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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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篇)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22日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宁夏银川“621”燃气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深入排查整治我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城镇燃气运行安全,根据*省安委会全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3*号),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聚焦关系公共安全

2、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结合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燃气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整治重点聚焦夜市、烧烤店等九小场所,以及酒店、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各类餐饮场所和影响公共安全的各类场所,突出燃气经营、输送配送、燃气使用、管线改造和燃气具生产销售等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防范化解可能发生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一)餐饮场所燃气管理。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铭牌与使用介质相符且应设置

3、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以及连接管、调压器等配件。燃气管道是否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是否存在腐蚀、漏气。气瓶间是否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或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以及私接“三通”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切断等安全装置或安装位置是否正确,是否存在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二)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充

4、装企业是否取得相关许可证书。充装企业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醛。燃气运输企业是否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三)居民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居民用户是否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无3C认证、超过燃气具判废年限8年的灶具、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锅炉等燃气具,以及不合格气瓶、调压器。是否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是否超过2米、是否老化松动。居民用户是否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是否严重锈蚀。老旧小区是否存在燃气管道、调压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部位安全隐患。(四)燃

5、气现场作业及管线施工管理。燃气新建、改造等工程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是否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是否落实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是否落实第三方专人监护。是否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涉及阀门井维护、检查井检修等有限空间作业的是否制定专项方案、是否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是否落实作业现场人员监护等。(五)燃气具生产销售及气瓶充装管理。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是否符合生产和销售安全标准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气瓶充装单位许可证是否有效,现场作业人员否持证上岗,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是否按

6、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是否及时更新检验系统中的气瓶信息。是否存在“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三、工作安排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时间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7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6日前)。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6月22日全国、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燃气安全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排查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全面部署开展好此项工作。(一)排查整治阶段(7月6日至7月25日)。各镇(街)、县级

7、各有关部门要充分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制定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时间表、路线图,组织企业自查、属地检查、部门核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查立改,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总结提升阶段(7月20至31日)。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回头看”工作,确保燃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存量清零、增量动态清零;对发现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完善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形成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

8、效机制。省、市安委办将成立督导检查组和暗访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督导安排另行通知)。四、职责分工(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城镇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将餐饮场所燃气泄漏报警器和切断等安全装置,商业燃具设置熄火保护装置列为入户检查重点内容。会同相关部门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

9、、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线索移交本级有关部门(城管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消防救援等)进行查处。(一)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野蛮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等燃气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按照*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十一条,行使住建部门行政处罚权,配合住建部门对检查发现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燃气经营企业和非法经营站(点)进行处罚;负责对户外流动摊点燃气使用情况开展检查。(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一条,负责对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压力容器(含气瓶)实施查封扣押。负责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

10、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企业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对小商品市场、工业品市场、五金商店等销售渠道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其切实履行好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严格依法对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经营单位予以处罚,从源头上堵住不合格的燃气具等产品进入使用环节。(三)商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和切断等安全装置,商业燃具设置熄火保护装置,配备灭火器

11、等消防器材。(四)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住建、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督促所属单位用气场所完成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五)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及燃

12、气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六)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所属单位用气场所完成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装卸管理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督促行业内用气场所完成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八)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新准入市场主体审批及经营许可延续审查,联合相关部门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和

13、资质的燃气经营企业暂扣、吊销燃气经营许可。(九)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对燃气管线周边在建项目严格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十)教育、工信、民政、文旅、卫健等其他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组织本行业领域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燃气经营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切断等安全装置,商业燃具设置熄火保护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管道天然气或气改电。(十一)镇(街)、村组(社区):发挥基层网格力量,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开展

14、燃气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制止辖区内燃气违法经营、违规使用和占压、损毁燃气设施的行为,及时报告、协助处理涉及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十二)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对燃气场站、设备、管道等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按照规定定期开展用户安全检查,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燃气的用户开展设施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协助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且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企业可采取临时停止供气等措施;抽调专业人员配合各镇(街)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和燃气安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把整

15、治工作落细落实,明确辖区内燃气安全重点,分片包干、分工负责,对照燃气安全检查指引(见附件1),抽调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一线一家一家“过筛子”,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出隐患、消除隐患,破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一)落实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燃气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做到责任落实无空档、安全管理无盲区。要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

16、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三)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智慧水平。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推动城镇燃气管理手段、模式、理念创新,提升运行管理效率和事故监测预警能力。加快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平台建设,促进数据共享,提升政府监管和企业运营智慧化水平。(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各镇(街)、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和燃气经营企业要修订完善城镇燃气事故、处突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抢险和处突队伍,配齐各类物资、器材、装备,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预案演练,不断提升城镇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和处突应急能力。(五)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各镇(街)、

