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甄题精选期末调研测试含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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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一)甄题精选期末调研测试含答案和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严某(男,13岁)与李某(男,18岁)商量好夜间去商店行窃,严某看好地形,准备好犯罪工具,制定好了行窃计划。当晚,二人行窃时被值班人员发现,送至公安机关。对二人应该如何处理?A、不成立共同犯罪,由李某独立承担刑事责任。B、不成立共同犯罪,由严某独立承担刑事责任。C、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李某为主犯。D、按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处理,并且严某为主犯。【参考答案】:A【解析】:参阅刑法第17条、第25条第1款。本题当中,严某虽然参与了盗窃行为,并在其中起到

2、了主要作用,但是,由于严某不满14周岁,属于无刑事责任年龄,其行为不具有犯罪的性质,更谈不上与李某构成共同犯罪,因此,严某与李某的盗窃行为不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严某不承担刑事责任。而李某已满18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对其盗窃行为独立承担刑事责任。故答案为Ao2、江滨市居民李某到海滨市购买蔬菜种子,正值海滨市整顿社会秩序严打期间,被误认为是盲流而被遣送回江滨市。海滨市有地方性行政法规规定:对收容遣送不服提起诉讼的人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李某决定向江滨市人民法院起诉,则江滨市人民法院应当0。A、受理此案Ik裁定不予受理并告知李某先向海滨市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C、移送海滨市人民法院管辖I)、

3、驳回起诉【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管辖。见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8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李某向江滨市人民法院起诉后海滨市的地方法规就超出了其空间效力范围不能得以应用,实际上是一个干扰项。3、下列选项中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是:A、某村委会主任雷某将上级春节时慰问贫困地区的一台彩电私自变卖,把所得款项用于偿还村委会成员欠保店的吃喝帐B、某市民政局局长杜某将上级拨付的500万元救济款挪用于建本单位高级办公楼,被境外媒体报道后,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C、某省防汛办公室主任刘某将本单位储备的防汛物资变卖,把所得款项用于本

4、单位投资期货交易,当年盈利后,又重新按原品种、数量购置防汛物资D、某县民政局科长齐某将上级拨付的5万元扶贫专用款用于本人购置新房,1年后,齐某凑齐5万元归还【参考答案】:B【解析】:关于A选项。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A选项中的电视机属于慰问品,不是特定款物。因此,A选项不选。关于B选项。某市民政局局长杜某将上级拨付的500万元救济款挪用于建本单位高级办公楼,并在国际上造成恶劣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因此,B选项应选。关于C选项。挪用特定款物罪要

5、求情节严重或者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本题中,某省防汛办公室主任刘某将本单位储备的防汛物资变卖,把所得款项用于本单位投资期货交易,当年盈利后,又重新按原品种、数量购置防汛物资,其行为并未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不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因此,C选项不选。关于D选项。挪用特定款物归个人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而非挪用特定款物霏。因此,D选项不选。4、我国某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时,根据中国法律适用某外国法律时,应当适用其何种规范?()A、冲突法规范B、实体法规范C、准据法规范D、程序法规范【参考答案】:B【解析】: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冲突规范只指向外国的实体法规范。5、某市新办一

6、饮料厂,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尽力扶持。该主管部门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饮料厂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并函告市地税局执行。地税局经审查饮料厂的纳税条件,认为不应免税。在此情况下,市地税局的正确做法是:OA、请求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以书面方式作出对饮料厂免税的正式决定,然后执行该决定B、请求市政府以书面方式作出对饮料厂免税的正式决定,然后执行该决定C、拒绝执行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的决定,并向市政府报告D、拒绝执行市政府工业主管部门的决定,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参考答案】:D【解析】:税收减免【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地方各级人

7、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据此,选项D是正确的,选项A、B、C是错误的。6、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B、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1)、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参考答案】:D【解析】:暂无7、下列关于国籍的表达,哪一项是正确的?A、国籍实质上是一种公民资格,表明个人对特定国家的隶属关系B、一个人取得某一国家的国

8、籍,只有依法纳税,才能受其管辖和保护C、国籍的主要作用是在个人和特定的国家之间建立一种一般的、临时的、表面的法律联系D、凡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即是本国人,否则即是外国人【参考答案】:A【解析】:D项中不具有本国国籍的,既包括外国人,也包括无国籍人。8、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治安联防队B、公安机关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参考答案】:B【解析】详见行政复议法第10条9、某国有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

