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协议书(精选9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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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协议书(精选9篇)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协议书篇1甲方:乙方:一、本技术协议适用于有限公司在用的行车、电动葫芦的维修保养。协议主要内容为该项的维修保养工作范围、基本要求、适用标准、质量保证、维保内容、维保周期、项目验收等。二、维保范围1维修保养范围有限公司内公司。2、乙方负责对甲方在用的行车、电动葫芦进行实地了解。根据甲方提供的电动葫芦(行车)清单提出合理的维保方案。3、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行车、电动葫芦的设备清单,负责提供维保所需的备件(材料)清单(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等)。4、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并对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及指导。三、基本要求1、保证行车、电动葫芦运行

2、正常、安全可靠;2、除正常保养外,接到使用方的故障维修通知后,维保方应随叫随到。情况正常下自乙方到达现场始4小时内处理完毕。不得以节假日和下班时间为由拒不到场。3、遵守国家对行车、电动葫芦相关的安全管理规定4、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环境管理规定。5、维修中如有重大改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改动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6、如遇高空维保,需搭脚手架时,由维保方负责脚手架的材料及脚手架搭制。四、适用标准1钢丝绳电动葫芦;2起重机设计规范;3电机外壳防护等级;4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8钢丝绳电动葫芦电气控制设备验收技术条件。五维保内容(一)维修项目1、具体更换部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规范。2、除具体更换部件外,在维修过程中若发现其他部件损坏乙方有责任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3、维修总价值超出新设备总价值50%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方可维修。私自维修后甲方不予结算。(一)维保项目乙方维修过程中应对以下项目进行维保。1吊钩夹套活动部分加注润滑脂,要求转动灵活,防松装置可靠,吊钩危险断面在标准规定范围内,超标立即更换。夹套无变形。2钢丝绳按使用说明书上规定使用的钢丝绳型号、规格;并进行润滑。磨损及断丝数量在标准规定范围内,超标立即更换。3制动装置制动时应灵敏可靠。在额定负荷下,下降中制动下滑距离在标准规定范围内,超标时应予以调整(或更换刹车片等),调整后的制动装

4、置必须进行负荷制动试车,下滑距离应在标准规定范围内。4传动、升降、行走装置a运行时无异常噪音,运行平稳;b绳轮转动灵活,绳卡、固定销锁死可靠;c各部连接可靠电机、减速器、壳套、绳筒应连接可靠;行走轮、减速器、固定销、电机应连接可靠;横梁、走轮梁应连接可靠;各固定件应连接可靠,且有防松装置。5限位装置限位应灵敏可靠,且有足够的缓冲距离。6电气控制a)手控盒按钮箭头指示方向应与行车、电动葫芦运动方向相同,各按钮动作可靠。b)在有防爆要求的行车、电动葫芦的备件更换时应采用防爆型备件。c)接地可靠。六、质量保证1在维保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的设备、其它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2、乙方提供的备件及材料必

5、须为合格产品,并具有相关证明资料。3、维保完成后必须遵循国家相关规范进行空负荷试车及负荷试车。所更换的备品、备件保质期为六个月(易损件除外)。七、维保周期检修周期、内容及维保年费电动葫芦的保养分为小保、中保和大保。检修周期:小修:电动葫芦运行时间累计达三个月应进行小修。运行时间累计达六个月应进行中修。运行时间累计达十个月应进行大修。电动葫芦使用环境腐蚀严重时,检修周期可适当缩短。检修内容:小修1 .调整和修理安全装置如安全档、接地线等。2 .检查、及更换个别部位连接螺栓、紧固件;3 .检查、更换制动器的摩擦片,调整锥形电动机的轴向窜量和防爆电动葫芦的制动弹簧;4 .检查、更换起升机构及行走机构

