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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担保合同集合9篇保证担保合同篇1借款人:担保人:出借人: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第一部分借贷条款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即利率%的四倍。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清全部本金。第六条如出现下列情形
2、,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1 .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2 .担保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3 、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出现危机,有可能导致出借人无法收回借款的。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1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监督和检查;2 .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3 .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第八条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4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5 .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
3、行使担保追索权。第二部分担保条款第九条担保人: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全部财产(含夫妻共同财产)担保给出借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本合同项下担保财产为:O担保人保证:所担保的自有财产满足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但保人所承担的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第十条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出借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出借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
4、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1 .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2 .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借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等)。3担保人因隐瞒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担保或者已出租等情况,或故意隐瞒其自身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不具备担保能力的,而给出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出借人承担赔偿责任。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为本合同附件。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
5、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1 .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签字后生效。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3 .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合同。借款人(签字或盖章):出借人(签字或盖章):担保人(签字或盖章):签约时间:年月日保证担保合同篇2编号:保证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金融机构:账号: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名称:住所:身份证号码:开户金融机构:账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6、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贷款人(以下简称丙方):法定代表人:名称:住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甲方受乙方的委托,愿意为乙、丙双方所签订的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丙方经审查,确认并同意甲方作为乙方的还款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于年月日在(地名)按下列条款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保证金额及期限一、根据主合同第条、第条的有关规定,乙方(为进行项目)在期内向丙方借用币种元(大写)本金,相应的利息为(币种)元(大写)。甲方愿意就此本金加利息的%向丙方提供担保,保证金额总额为(币种)元整。二、甲方提供保证的具体期限和数额为:O第二条保证责任一、甲方保证乙方能够按照主合同的
7、规定就甲方保证金额内的款项到期向丙偿还。(一)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丙方必须首先要求乙方偿还,只有当乙方不能偿还,直至丙方对乙方的财产申请并实施强制执行后仍不足以清偿时,丙方才有权要求甲方代为清偿,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就其不足的部分代乙方向丙方予以清偿。(二)乙方在主合同到期时未能偿还上述款项,且确实无力清偿或无法清偿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代为偿还,甲方则应在保证金额的范围内和本合同约定的期间内代为偿还。二、在甲方保证期内,超出甲方保证金额与保证期限的款项,甲方不承担担保责任。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金额随乙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如期偿还或甲方按照前述一款的约定
8、代为偿还,或丙方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而相应部分或全部扣减,同时相应部分或全部解除甲方的保证责任。第三条除甲方外,若还有其他担保人为乙方的债务提供担保的,甲方仅就其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保证金额承担按份保证责任,同其他担保人之间,不负连带责任。第四条甲方的求偿权和代位权一、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甲方代为乙方向丙方偿还债务后,有权立即向乙方行使求偿权,即有权要求乙方归还下列款项:(一)甲方保证金额的本金及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利率);(二)甲方的其他费用及损失等。二、同时,甲方有权在代为清偿的范围内,取代丙方的地位行使对乙方的一切权利,包括接管一切为丙方贷款债权设立的担保物,以及对其他为乙方担保借款担保人
9、的求偿权。第五条乙方与丙方的义务如下:一、丙方应严格履行主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包括按期足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等;二、丙方如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规定履行保证责任,则应在有权要求之日起30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并应给予甲方60天的清偿宽限期;三、未经甲方同意,丙方不得将主合同与本保证合同转让给他人;四、乙、丙方如需对主合同作出修改而要求本合同作相应变更时,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五、如丙方发现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并应在5天以内通知甲方可能影响甲方利益的有关情况;六、在下列情况下,丙方可以决定提前收回借款,但应在发现情况后5天内及时书面
10、通知甲方,如丙方同时要求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则应给予甲方不少于120天的清偿宽限期;(一)发现乙方的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二)乙方书面通知丙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三)乙方经司法机关宣告破产;(四)乙方被其他债权人起诉或法院已作出扣押其财产,强制执行的裁决;(五)乙方其他足以严重影响向丙方履行主合同的还款债务的事件。七、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甲方有权向乙方行使求偿权,乙方则应在收到甲方通知15天后,即向甲方偿还全部应付款项。第六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的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丙方有权委托甲方开户金融机构从甲方账户中直接扣除,
11、并可视情况按甲方保证金额的%向甲方收取违约金。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要求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解除甲方此后的保证责任。三、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则甲方的所有保证责任自行解除,本合同亦自行终止。四、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则甲方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担保责任,并要求丙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五、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四、五、六款的约定,丙方应按照甲方保证金额的%,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还应由丙方赔偿其不足的部分;同时,甲方亦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保证责任,部分或全部解除本保证合同。保证担保合同篇3贷款方:借款
12、方:经中国银行(下称甲方)与(下称乙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乙方。第一条自一年月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用于,还款期限至一年月日,利率按月息。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第二条抵押物事项1、抵押物名称:O2、评估价值:。3、抵押期限为一年,自年月一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第三条本抵押担保借款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应
13、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第四条抵押物登记1、乙方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本合同、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2、乙方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登记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第五条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2、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
14、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3、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1、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日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2、乙方
15、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3、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4、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5、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6、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第七条提前还款之规定1、乙方可在本合同