9、和执行机关的成员等8人商议,秘密将公司的国有资产40万元在8人之间私分,对其行为如何应认定处罚?A、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定罪处罚B、以贪污罪定罪处罚C、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从一重罪处罚D、以私分国有资产罪与贪污罪并罚【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396条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特点是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财产,通常表现为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案或者分发标准将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分发给本单位职工。如果是单位的领导或者经管国有资产的少数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私分国有资产,而不是按一定的方案或标准分发给职工的,应以贪污罪共犯论处。因此,ACD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本

10、题的正确答案为B。10、在下列选项中,法律、法规没有体现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作用的是哪一项?OOA、维护公共安全方面的法律B、维护阶级合作方面的法律C、规定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方面的法律D、规范交通及通讯方面的法律【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法的社会作用解析维护阶级合作方面的法律主要体现了法律的阶级统治方面的作用。11、以下哪一个选项不属于法律职业责任的范畴OA、民事责任B、行政责任C、纪律处分D、道义责任【参考答案】:D【解析】:法律职业责任在性质上具有多元性,在体系上具体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法律责任,也包括纪律处分等非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法律职业人员在履行法律职业过程中构成

11、民事侵权造成损害后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是指法律职业者在法律职业活动中,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到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的行政制裁。刑事贵任是指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法律职业道德,同时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承担的刑罚制裁。纪律处分是指法律执业人员在违反职业道德尚未触犯法律的情况下,由有关单位给予的纪律处分。而道义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职业道德应承担的贵任,其基本方式包括受到同行的批评、社会舆论的谴贡和自我良心的谴责。这些方式不具有法律强制力,不属于法律职业责任的范畴。12、邱法官在出席会议期间,参加会议组织的联欢活动,发现会务组安排她与自己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被告代理律师同桌相邻而坐。此时全体代表

12、已就坐。除了给邱法官安排的座位之外已无空位。在这种情况下,邱法官的下列哪一做法最符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A、按号就坐,但装作与律师不认识,与其不说一句话B、按号就坐,可以与律师寒暄,但是不交谈案件事务C、仅与同桌的人调换座位,但桌号不变D、马上与会务人员联系调换座位,不与律师同坐一桌【参考答案】:D【解析】:法官职业道德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8条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不得私自单独会见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同法第40条规定:“法官应当谨慎出入社交场合,谨慎交友,慎重对待与当事人、律师以及可能影响法官形象的人员的接触和交往,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并避免在履行职责时可能产生的困扰

13、和尴尬。”本题中邱法官是在出席会议期间,发现会务组安排她与自己正在审理的案件的被告代理律师同桌相邻而坐,虽然并非私自单独会见一方代理人,但也应当马上与会务人员联系调换座位,不与律师同坐一桌,以免给公众造成不公正或者不廉洁的印象。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13、甲明知他人出版淫秽书刊而为其提供书号。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罚?A、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B、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C、传播淫秽物品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B【解析】:本题考点是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区别。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是指过失地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的行为。出版淫秽物品牟利

14、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出版淫秽物品的行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明知他人用于出版淫秽书刊而提供书号、刊号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出版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故选B。14、相邻的A市和B市分属于C省和D省。90年代中期以来,这两个地方制售假烟现象严重,并有愈演愈烈之趋向。为遏制这种公然制假售假的势头,2001年10月,A市烟草专卖局和B市烟草专卖局开展了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A市烟草专卖局和B市烟草专卖局

15、以共同的名义,对当地的制售假烟大户张某做出了处以罚款10万元,并没收全部财产的行政处罚。张某对该处罚不服,准备提起行政复议。张某可向下列哪个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A、国务院B、国家烟草专卖局C、烟草专卖局或D省烟草专卖局D、人民政府和B市人民政府【参考答案】:B【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四)项规定:“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烟草专卖局实行全国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因此A市烟草专卖局和B市烟草专卖局的共同上一级机关是国家烟草专卖局,因此,张某应向国家烟草专卖局申请行政复议。因此,B为本题的正确答案。15、中国某公司