6、的润滑油(脂);5 .检查、润滑钢丝绳。6 .1.3.2中修1 .包括小修内容;2 .检查、更换滑轮、钢丝绳、吊钩等起升零部件;3 .检查、清洗减速机构,更换润滑油(脂);4 .修理、更换车轮、联轴器等零部件。5 .1.33大修1 .包括中修内容;2 .解体检修电动葫芦的起升、运行机构,更换齿轮轴、花键轴、齿轮、轴承等零部件;3 .修复或更换卷筒和卷筒外壳;4 .调整、修复运行轨道;5 .检修电器设备及安全装置;6.除锈、防腐刷漆。3T电动葫芦年保养费用:5T电动葫芦年保养费用:IOT电动葫芦年保养费用:25T电动葫芦年保养费用:八、电动葫芦主要零部件材料如表1。表1.零部件名称一般用途电动葫

7、芦CD、MD型电动葫芦齿轮、齿轮轴40#钢或40Cr20MnTiB或20CrMnTi空心轴、花键轴40#钢或40Cr40MnB或40Cr转轴、心轴、联轴器、中间齿轮、慢速齿轮35#钢40MnB或40Cr未级齿轮40MnB或40Cr制动轮ZG45或45#钢45#钢制动杆A3制动弹簧60Si或60SiMnd5mmz65Mn;d5mm,60SiMn卷筒外壳滑轮HT15-32A3卷筒A3A3,A3F或HT20-40吊钩20#钢20#钢或16Mn车轮ZG45或45#钢45#钢箱体箱盖HT15-33HT20-40九、配件价目表:电动葫芦主要零部件材料费用表2.零部件名称吨位及单价(RMB)一般用途电动葫芦

8、CD、MD型电动葫芦3T5T10T25T运行齿轮、齿轮轴承160/90180/120180/120280/16040#钢或40Cr20MnTiB或20CrMnTi空心轴、花键轴120/90160/100160/100190/12040#钢或40Cr40MnB或40Cr卷筒输出轴、一轴580/260680/290900/3201200/40035#钢40MnB或40Cr联轴器、中间齿轮、80/420160/620190/1200260/1800慢速齿轮、导绳器680/80820/120920/2601300/320未级齿轮MnB或40Cr刹车总成、电器控制箱360/680550/800620/1

9、200850/1800ZG45或45#钢45#钢高度限位器、无线遥控器60/800120/800260/800380/800A3起升电机、运行电机1600460260088036008805800110060Si或60SiMnd5mmz65Mn;d5mm,60SiMn卷筒外壳、定滑轮组/280HTI5-32A3卷筒A3A3,A3F或HT20-40吊钩#钢20#钢或16Mn钢丝绳8151530ZG45或45#钢45#钢箱体、箱盖520/560620/680850/960960/1200HT15-33HT20-40十、项目验收1记录乙方应做好维修、保养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时间、维

10、修保养的部位及内容、更换备件的数量及型号规格。每次维修、保养合格后需经双方现场验收确认,并在记录上签字。签字后的记录使用方两份,维保方一份。签字后的记录作为维修、维护费用的结算依据。2维修完成后完全满足乙方要求。3按照使用单位要求提供行车、电动葫芦运行所需的维护及技术服务。乙方:(盖章)甲方:(盖章)授权人签字:授权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协议书篇2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中央空调维修保养协议:一、应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中央空调进行维修保养,乙方中央空调主机台、冷却塔台。二、付款方式的约定1、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后即可签定维修合同,签定合同后,乙方应在个工作日内将清洗保养材料运至

11、甲方指定地点,待甲方确认、验收后,乙方把材料安放在甲方指定地点,以便及时施工。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甲方付乙方总费用的%,乙方将机组清洗保养完毕,待甲方验收合格,甲方须将合同款付清剩余总款的30%.一次性支付给乙方。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保证乙方的维修工具及配件的安全性,甲方应保证维修所需的水电正常,甲方应提供给乙方机组的运行参数及电路原理图。三、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间,若出现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条款所确立义务者,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2、甲、乙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当地法院

12、解决。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2、乙方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完成清洗保养工作,如超过合同日期从乙方总工程价中每天扣除元。3、工程期从人员进入现场开始计算日内完工。4、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时应无条件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5、在设备维护过程中,由于施工所引起的人员事故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四、本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取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协议书篇3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

