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77195 上传时间:2023-07-18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6.9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自治区对口援疆青年科技英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为加强对我区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自治区决定从2012年起,依托对口援疆渠道,组织实施对口援疆青年科技英才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英才计划)。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青年科技人才是我区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培养造就一大批青年科技人才,对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实施科技英才计划,是抓住对口援疆历史机遇,加快我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认真落实新疆人才工作暨干部人才援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和自治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快推进新型工

2、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以提升我区科技人才队伍素质、提高创新能力和改善队伍结构为重点,有计划地选派青年科技骨干人才赴内地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卫生机构、大中型企业等进行培养,为推动我区科学跨越、后发赶超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青年科技英才。二、培养规模及方式从2012年起,用5年时间共选派培养2500名左右的青年科技骨干人才。平均每年选派500人,其中400人由各地州依托对口援疆省市渠道为本地培养,100人由自治区有关厅局依托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渠道为区直单位、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培养。培养按照“先广泛培养,后重点支持”的原则,采取学习深造、导师带培、课题研究、项目合作、联合攻关等多

3、种方式进行,时间为6个月至1年。鼓励各地各单位在自治区指标分配方案(见附件1)的基础上扩大培养规模,鼓励培养对象带项目参加培训或研修。自治区将从已培养的对象中挑选部分优秀拔尖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和后续培养。三、培养对象及条件(一)培养对象应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特别是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和新型城镇化领域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推广等急需培养的在职人员。(二)培养对象应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热爱祖国,反对民族分裂,愿意扎根新疆,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心健康。(三)培养对象应具有一定的科研实绩、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

4、特别是近5年内,在参与科研项目(课题)、申请发明专利、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技术革新、工艺改良、理论研究和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各地各单位在推荐人选时可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培养对象条件。四、实施步骤(一)下达指标。2012年2月中旬前,自治区根据各地各单位实际,下达5年培养指标分配方案。(二)协调对接。2012年2月底前,各地各单位按照科技英才计划的有关要求和自治区下达的培养指标,按照对口支援关系,立足本地实际,着眼急需紧缺,考虑专业分布,与援疆省市、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进行对接,将科技英才计划纳入有关援疆规划(项目),落实本地本单位培养计划。(三)

5、确定人选。每年2月底或3月初,各地各单位协调对口援疆省市、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在个人自愿、单位推荐、组织审定的基础上,确定本年度培养对象、培养单位、培养方式、培养导师等,并报送自治区党委人才办备案(见附件2、3)o(四)组织培养。每年2月至次年1月,原则上为科技英才计划的一个年度培养管理周期。各地各单位按计划组织培养对象赴内地进行培养;每批培养工作结束前,各地各单位会同培养单位做好考核评估工作,考核结果存入培养对象个人档案。自2013年起,各地各单位于每年2月向自治区党委人才办书面报送上年度优秀培养对象名单及科技英才计划实施情况。(五)后续支持。自治区将每年适时组织专家评审组,从培养对象中选拔

6、部分优秀拔尖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和后续培养。具体政策措施另行制定。五、保障措施(一)科技英才计划培养对象培养、考察、食宿等所需费用,按照对口支援关系,由各援疆省市、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承担。(二)自治区给予每名培养对象5000元的培养津贴,派出单位给予适当补贴。(三)派出单位承担培养对象往返差旅费,并为培养对象购买培养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四)培养期间,培养对象在派出单位的各项待遇(工资、津贴、岗位等)不变。(五)培养对象的培养时间视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所取得的工作业绩视同在派出单位取得的科研成果,并作为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六)培养对象培养结束后的考核结果作为今后职务(级)晋升

7、的重要依据。(七)2013年起,申报“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等国家相关重大人才工程时,将优先从科技英才计划培养对象中考虑。六、组织领导(一)科技英才计划在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办牵头组织实施,并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科技英才计划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科技英才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等工作。(二)依托对口援疆省市渠道培养青年科技英才工作,由各地州市具体负责协调落实;依托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渠道培养青年科技英才工作,由自治区各有关厅局具体负责协调落实。(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英才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本地本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的组织协调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做好本地本单位培养对象的选派和管理工作。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参加培训或研修,对发展潜力较大的培养对象要跟踪培养和后续支持。加强服务管理,建立派出和培养双方共管机制。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促进科技英才计划顺利实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