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全县抗旱应急预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84838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92.5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绥德县全县抗旱应急预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绥德县全县抗旱应急预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绥德县全县抗旱应急预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绥德县全县抗旱应急预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绥德县全县抗旱应急预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绥德县全县抗旱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绥德县全县抗旱应急预案.docx(2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绥德县全县抗旱应急预案绥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2020年5月23日绥德县全县抗旱应急预案.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l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4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指挥体系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1指挥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2.2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2.1县防指的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2.2县防指成员单位抗旱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 2.3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工作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3、旱情预防及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2.1 干旱灾害等级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2.1.1 农业干旱灾害错误!未定义书签。2.

2、1.2 城市干旱灾害错误!未定义书签。2.1.3 干旱预警等级划分错误!未定义书签。3. 2预防预警信息错误!未定义书签。3.2.1气象水文农业信息错误!未定义书签。3.2.2旱情信息错误!未定义书签。3.3预防预警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3.3.1预防预警准备错误!未定义书签。3.3.2干旱灾害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3.3.3供水危机预警错误!未定义书签。3.4预警支持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3.4.1抗旱信息系统错误!未定义书签。3.4.2抗旱预案错误!未定义书签。3. 5干旱预警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4、抗旱预案应急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3.1 总体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3.2 I级红色旱情

3、预警(特大干旱)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4. 2.1启动条件和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5. 2.2应急响应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4.3II级橙色旱情预警(严重干旱)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4.3.1启动条件和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4.3.2应急响应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4.4 HI级黄色旱情预警(中度干旱)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1 .4.1启动条件和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4 .4.2应急响应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4.5 IV级蓝色旱情预警(轻度干旱)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4.5.1启动条件和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4.5.2应急响应行动错误!未定义书签。1.6 信息报送错误!未定义书签。1.7 社会力

4、量参与错误!未定义书签。1.8 信息发布错误!未定义书签。4. 9应急解除错误!未定义书签。5、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4.1 信息监测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4.2 物资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 3水源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 4应急队伍错误!未定义书签。5.1 治安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2 经费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7技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5.8宣传与培训错误!未定义书签。6、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6.1 名词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7预案流程图错误!未定义书签。绥德县抗旱应急预案流程图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1.l编制目的为有效适应新时期抗旱工作需要,加强防旱抗旱措施,增

5、强干旱风险意识防范和处置旱灾事件能力,提高抗旱应变能力和抗旱主动性,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最大程度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保障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陕西省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旱灾损失与抗旱效益计算办法、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报旱制度、报旱报告等近期、远期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及规划、有关水利建设、水资源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

6、订本预案。L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的城镇抗旱工作。1.4工作原则(1)坚持贯彻党中央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科学、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防灾减灾思路。(2)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3)坚持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4)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体系,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5)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6)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原则,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用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四先四后”原则,科学调度、合理利用水资源,优先确保人畜用水安全。(7)坚持科学、合理、适用、便于操作和依法

7、抗旱原则。(8)任何单位个人都有保护抗旱水源和抗旱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破坏水源和抗旱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2、指挥体系及职责县政府成立绥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简称县防指),负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2.1 指挥体系县政府设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姬跃飞任总指挥长;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执行副总指挥长)高翔,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诚,县政府副县长(执行副总指挥长)刘浩成,县政府副县长孙虎生,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丁杰,县人武部部长(执行副总指挥长)高阳任副总指挥长;县政协副主席、县委办主任刘亚君、县政府办

8、主任刘锦锋、县应急局局长赵峰、县水利局局长马靖、县城管局局长任亚武、县资源规划局局长王雪峰任指挥长;县发改科技局局长艾永宁、县财政局局长徐向挺、县住建局局长张随刚、县教体局局长刘正东、县环保局局长郝月椿、县文旅局局长霍茂士、县卫健局局长刘峰、县民政局局长雷保田、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郝建荣、县交通局局长李胜、县林业局局长张春胜、县工贸局局长李光东、县市场监管局局长白剑波、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周念龙、武警绥德中队中队长侯昊成、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李元春、县气象局局长梁堆多、县电力局书记(主持工作)钟景义、绥德火车站站长陈贵军、电信局经理薛永喜、移动公司经理刘靖、联通公司经理勾海军、广电网络公司经理马志