16、向美国甲公司出口一批布料,货物在2004年3月12日发运,但随后甲公司即表示因为其周转遇到困难,甲公司将无力购买该批货物。中国公司于是将货物转卖给美国的乙公司,双方在2004年3月15日签订合同,货物于3月20日抵达乙公司指定的港口。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这批布料的风险转移时间应是下列何时?OA、3月12日货物发运时B、3月15日合同订立时C、3月20日抵达乙公司指定的港口时D、买方付清货款时【参考答案】:C【解析】:在途货物的风险转移时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8条规定:“对于在运输途中销售的货物,从订立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到买方承担。”本题中的布料在出售给美国的乙公司时

17、,属于在运输途中的货物,因而根据公约的规定,其风险应自合同订立时起转移给买方,故B项正确。16、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下列哪一种说法没有正确表达这一点?OA、法律是完善国家制度所必需的手段B、法律的实施离不开国家的强制C、法律的发展、变化受国家的发展、变化的影响和制约D、法律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内容受国家的特征、形式、传统、职能等方面的影响【参考答案】:A17、“德主刑辅”是中国古代诸子百家中哪一学派的观点?A、儒家B、墨家C、道家D、法家【参考答案】:A【解析】:正确答案:A评析:【解析】儒家的基本法律思想墨家强调“兼爱”、“非攻”,道家强调“无为而治”,法家则强调“严刑峻法”,都不符合题意。

18、18、在抗日民主政权后期制定的各种宪法性文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A、抗日救国十大纲领B、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C、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D、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参考答案】:C【解析】: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是抗日民主政权制的施政纲领的代表,规定了保障抗战、加强团结、健全民主、发展经济、普及文化教育的二三制政权组织形式和保障人权等内容。19、王某未取得国家颁发的行医执照,而非法行医,造成被诊治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A、非法行医罪的严重情节B、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C、非法行医罪与故意伤害罪并罚D、非法行医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并罚【参考答案】:A【解析】:见刑法第336条第1款。造成就

19、诊人死亡,属于非法行医罪的加重罪状。20、某甲为铁路扳道工,其工作是在相向的火车驶来时负责将铁轨岔开,以使火车安全运行。一日某甲因奖金分配问题与领导发生争执,为了发泄不满,在其值班期间没有扳道岔就擅自离开,结果造成两列火车迎面相撞的重大事故。则某甲的行为:A、属于作为的故意犯罪B、属于作为的过失犯罪C、属于不作为的故意犯罪D、属于不作为的过失犯罪【参考答案】:C【解析】:构成犯罪的行为有两种:作为和不作为。作为是一种积极的行为,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某种被法律禁止的行为。不作为,消极的行为,行为人消极地不履行法律义务而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包括:(1)法律上的明文规定;(2)

20、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的要求:(3)行为人的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学法/网|(4)行为人自己先前行为所引发的义务。本题中,甲违背自己的职贵要求不扳道岔,是不作为,属于不履行职责上的义务。甲作为扳道工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后果而放任其发生,其主观的罪过形式是故意,而不是过失。因此,C选项正确,A、B、D选项错误。21、甲国和乙国签订了一项解决民商事法律冲突,其中规定,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该法律属于下列哪种规范?OA、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B、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 C、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 I)、间接调整法律冲突的方法, 【参考答案】:D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性

21、规范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实体性规范 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 是解决法律冲突的冲突规范【解析】:国标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法律规范的类型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主要有如下两种:间接调整方法就是通过冲突规范调整法律冲突,即通过制定国内或国际的冲突规范,只指出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来调整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调整方法就是通过统一实体法调整的方法,是指有关国家间通过双边或多边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来直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从而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故选D。22、关于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下述选项中正确的是哪项?()A、磋商、仲裁、调解是争端解决的必经程

22、序B、上诉机构可以维持和变更专家组的法律裁决和结论C、上诉机构既进行法律审查,也进行事实审查D、专家组是常设机构,上诉机构可以将案件发回专家组重审【参考答案】:B【解析】:A错,磋商是必经程序,后两者不是。B正确。C错,上诉机构只进行法律审查。D错,专家组不是常设的,上诉机构可以推翻、修改或撤销专家组的调查结果和结论,但无权将案件发回重审。23、下列关于国际法主体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A、在国际法中国家并不始终是其惟一主体B、争取独立的民族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在国际法上与国家具有同等的主体资格C、国际组织也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它是由国家诞生的主体,具备国家所具备的全面交往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完

