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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广西2022年版)第一部分市场主体登记申请类文书规范一、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文书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2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3非公司企业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4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5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6企业注销申请书7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8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9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10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11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备案)申请书二、其他登记申请文书规范12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13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14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15简易注销全体投资
2、人承诺书16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申请书第二部分市场主体登记审核类文书规范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审核表【2】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3】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审核表4分支机构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5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审核表6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7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审核表【8】公司撤销变更登记审核表9增、减、补、换发证照审核表10股权出质登记审核表(111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审核表12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登记审核表13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1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审核表15外国(地区)企业常
3、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备案)审核表16市场主体歇业备案审核表17市场主体登记证照颁发及归档记录表18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目录第三部分市场主体登记通知类文书规范1申请材料接收凭据(附表申请材料接受目录)2延期登记通知书(附表申请材料接受目录)3登记通知书4不予登记通知书51公司撤销变更登记决定书6公司不予撤销变更登记决定书7准予迁入调档函8增、减、补、换发证照通知书9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10股权出质变更登记通知书(111股权出质注销登记通知书12股权出质撤销登记通知书13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14核发证照情况表说明1、提交的登记申请文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
4、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签字;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字。2、对于现场窗提交材料的,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即为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签字。3、通过全程电子化方式申请登记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身份证明、批准证书、章程、决议等文件可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提交原件影像(EQ件,或通过登记业务系统设置的申请文书格式规范生成相关材料并使用。4、申请人通过电子化登记系统上传的手写签名申请材料图片或影像(印)件,在登记机关审核后,需将纸质资料送达登记注册窗存档。电子化存档能够满足
5、档案管理要求的,登记机关可以免除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材料。5、提交材料涉及签署,参照申请书中申请人的注释,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涉及代签文书的,需提交授权人委托他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且授权人应亲笔签字。6、提交材料、公证认证文书为为外文的,应附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单位注明“翻译准确”,并提交翻译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7、在办理登记、备案事项时,申请人应当配合登记机关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对下列人员进行实名验证。因特殊原因,当事人无法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核验身份信息的,可以提
6、交经依法公证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或者由本人持身份证件到现场办理。8、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设立的外商投资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公司分公司、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在202()年1月1日外商投资法实施后,未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过渡期内申请办理变更、备案、注销登记时,继续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2号)中有关变更、备案、注销的文书和材料规范要求办理。第一部分市场主体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集团母公司需填写
7、:集团名称:集团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住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有限责任公司外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投资总额(外资公司填写)万元(币种:)折美元:万元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发起设立募集设立营业期限/经营期限长期年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经营范围(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
8、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注:本中请书适用于内资、外资公司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备案(仅备案填写)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期限章程(含修正案)认缴出资数额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注: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
9、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委托权限固定电话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营业执照和有关孑书。移动电话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
10、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的非法场所,不从事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四)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仅限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可另附签字页):董事会成员签字(仅限股份有
11、限公司设立登记,可另附签字页):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注: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本表适用于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姓名国别(地区)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产生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住所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姓名国别(地区)职务产生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注:1、“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上市股份
12、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2、“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选举”或“委派”;经理一般应为“聘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当明确上述人员的委派方。3、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姓名国别(地区)职务产生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备注事项同上姓名国别(地区)职务产生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备注事项同上联络员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
13、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予(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地址被授权人联系人姓名地址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年月日注:1、仅限外资企业填写。2、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地区)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
14、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地区)投资者设立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签署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相关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3、被授权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被授权人”信息,被授权人为非自然人的,填写“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联系人”信息。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住所省(市/自治区)市
15、(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非公司企业法人类型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出资人(主管部门)主体资格证照号码出资额万元经营期限长期年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经营范围(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变更事项包含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出资人(主管部门)名称、经营范围、注
16、册资金。注: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备案(仅备案填写)事项经营期限章程(含修正案)联络员法定代表人信息(仅设立及变更法定代表人填写)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委托权限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彳留飒四人签字(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
17、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的非法场所,不从事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四)经
18、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出资人(主管部门)盖章(仅限设立登记):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法人盖章年月日注: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移动电话联络员信息固定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19、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非公司企业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非公司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改制后公司登记事项名称(集团母公司需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住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投资总额(外资公司填写)万元(币种:)折美元:万元设立方式(股份公司填写)发起设立募集设立经营期限长期年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经营范围(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
20、。)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注:本中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制外资企业改制为公司申请改制登记。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委托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
21、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的非法场所,不从事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四)经营范围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
22、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盖章年月日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姓名国别(地区)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产生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住所电子邮箱(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不重复填写)姓名国别(地区)职务产生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注:1、“职务”指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经理、监事会主席、监事、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设置独立董事的应在“职务”栏内注明。2、“产生方式”按照章程规定填写,董事、监事一般应为“
