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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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省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近年来,我省电梯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但是电梯保有量持续增长,老旧电梯快速增加,各类潜在风险隐患不断累积,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便利、舒适的乘梯需求尚有差距。为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放心乘梯,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为重点,完善安全治理体系,推动解决电梯安

2、全领域重点难点和民生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持续降低故障率,缩短困人救援时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主要目标切实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集中整治非法电梯使用,提升电梯从业人员能力素质,筑牢电梯质量安全基础。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公众场所在用电梯日常检查,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服务民生安全需求。推进检验检测分离,持续改进维护保养模式,提升检验检测和维保质量,深化安全监管改革创新。探索电梯产业发展新路径,服务当地经济高质量发展。二、重点任务(一)压实生产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1.建立安全责任层级负责机制。电梯生产和使用单位要切实按照特种设备生

3、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落实质量和使用安全责任制。各设区的市局(以下简称各市局)要督促指导电梯生产单位配齐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使用单位配齐电梯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制定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及时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对于无物管、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等失管小区的“三无”电梯,要依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及时报请属地政府,逐一落实电梯的使用单位,防止责任悬空。省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适时总结成功经验,探索合规管理要求在电梯生产和使用环

4、节的应用。(二)排查整治非法电梯使用2.排查未登记电梯使用。各市局要按照总局2023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市场监管所“哨兵”作用,以用于经营性使用的居民自建房、别墅、民宿(含农家乐)等民用建筑为重点,部署全面排查违法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居民自建房、别墅按照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GB/T217392008)等制造、安装的电梯,不得对外开放经营使用;如需提供给公众使用,应当按照现行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改造等施工,并履行施工告知、监督检验和办理使用登记。督促尚未交付使用小区(特别是安置房、回迁房小区)的建设单位强化电梯使用管理,妥善保管三角钥匙,未办理使用登

5、记前严禁私自向业主开放使用。3.排查不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各市局要以餐饮经营等单位(含校园餐饮场所)为重点,加大杂物电梯排查力度,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各类“传菜梯”,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责令停止使用,限期予以拆除或者重新安装符合要求的杂物电梯。(三)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4,提升电梯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各市局要督促电梯生产单位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增强责任心,提高专业素质和技术能力。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应考人员的电梯安全常识和规范操作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举办电梯行业领域职业技能竞赛,激发电梯从业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

6、和创造性,提升电梯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推动发挥四大省级特种设备实训基地作用,促进电梯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满足当地电梯安装、维保等人员需求。(四)全面提升完善应急救援能力5 .实现应急处置平台服务全覆盖。各市局要继续完善、升级、优化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建设,争取地方政府在机构人员、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及时纳入新安装投入使用的电梯,确保100%全面覆盖,做好兜底保障;发挥应急协调指挥功能,各设区的市2024年底前应实现辖区内电梯应急救援处置信息的归集统一。省局积极推进省级电梯应急救援处置综合调度平台建设。6 .提升应急救援智能化水平。各市局要进一步研究推广应用智能报警方式,解决特定人群困梯呼救

7、难等问题。鼓励实现可自动识别电梯困人场景和自助派单,直接发送信息至电梯使用、维保单位以及当地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或实施运用电梯物联网运行监测技术,保障被困乘客以安全、快速、科学的方式得到解救。7 .建立联动响应协调机制。各市局要充分发挥技术机构专业优势,加强与属地专业救援机构的交流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协同救援、定期培训等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电梯应急救援纳入本地区应急救援体系或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平台,统一协调指挥电梯应急救援工作。(五)加强公共领域安全监管8 .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公众场所在用电梯开展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公共场所,如学校、幼儿园以及医

8、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写字楼等,在用电梯的管理制度、设备状况、维保质量、检验检测质量等进行检查,保障在用电梯安全运行。(六)促进老旧电梯更新改造9 .梳理问题电梯清单。各市局要系统梳理群众身边的老旧电梯,重点排查接到故障投诉或隐患举报的居民小区电梯。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利用电梯维护保养、自行检测、定期检验、安全评估等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手段,对标现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分析研判电梯安全状况,找准电梯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建立属地“问题电梯”台账并动态更新清单,及时向电梯使用单位提出整改建议。10 .打通资金保障渠道。各市局要对排查过程中确认状况较差、风险较高、亟需更新改造的老

9、旧住宅电梯,对接住建部门优化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程序,以检测报告、定期检验报告等为依据,为电梯更新改造开辟绿色通道。鼓励各地向宁波、杭州、株洲等地学习,创新推广维修资金增值部分购买保险、保险+服务、电梯养老保险等保险新模式,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维修资金后期筹措机制,着力破解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费用难题。省局系统谋划,争取推动将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纳入政府民生保障项目,结合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加大对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支持力度,方便业主居民安全、便利出行。(七)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把关能力11 .提升检验工作服务效能。各市局要督促电梯检验机构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工作时限要求,开展检验申请受理、资

10、料审查、现场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等工作,不得出现无故推诿、拖延等现象;在收到使用单位提供的电梯自行检测符合性声明后1个工作日内,对填写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无误的,免费换发相应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电梯检验机构应主动服务行业需求,对涉及限速器一安全钳联动试验、制动器制动试验等带载试验项目,可与施工单位安装竣工自检一并进行,共享试验数据和结果,提高检验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12 .扎实推进检验行风建设。省局和各市局要督促电梯检验机构筑牢检验工作廉政防线,主动公开检验廉政风险民意反馈渠道,对违反法律法规、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违反廉洁纪律、破坏营商环境等行为,依法依规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进行