9、强、县应急局副局长贺虎、绥德水文站站长马锋、丁家沟水文站站长惠丰为指挥部成员。2.2 职责2.3 2.1县防指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有关抗旱工作的决定和指令;组织召开全县抗旱工作会议,听取旱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督促各镇编制完善抗旱预案,城市管理局和自来水公司编制完善县城抗旱预案,相关部门按行业编制完善抗旱方案,组织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费;督促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引堤调工程、县城供水工程和水库等工程建设;加强水资源的保护,组织旱情、旱灾检查;统一指挥调度全县的抗旱工作,组织县级、镇级

10、和有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对受灾区域进行抗旱救灾;负责灾后的处置和有关协调工作。2.2.2县防指成员单位抗旱职责县人武部:根据旱情需要,协助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建抗旱送水应急连并担负重大抗旱救灾任务。县公安局:负责维护抗旱治安秩序,保障运送抗旱人员和抢险物资的交通畅通;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偷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抗旱工程设施等各种危害抗旱工作的非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转移撤离严重缺水区域群众。县财政局:负责抗旱物资储备和抗旱救灾经费的筹集、安排、下拨,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做好抗旱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对旱灾严重地的农民购买小型抗旱机具,用油和

11、用电等进行适当补贴,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配合县防指积极申请特大抗旱经费;负责税务、金融系统的的抗旱工作。县委办、县政府办:负责县委、县政府有关抗旱信息的收集、传递以及有关抗旱文件的起草、呈报、下发,通知各镇和县级各部门进入抗旱紧急状态;负责灾情、险情的统一审核和起草上报和发布;协助县委、县政府领导搞好抗旱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镇、各部门、领导干部抗旱救灾等的履职情况;协调查处抗旱救灾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等行为。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负责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及调运工作;负责落实抗旱备用柴油50吨、汽油50吨;做好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和水利、水源、水毁等工程的计划、立项、审批等工作;负责全县防汛通

12、讯工程和水文测报及堵情监测等基础设施的计划安排;负责在汛灾、旱灾情况下的粮食、油料等食品供应;负责本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临时抗旱用地及本系统的抗旱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水旱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的安置救济、生活救助和生产自救,筹措、管理、分配、监督检查救灾款物;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本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御、河流、库坝、泵站及所属水工程防汛安全和水情旱情监测并及时沟通发布预警信息;负责水利抗旱设备调度,合理调配水资源,组织和调度抗旱服务队,组织干旱送水,组织实施防洪抗旱和水源工程建设、防汛抗旱应急工程建设以及水毁工程修复,开

13、展地下水资源勘测和地下水应急开采的审查、审批及技术指导;负责农村人饮干旱缺水评估,确立旱情等级;负责防洪抗旱及在建工程的行业管理,依法保护防汛抗旱水工程、查处水事案件、调处水事纠纷;负责堵情站的管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编制城市抗旱预案、城区供水安全和镇、部门实施抗旱及特殊情况的应急供水、分水以及供水管道的维护、设置;负责县城应急水源调度和应急水源等工程的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县所属建筑工地抗旱期间的用水安全;负责本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负责广播电视台防汛预警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检修;根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

14、安排,及时发布防汛抗旱有关通知、通告、命令和汛情、雨情、旱情、灾情等信息,宣传防汛抗旱及群众自救等知识;负责组织对全县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进行跟踪宣传报道及重大灾情资料的收集、录像等工作;及时准确地弘扬我县防汛抗旱工作和抗洪抢险的先进人物和事迹;负责旅游景区景点的防汛抗旱安全管理;负责文化娱乐性演出场所及本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大车15台,并联系公车办落实小车15台,指挥调度防汛抗旱抢险和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组建抢险救灾队伍,保证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和救灾人员的运输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县城乡学校和教育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干旱缺水期间,城乡学校的应急供水、分水、送水等协调工