23、全行为能力D、个人不仅是国家行使国际法上的权利和履行国际义务所涉及的对象,而且还是特殊条件下的国际法的主体【参考答案】:A【解析】:传统国际法一向认为国家是其推一的主体。国际组织不具备国家所具备的完全的行为能力。争取独立的民族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与国家相比是次要的。个人不是国际法的主体。24、行政合同中,行政机关与相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A、平等B、协商C、命令与服从D、行政主体享有权利,相对人履行义务【参考答案】:B【解析】: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上享有行政代益权,表明行政主体与相对人在行政合同中处于不平等的法律地位。所以A选项错误。但是,行政合同又具有合意性,合同的订立以双方协商一致为前

24、提,所以B选项正确,CD选项都不正确。25、陈某系某建筑队包工头,其为获得廉价劳动力,便从一些偏远地区雇用大量民工,其中许多雇工未满16周岁,专门从事高空刷漆工作,其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虽有职工对此提出疑问,但陈某为牟利,未与理睬,最终造成一名工人高空坠落致死。对陈某的行为,下列评价正确的是:A、陈某的行为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B、陈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C、陈某的行为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D、陈某的行为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刑法修正案(六)第2条的规定,将刑法第135条修改为:“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

25、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陈某的行为成立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而非重大责任事故罪。因此AD选项错误。根据刑法修正案(四)第4条的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陈某的行为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26、同时根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有前款行为,造成事故,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所以对陈某的行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与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应当数罪并罚。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o26、根据与权利和义务所对应的主体的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OOA、基本权利义务与普通权利义务B、绝对权利义务与相对权利义务C、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D、单向性权利义务和双向性权利义务【参考答案】:B【解析】:考点权利与义务的分类解析根据根本法与普通法规定的不同,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基本权利义务和普通权利义务。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可以将权利义务分为绝对权利义务和相对权利义务。根据权利义务

27、主体的性质,可以将其分为个人权利义务、集体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利义务。27、在国际海上货物保险中,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只有在下列哪种情况下才负责赔偿被保险物在运输途中因为淡水雨淋所致的部分损失OA、只有承保“一切险”的,才负责B、只有承保“一切险”的,或者水渍险”的,才负责C、只有承保了“水渍险”的,才负责D、无论承保了“一切险”还是承保了“水渍险”、“平安险”的,都应该负责【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平安险”、“一切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主要险别有三种,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复习的时候,应该弄清楚三者的责任范围。平安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被保险货物在

28、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由于运输工具遭受搁浅、触燎、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等等。平安险是责任范围最小的险别。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是除了平安险的各项责任以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受到的部分损失。一切险的范围包括水渍险的全部责任范围,还包括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被保险货物在运揄途中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外来原因主要指偷窃;提货不着、淡水雨淋、短量、混杂、沾污、渗漏、串味异味、受潮受热、包装破裂、钓损、碰损破碎、

29、锈损等原因。28、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二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A、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B、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C、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D、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参考答案】:B【解析】:解答本题的关键在于理解法律权利和义务的主次关系问题。从法律价值上看,权利义务代表了不同的法律精神,它们在历史上受到重视的程度有所不同,因而两者在不同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是有主次之分的。等级特权社会的法律往往以义务为本位,而在现代民主

30、法制社会,法律制度较为重视保障权利的实现。因此,A项和D项均正确。C项表述了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相互依存性,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其正确性在此无用赘述。B项则是义务为第一性,更权利于次要地位,颠倒了权利和义务的主次关系,背离了现代法治精神,因此是错误的,为应选项。29、根据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对检察官处分或者处理错误的,可以采取的补救性措施是哪种?A、应当过后予以纠正B、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精神损害赔偿C、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赔偿D、对打击报复的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参考答案】:C【解析】:详见检察官法第50条。30、甲、乙共同盗窃,乙

31、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3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何罪?A、甲与乙只构成盗窃罪B、甲与乙均构成抢劫罪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D、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抢劫罪【参考答案】:D【解析】:共同犯罪中的实行过限及转化抢劫罪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所谓实行过限是指在共同犯罪的过程中个别共同犯罪人超出约定的故意范围,实施了其他犯罪。对于该其他犯罪行为只能由实行过限的行为人负刑事责任,即对超出共同故意范围的犯罪,