13、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信守。第一条服务内容1.1 维修保养服务设备范围及具体维修保养内容。(或另行制作维修保养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1.2 乙方指派专业人员对秦俑三号坑遗址陈列照明系统(以下简称照明系统)每年进行四次定期检查保养工作,自合同签订后日内进行首次定期维修保养,之后每隔3个月进行一次维修保养工作。1.3 乙方负责对甲方陈列照明系统提供紧急抢修服务,当甲方照明系统发生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提供电话咨询;若故障仍未排除,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达现场,与甲方协商确定维修方案,现场开始抢修工作,以保证甲方照明系统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

14、常并投入运行。1.4 乙方在服务期间,应指派工程师对甲方现场操作、设备管理、值班及维修人员进行培训,以增强甲方人员对照明系统的认识和了解。第二条服务要求2.1 乙方对甲方照明系统进行维修保养之前(抢修除外),应该提前3日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安排相关工作。2.2 乙方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损坏、报废的零部件及时报甲方确认。如需更换的配件或购买其他材料,在保证质量、价格优惠的前提下,乙方可购买零部件,但须报请甲方确认同意。2.3 乙方维修人员须由熟悉本系统安装、调试的人员组成相对固定的工作小组,维修时计算机控制系统专业人员必须到场,在照明系统维修完毕后对控制系统进行刷新调试,确保照明系统正常运行

15、。2.4 乙方保证工作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技术安全规范与甲方现场的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工作,在工作过程中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2.5 乙方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甲方现场清理干净,避免污染。2.6 在照明系统遇到紧急情况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免费为甲方提供紧急抢修服务(紧急抢修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第三条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保养服务期限为年,自一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第四条服务验收4.1 甲方验收代表姓名:联系方式:4.2 验收标准:乙方购买的所有配件及耗材均为原厂品牌产品;甲方的照明系统顺畅运行。4.3 乙方在每次定期检查保养或维修保养后3日内,须向甲方提交详细的检查

16、运行报告及改善方案或维修保养书面报告,并经甲方验收代表签字认可,该方案与报告作为确认乙方服务成果以及甲方支付服务费的依据。第五条服务费用及付款5.1 本合同费用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此费用包括劳务费、交通费、培训费、税金以及乙方雇佣机械、特殊工具等相关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5.2 在乙方对成列照明系统进行维修保养时,若系统中的设备、零部件等正常损耗或损坏需要更换时,乙方应该免费更换修理,所需材料每件元以内(包含元)由乙方承担,每件超过元的,超过部分由甲方承担。5.3 乙方在维修过程中,若产生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必须提前做出书面申请并附费

17、用清单,报甲方批准,否则甲方不承担该费用。5.4 付款时间及比例:付款次序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元)付款条件第一次合同签订后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第二次:第三次:备注:乙方提供正规税务发票作为甲方付款的前提条件5.5 付款方式: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甲方应协调乙方与第三方关系,提供照明系统相关资料、图纸和工作记录档案及其他相应工作条件。6.2 甲方应做好对系统的保护工作,教育员工按照规范操作,按期检查系统运营情况。6.3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若甲方自购照明系统配件,应保证配件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6.4 乙方指派的专业人员应当根据相关行业规定,持有上岗证书。6.5 在维修保养过程中,若因乙方技

18、术人员的原因造成甲方设备产生故障或配件损坏,乙方须免费提供配件及维修的一切费用,并尽快将甲方设备修复,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6.6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应由其履行的合同义务。6.7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秘密、商业机密等。第七条违约责任7.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比例向乙方付款。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未支付费用金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7.2 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支付

19、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7.3 在紧急抢修过程中,乙方若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进行抢修工作,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抢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双倍支付给甲方,甲方也可直接从未付费用中双倍扣除。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抢修不及时造成的损失。7.4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况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选择按照乙方提供保养的时间或定期保养次数,扣除或要求乙方退还未完成工作量的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乙方在紧急抢修任务中累计2次不能及时进行抢修工作;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经过2次维修,照明系统仍不能正常运行;无论在任何情况

20、下,乙方以旧件换取机组零部件的;乙方不按安全规范进行维修或因维修质量问题,导致出现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5)未经甲方同意将维护保养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其他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第八条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相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相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照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按以下第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A.

