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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完善基层服务功能,切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医疗保健服务,依据徐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基层医疗机构特色科室建设工作的通知(徐卫基层函2022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确定在全市开展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目标到2025年,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建成1个市级基层医疗特色科室,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管理服务、常见病和多发病诊治、急诊抢救、二级以下常规手术等能力。目前我市现已建成13家,其中2022年需建成5家。二、建设基层医疗
2、特色科室的主要方向各单位根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情况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优势,统筹安排特色科室建设工作,重点围绕以下领域提供服务:(一)针对农村常见病、多发病治疗的中西医特色技术。(二)慢性病长期照护服务(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卜(三)面向老年人、妇女、儿童、慢性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等重点人群的特色诊疗服务;特别是内科、外科、妇科、老年医学科、康复科、口腔科、精神(心理)科、疼痛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骨科、血液透析室等科室。(四)与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合作建立联合病房,承接适合下转病人的治疗与管理。(五)特定的检验、检查服务。(六)其他适合农村群众健康需求的项目。三、建设基层医疗特色科
3、室的基本条件基层医疗机构在全面达到国家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省提升标准的基础上,可自主申请建设基层医疗特色科室。申请建设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取得开展基层医疗特色科室服务的技术准入资格,具备开展相关服务的人员、设备、设施条件。(二)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带头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养、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团队人员梯队结构合理。(三)基层医疗特色科室专业优势明显,服务人次明显高于全市同级医疗机构平均水平;具有较强的区域辐射力。(四)建立配套的基层医疗特色科室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有防控医疗风险的措施;有合理的基层医疗特色科室激励分配方案。(五)与
4、上级医疗机构实施合作的,应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与权利。(六)医患沟通渠道畅通,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可以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予以反馈。四、评审标准按照徐州市基层医疗特色科室评估标准(附件1),市级审核、市级评估验收得分均在85分以上的即为通过。五、实施步骤根据“自愿申报、逐级评审、择优选择、兼顾布局”的原则,由单位提出并填写徐州市基层医疗特色科室申请书,经卫健委医政科审核,报市卫生健康委评估确认。程序为单位自评、市级初审、市级复核和组织命名。(一)单位自评(2022年5月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群众健康需求和自身服务能力,对建设基层医疗特色科室进行自评。基本具备建设条件的,填写
5、徐州市基层医疗特色科室申请表(附件2),向医政科提出申请;暂不具备条件的,制定建设计划。(二)市级初审(2022年6月卜医政科组织对本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申请的基层医疗特色科室进行初审和遴选,符合条件的,向徐州市卫生健康委推荐。(三)市级复核(2022年6月卜市卫生健康委根据卫健委医政科评审结果,组织对申报的单位进行复核。(四)组织命名(2022年79月卜市卫生健康委对通过市级复核的基层医疗特色科室给予命名。按照上述步骤,分别组织开展基层医疗特色科室评审工作。20232025年实施步骤另行通知。六、有关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建设的重要性,把基层医疗特
6、色科室建设作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推进措施并抓好落实,全面做好组织动员、自查评估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建设工作。(二)开展重点培育帮扶。卫健委将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统优势学科,遴选一批已有良好基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重点培育。统筹布局、科学谋划市域内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建设方向,在确保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全覆盖的前提下,要体现相邻镇(街道)的差异化,形成一院一品、全专并重、差异发展、优势互补”的良好格局。各单位要制定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建设计划,同时市级医疗机构要结合“三下沉三提升”、“对口支援”、“业务院长选派”等工作,根据基层医疗特色科室专业类别组建
7、帮扶团队,开展个性化指导、深层次帮扶、全方位协作。(三)加强制度保障力度。卫健委将积极协调医疗技术准入的审批和紧缺人员的引进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要在人、财、物等方面对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建设予以全力支持,绩效工资分配要向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和业务骨干倾斜,激发医务人员内生动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四)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监测机制,及时掌握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建设进展情况;建立检查机制,每年市卫健委将对已建成基层医疗特色科室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市级不定期抽查,达不到建设标准的,限期整改;建立退出机制,对管理不善,整改后仍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基层医疗特色科室称号。监测、检查、退出有关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将不定期全市通报。(五)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加大对基层医疗特色科室的宣传力度,树品牌、塑形象,扩大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社会形象和群众认同度,激发基层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要认真总结基层医疗特色科室建设有关经验,及时推广先进典型,切实提升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