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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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及的阜晰毓能潮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HUACHEN assetsHLACHEN CpV华辰评报字(2023)第0217号(共一册,第一册)估有口艮公司APPRAISALCO.,LTD二。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律责任的依据。备案回执生成日期:2023年06月28日声明2资产评估报告7资产评估业务报告备案回执报告编码:3232200039202300249合同编号:华辰约字(2023)00212号报告类型:法定评估业务资产评估报告才艮告文号:华辰评报字(2023)第0217号报告

2、名称: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所涉及的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项目评估结论:47,904,793.80元评估报告日:2023年06月28日评估机构名称: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名人员:王超群(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32140053万鹏飞(资产评估师)会员编号:32200172说明:报告备案回执仅证明此报告已在业务报备管理系统进行了备案,不作为协会对该报告认证、认可的依据,也不作为资产评估机构及其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的依据。目录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7二、评估目的11一、,下彳口,寸手口(古

3、Y叵IAl11四、价值类型12五、评估基准日12六、评估依据12七、评估方法15JL1*(古*王J宇环王和InW18九、评估假设20十、评估结论22J、,1*22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4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2527资产评估报告附件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页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

4、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的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盈利预测及相关法律权属等资料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

5、字、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六、资产评估师已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

6、限制。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页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所涉及的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华辰评报字(2023)第0217号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所涉及的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在2023年4月30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评估目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并对价分摊事宜,需

7、要对所涉及的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二、评估对象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三、评估范围: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可辨认资产及负债。四、价值类型:公允价值。五、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六、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七、评估结论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账面价值59,299.80万元,评估价值51,461.60万元,评估减值7,838.20万元,减值率13.22%;可辨认负债账面价值46,671.12万元,评估价值46,671.12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

8、值12,628.68万元,评估价值4,790.48万元,评估减值7,838.20万元,减值率62.070o。评估结果汇总情况详见下表:第2页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增减值增值率流动资产38,386.9438,386.89-0.050.00非流动资产20,912.8613,074.71-7,838.15-37.48其中:长期资产组19,458.1511,620.00-7,838.15-40.28其中:固定资产18,285.84无形资产1,141.20长期待摊费用31.11在建工程1,435.421,435.420.00().(M)其他非流动资产19.2919.290.000.

9、00资产总计59,299.8051,461.607,838.20-13.22流动负债46,671.1246,671.120.000.00非流动负债负债总计46,671.1246,671.120.000.00净资产12,628.684,790.487,838.20-62.07注:评估结果的详细情况见资产评估明细表。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在使用本报告的评估结论时,请注意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并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和使用限制。对于本报告正文中第十一项“特别事项说明”中有如下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资产评估师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提醒报告使用人特别关注:(一)

10、截至评估基准日,齐耀新能源纳入评估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具体如下:序号建筑物名称结构建成年月建筑面积(W)账面价值(元)1干料棚钢结构2016-128,000.004,377,731.302地磅管理室钢混2016-12539.50284,197.183渣库钢混2016-1242.00112,782.544锅炉补给水处理室钢混2016-12838.00915,596.315循环水加药间钢混2016-1260.0071,112.486循环水泵房钢混2016-12127.50718,466.58735kv配电室钢混2016-1244.60129,616.288空压机房钢混2016-1

11、2210.00395,884.869警卫传达室钢混2016-1244.20118,689.9210综合水泵房钢混2016-12145.801,027,134.4711供热建筑物钢混2020-07211.605,978,136.4012干料棚A区钢结构2020-0713,068.008,668062.3413乙)摩钢混2020-095.00阜南齐提E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1贡公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页14干料棚B棚钢结构2021-0414,880.(X)4,799,608.2915干料棚C棚钢结构2021-0414,880.004,553,981.24合计53,096.2032,151

12、,000.19本次评估,对于上述尚未办理产权证明的房屋,其建筑面积由产权持有人资产管理人员提供,并经评估人员现场测量复核,可能与产权持有人未来取得相关权证所确定的面积存在差异。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该事项。(二)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估算,

13、产权持有人将在2029年后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可核发绿证参与绿证交易。考虑到产权持有人未曾参与过绿证交易,且当前国内绿证交易市场尚不成熟,故评估人员无法对产权持有人未来可能涉及的绿证交易收入进行合理估计,若产权持有人在中央财政补贴到期后不考虑绿证交易收入,则其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值。综上,本次收益法,产权持有人发电业务经营性资产组受益期限按有限期确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中央财政补贴到期日止,对于中央财政补贴到期后的企业经营,假设其发电业务资产组能够通过绿证交易实现成本补偿,故,对收益预测期末发电设备的可收回金额采用了成本法进行评估。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上述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的影响。(三)