16、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乙方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2、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3、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第八条贷款的展期申请乙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应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年Q第九条抵押物的处分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2、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第十条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
17、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甲方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第十一条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第十二条甲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乙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保证担保合同篇4出借方(甲方):住所地:联系电话:借款方(乙方):住所地:联系电话:担保方(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18、联系电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1 .借款金额、期限1. 1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下同)。1.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1 .3甲方应按L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2 .借款利率、利息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3 .还款方式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4 .担保4.1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4.2丙方完全了解
19、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4.3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4.4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4.5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4. 6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 7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6. 8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
20、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7. 9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5.乙方权利、义务5.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5. 2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5. 3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5. 4变更住所、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8. 5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立即书面通知乙方。9. 违约责任6.1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迟延违约金。6.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
21、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7.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8. 3.1向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9. 3.2不配合、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10. 3.3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11. 3.4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受严重损失的;12. 3.5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胁或遭受严重损失的。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7. 2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 2.1本合同项下之
22、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变化,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提供担保;13. 2.2其他严重的违约行为。14. 议解决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15. 他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16. 合同签订地本合同签订于甲方:乙方:丙方:年月日保证担保合同篇5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之一。他是指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开放的,用于借款人购买首次交易的住房(即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合格开发主体开发建设后销售给个人的住房)的贷款。(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
23、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2)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担保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借款人:电话:地址:邮编:贷款人:地址:抵押人:地址:经合同各方自愿平等
24、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用住房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借款。第二条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本项贷款用于,贷款利率为月利率%。(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期限由年月B起至年月B止。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借款人以按月付款的方式进行还本付息。每月还款金额的计算公式为:一、等额偿还法:贷款本金总额X月利率X(1+利率)还款月数每月还款本息额(1+月利率)还款月数-1二、递减偿还法:贷款本金每月还款本息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X月利率贷款月数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
25、法偿还。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年月日,还款金额为元,剩余款项分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自年月0至年月日O第五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第六条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从保证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上按偿款期逐期扣还当期应偿还款本息金额。不足偿还部分,由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把本合同项下的借款用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第八条在借款期内,借款人须在贷款人处开设的存款账户上存有不少于两个月还款的款项,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扣收本合
26、同项下的有关欠款。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期足额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二条订立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提出延期申请的,贷款逾期后,贷款人按规定计收逾期利息。借款人延期申请次数不超过次,且每次延期的期限不超过一个月。借款人可以提前归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第十条借款人提出延期还款申请,经贷款人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第十一条借款期内,借款人或保证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
27、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第十二条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经各方签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合同自动失效。借款人(签):贷款人(公章):保证人(公章):贷款代表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授权委托人(签)年月日年月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保证担保合同篇6北京未名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证人(甲方):法定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贷款银行(乙方):_法定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
28、人(或授权代理人):保证担保合同篇7()农银借合同字第号经中国农业银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和(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分期用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日期金额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加息同。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
29、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利息。第四条借款方应按期偿还贷款本息。愿作为借款方对合同载明的全部贷款正当使用和按期还款的保证人。对借款方转移贷款用途等违反合同的行为,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保证人承担代偿责任。保证人相互间负连带保证责任。第五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可直接从借款方存
30、款帐户中扣收。第六条贷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证人负责偿还贷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证人到期不能归还,又未与贷款方签订延期协议的,从逾期之日起,贷款方加收%的利息,并可以从借款方及保证人的存款帐户上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第七条在借款方及保证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保证人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第八条借、贷及保证人发生纠纷,由各方协商解决;需要诉讼的,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按有关仲裁规定办理。第九条其他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和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第十一条本合同经各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一份。借方借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经办人章开户银行及帐号贷款方贷款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负责人章经办人章借款方保证担保人(1)(2)(3)保证担保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经办人章开户银行及帐号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地点制表单位:中国农业银行保证担保合同篇8银借合同字第号经银行(下称贷款方)与(下称借款方)和(下称担保方)充分协商,根据借款合同条例和银行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自年月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种类)贷款(大写)元,用于,还款期限至年月日止,利率按月息%0计算。如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