21、提交人民法院管辖;B.提交仲裁。第十条合同效力及其他10.1 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与合同有关的来往传真、电话、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2 如需修改或者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0.3 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甲方经办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回扣,一经发现,甲方可立即全面终止合同,同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10.4 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如附件与本文不一致,以本文为准;如补充协议与本文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10.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

22、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以下无正文)(本页为签字页)甲方(法人公章)乙方(法人公章)住所地: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电话:开户行:账号:日期:年月日住所地: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电话:开户行:账号:日期:年月日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协议书篇4使用单位(甲方)维保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

23、修服务。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1、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国家标准结合乙方的工艺和规范,对设备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持设备的正常进行。2、每次保养前必须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取其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工作。3、停止设备运行的保养维修工作,应有明显的检修标志。4、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5、乙方应提前30日内通知甲方电梯设备定期检测

24、(年检)时间,提交各类年检所需资料,在甲方填写盖章后由乙方将资料送达检测部门,并完成年检工作。年检费甲方支付,逾期不年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6、乙方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乙方负责日常电梯一般故障的维修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服务支援,如遇电梯困人等紧急意外事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而日常的小故障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1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如故障在12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存档备查,如因配件供应问题则故障修复时间顺延,并在故障电梯现场挂有“温馨提示”警示牌并注明故障现象和修复大概时间。7、维修人员必须持上岗证,每次维修结

25、束后填写“电梯保养维修报告书”,由甲方指定负责人对每次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签字后方可。报告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自存档。8、如有主要设备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应另作事故记录,双方存档备查。9、电梯所有故障由乙方免费维修(大中修除外)。10、乙方维保人员进场维保领取机房钥匙时需在钥匙领用表上签字,同时乙方维保完工后,维保项目单据需有甲方工程主管以上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有效。否则,甲方可视为乙方未履行维保拒付维保费用。11、乙方工作人员维保项目时必须严格按合同项目要求内容进行维护。否则视为缺项,甲方有权扣减维保费用。12、如合同签订后造成原维保公司退场,其原维保电梯由乙方免费维保并保障电梯正常运行与电梯通

26、过年检。13、电梯常用的零配件损坏(例如光幕,外呼板等)先由甲方自行购买,乙方负责安装上,不得另外收费。如果甲方无法购得的由乙方报价后经甲方同意再由乙方进行购买,乙方不得拖延时间。更换下来的零件由甲方收回并有权处置。14、乙方应提交一份维保计划时间表格给甲方,以便甲方有计划的出停梯保养通知告知业主。15、如果电梯钢丝绳收短酌情收费。如需要更换电梯钢丝绳,由乙方报价甲方酌情采购,乙方安装所需费用应以市场价格给予甲方优惠。16、每15天至少对电梯进行一次维保,缺少一次扣100元,维保费每季度结算一次,凭维保单结算。17、电梯底坑及电梯机房的卫生由乙方负责清扫干净,打扫工具及抹布由甲方提供。18、电

27、梯五方通话的维修、维保由乙方负责,如需更换维修另行报价,必须保证年检合格,如果年检没有合格认定是因维护保养原因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四条日常维护保养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第五条日常维护保养费维护保养费()总计元(人民币),大写:元整。第六条结算方式(一)甲方按(口季半年年)支付维护保养费,具体支付时间和金额为:下季度前10日支付上一季度的维保费用人民币:元整(),由甲方于下季度前10日提供确认的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半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填写支付金额申请,在收到乙方每期维保费足额发票后

28、付款给乙方。(二)支付方式:口支票汇到乙方指定帐号。第七条日常维护保养方式:口清包口半包口大包。第八条乙方抢修服务热线电话:。抢修服务时间(困人除外):乙方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30分钟内到达,维修时长短视具体故障而定。第九条驻场:乙方(是否)提供驻场作业服务。驻场作业人员职责:附件。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发出故障通知或提出建议。2、有权要求乙方保障电梯的正常运行。乙方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3、未能按期开具发票和不按合同约定服务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维护保养费。(二坟务1、应当对