14、经分析,产权持有人经营所需营运资金主要为应收账款,且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中央财政补贴电费,考虑到中央财政补贴电费的回款周期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收益法评估发电业务经营性资产组时,对于资产组运营所需营运资金的期末回收,假设其能够按照历史年度应收账款周转水平分期回款,若上述中央财政补贴电费回款周期与本报告采用的回款周期存在差异,将对发电业务经营性资产组的评估结果产生影响,提请报告使用人关注该事项。本评估报告结论仅在评估基准日成立,且只能用于财务报告目的。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业务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所涉及的阜南齐耀

15、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3)第0217号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对价分摊所涉及的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在2023年4月30日的公允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概况(一)委托人概况企业名称: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

16、61026285X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法定代表人:马奕飞注册资本:111,776.8211万人民币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立时间:1995年8月23日经营范围:电力电量、热量、灰渣的生产及其咨询服务。(二)产权持有人概况1 .基本信息企业名称: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耀新能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25591422730T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页注册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经济开发区邰台路与颖水路交又路口65号法定代表人:奚文杰注册资本:7,000万元实收资本:7,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

17、任公司成立时间:2012年3月5日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电力项目开发与建设,电力、热力生产及销售;生物质燃料运输以及灰渣综合利用等多种经营产业:兼营相关节能设备的销售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 .历史沿革、股权结构及变更情况(1)设立情况齐耀新能源成立于2012年3月,原名为颍上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由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初始注册资本500.00万元。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1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500.00100.00%合计500.00100.00%(2)第一次增资20

18、16年10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齐耀新能源将应付股东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其他应付款6,500.00万元转增资本,此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7,000.00万元。此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1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7,000.00100.00%合计7,000.00100.00%(3)第一次股权转让2023年3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将持有的齐耀新能源90%的股权以对价10,363.7394万元转让给宁波能源,此次股权转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第2

19、页让完成后,齐耀新能源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持股比例1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300.0090.00%2中船重工(上海)新能源有限公司700.0010.00%7,000.00100.00%诚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4月30日,上述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企业上述股权转让已于2023年5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3 .业务情况齐耀新能源主营业务产品为电力,现有30MWP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于2016年12月并网发电。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上网电价的函,同意齐耀新能源1*30MW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为0.75元/千瓦时(含

20、税),其中标杆上网电价为0.3844元/千瓦时,补贴电价为0.3656元/千瓦时。4 .财务状况表及经营成果财务状况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2021.12.312022.12.312023.4.30流动资产32,272.6736,680.3238,386.94非流动资产21,264.4821,153.7020,912.86其中:固定资产20,036.6618,732.7018,285.84在建工程-1,232.951,435.42无形资产1,179.841,150.861,141.20长期待摊费用47.9724.9531.11其他非流动资产12.2419.29资产总计53,537.155

21、7,834.0259,299.80流动负债40,450.9545,026.7346,671.12非流动负债-负债总计40,450.9545,026.7346,671.12净资产13,086.2012,807.2912,628.68经营成果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2021年2022年2023年1-4月一、营业收入14,306.8514,240.974,211.03减:营业成本13,801.3913,382.644,545.84税金及附加180.15180.3950.22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308.25661.56190.14研发费用-财务费用L036.051,516.17446.48加:

22、其他收益2,469.441,608.85842.33投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70.76-20.37资产减值损失二、营业利润450.4538.30-199.70加:营业外收入1.930.0114.93减:营业外支出().58-三、利润总额451.8038.31-184.77减:所得税费用-四、净利涧451.8038.31-184.77上表中列示的2021年财务数据,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大信审字2022第1-03009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2年及2023年14月财务数据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衡审字(2023)0296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3、(三)委托人和产权持有人的关系委托人系产权持有人的母公司,持股比例90%o(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根据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的约定,除委托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外,本资产评估报告未约定其他使用人。二、评估目的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合并对价分摊事宜,需要对所涉及的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齐耀新能源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二)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齐耀新能源于评估基准日的可辨认资产及负债,其中可辨认资产账面价值59,299.80万元,可辨认负债账面

24、价值46,671.12万元,可辨认净资产账面价值12,628.68万元。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见下表:资产评估申报汇总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账面价值流动资产38,386.94非流动资产20,912.86其中:固定资产18,285.84在建工程1,435.42无形资产1,141.20其中:土地使用权1,134.95长期待摊费用31.11其他非流动资产19.29资产总额59,299.80流动负债46,671.12非流动负债负债总额46,671.12净资产项目账面价值12,628.68(一)委托人和产权持有人已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且业经天衡会计

