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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活动制度一、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普通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重视教学工作,积极组织、部署、协调,保证教学质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医学人才。二、将教学工作贯穿于医院日常工作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调动各级专职、兼职教师的积极性,积极开展教学科研和教学改革。三、临床部每年根据医学院校教学大纲,制定全院本年度的教学计划、各教研室制定本部门的教学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四、临床部、临床教研室及各教研组定期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五、建立健全临床教学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及管理措施,完善各级教学人员职责。定期开展评教评学活动,总结推广教学经验,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教学质量。六、院领导、临床部及临床教研室随时了解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教师及实习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与教学有关的各部门的工作。七、每学年应组织对临床部、教研室、科室和带教老师进行教学工作考核,考核成绩直接与奖金挂钩。组织实习医师对医院、临床部、临床教研室、科室和带教老师的教学工作进行评议。八、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提高临床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积极组织各级教学工作人员撰写医学教育研究论文。九、随时与校区和学院取得联系,接受上级对教学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