15、作;加强在校学生的防汛抗旱知识和防灾抗灾宣传教育。县林业局:负责抓好林区、新造林地和苗圃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掌握并提供林业的洪涝、干旱受灾情况,指导灾区搞好林业生产自救工作;监测林业干旱,确定其干旱等级。县工业商贸局:督促企业做好安全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厂矿企业的安全度汛及干旱期间的用水工作;负责本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农家乐、水上乐园、垂钓等场所和城区所有工商个体户的抗旱期间用水安全工作;负责洪旱灾时的食品供应等安全检查;负责本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承担指挥、组织、协调重大水旱灾害应急救援

16、和处置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编制实施全县防汛抗旱预案和应急抢险救援预案;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定防汛抗旱应急和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和计划,指导做好物资储备管理调用工作。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和指挥3支90人的医疗抢险队伍,并准备500人以上伤病员的急救药品、医疗器具、担架、床位等,落实救护车24辆;负责灾区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灾区消毒及对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发生和流行;负责医疗卫计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推广应用农业抗旱新技术、新品种;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防汛抗旱防灾救灾措施,掌握农业水旱、灾害情况,

17、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组织农业机械进行排涝、抗旱,调整灾区产业结构;监测农业干旱,确定其干旱等级;大旱时期,确保养殖户及畜禽有足够的生活用水;负责做好汛旱灾情发生期间的动物应急处置和疫病防治工作;负责已建、在建农水工程、农业园区及示范园和农口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电力局: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抗旱、救灾等的电力供应;制定电力供应预案,组建电力抢修队,储备电力抢险物资;负责本系统的防汛抗旱工作。环保局:负责环境影响监测、评价;负责防汛抗旱时期的水质和环境安全的监督检查,防止环境污染;负责污水源头处理和河道、排污口的水质监测和水污染的管理;负责排污口设置管理。气象局:负责天气形势监测和预测工作,做好灾害

18、天气过程的分析预报,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发生及时滚动预报;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提供长中短期和实时天气预报、强降雨短时临近预报及降雨实时测报等气象信息;监测旱情,测定土壤埔情,确定其干旱等级,并根据旱情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陕西省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绥德县支公司:负责电信、移动、联通等固定电话、传真电话、移动电话的防汛抗旱通讯畅通,保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与各镇、各前沿指挥所、应急局、文旅局、水文站、气象局、县党政军等领导机关以及县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

19、等电话、手机畅通,保证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命令和雨情、灾情、邮发、电报等快速、准确传递,无偿并及时群发各类雨情及水情短信;负责电信系统和移动、联通部门的防汛抗旱安全工作;负责制定防汛抗旱通讯预案,组建通讯抢修队,储备通讯抢修器材,根据汛、旱情需要,做好应急通讯线路架设和通讯设备供应,确保通讯线路畅通;绥德水文站、丁家沟水文站:负责提供河道水位、水量信息;监测河道干旱的发展变化情况,确定其干旱等级。消防救援大队、武警绥德中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抗洪抢险队,执行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参加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抗旱应急拉水等工作,协助开展灾后重建。其它部门:在干旱期间,服从县防

20、指的调度安排,做好本部门的抗旱救灾工作。2.2.3镇防汛抗旱指挥所工作职责(1)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水旱灾害防御和防汛抗旱工作。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策部署,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实施和指挥本级辖区内的水旱灾害防御、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2)及时为当地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意见或建议,协调解决本级水旱灾害防御和防汛抗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组织编制完善镇、村级防汛抗旱预案,并落实由包村干部负责指导并参与编制村级防汛抗旱预案,按照规程做好报备工作,做到镇总体专项预案齐全、村级预案适用,加强宣传演练,做到预警和预案到镇进村(社区)入户到人,有序撤离,

21、有效避险,有力救灾。(4)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检查。(5)组织做好防汛值班,全面掌握辖区内的雨、水、旱情等相关灾情,及时汇总、核实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或办公室报告,认真做好信息上传下达和统计上报工作。(6)严格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和要求,督促各工程管理单位及时实施抗旱调度。(7)防汛抗旱期间,负责组织宣传发动,及时传递重要信息,及时组织严重缺水人口转移到安全地带,并做好转移人员的安置和救助工作。(8)防汛抗旱紧急时期,负责在辖区内统一调度所需的队伍、物资、资金、设备和车辆,组织当地全部力量投入应急抢险救灾。(9)当辖区内突发险灾情时,应在第一时间组织当地力量先行应急处置,尽