32、不构成共同犯罪。据此,甲和乙开始的行为构成共同盗窃犯罪。但是在被丙发现后,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并对丙使用暴力,致丙轻伤,根据刑法第269条规定,乙的行为转化为抢劫罪。由于该伤害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的故意范围,对此不能要求甲负刑事责任。所以选项D是正确的。31、下列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为是:A、张某不服甲区行政机关对其民事纠纷作出的行政裁决B、某村村民不服乙乡政府要求该村缴纳防洪治水费C、刘某对丙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其抚恤金不服D、某村全体村民不服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参考答案】:D【解析】:行政裁决直接关系到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八)项的规定,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

33、身权、财产权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选项A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I学法/网I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六)(七)项的规定,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和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选项B、C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限于具体行政行为案件和行政合同案件。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机关是省级及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本不是行政行为,当然不是行政诉讼受案范围。32、在现代国际法实践中,国际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采取的是:OA、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并用B、单纯的过错责任C、单纯的无过错责任D、损害赔偿责任【参考答案】:A【解析】:国家贡任的归责原则现代国

34、际法中,对国家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是无过错责任,即不论国家是否有过错,只要其违反了国际法上的有效义务,就要承担责任。但也有过错责任,如外空物体之间的损害责任.就是过错责任。因此,选A。33、陈某是甲县乙乡人大代表,因参与聚众斗殴,公安机关拟对其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公安机关无权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除非得到乙乡人大的批准B、公安机关无权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除非得到甲县人大常委会的批准C、公安机关有权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但须立即向乙乡人大报告D、公安机关有权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但须立即向甲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参考答案】:C【解析】:

35、人大代表人身权的保护答案及解析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30条第3款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被逮捕、受刑事审判,或者被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执行机关应当立即报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34、“八议”制度载于律文,最早出现于哪个时期。A、魏朝B、宋朝C、北齐D、唐朝【参考答案】:A【解析】:正确答案:A评析:唐六典注云:“八议自魏、晋、宋、齐、粱、陈、后魏、北齐、后周及隋,皆载于律。”可见,“八议”之制正式载于律文始自魏朝。35、下列关于日耳曼法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A、日耳曼法是成文法B、日耳曼法是属人主义法C、日耳曼法具有抽象的

36、法规,如具有关于所有权的抽象概念D、日耳曼法规定,只要是自由人,都享有对土地的所有权.没有什么限制【参考答案】:B【解析】:日耳曼法是指5-9世纪西欧早期封建时期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这种法律是日耳曼人侵入西罗马帝国后建立国家的过程中,由原有的部落习惯逐渐发展而成的。它并不是一种中央权力制定出来的,而是来自于一种民族习惯,是不成文的,与道德没有严格的区别,是属人的。日耳曼法是具体的法律,没有抽象的法规,因此没有关于所有权的抽象概念。其特点就是身份决定权利和义务,个人的权利的行使哽团体的限制。所以其与罗马法是不同的,罗马法规定,只要最自由人,都享有对土地的所有权,没有什么限制。36、26.刑名篇

37、首次置于篇首的法典是:()。A、九章律B、北魏律C、晋律D、魏律【参考答案】:D【解析】:【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结构与法律形式的发展变化。鉴于汉代律令繁杂,魏明帝下诏改定刑制,作新律18篇,后人称为魏律或曹魏律。该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首先,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其次,将“八议”制度正式列入法典;第三,进一步调整法典的结构与内容,使中国封建法典在系统和科学的道路上前进了一大步。【该题针对“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知识点进行考核】37、法对人权的保障具有优势是因为法律具有特定的属性,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这些属性?OA、明确性和一致性B、阶级意志性C、国家强

38、制性和权威性D、普遍有效性【参考答案】:B【解析】:人权的实现要靠法律的确认和保护。38、下列关于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解决方式的表述中,正确的是:OA、对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处理B、对于个人之间的争议,只能由乡级人民政府处理c、土地使用权争议可由当事人协商解决D、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而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参考答案】:C【解析】: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解决方式土地管理法第16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

