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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关于成立胸痛救治单元的通知全院医护:为切实落实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减少心梗发病后早期的救治延误,降低死亡率并提高心梗救治率,经医院研究决定成立本院胸痛救治单元。为推进本院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加强胸痛救治单元管理,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请全院医护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一、成立胸痛救治单元的意义及目的意义:针对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建立规范化的胸痛救治单元,对于胸痛患者的及时明确诊断,减少发病后早期的救治延误,降低死亡率并提高心梗救治率,具有重要意义。胸痛救治单元是胸痛中心区域协同救治体系的组成部分,是胸痛救治网络的基础环节,是通胸痛救治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二、胸痛救治单元主要岗位设置及职责(一)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职责与义务:1 .主持胸痛救治单元的工作及重大决策。2 .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胸痛救治单元的工作流程、目标和计划。3 .负责技术队伍建设和管理。(二)胸痛救治单元负责人:*责任与义务:1.严格落实胸痛救治单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规范胸痛患者救治流程。2 .与上级医院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确保协同救治顺利开展。3 .参加(或远程)转诊的上级医院举办的联合例会,条件允许时参加上级医院的质量分析会和典型病例讨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