22、力防止灾情扩大,同时迅速向县委、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10)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灾后自救和重建工作,做好受灾群众的慰问赈灾工作。3、旱情预防及预警1.1 干旱灾害等级划分1.1.1 农业干旱灾害(1)判定指标:连续无雨日数、降水距平值、受旱面积、土壤相对湿度、农田水分盈缺值、人饮困难、河道径流距平值、成灾面积、减产成数。(2)等级划分: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表一:农业干旱等级划分指标评价指标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主要指标连续无雨(日)春、秋季15303150517575夏季10202P3035050冬季20303606808

23、0降雨距平(%)月尺度-40-60-60-80-80-95-95季尺度-25-50-50-70-70-80-80年尺度-15-30-30-40-40-45-45土壤相对湿度(%)60505040403030参考指标成灾面积比例()5101030305050减产成数(成)5农田水分盈缺值(InnI)200受旱面积比例(%)20303050507070人饮困难率(%)10202040406060河道径流距平值(%)-I(T-30-30-50-50-80-80注:在作物关键生长期连续无雨日相应干旱等级指标上调一级。1.1.2 城市干旱灾害(1)判定指标:缺水率、水源工程蓄水量距平值、地下水埋深下降值

24、。(2)等级划分: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表二:城市干旱等级划分指标评价指标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主要指标缺水率(%)51012O23030参考指标水源工程蓄水量(河道来水量距平值)(%)-10-30-3-50-5-80-80地下水深埋下降值0.l0.50.51.0Ll2.022.0注:出现连续三个中度干旱年时第三年干旱等级划分为特大干旱;出现连续两个严重干旱年时第二年干旱等级划分为特大干旱。1.1.3 干旱预警等级划分根据旱情等级,干旱预警等级相应分为四级:I级预警(特大干旱)红色;11级预警(严重干旱)橙色;In级预警(中度干旱)黄色;IV级预警(轻度干旱

25、)蓝色。1.2 预防预警信息3. 2.1气象水文农业信息气象、水文、农业、林业、水利、城管等部门应做好降水、河道流量、气温、土壤墙情、农作物受旱程度、城市缺水等信息的监测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县防指。当预测干旱灾害即将加重时,县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事发地做好相关准备。4. 2.2旱情信息旱情信息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镇防汛抗旱指挥所负责所属行政区域旱灾信息监测,设立旱情监测网点,加强旱情监测,及时掌握并逐级报告雨情水情变化、当地蓄水情况、土壤墙情、受旱面积和城乡供水情况等信息。旱区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防汛抗旱突

26、发险情灾情报告管理暂行规定和陕西省抗旱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向县防指报告旱灾信息,时限为:轻度干旱10日报告一次,中度干旱5日报告一次,严重干旱3日报告一次,特大干旱每日报告一次。县防指成立县防汛抗旱办、应急、水利、农业、林业、民政、气象、水文、水资源办、自来水公司等参加的旱情信息监测、评估组,对旱情信息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干旱灾害等级。5. 3预防预警行动6. 3.1预防预警准备(1)思想准备。加强抗旱宣传动员,增强全民防旱抗灾意识,做好防大旱抗大灾的思想准备。(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各级抗旱指挥机构,及时部署任务,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和旱情监测预警措施,加强县、镇抗旱服务队组织建设和日常管理

27、,完善抗旱保障机制。(3)工程准备。加强抗旱水源等水利工程的建设,强化节水技术推广,搞好抗旱设施的检查维修配套,提高抗旱设备的完好率。(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各级抗旱预案,做好抗旱水源调度方案,制定节水限水方案和临时应急供水预案。(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县、镇、村组储备必需的抗旱物资和器材;县抗旱服务队要储备必要物资设备、提前检修,确保及时启用,县农业局要储备农机物资,满足供应受灾区市场。(6)预警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信息系统完好和畅通。健全各级旱情测报站网,确保旱情、灾情信息和抗旱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7)抗旱检查。抗旱检查实行镇、村自查,相关部门根据