39、,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故ABD错误。39、2007年12月26目,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提出“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重要观点。有关“三个至上”中“宪法法律至上”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宪法法律至上”是指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相同,都具有最高效力B、“宪法法律至上”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是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弓IC、肯定“宪法法律至上”是执政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个重大转变D、“宪法法律至

40、上”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的原则,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参考答案】:C【解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三个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必须树立宪法法律权威,必须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最高效力,宪法和法律在效力上地位并不相同。可知选项A错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D是我国一切立法活动的思想先导;(2)是确保我国行政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思想基础;(3)是确保我国司法坚持正确方向、实现司法公正的思想保障;(4)是

41、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5)是推动法学研究繁荣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三个至上”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作为“三个至上”理论内容之一的“宪法法律至上”,也起到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价值指引作用。故B项后半部分正确,但其前半部分有误,因为“宪法法律至上”不仅仅强调实现法律效果,还强调社会效果等。B项错误。“三个至上”的提出,肯定了宪法法律至上这一现代法治文明的合理内核,是中国共产党总结和探索执政规律的重要成果,标志着党在思想认识上完成了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C项正确。当选。宪法法律至上,体现在宪法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体现在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

42、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但是“宪法法律至上“,在我国宪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故D项错误。难度系数*40、下列关于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财产刑的诸说法中,表述错误的是A、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B、被判处罚金的犯罪人,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应当酌情减少或者免除C、一人犯数罪依法同时并处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应当合并执行;但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只执行没收财产刑D、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参考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53条的规定,刑法仅将

43、其规定为“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而不是“应当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故此。洋可见刑法第53条、200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刑法第60条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题意)。2、甲某抢劫丙某并使用暴力致丙某重伤,碰巧乙某路过中途加入,甲乙共同抢去了丙某的财物。对此案,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乙共同构成抢劫罪B、甲属于抢劫的结果加重犯C、因为重伤的结果是由甲在乙加入之前造成的,乙对此结果不负结果加重的责任D、甲是实行犯,乙是帮助犯【参考答案】:A,B,C【解析】:【答案】ABC【解析】参见刑法第263条以暴

44、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另外,本案是承继的共犯,后来者只对参加的行为负责。抢劫罪是复合行为,包括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3、隋文帝的开皇律首次确定了以下哪些制度A、封建制五刑B、加役流C、重罪十条D、十恶【参考答案】:A,D【解析】:本题考察

45、开皇律,但实际上考察唐律中的封建制五刑和十恶的来源。它们都源于隋朝的开皇律。4、法律关系是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下列选项中对法律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哪些?()0A、按照法律关系产生的依据、作用和实现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B、在法学上,美国法学家韦斯利。纽科姆。霍菲尔德于1839年第一次对法律关系作出了理论阐述C、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行为模式及其后果)在现实生活中得到的具体贯彻D、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仅要通过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而且要通过法律关系参加者个人意志的一致表示。但有很多法律关系的产生,并不需要这种意志表示【参考答案

46、】:A,C,D【考点】法律关系【解析】B项表述不正确。在法学上,1839年第一次对法律关系作出理论阐述的是德国法学家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萨维尼是历史法学派的代表认为,也是著名的民法学家。有些法律关系的产生,不仅要通过法律规范所体现的国家意志,而且要通过法律关系参加者个人意志的一致表示(如多数民事法律关系)。但也有很多法律关系的产生,并不需要这种意志表示。例如。行政法律关系,往往基于行政命令而产生。5、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应满足以广哪些条件?A、依法成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社会组织B、依法成立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C、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

47、务的工作人员D、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参考答案】:B,C,D【解析】:见行政处罚法第19条。6、设甲乙两国均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王某为甲国国民,在甲国提出了发明专利申请(在先申请)。在优先权期限内,王某又在乙成员国就同一发明提出了专利申请。依公约的相关规则,有关在乙成员国提出的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的关系。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哪几项?OA、甲国的在先申请获准并不意味着在乙国的在后申请也可以获准B、在先申请的申请日期为在后申请的申请日期C、甲国在先申请的撤销、放弃或驳回会直接影响乙国的在后申请D、在先申请无效在后申请也无效【参考答案】:A,B依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优先权原则和独立性原则第4条B的规定,优先权原则确立了在后申请的时间按在前申请时间计算;而对于在后申请是否提供保护、申请结果如何,则依独立保护原则处理,与在先申请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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