17、县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通过12345热线、网络信箱等渠道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要主动了解和掌握社会动态,及时收集反映网络舆情和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一季度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议精神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城镇燃气领域事故教训,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本质安全水平提升,坚决防范遏制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安全管理强化年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

18、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城镇燃气事故教训,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底线思维,强化“四全”原则、严格“四查”要求、做到“四个坚持”,“从零开始、向零奋斗”,摸清风险底数,细化整治措施,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紧盯城镇燃气管网及检维修作业、承包商管理、应急处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结合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和安全管理强化年工作,以提升本质安全为核心,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城镇燃气生产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提升燃气安全基础保障水平。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方案顺利实施,并取得关键实效,成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和专班办公室。(一)工作专班组长:副组长:成员:经营

19、计划科、生产运营科、管理科、质量安全环保科、保卫科、基建管理科、物资装备科、企管法规科、党委宣传部。主要职责为负责全面领导和总体协调落实国家、集团公司有关工作部署,审定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工作专班办公室主任:成员:主要职责为编制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安排部署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事故反思和专项整治,定期汇总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定期向公司报送工作情况。(三)职责分工1 .管理科负责天然气生产运行和回收和轻检维修方面专项整治;2 .保卫科负责宾馆、公寓、食堂和小伙房等场所专项整治;3 .经营计划科牵头组织燃气管道设计合规

20、性方面专项整治;4 .生产运营科负责天然气应急管理方面专项整治;5 .基建管理科负责燃气管线等设施检维修方面专项整治;6 .物资装备科负责天然气生产特种设备、老旧设备方面和租赁场所专项整治;7 .企管法规科负责合同合规管理方面专项整治;8 .党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及警示教育工作;9 .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对城镇燃气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导,与监督站、消防四大队开展联合检查;负责特殊及非常规作业风险隐患问题整治。三、重点任务(一)深入开展大反思大讨论活动。一是深刻吸取近期城镇燃气事故事件教训,深入开展“大反思、大讨论、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深刻吸取近年来城镇燃气事故教训,深

21、刻开展反思活动,举一反三,查缺补漏。(牵头部门:质量安全环保科、党委宣传部)二是各单位结合工作例会、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事故反思活动,结合工作岗位谈认识、谈不足、谈建议,确保全员接受事故警示教育。(牵头部门:质量安全环保科、教育培训部)三是要用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方法,对行业内燃气典型事故事件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并组织学习,以身边事故警醒广大干部员工,切实增强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危机感和紧迫感。(牵头部门:质量安全环保科)(二)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城镇燃气整治范围包括:5个联合站、沈二轻站间和生活矿区内外天然气管道及站场配套设施;沈二轻天然气处理设备设施及外销装车设施;天然气外销压

22、缩及输送配套设施;高压气井井口及配套管线和设施;油气站场食堂、小伙房、第一公寓和第二公寓食堂、丽景宾馆食堂等燃气使用场所。二是各单位要对照事故立即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结合油气管道安全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排查包括城镇燃气管道、设备设施、关键作业风险等,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并通过HSE信息系统及时报送检查问题。(牵头部门:各重点领域集中整治业务归口部门)三是管理科开展管道基础数据核查工作,全面开展城镇燃气管道风险评价,摸清底数,形成台账;排查然气阀井密闭空间、管道交叉并行、管道占压、腐蚀泄漏等隐患;全力推进老旧管道排查评估,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制定“一段一策”方案,实施分段整治。(牵头部门:管理科)四是

23、物资装备科重点排查燃气设备设施隐患,落实“一台一案”,特别要对20年以上的设备要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不合格、风险不受控的要及时更新改造,坚决杜绝带病运行。(牵头部门:物资装备科)五是保卫科重点开展宾馆、食堂、公寓等场所风险隐患分级管控,重点检查智能燃气表、不锈钢波纹管、燃气报警器等本质安全技术措施应用情况,健全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切实防范化解重大生产安全风险。(牵头部门:保卫科)六是管理科做好轻烧产品、外销天然气方面隐患问题排查与整治,突出检维修期间天然气外销管网、CNG装车等方面的检查,确保风险受控。(牵头部门:管理科)(三)深入开展专业管理提升一是检维修专业管理提升。基建管理科持续强化检维修作

24、业风险管控,严格各类带压带料检修作业现场管理,对各类检维修设施进出物料必须进行有效隔离,对存在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等介质的管道、阀室、容器、储罐等设施不得开展带压检修作业,必须开展的带压带料检修作业,其作业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必须经过专项评估通过后方可实施。(牵头部门:基建管理科)二是作业许可管理提升。各单位结合业务实际,按照作业许可安全管理细则,开展作业风险辨识活动,梳理建立非常规作业清单、特殊作业清单和常规作业清单,建立发布岗位风险告知卡。开展作业许可监护、监督等关键人员培训,动态施工作业严格执行预约管理和视频监督,强化作业风险全过程管控。(牵头部门:质量安全环保科)三是承包商管理提升。各