28、行业管理进行检查,县防指组织力量进行督查。实行以查旱情、查组织、查预案、查物资、查行动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提早发现薄弱环节,明确整改责任,限期整改补救。3.3.2干旱灾害预警(1)各镇、各部门要针对干旱灾害成因、特点和受旱对象不同,因地制宜进行预警防范。(2)各镇、各部门建立健全旱情监测和干旱灾害统计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及早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科学抗旱减灾对策。(3)各镇、各部门加强抗旱服务队组织建设和管理,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建立各种形式的抗旱服务组织,不断提高防抗干旱灾害的机动能力。3.3.3供水危机预警因干旱造成供水水源短缺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县防指会同供水部

29、门向社会发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应急用水储备,有关部门做好启动应急供水预案准备。3.4预警支持系统3.4.1 抗旱信息系统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托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抗旱通信网络,作为旱情监测预警支持平台。各镇结合当地实际建立抗旱指挥信息平台。3.4.2 抗旱预案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的相关规定,编制抗旱应急预案,并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3.5干旱预警发布干旱预警信息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发布内容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干旱预警信息

30、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查核实后,通过绥德报、绥德电视台以及有关文件进行发布,发布范围为绥德县行政区域。4、抗旱预案应急响应4.1 总体要求根据特大干旱、严重干旱、中度干旱和轻度干旱的干旱灾害分级,启动相应的I级、II级、In级、IV级应急响应行动。应急响应等级与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发布干旱预警,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4.2 I级红色旱情预警(特大干旱)响应4.2.1启动条件和程序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防指总指挥长主持会商并决定启动I级抗旱应急响应。(1)连续无雨日春秋季75天以上或夏季50天以上;(2)农村饮水困难20万人以上;(3)受旱面积45万亩以上;4. 2.2应急响应行动(1)县

31、防指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由总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调度会议,受灾镇及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分析旱情、灾情发展动态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根据抗旱应急预案适时启动特大干旱应急响应,全面部署抗旱工作,把抗旱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全力以赴,总指挥长亲自抓,副总指挥长或指挥长坐阵指挥,统一调度全县抗旱水源,优先保证城乡生活用水,依次保证养殖、种苗生产、高效经济作物用水。(2)受灾镇及水利、农业、林业、城管等相关部门立即展开抗旱应急响应工作,充分利用近年来人畜饮水解困、抗旱水源、引提调、小水库工程水源,所有泵站尽最大限度开机抢提;尽最大努力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上所拥有的抗旱机械采取

32、淘深井、凿新井、引提调等措施充分挖掘高效利用水源;灌区强化管水节水,防止争抢用水,减少水源浪费,把有限水源用在作物需水关键期。对于生活用水困难的村组及高山缺水区人员,组织消防、人武部抗旱应急连、县抗旱服务队和社会各界力量,临时应急送水。县防指申请市防指启动王场堵水库下泄流量,灾区各镇政府要将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报告县防指。(3)县防指和宣传、广电、网络中心、绥德报等单位通过电视、报刊、传媒、会议、标语、旱情简报方式对抗旱工作进行宣传。让人民了解和正确认识旱情、灾情和抗旱动态,增强群众抗旱救灾信心。4.311级橙色旱情预警(严重干旱)响应4. 3.1启动条件和程序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防指执行副总

33、指挥长主持会商并决定启动11级抗旱应急响应。(1)连续无雨日春秋季51天至75天或夏季36天至50天;(2)农村饮水困难14万人至20万人;(3)受旱面积30万亩至45万亩;5. 3.2应急响应行动(1)县防指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由执行副总指挥长主持召开紧急调度会议,受灾镇及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分析旱情、灾情发展动态和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根据抗旱应急预案适时启动严重干旱应急响应,全面部署抗旱工作,把抗旱作为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由执行副总指挥长亲自抓,坐阵指挥,统一调度骨干抗旱水源,优先保证城乡生活用水,依次保证养殖、种苗生产、高效经济作物用水。(2)受灾镇及水利、农业、林业、城管等相

