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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龙区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立项政策文件编制依据根据昆明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7号)规定,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二、项目的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本着以人为本原则,持续推进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切实把保障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大事来抓。通过对本辖区范围内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符合领取租赁补贴的人员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更加完成城镇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以货币化保障手段更好地补充实物配租,切实提高本辖区内最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品质,更加完善住房保障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应保尽保,确保社会
2、安全稳定。(二)年度目标2023年继续对本辖区范围内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符合领取租赁补贴的人员,严格按照租赁补贴申请、审核、公示和发放等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切实做好我区低保家庭承租保障性住房租赁补发放工作,确保补贴金额按季度及时发放,努力实现年度应发进度,实现计划绩效目标考核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四、项目实施内容五、资金筹措与预算每年申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预算资金50万元。六、时间进度安排1、每个月按照上一季度发放补贴原名单与街道、社区相关部门核对信息,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并确定人员增减情况。要求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初公示等工作,并将申请人资料报送区廉
3、租处,区廉租处汇总后将名单报至市不动产交易中心进行查档。2、对经审核无异议的申请人,请街道进行公示(包含新增户)15天,公示内容包括街道、社区,领补贴的人员名字、领取金额。经公示无异议、通知新增住户来签协议(吴井路65号1楼服务大厅),同时做出发放明细表并报审。3、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完成租赁补贴发放资格审核,金额核对等,并完成补贴发放表的公示。并根据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相关要求,25日前将拟发放补贴的人员信息导入“一卡通”管理平台,按流程实施资金线上发放,确保月底前补贴金额能够按时准确发至申请人的社保卡账户。七、项目绩效项目预算效果对本辖区范围内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符合领取租
4、赁补贴的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切实解决我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八、项目工作措施(一)项目组织保障1.提前做好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资金计划申报工作;2 .严格按照区廉租处职能职责及领导工作要求,专人负责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相关工作;3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制度,加强多人复核,确保补贴发放准确无误。(二)项目监督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工作制度,区廉租处领导加强把关;4 .对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人资格、金额等进行多人审核复核;5 .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将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表在区住建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项目财务内按管理严格按照盘住建通(2020)9号,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