25、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衡审字(2023)02963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二)企业申报的表外资产的类型、数量企业未申报,评估人员亦未发现企业存在表外资产。(三)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所涉及的资产类型、数量和账面金额(或者评估值)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报告结论。四、价值类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相关要求,本次评估选择的价值类型为公允价值,本报告书所称公允价值是指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市场参与者之间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的价格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五、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是2023年4月30日。评估基准日是由委托人确定的,与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评

26、估基准日一致。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价格及其他参数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标准。六、评估依据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律法规、评估准则、资产权属和评估取价等依据如下:(二)法律法规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7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7 .中华人民共和

27、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8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7年512号令);9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2008年538号令);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1990年5月19日);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公布);13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14 .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二)评估准则依据1 .资产评估基本准

28、则(财资201743号);2 .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中评协201730号);3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报告(中评协201835号);4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程序(中评协201836号);5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评协201733号):6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档案(中评协201837号):7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资产评估方法(中评协201935号);8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一无形资产(中评协201737号);9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一不动产(中评协201738号);10 .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一机器设备(中评协201739号);11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

29、指南(中评协201745号);12 .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746号);13 .资产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8号);14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中评协201747号);(三)权属依据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2 .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出让合同;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 .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5 .机动车行驶证及登记证;6 .主要资产购置合同、发票,以及有关协议、合同等资料;7 .其他权属文件。(五)取价依据1 .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表、盈利预测表;2 .产权持有人提供的

30、原始会计报表、财务会计经营方面的资料、以及有关协议、合同书、发票等财务资料;3 .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相关财务资料;4 .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皖财农20201204号);5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6 .同花顺iFind资讯平台;7 .行业分析资料;8 .上市公司公开信息资料:9 .产权持有人提供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概算、设计概算以及相关工程结算资料;10 .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及收集的其他相关估价信息资料;11 .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及价格信息资料,以及我

31、公司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和取价参数资料等;12 .与此次资产评估有关的其他资料。(六)其他依据1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及其应用指南;2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公允价值计量及其应用指南。七、评估方法(一)评估方法简介与企业价值评估对象不同,合并对价分摊评估中的评估对象是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其公允价值是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时,均应当单独予以确认。资产基础法是以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估算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估值方法。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

32、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是从资产获利能力的角度衡量资产的价值,建立在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基础上。市场法是指利用市场上同样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直接比较或类比分析以估测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合并对价分摊评估中,需分别确定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价值,与评估基本方法中资产基础法的定义相符,而收益法、市场法是将标的资产作为具有获利能力的整体进行评价,无法直接确定可辨认净资产中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选择的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二)具体评估方法介绍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方法如下:1.流动资产及负债的评估产权持有人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存货;负

33、债包括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1)货币资金:全部为银行存款,通过核实银行对账单、银行函证、凭证等,以核实后的金额确定评估值。(2)应收账款: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产权持有人应收账款为应收国网电力公司电费,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于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3)预付款项:根据所能收回的相应货物形成资产或

34、权利的价值确定评估值。经核查,产权持有人预付款项能够收回相应货物或权利,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4)存货产权持有人存货为原材料,原材料的评估采用市场法:按照现行市场价格计算评估值。(5)负债:各类负债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值。2.非流动资产的评估(1) 发电业务经营性资产组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发电业务经营性资产组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根据产权持有人历史经营数据、内外部经营环境,结合评估人员对产权持有人业务经营情况的现场了解情况,因产权持有人经营所需原料成本较高,致使其整体盈利能力较弱,且短期内难以得到实质性改善,

35、因此,企业核心资产一发电业务经营性资产组在企业未来经营过程中难以得到足额成本补偿,即,产权持有人发电业务经营性资产组存在经济性贬值。而经济性贬值额难以在委估发电业务经营性资产组中逐项合理量化,因此,本次评估将产权持有人发电业务经营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长期待摊费用作为一个资产组,通过收益法进行整体评估,综合判断产权持有人发电业务经营性资产组公允价值。计算公式如下:P=X(1+r)n+RgX(l+广)一“上述公式中:明确预测期的第t期的资产组现金流t:明确预测期期数1,2,3,,n;r:折现率;Re:经营期末的长期资产回收价值。Rg:经营期末的营运资金回收价值。n:明确预测期第末年。(2)在建