34、关部门立即展开抗旱应急响应工作,充分利用近年来人畜饮水解困、抗旱水源、引提调、小水库工程水源,所有泵站尽最大限度开机抢提;尽最大努力动员抗旱服务组织和社会上所拥有的抗旱机械采取淘深井、凿新井、引提调等措施充分挖掘高效利用水源;灌区强化管水节水,防止争抢用水,减少水源浪费,把有限水源用在作物需水关键期。对于生活用水困难的村组及高山缺水区人员,组织消防、人武部抗旱应急连、县抗旱服务队和社会各界力量,临时应急送水。县防指申请市防指启动王场堵水库下泄流量,灾区各镇政府要随时将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防指。(3)县防指和宣传、广电、网络中心、绥德报等单位通过电视、报干人传媒、会议、标语、旱情简报方式对抗旱工作

35、进行宣传。让人民了解和正确认识旱情、灾情和抗旱动态,增强群众抗旱救灾信心。1.4 In级黄色旱情预警(中度干旱)响应1.4.1 启动条件和程序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防指副总指挥长主持会商并决定启动HI级抗旱应急响应。(1)连续无雨日春秋季31天至50天或夏季21天至35天;(2)农村人饮困难7.0万至14.0万人;(3)受旱面积20万亩至30万亩;1.4.2 应急响应行动(1)县防指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由副总指挥长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受灾镇及防指成员单位参加,分析旱情、灾情发展动态,根据抗旱应急预案适时启动中度干旱应急响应,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实行全面抗、全面保,加强抗旱水源管理和统一调度,优

36、先保证城乡生活用水,依次保证养殖、种苗生产、高效经济作物用水。相关部门按行业管理派出抗旱检查组,深入旱区一线指导工作,组织灾区开展抗旱工作。(2)受灾镇及水利、农业、林业、城管等相关部门立即展开抗旱应急响应工作,充分利用人畜饮水解困、抗旱水源、引提调、小水库工程水源,泵站开机抢提;灌区加强管水节水,减少水源浪费,保证水源用在作物需水期。对于生活用水困难的村组及高山缺水区人员,组织人武部抗旱应急连、县抗旱服务队,临时应急送水。县防指申请市防指启动王场堵水库下泄流量,灾区各镇政府要适时将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防指。(3)县防指和宣传、广电、网络中心、绥德报等单位通过电视、报刊、传媒、会议、标语、旱情简

37、报方式对抗旱工作进行宣传。1.5 IV级蓝色旱情预警(轻度干旱)响应4. 5.1启动条件和程序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防指执行指挥长主持会商并决定启动IV级抗旱应急响应。(1)连续无雨日春秋季15天至30天或夏季10至20天;(2)农村人饮困难3.5万人至7.0万人;(3)受旱面积13万亩至20万亩;5. 5.2应急响应行动(1)县防指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由执行副指挥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受灾镇及防指相关成员参加,根据抗旱应急预案适时启动轻度干旱应急响应,全面部署抗旱工作,实行全面抗、全面保,加强抗旱水源和管理,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优先保证受

38、旱区域人畜饮水。1.1 受灾镇及水利、农业、林业、城管等相关部门立即开抗旱应急响应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水源,加大引提抽灌,确保作物生长需水。对于生活用水困难的村组及高山缺水区人员,组织抗旱服务组织,临时送水。1.2 县防指和宣传、广电、网络中心、绥德报等单位通过电视、报刊、传媒、会议、标语、旱情简报方式对抗旱工作进行宣传。4.6 信息报送(1)各部门,各镇要加强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的收集,实行分级汇总上报(县防指)、统一归口处理(县政府)。(2)抗旱信息报送和处理应及时、准确、客观,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应先报告基本情况后再及时了解补报。(3)凡经本级政府或上级

39、防汛抗旱部门采用和发布的旱情、灾情、抗旱动态信息,各镇各部门应认真调查复核;对反映不实和存在缺失遗漏的,要及时完善纠正并复核补报。(4)应急响应启动后,县防指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旱情信息及工作动态。4.7 社会力量参与出现严重干旱灾害后,县政府应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抗旱救灾,必要时可依法征用运输车辆、物资设备、工作人员投入抗旱救灾。4.8 信息发布灾害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旱情、灾情、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县防指审核,县政府办会同县级新闻主管部门做好抗旱灾害信息发布。4.9 应急解除当干旱灾害和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下达指令,宣布结束或降低抗旱应急响应级别。5、应急保障5.