23、选举”或“委派”;经理一般应为“聘任”。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应当明确上述人员的委派方。3、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姓名国别(地区)职务产生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备注事项同上姓名国别(地区)职务产生方式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身份证件第、影印件粘贴处)备注事项同上联络员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
24、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予(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地址被授权人联系人姓名地址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年月日注:1、仅限外资企业填写。2、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地区)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地区)投资者设立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
25、、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签署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相关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3、被授权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被授权人”信息,被授权人为非自然人的,填写“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联系人”信息。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啦登记不填写)主要经营场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执行事务合
26、伙人姓名或名称国别(地区)委派代表姓名(仅限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合伙企业类型内资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外商投资出资额认缴万元,其中:实缴万元(币种:人民币其他)经营范围(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注:本申请书适用合伙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合伙期限长期年合伙人数人其中,有限合伙人数(仅有限合伙填写)人申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注:
27、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主要经营场所、执行事务合伙人名称或姓名、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类型,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国家(地区)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新合伙人入伙、退伙。备案(仅备案填写)事项合伙协议或补充合伙协议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合伙期限联络员外国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委托权限固定电话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
28、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的非法场所,不从事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承诺
2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四)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全体合伙人签署(仅限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可另附签字页):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企业盖章年月日注:合伙企业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署。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姓名/名称国别(地区)身份(资格)证明类型身份(资格)证明号码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委托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委托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全体合伙人签署:年
30、月日(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粘贴身份证件复、影印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主体资格文件另附后页)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年月日注: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横线部分根据实际填写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附表2委派代表信息姓名/名称国别(地区)身份(资格)证明类型身份(资格)证明号码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代表的委托书我单位作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现委托代表我单位执行合伙事务。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年月日(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联络员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
31、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重填。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被授权人:授权范围:授予(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代表(授权人名称或姓名)在中国境内接受企业登记机关法律文件送达,直至解除授权为止。被授权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地址被授权人联系人姓名地址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授权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仅限外资企业填写。2、外商投资
32、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由外国(地区)投资者(授权人)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签署。被授权人可以是外国(地区)投资者设立的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拟设立的公司(被授权人为拟设立的公司的,公司设立后委托生效)或者其他境内有关单位或个人。被授权人、被授权人地址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签署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并提交相关主体资格文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及时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3、被授权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被授权人”信息,被授权人为非自然人的,填写“被授权人”及“被授权人联系人”信息。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
33、粘贴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立登记不填写)联系电话邮政编码住所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乡(民族乡/镇/街道)村(路/社区)号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出资额币)万兀民飞领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经营范围(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事项)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变更后登记内容注:变更事项包括名称、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
34、经营范围。注:本申请书适用个人独资企业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备案(仅备案填写)事项联络员投资人及出资信息(仅设立及变更投资人填写)姓名性另1民族出生日期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政编码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电子邮箱申请前职业状况居所出资方式以个人财产出资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出资人的家庭成员签字:年月日(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委托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
35、复、影印件粘贴处)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完整。(二)使用的名称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不含有损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公序良俗及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内容;名称与他人使用的名称近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如使用的名称被登记机关认定为不适宜名称,将主动配合登记机关进行纠正。(三)已依法取得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与实际一致。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使用的非法场所,不从事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将住宅改变为经营
36、性用房的,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已经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四)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规章规定,需要办理许可的,在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投资人签字:企业盖章年月日注:投资人发生变更时由新投资人签字。-40-联络员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可另附)注:1、联络员主要负责本企业与企业登记机关的联系沟通,以本人个人信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向社会公示本企业有关信息等。联络员应了解企业登记相关法规和企业信息公示有关规定。2、联络员信息未变更的不需
37、重填。财务负责人信息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普通注销原因(仅普通注销登记填写,根据企业类型勾选)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股东决定、股东会、股东大会、外商投资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解散。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公司企贴去人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因合并而终止。 法律、行政
38、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原因O个人独资企业 投资人决定解散。 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O普通注销(仅普通注销登记填写)公告情况(内资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无须填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日期:通过报纸公告公告报纸名称:公告日期:注:本申请书适用于公司、非
39、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以上类型包含内资和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情况己注销完毕无分支机构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已清理完毕无债权债务清税情况已清理完毕未涉及纳税义务对外投资清理情况已清理完毕无对外投资海关手续清缴情况(外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真写)已清理完毕未涉及海关事务批准证书缴销情况(外资企业填写)批准证书已缴销完毕不涉及批准证书批准(决定)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填写)批准(决定)文号(批准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填写)经济性质(非公司企业法人填写)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其他主管部门(出资人)(非公司企业人填写)简易注销(仅简易注销登记填写)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
40、股份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日期年月日适用情形未开业未发生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而敝赅未发生债权债务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必填项)委托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同意不同意领取有关文书。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影印件粘贴处)指定代之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申请人签署(必填项)本申请人和签字人承诺提交的材料文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字:企业盖章年月日注:1、申请普通注销的
41、已清算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合伙企业由清算组负责人(清算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或清算人签字。2、申请普通注销的已清算的非公司企业法人和因合并或分立未清算的公司、非公司外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3、申请简易注销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非公司外资企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合伙企业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字;4、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由其指定的清算组负责人(破产管理人负责人)签字。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基本信息(必填项)农民专业合作社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限变更登记、备案填写)住所/主要经营场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设立(仅设立登记填写)成员出资总额万元申领纸质执照申领纸质执照其中:副本个(电子执照系统自动生成,纸质执照自行勾选)经营范围(根据登记机关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申请人须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填写企业登记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相关内容。)注:本申请书适用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变更、备案、注销。变更(仅变更登记填写,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