11、公开。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同时,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示范标杆作用,凝聚检验队伍履职尽责、崇德向善、奋发有为的正能量,积极营造依法施检、公平公正的电梯检验氛围,树立良好公益性机构形象。对发现、处置重大事故隐患的检验人员适时进行通报表扬。13 .有效发挥检验机构技术把关支撑作用。各市局要督促电梯检验机构持续、有效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检验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1)34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3)280号)相关要求,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突出问题等要及时报告辖区监管部门。省局和各市局要加强对检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

12、适当增加随机比对抽查比例和内容,开展检验人员能力比对,不断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技术把关水平。省局组织开展电梯安装质量监督抽查,监督电梯生产单位在安装过程中落实电梯安全责任。14 .积极推进自行检测。各市局要按照省局部署,切实做好自行检测等安全技术规范的宣贯实施,调动电梯使用、生产单位积极性,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自行检测,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满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可开展或承担自行检测工作的电梯检测单位,各地不得新增限制条件。省特检院要及时改造优化“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大数据信息化监管系统”,为检测单位传递、报告自行检测信息提供便利。15 .加大检测市场监管力度。各市局要加强对检测机构、检测人员

13、、检测报告等信息核查和监督抽查,严厉打击人员证件挂靠、无证人员检测、检测走过场、检测质量低劣等违规乱象;及时曝光查实的各类违规问题、违规检测机构和人员信息,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承诺制,促进电梯自行检测市场不断规范。(八)提升维护保养质量水平16 .优化维保市场。坚持“监管为民、提升效能”原则,电梯维保单位备案统一在各设区的市市局(本级)办理。加强指导维保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在行业内倡导维保信息公示和质量承诺,公开维保服务内容、价格以及部件清单,促进电梯维保行业优胜劣汰,逐步形成公平、开放、透明的维保市场。结合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部署,积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行业主

14、管部门,指导使用单位与维保单位签订“全包维保”合同,明确电梯日常维护及零部件的更换都由维保单位来承担,着力降低电梯全生命周期使用成本。17 .持续推进按需维保和无纸化维保。总结前期试点经验,鼓励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应用远程诊断等技术和“全包维保”模式,由维保人员依据实时线上监测、检查维护以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现场针对性的维保项目、内容和周期等,或其他创新方式提高维护保养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持续推进按需维保。2024年6月前,各市应实现无纸化维保全覆盖,相关纸质材料可由电子版替代,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挥地方标准作用,激发企业提升维保质量的内生动力,推动形成以维保效果为导向的市场化

15、定价,营造优质优价的良性竞争环境,全面提升维保质量。18 .加强维保监督检查。各市局要加强维保质量监督检查,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和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电梯安全性能;并配合使用单位做好现场救援等工作;与使用单位做好衔接,落实好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2024年6月前,打通电梯生产单位行政审批系统、“安徽省特种设备安全大数据信息化系统”(电梯维保单位备案模块)与省人社(社保)系统,实现人员社保数据对比。在开展年度维保质量监督检查时,各市局应重点核对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资源条件,对不满足许可资源条件的,应予以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16、;对许可资源不足,不满足开展维保工作的单位,应暂停开展维保业务;逾期不改的,应依法依规查处。2024年底前,各市局要结合本地实际至少开展一次电梯维保业务转包分包专项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肃处理。19 .开展信用评价。省局发布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信用评价导则地方标准,以有效防范事故和降低电梯故障率为主要指标,组织开展电梯维保单位质量信用评价。(九)服务电梯产业高质量发展20 .培育专业电梯使用管理主体。各市局应主动争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试点建立住宅领域专业电梯使用管理新模式,培育包含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自行检测等全包式服务的电梯使用管理经营主体,促进专业化、规模化、长期化运

17、营,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半篇文章”,破解住宅电梯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市场短期博弈困境,有效落实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21 .提升电梯本质安全。因地制宜发挥优势,优化产业链布局和区域分工,按照市场导向、政府引导、分步实施的原则,推动电梯产业集聚区建设。支持电梯生产企业加强研发和优化管理,提高电梯产品安全性和可靠性,降低故障率和日常维保工作量,从本质上提高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电梯生产企业售后服务能力建设,鼓励电梯制造企业产业链向使用环节延伸,提升安装、修理、保养质量水平,促进先进制造业向现代服务业转化。(十)加强宣传引导和基层治理22 .加大宣传力度。省局和各市局要在“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宣

18、传周”等集中时段,采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多种途径,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高遵法守法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安全、正确乘用电梯。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引导基层监管人员做好普法和安全宣传。23 .强化社会监督和基层治理。各市局要畅通群众投诉与反映渠道,及时通报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多种方式发挥社会监督机制,倒逼电梯生产使用维保单位等主体责任的落实,大力提高全社会对电梯安全的关注度、参与度和认可度。发扬发展“浦江经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学习广州电梯事物社区治理模式,争取电梯隐患治理和纠纷解决化解在“单元格”内。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局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

19、和分工,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落地实施,集中力量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有效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定期梳理、统筹推进行动各项任务,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省直管县(市)工作由行政所在设区的市统一部署。(二)强化协同共治。以三年行动为契机,推动属地政府建立完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领域存在的重大问题。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安全生产考核为抓手,推动地方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责任,更加有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三)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局于2023年8月15日、12月15日前,分别报送2023年筑底行动各项任务工作进展,并填写违法使用未登记电梯查办情况表(见附件);2024年、2025年的12月15日前梳理本地区行动进展、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省局。省局将适时对各地工作落实和进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附件2023年违法使用未登记电梯查办情况表单位:市场监管局填报人员及联系电话:填报周期:2023年8月15日前全年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发出监察指令(份)立案处罚(起)处罚金额(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数量(件)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如有)说明:1.“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请按照格式:(单位)查处XX(当事人)XX(案由)案,填写案件名称,并简明概述相关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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