29、每台电梯建立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并供乙方查询。签订合同前应当向乙方提供如下资料或复印件:(1)产品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3)电气原理图;(4)电气敷设图;安装说明书;(6)电梯整机、安全部件和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或结论;电梯运行全部记录;(8)故障及事故记录;(9)改造、重大维修原始记录;(10)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11)电梯施工自检记录;(12)上年度的检验报告;(以上电梯相关资料由甲方保管,乙方只在需要时查阅)。2、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并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通往机房、底

30、坑、滑轮间、井道安全门的通道畅通、照明充分。3、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1)负责电梯钥匙的使用管理;负责对乙方的维护保养记录、修理记录签字确认;负责对乙方提交的电梯安全隐患提示单签字确认。(4)如果更换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及时通知乙方。4、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5、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6、除乙方无法解决的情况外,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与电梯维护保养有关的工作。7、应当为乙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8、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31、。第十一条乙方权利、义务(一)权利1、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维护保养所需的工作环境及相关资料。2、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二坟务1、应当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相应许可。并向甲方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2、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电梯困人时,应当在30分钟内(此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抵达现场。3、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4、作业中应当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5、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每月向甲方书面报告所维护保养电梯的运行情况、零部件使用情况、易损

32、件的更换情况及电梯更换修理需求。6、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拆除保养电梯上的任何零配件。7、建立回访制度(包括工作人员服务态度、维修质量、是否按照规定实施维护保养等)。8、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9、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给甲方。10、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三)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费用的,每延误一日应

33、当向乙方支付延误部分费用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四)因甲方违反约定允许非乙方人员从事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的,甲方应当按照当月当台维保梯的维保费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因电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经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认定属电梯使用、甲方管理原因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六)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包括口头或书面)于当日内立即返工,如违反;扣罚当月当台梯50%的维保费,情节严重的(以上情况出现两次以上)可扣除未付维保费并解除合同。(七)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电梯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乙方还应当承担电梯复验费用。并按照年度

34、总维保费的5%标准支付违约金。(八)因维护保养原因(经政府相关检验部门认定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的解除(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依法向所管辖的区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一)普通维修、重大维修、改造或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以外的增值服务的,双

35、方均应当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二)维护保养记录是记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的依据。每台电梯均应当建立独立的维护保养记录。维护保养记录应当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为4年。普通维修、重大维修与抢修记录均应当与维护保养记录一并保存。第十六条附则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方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甲方:乙方:住所:住所:许可证号码:许可证号码: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传真电话:传真电话:户名:户名: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

36、:年月日年月日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协议书篇5乙方:保修设置名称、日期及价格I机器名称I机器型号I保修金额I保修开始日期I保修期限合计(大写)一万仟佰拾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乙方特委托甲乙维修保养机器。为保证甲乙双方权益,特订立如下协议:-.甲方必须确保乙方机器在合同期内正常使用,如机器发生故障时甲方须随叫随到,接电话后在8小时内赶到(特殊情况须征得乙方谅解同意。最迟24小时赶到)。二.甲方在合同期内应免费为乙方机器一个月进行清洁保养一次。并随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三.凡我部上门保修人员,请查有关手续或电话咨询,直接找合同代表,以免发生误会和假冒。四.乙方在保修期内不得使用不标准的消耗材料,任意拆装

37、机器或另请他人维修,否则后果自负。五.在保修期内如有零配件损坏需更换时,甲方须告之乙方管理员,所需费用乙方当日一次结清。六.在保修期内需消耗材料一律厂价送货上门,免收任何服务费。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付款签字后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协议书篇6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委托方(一下简称乙方)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_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签著地点:签著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和信用的

38、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下述位置电梯实施保养服务:1、的建筑物名为的小计台;2、的建筑物名为的小计台;3、的建筑物名为的小计台;4、的建筑物名为的小计台;三、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为期年。四、服务时间(一)、本合同规定的服务一般在乙方的工作时间内进行,若有特殊需要,乙方可在任何时间提供服务,只需另行计费。(二)、本合同所述设备若发生故障需要应急处理时不受时间限制,即乙方对设备提供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五、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一)、乙方的责任1、本合同的服务方式为小包保养,服务时应严格遵守乙方有关的

