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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好全县消防安全防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县冬春季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冬春火灾防控专题”要求,结合我县消防领域工作实际,制定XX县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深刻汲取近年县内外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压紧压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快解决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个别监管部门抓安全管理存有侥幸心理、工作落实不严不实等突出问题;加快推动社会单位消防力量建设和应急能力提升,有效遏制消防领域火灾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切实做到以高水平安全保障富裕美好XX高质量
2、发展。二、工作任务以鞋帽玩具、塑料编织、纺织制衣生产加工和废品回收为重点的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娱乐场所、市场商场、沿街商铺、宾馆饭店、康养单位、培训机构、高层建筑为重点的人员密集场所;以物流园区、仓储场所、租赁场所和小微企业、家庭作坊为重点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危险化学品、汽柴油、烟花爆竹、燃气(煤气)等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为主的消防重点单位,全部参加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治理重点是:(一)易燃可燃材料违规使用的治理。生产经营单位车间、仓库、宿舍等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违规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的,
3、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拆除。(二)防火分隔不到位的治理。对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生产车间、仓库内不同危险性生产、储存区域之间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电缆井、管道井封堵不严等问题隐患,一律责令停产整改或限期治理,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法从重进行处理。(三)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和闲置的治理。对未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的,自动报警、自动灭火、防烟排烟、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设备损坏、闲置,不能正常使用的,一律限期配置到位或恢复正常使用。(四)用电用气安全隐患的治理。全面排查设施设备、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
4、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电气线路私拉乱接、未穿管保护、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设备,管线老化破损、跑冒滴漏和设施设备超许可能力、超负荷运行等问题隐患,一律停止使用,限期治理。(五)动火等危险作业的治理。全面检查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的审批和报备,加强作业现场监护管理,对发现的违规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违规装修施工,在火灾或爆炸危险性场所违规使用明火做饭、取暖,以及特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和特殊作业不审批、不报备、不落实现场监护措施等行为一律立案处理、在自由裁量范围内进行顶格处罚。(六)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治理。对电动自行车
5、、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代步车等在建筑门厅、楼梯间、疏散走道、(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和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通道等问题要责令责任单位进行专项治理,合理规划停放区域,设置安全充电桩,由专人进行管理。(七)“生命通道”不畅通的治理。重点治理消防车通道未实施划线、立牌等标识化管理,消防救援场地被占用,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被占堵,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封闭等问题。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一律限期拆除或改造,必须确保“生命通道”畅通。(八)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治理。对社会单位未
6、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未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防火检查巡查;未开展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和现场处置,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证上岗、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期火灾等问题,一律进行限期整改、提升达标。(九)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治理。要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的要求作为刚性指标落实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对从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以及随意调配从业人员工作岗位造成生产操作不熟练等突出问题,要先停工、再培训、后上岗,坚决防止因安全技能不达标诱发各类事故发生。三、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202
7、3年2月12日前)。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单位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限等内容,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启动专项治理。(二)排查治理(2023年2月13日至6月12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单位围绕9项治理重点,对监管范围内市场主体、社会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发动各方力量群防群治,确保排查治理任务精准推进落实。(三)清零销号(2023年6月13日至6月30日)。对照“两个清单”,逐项检查验收,研究建立强化日常监管、推进安全发展
8、的长效机制,实现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责任压力和繁重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提高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紧盯消防领域工作实际,科学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组织发动村居社区、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整改提升,及时消除火灾风险隐患,有效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二)保证治理效果。认真
9、落实XX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工作要求,全面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全力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排查要全覆盖。要将前期存在的监管盲区、漏洞和想不到、管不到的社会单位全部纳入治理范围;要组织监管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动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全覆盖排查。二是隐患整改要全清零。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清单台账,落实整改措施、人员、责任、资金、时限,按期清零销号。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必须进行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强化验收销号,确保治理效果。(三)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运用执法促整改的强力手段,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依法下达执法文书,明确整
10、改完成时间,确保问题隐患按时整改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和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要一律依法取缔;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安全经营条件的,要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对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逾期完不成整改的,要一律依法关闭;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或是涉嫌犯罪的人员,要加强行刑衔接,一律依法进行严惩,形成刚性约束。(四)严格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张清单”,于每周五16时前连同本单位本周工作开展情况一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将各单位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月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实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通报”,结果列入安全生产执法评估考核成绩。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及时予以提醒、约谈;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坚决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