36、工程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在建工程为尚未安装完成的设备工程一低氮改造项目,账面价值为项目的合理组成部分,设备市场价格变动较小,各项目按合同约定有序开展,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3)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企业预付设备款项,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或权利的,按核实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一)接受项目委托及准备阶段1 .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承接项目时,就本次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评估范围、价值类型等评估基本事项与委托人进行洽谈、沟通,根据洽谈沟通了解的情况,完成风险评价及承接审批程序后,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2 .根据评估对象及其资产构成情况,评估

37、特定目的,结合项目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要求,确定项目负责人,制定评估实施计划,落实评估人员,组成资产评估现场工作小组。3 .根据委估资产负债情况,有针对性地布置资产评估准备资料消单,对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参与资产评估配合人员进行适当指导,协助委托人及产权持有人完成评估准备工作。4 .评估资料的准备收集和整理评估对象相关的市场交易信息、产权持有人主要资产及原料市场价格信息攀(二)现场核查阶段1 .评估对象涉及评估范围内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核查验证(1)实物资产的核查验证依据实物资产评估中报表,评估人员会同产权持有人有关人员,对所申报的实物资产,在与报表、总账、明细账核对一致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别

38、资产的性质和特点,采取询问、访谈、核对、监盘、勘查等方法进行核查;对产权持有人提供的相关资产的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与原件核对一致后加盖被评估单位印章。(2)非实物性流动资产及负债的核查验证依据非实物性流动资产及负债申报表,与产权持有人报表以及财务账总账、各科目明细账、会计凭证等进行核对,并通过与相关人员询问、访谈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对往来款项、银行存贷款实施抽查或函证,以此实施对非实物性流动资产及负债的核查验证。(3)无形资产的核查验证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无形资产,根据无形资产评估申报表,在与报表、总账、明细账核对一致的基础上,对产权持有人提供的相关资产的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与原件

39、核对一致后加盖被评估单位印章。在此基础上,对土地使用权涉及宗地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宗地区位状况、开发利用情况:对其他无形资产,通过与相关人员询问或访谈,了解其他无形资产取得方式及成本发生情况及实际使用状况等,以此实施对其他无形资产的核查验证。2 .资产配置情况核查与产权持有人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访谈,了解资产的数量、配置和实际使用情况,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实际状况进行现场勘查,核实溢余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存续方式、权利状况和实际利用方法,非经营性负债的形成原因等。3 .产权持有人经营状况核查通过询问、访谈等方式了解产权持有人历史年度经营情况、所处市场环境、面临的竞争状况、发展趋

40、势等;根据产权持有人提供的历史年度经营成果资料,与报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并对历史年度主要客户合同实际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收入确认、款项收取、货物交付情况进行抽查核实。(三) 评定估算阶段评估人员依据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及资料分析整理的情况,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和相应的模型及参数,结合对所收集市场信息的分析,进行估算,并形成初步评估结果。(四) 评估汇总、分析及报告编制、审核1 .对不同评估方法形成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在综合评价不同评估方法和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及所使用数据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确定最终评估结论。2 .依据评估人员现场工作情况,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完成

41、评估报告的撰写。3 .按照江苏天健华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规范化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内部审核,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审核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必要的调整、修改和完善。经审核人员复审并经签字资产评估师最后复核无误后,形成正式报告提交委托人。九、评估假设(一) 一般假设:1 .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巳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2 .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的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

42、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3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二) 特殊假设: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2 .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3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

43、法律和法规。4 .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5 .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6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7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8 .假设企业未来年度收入和支出现金流均匀流入和流出。9 .假设企业应收中央财政补贴电费能够按照历史年度应收账款周转水平如期回款。10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生物质发电项目,全生命

44、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根据上述文件规定估算,产权持有人将在2029年后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可核发绿证参与绿证交易。考虑到产权持有人未曾参与过绿证交易,且当前国内绿证交易市场尚不成熟,故评估人员无法对产权持有人未来可能涉及的绿证交易收入进行合理估计,若产权持有人在中央财政补贴到期后不考虑绿证交易收入,则其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值。综上,本次收益法评估,产权持有人发电业务经营性资产组受益期限按有限期确定,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中央财政补贴到期日止,对于中央财政补贴到期后的企业经营,假设其发电业务资产组能够通过绿证交易实现成本补偿。评估人员对企业进行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并根据这些假设推论出相应的评估结论。如果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其它假设条件不成立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本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十、评估结论经资产基础法评估,阜南齐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可辨认资产账面价值59,299.80万元,评估价值51,461.60万元评估减值7,838.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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