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中间相炭微球中试生产线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中间相炭微球中试生产线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报告.docx(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中间相炭微球中试生产线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工作要求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事业部中间相炭微球中试生产线项目环保验收监测及报告编制,对于承担此项工作的监测单位要求如下:一、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为独立法人单位,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或个人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注册资金不少于一千万元。2、投标单位2017年至今有2项及以上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2个业绩项目必需具备一定的规模,验收项目的投资额均在1亿元以上(以环评批复或者立项备案文件的投资额为准)。投标时上传项目环评批复或立项备案文件、验收意见、验收合同和对应发票等相
2、关证明材料。3、投标单位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1人及以上,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2人及以上,上述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全职在职人员,投标时上传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二、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一千万元及以上。三、工作内容:1、现场探勘,对照环评进行现场实际建设内容落实,并根据环评要求的各项指标编制验收监测方案,编制的监测方案须经过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组织审核后才能开展验收监测工作。2、按照审核的监测方案开展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并得出结论、编制项目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和环保验收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四、服务要求:对监测数据以及验收结论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五、技术服务质量:确保验收监测方案符合环保法规要求;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报告通过验收工作组评审和验收。六、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验收监测报告编制。七、涉及费用:报价为含税价、含本次验收监测的一切费用(现场监测、复测、补测、现场检查和报告编制费用,还包括特殊污染物委托监测费用、有偿引用其它数据发生的费用、与验收工作有关的会议费、专家评审等费用)。八、付款方式: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后按照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届时的付款政策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100%O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