39、规章制度。2、每月二次派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乙方的工艺和规范,按电梯定期保养工作项目单(见附件一)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3、提供全天候应急处理服务,并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特殊情况一小时内到达。4、负责服务期内保养不当所造成的损坏件应调换。5、因保养不当停梯,若在十个工作日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一个月的保养费;在一个月内未能恢复运行的,将免收该台设备一年的保养费。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保养不当而产生的整改项目进行整改。7、当发现或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严重影响设备安

40、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停止使用该设备。(二)、甲方的责任1、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考核和确认。2、保养时,给予乙方合理充分的停梯时间并设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3、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4、为维护乙方的技术权益,以坏(旧)换新的方式购买乙方的专用部件。5、负责支付非乙方保养不当所更换的电梯零部件材料费。6、因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需要修理和更换的,需与乙方签订修理合同。7、服务期内,第三方若对本合同设备实施改造、修理、装饰、更换的,应在实施前书面通知和征得乙方的同意,并在工程结束时通知乙方对设备进行检查,因工程实施而影响设

41、备性能和非经乙方同意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理。六、服务费用七、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的%,共计人民币元;余下款项在服务期结束前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八、本合同不承担项目(一)、土建工程中的电梯井道壁、井道工字钢、井道灯、井道防水、井道隔离网、机房电源等附属设施的改造、修理、装饰、更换、清理和维修等工作。(二)、因甲方使用管理不当或人为损坏,或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修理和更换工程。九、其他(一)、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合同及附件所规定之外的服务项目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报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提供有偿服务。(二)、在保养或维修前应事先通知给甲方,并在服务项目结束

42、后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并将更换下的废旧零件给甲方认可,如没有得到甲方代表签字认可,甲方有权视本次服务无效。(三)、甲方要求提供超越本合同所列的服务内容时,所支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以报价单的形式报甲方同意后实施服务。(四)、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乙方以报价单形式报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提供有偿服务。(五)、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应付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2倍向甲方索取违约金。(六)、保养中产生的各类废弃物,由甲方按照当地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需另签订一份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二。(八)、本合同以外经双方

43、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九)、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其它约定事项皆按原合同实行。(十一)、任何一方若需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结清所有费用后办理终止事宜。(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签署盖章后生效。甲方(章):乙方:地址:地址: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约地点:签订日期:电动葫芦维修保养协议书篇7项目名称: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使用说明1、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乘客电梯、载货电梯、自动

44、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日常维护保养。2、维保单位:具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从事电梯维修保养的单位。3、日常维护保养: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等日常维护或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调整只限于不会改变任何安全性能参数的调整。4、清包:只提供劳务,不提供任何电梯零部件。5、半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部分电梯零部件。6、大包:既提供劳务,又免费提供大多数电梯零部件(电梯:曳引机、控制柜主板、曳引钢丝绳、轿厢装饰除外洎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电机、控制柜主板除外)。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使用单位(甲方)维保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45、特种设备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一)中列明的甲方使用、管理的电梯提供日常的维护、保养和抢修服务。第二条日常维护保养内容乙方应当按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完成半月、月、季度、半年、年保养项目,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第三条日常维护保养标准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的相关规定。除上述标准外,还应当满足甲方提出的如下要求:1、合同履行期间,根据国家标准结合乙方的工艺和规范,对设备进

46、行调整、检查、润滑、清洁等维护保养工作,以保持设备的正常进行。2、每次保养前必须通知甲方现场负责人,取其同意后方可进行保养工作。3、停止设备运行的保养维修工作,应有明显的检修标志。4、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负责人,必要时可以停止使用。5、乙方应提前30日内通知甲方电梯设备定期检测(年检)时间,提交各类年检所需资料,在甲方填写盖章后由乙方将资料送达检测部门,并完成年检工作。年检费甲方支付,逾期不年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6、乙方提供24小时急修服务。乙方负责日常电梯一般故障的维修处理和意外事件的技术性服务支援,如遇电梯困人等紧急意外事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甲方现场处理,而日常的小故障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1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场进行维修;如故障在12小时内不能修复,乙方应将设备故障以及原因以书面形式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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