。6 .临床科研、实验用药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7 .临床教学、示教病例,需告知病人,征得病人同意。8 .在各种检查、治疗中,有可能对病人身体造成不良影响的,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征得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9 .除诊疗有关的医务人员、质量监控部门及有权调查取证的司法部门外,其他人未经患者授权,欲了解患者病情或查看、借阅、复印(复制)患者住院资料的,医院不予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