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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报道奖励办法(试行)为加大医院宣传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宣传报道及信息收集作,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医院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医院的凝聚力,塑造医院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促进医院的发展,医院决定对为医院宣传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特制定本办法。一、奖励范围(一)在国家、省、市级正式报纸、网络、广播、电视宣传媒体及学校、医院的刊物、网站上发表及刊播的,正面宣传报道医院医教研工作及改革、建设、发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事实消息、成果经验、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新闻报道和通讯文章、广播和电视播报、新闻照片或署有医院名称的科普类稿件。(二)经党委办公室联系或同意,受约接受媒体记者采访的本院
2、专家。(三)积极主动提供有价值新闻线索并被采用的本院职工。二、奖励标准(一)各类媒体发表的稿件或刊播的新闻1 .在省市级以上报纸、电视台、电台发表或刊播宣传医院的稿件或新闻,500字以下的每篇100元,5001000字的每篇150元,IoOo字以上的每篇200元。对于在头版或显要位置刊出、读者关注度较高、宣传效果好的稿件,报经医院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双倍奖励。2 .医院院报、医院网站采用的宣传医院或科室的报道稿件,5OO字以下的每篇3O元,5001500字的每篇50元,1500字以上的每篇80元。(二)发表于各类报刊上,署有医院名称的字数不少于200字的科普类稿件,每篇奖励50元。(三)
3、本院职工积极主动提供有价值新闻线索并被采用的,奖励100元。三、奖励办法(一)医院每季度对宣传报道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奖励标准,给予稿件作者稿费奖励。(二)稿件或其他作品刊用后,作者应及时将发表的作品原件或电视台、电台采用通知单,送交党委办公室登记、审核,并交复印件留存,网络新闻稿件须报送刊发的具体网站、时间和字数,才能给予奖励兑现。(三)稿件作者多于一人的,只按一人给予奖励。(四)同一稿件被不同级别媒体采用或转载的,按最高标准奖励,不重复计奖。(五)凡是不同作者发表相同内容和文字的稿件,一律不予奖励。(六)每年度根据采用稿件的新闻媒体级别、数量与质量,评选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于在对外宣传报道工作中成绩特别突出者,医院将给予单项奖励。(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