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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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方案为坚决落实“五个更加”“十个最”“八项机制”和“123410”决策部署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有力隔断传染源、切断风险源,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排查监管,确保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停止开展对外培训等所有活动。严格督促各培训机构按要求做好安全卫生工作,周密做好教职工复工和学员复训准备,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二、基本原则(一)属地管理。落实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职责,各县(市、区)要

2、统一领导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各镇(街道)要把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属地“微网格”疫情防控工作体系,要坚持稳控当头,切实担负起本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职责。(二)条线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登记谁监管”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压实防控监督职责,增强责任意识,落实监管工作“五个到位”:部署到位、宣传到位、巡查到位、落实到位、安全到位,确保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三)联防联控。建立条线与属地结合的联防联控机制,属地日常监督管理中一旦发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向条线通报,条线要第一时间严肃处置。三、防控

3、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经教育、人社、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审批或登记的、以中小学生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四、工作职责与任务(一)校外培训机构职责与任务各校外培训机构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承担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全力做好以下工作:1.停止培训活动。严格贯彻落实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令第1号和教育厅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线下校外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结束之前,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2摸清人员底数。各校外培训机构应按属地要求,精准摸清本机构全体教职员工和在训学员底数。要建立“一人一档”信息登记制度,进行分类独立建

4、档,动态跟踪,确保信息齐全,一个不漏。3 .做好复工复训准备。各校外培训机构在复工前,须根据属地卫健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疫情防控专门管控人员、设立固定测温点或临时隔离室,在属地卫健部门的指导下配备疫情防控用品如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做好复工准备。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各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属地政府同意不得复工。4 .加强场所入口管理。落实培训场所入口防控主体责任,所有人员每次进入培训机构前必须主动申报健康状况,体温测量正常,履行登记程序,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如发现体温异常者要第一时间报告属地政府和审批(登记)部门,坚决杜绝瞒报、漏报。5 .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在

5、属地防疫部门的指导下,科学地对师生办公、学习、活动的公共场所、重点部位和师生员工经常触摸物品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每周要进行2次卫生大清扫,保持场所的环境整洁,保证不留任何卫生死角,切实做到室内通风、空气清新、地面清洁。尽量增加教室通风的时间,学员在教室内一律不得开启空调。6 .加强内部管理。一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报属地政府审核,并做好人员、物资等方面的准备,压实责任,明确到人。二要密切关注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学员、教职员工有发热、头痛、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要及时采取防控措施并第一时间上报。三是在解除疫情之前,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到疫区开展招聘活动,不得从

6、疫区新招聘教职工,不得安排教职工到疫区出差。四是不能让学员在培训场所内用餐,不得组织员工集中用餐。(二)属地管理职责与任务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加强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1 .健全工作机制,纳入属地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日常明查暗访,做好检查记录。2 .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防控知识宣传,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3 .按照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和关于延迟复工和开学的通知要求,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训的管理,确保不在规定的时间前复工、复训。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审批(登记)通报。(三)部门监管职责与任务校外培训机构

7、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承担起监管职责,确保疫情防控落实落地。1 .n:负责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与处置,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课程调整工作,确保教育类培训机构在中小学校开学前停止各种线下培训活动;负责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提醒学生不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各种培训活动”的要求,一经发现并查实有学生违规参加校外培训活动,要对相关学校进行严肃问责。2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特别是不纳入门前置审批的艺术特长类、体育竞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与处置。对疫情期间无证无照违法开展培训业务的校外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及时处置。3 .人社部门:负责人社部门审批的校外培

8、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与处置。4 .民政部门: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与处置。5 .消防部门:负责对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的技术服务指导与应急处置。6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与处置。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作用,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指导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指导镇(街道)实施属地网格化管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每一个校外培训机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控体系。(二)强化履职履

9、责。一是强化校外培训机构主体责任。校外培训机构要将疫情防控各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岗、责任到人。二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压紧压实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落实日常管控措施。三是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市场监管、人社、民政、消防等部门要制定职责范围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实常态化监管,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三)加大督查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紧盯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训的关键时间节点,加大督查力度。属地网格员要做到每日一查;审批(登记)部门要组织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专项督查或明查暗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协同属地开展联合督查,严防严控,确保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复训工作万无一失。(四)严格责任追究

10、。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投诉举报机制,并公布投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对校外培训机构可能出现的疫情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报告相关部门,对失职失责人员,必须严肃问题。对疫情防控期间违规复工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违规组织学生开展线下校外培训活动的,一律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当地培训机构“黑名单”。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疫情发生扩散等严重后果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向社会进行通报。(五)着力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抗击疫情的宣传引导,提升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和教职工疫情防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及时传达疫情防控信息,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着力增强校外培训机构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意识,形成共同抗击疫情的最大共识。要深挖校外培训机构抗击疫情的好经验、好典型、好做法,努力营造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浓厚氛围,形成万众一心、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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