40、1 信息监测保障(1)开通防汛抗旱通讯网络和旱情监测网络,实现纵、横向联络畅通,及时、准确监测、报告旱情信息。(2)气象、水文、水利、农业、林业、城管、民政等部门加强对雨情、水情、墙情、苗情等旱情信息监测,县防指负责审核,县政府办负责发布和上报。5.2 物资保障县发改、应急、水利、农业、粮食、工商贸、交通、卫生、电力、城管等部门按规范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用。各镇各部门应设立固定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器材,加强储备管理和更新补充,保证足额供应。5.3 水源保障(1)城区供水备用水源:石家沟水库、三十寨水源井、丁家沟水源井、钟楼山、西山寺、永乐大道和滨河大道的

41、备用水井以及龙湾山上集雨库群为城区供水备用水源。(2)各镇政府要根据情况确定510处蓄水库池、作为备用水源。(3)各村庄要因地制宜确定12处蓄水点。(4)必要时将农用浇灌水和河道水转为人饮生活水,但须由水利局、环保局和卫生局对河道、浇灌水作水质检验及处理,保证用水质量。5.4 应急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抗旱救灾的义务。(1)水利部门要发展壮大抗旱服务队和水资源监测服务队;(2)交通部门要成立抗旱物资、送水运输队;(3)卫生部门成立医疗、防疫、水质检验服务队;(4)农业部门成立农业抗旱技术服务队;(5)电力部门成立供电维修队。(6)人武部组建应急送水连队。(7)林业部门成立林业抗旱服务队

42、。5.5 治安保障县公安部门做好受旱灾区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抗旱设施,干扰抗旱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证抗旱救灾工作顺利进行。5.6经费保障县财政、发改、应急、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监督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各项抗旱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旱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5.7 技术保障县水利局组织建立抗旱专家库,开展抗旱技术讲座和培训,做好抗旱救灾过程中的现场技术指导与服务。通过旱情监测和会商系统、旱情信息采集系统,为抗旱决策提供技术支持。5.8 宣传与培训(1

43、)县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培训范围为县级相关部门和镇,同时对易旱区进行抗旱知识的宣传。(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主要对节水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和抗旱技术进行培训。(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6.1名词解释(1)干旱灾害:指由于降水减少、水利工程供水不足引起的用水短缺,并对生活、生产和生态造成危害的事件。(2)防抗干旱灾害:指组织社会力量,采取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手段,预防和减少干旱灾害损失的活动。(3)墙情:指农作物根系层土壤中含水量多寡情况。(4)连续无雨日数:指农作物生长期内连续无有效降雨(无效降雨为小于

44、5mmd)的天数。(5)降雨距平值:指某一时段降水量与多年同期平均降水量之差占多年同期平均降水量的比值,用百分比表示。(6)受旱面积比例:指作物受旱面积与作物种植面积之比。(7)成灾面积比例:指作物受旱减产面积与作物受旱面积之比。(8)减产成数:指作物受旱减产损失量与正常产量之比。(9)绝收面积:指作物颗粒无收或基本上无收的受灾面积。(10)农田水分盈缺值:指农田降水量与作物需水量之差值。(11) 土壤相对湿度:指土壤含水量占田间持水量的比值,用百分率表不。(12)人饮困难率:指人饮困难数与受旱灾区人数之比。(13)河道径流距平值:指某一时段径流量与同时段多年平均径流量之比。(14)城市干旱缺

45、水率:指因干旱导致城市供水不足,其日缺水量与正常日供水量的比值,用百分率表示。(15)水源工程蓄水量距平值:指某一时段水源工程蓄水量与同时段多年平均蓄水量之比。(16)干旱风险图:指融合地理、社会经济、水资源特征等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旱灾风险和危害的工具。(17)抗旱预案:指在现有抗旱工程设施条件和实际抗旱能力情况下,针对不同等级干旱而预先制定的抗旱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18)抗旱服务队:指水利部门组建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其业务受同级水利部门领导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19)社会化抗旱组织:指个人、联户或集体自主兴办的社会化抗旱服务组织,在旱情紧急时接受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20)城市干旱:指因遇枯水年造成城市供水水源不足,导致城市实际供水能力低于正常需求,致使城市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受到的影响。本预案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7、预案流程图绥德县抗旱应急预案流程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