25、业务主管部门坚决将承包商纳入QHSE管理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理责任,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管理,层层落实。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单位持续强化资质审核、合同签订审核、人员在岗审核、履职情况考核。严格落实施工和检维修承包商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等关键人员取证培训,未培训合格的禁止选用、禁止进入现场。(牵头部门:各业务主管部门、企管法规科、质量安全环保科)(四)深入开展重难点攻坚。针对大反思大讨论大排查结果及业务分工,对管网端第三方破坏、管道不明泄漏扩散、设备完整性等重难点问题和重大风险防控开展专项攻坚,加快推动智能化运营设计和管理理念落实,大力推进城镇燃气管

26、道数字地图建设和应用。(牵头部门:管理科、物资装备科)(五)深入开展维抢体系规划建设一是各部门、各单位立即对各类现场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应急职责、流程及措施,组织开展现场应急预案适用性评估,避免“写一套、做一套”,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实用性和有效性。(牵头部门:生产运营科)二是全面开展应急演练,管理科组织开展一次燃气泄漏救援实战应急演练,通过开展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适用性,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应急人员应对和处置能力,各油气生产单位、燃气使用单位结合业务实际至少开展一次燃气泄漏应急演练。(牵头部门:管理科)三是加快维抢修队伍建设,开展维抢修队伍普查,按照单位逐个建立台账,

27、明确各单位维抢修定位和职能、响应程序,建立健全维抢修工器具配置标准,配置符合自身风险特点的应急救援力量,提升整体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化水平。(牵头部门:生产运营科)(六)深入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一是质量安全环保科、安全环保技术监督站和各单位始终保持严抓严管态势,强化安全生产记分、绩效考核、停工整顿、内部通报等惩处力度,倒逼落实属地单位主体责任。二是各业务部门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履行直线管理责任,紧盯重大风险管控,做好重大项目投产、特殊危险作业、重点单位和重要业务领域等安全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各类违章,指导基层单位解决顽疾痼疾,提升辨风险、查隐患、控风险的能力。三是各级安全监督人员要及时报告监督发现

28、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和安全环保隐患,督导各单位“三管三必须”业务直线责任有效落实。四是结合年度体系审核计划安排,各单位持续按照一体化、差异化、精准化审核要求,采取诊断评估、量化审核、帮扶督导等审核方式,强化审核问题管理追溯,组织重复问题、“低老坏”问题举一反三清零整治,提升审核绩效应用,做好审核“后半篇”文章,推动QHSE绩效持续改进。四、阶段任务(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制定方案,确定重点任务,安排部署专项工作。通过月度安全会议、HSE周例会对具体实施任务进行部署落实。(二)隐患排查治理阶段(4月一6月)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查摆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一般问题立查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专项方案,

29、形成工作任务清单、时间表、路线图。结合安全管理强化年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整治到位。(三)专项攻坚和管理提升阶段(6月10月)按照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对标对表深入开展事故反思和管理提升各项工作。针对讨论、排查发现的重大风险、重难点问题、系统性短板制定专项方案,各级领导要亲自参与组织专项攻坚和管理提升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效果验证,定期向工作专班报送整治进度,务求专项攻坚见到实效。(四)总结巩固阶段(11月)全面总结风险隐患排除治理和专项攻坚行动工作成果,督办问题整改闭环,推广有效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持续通过督查检查开展“回头看”,

30、确保强化措施落实到位,持续巩固工作成效。五、有关要求(一)高度重视,压实安全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城镇燃气专项整治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逐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一把手亲自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保障资源投入。要结合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全面加大油气管道、基建工程和沈二轻检维修、特殊作业方面整治力度,保障管网端、使用端、外销服务和检维修作业风险可控受控。(二)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业务实际、风险特点精准施策,充分发挥体系审核和专项诊断评估,对影响燃气安全生产的关键问题进行管理追溯,切实推动管理提升。将充分发挥区安全联盟机制优势,联合消防支队、燃气集团等驻矿单位共同开展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管理过程绩效考核。(三)加强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综合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每月定期报送总结至工作专班办公室。要加强督导协调,由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加强宣传报道和警示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安全监督部门、业务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城镇燃气整治问题按照重点领域集中整治要求,由各单位、各部门通过HSE信息系统进行报送,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由牵头部门于6月10日、10月10日、11月10日前向作专班办公室报送阶段总结和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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