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8410 上传时间:2022-08-25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4.9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上海碳排放交易试点启动上海市碳排放交易试点2022年8月正式全面启动。我国进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称之为“国内碳交易市场建设迈出的标志性步伐。真正从务虚进入了务实阶段。“免费午餐”只会越来越少据相关部门介绍,上海此次启动试点的范围包括:上海行政区域内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纺织、造纸、橡胶、化纤等工业行业2022年至2022年中任何一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两万吨及以上(包括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的重点排放企业,以及航空、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宾馆、金融等非工业行业中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一万吨及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试点企业应按规定实行碳排放报告制度,获得碳排放配额并进行管理,接受碳排放核查

2、并按规定履行碳排放掌握责任。上海市进展改革委人士表示,对于上述范围之外的以及试点期间新增的二氧化碳年排放量一万吨及以上的其他企业,在试点期间实行碳排放报告制度,为下一阶段扩大试点范围做好预备。试点期间,可依据实际状况,在上海重点用能和排放企业内,适当扩大试点范围。交易参加方以试点企业为主,符合条件的其他主体也可参加交易。同时,讨论并适时引入投资机构参加交易。相关专家表示,掌握温室气体排放,已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世界各国对此已有共识。碳排放空间正日益成为紧缺资源,需要更有效率的配置。中国实施碳交易试点,是探究运用市场化机制推动节能减排的重大制度创新。相关人士表示,试点期间无偿安排给企业的初始配额,

3、实际会成为试点企业的一种资产。可以预期,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化,今后碳排放配额免费安排的比例将越来越小。免费午餐只会越来越少。科学、适度、配套:试点三原则企业是碳交易试点的主体。在能耗总量设定、配额安排、认证核查等试点要素上,必需科学、适度、配套,让企业既有责任感,又有乐观性,使得碳交易平台平稳、有序、健康地得到培育。据了解,在上海的试点方案中,对于试点主体范围的确定,就有多方面的考虑:一是考虑选择排放规模大、强度高或增长快的行业,有利于上海碳减排目标的完成;二是考虑选择历史数据和企业能源计量体系基础较好、排放源相对集中的企业,提高试点操作性;三是纳入不同行业领域的企业,企业数量适中,同时考虑企业

4、减排成本的差异性,兼顾市场流淌性和可控性。在企业碳排放初始配额的确定和安排上,也考虑得比较全面:以历史排放为主、行业基准为辅,适度考虑企业增长空间和先期减排行动,制定出不同行业配额安排方法。对试点企业2022年至2022年各年度的初始碳排放配额实行一次性免费发放,以便于企业合理规划、支配生产经营,有效管理自身的配额资产。解振华表示,碳交易试点要与我国节能减排的各项政策协同联动,为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服务。在总量设定和配额安排上要科学和适度,既要让参加企业有动力,又不能过度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加强碳交易的支撑体系建设,在节能减排的统计、监测、考核及交易标准和制度等方面形成配套完善的总体结构。参加国

5、际碳市场建设:中国要有发言权以上海试点启动为“标志性步伐”的全国碳排放交易试点,是为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作预备。碳排放交易是应对气候变化的一个创新性市场化手段,可以发挥市场机制,以较低成本实现节能低碳的进展目标,建立企业碳排放管理制度体系,进展碳市场和相关服务产业。参加碳交易,为企业实现减排目标供应了一条新的、市场化的路径。企业如不能完成减排目标,则可通过在市场上购买不足部分的配额来履行减排责任。同样,企业如通过努力超额完成减排目标,也可以在市场上出售其剩余配额,从而获得肯定收益。相关专家表示,企业参加试点,可以获得“先行先试”的优势,先期部署低碳技术的改进,提高市场竞争力。此外,还可参加到国内碳市场相关标准和制度的制定过程中去,我们我国通过有效试点,逐步形成平稳有序的全国性碳市场,积累起阅历,建立一套较为完整有效的交易方法和制度,就可在全球和区域性的碳市场体系中,不仅代表自身,甚至还可以代表进展中我国,拥有相应的“发言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