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3.0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90554 上传时间:2023-07-26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84.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院3.0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0页
医院3.0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0页
医院3.0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0页
医院3.0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0页
医院3.0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院3.0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3.0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招标文件.docx(4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3.O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总则二、采购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四、开标五、评标六、废标七、定标八、合同授予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3.O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6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KZS2023-CG-OOl(重)项目名称:3.0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

2、(重新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万元):115万最高限价(万元):115万招标需求:详见采购需求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备注:不允许进口合同履约期限:维保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15至2024年7月14日。经舟山医院考核通过后续签,续签不超过2次,一年一签。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中国政府采购网(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

3、、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3年6月19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用“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网上获取。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IniddISettIe-frontVregistiy“政采云,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o售价(元):0四、响

4、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6月19B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投标人将备份投标文件于2023年6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前通过邮寄或派人递送的方式送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也可以在开标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送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联系方式:),未按时送达的自行承担风险。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并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6月19日09: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

5、: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投标文件的制作及递交:1)投标人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

6、标人自行把握时间),并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第二章采购需求一、设备清单序号品牌类型设备型号服务范围保修时间1GE核磁共振3.0TSIGNAPremier全保,包含所有维修配件及配套设备。202切15至202W14二、服务需求备注:标有的为实质性响应要求,负偏离或未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标有的为重要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负偏离将导致扣分。序号详细服务需求服务内容1.1保修设备:详见清单。二服务期限2.1维保服务期限为2023年7月15至2024年7月14日。经舟山医院考核通过后续签,续签不超过2次,一年一签。三详细服务需求3.1验收约定责

7、任履行:按照舟山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做好验收相关工作。详见附件1履约验收通知书、附件2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3.2投标人承担维修相关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配件费用、人工费、差旅费、搬运费等。3.3服务工程师至少有一名为原厂培训合格取得相关服务资格的人员(提供服务工程师资格证明,内容包含此次招标维保设备型号)。维修前应将用户相关数据等备份,维修结束后恢复原状。3.4L保修期内更换的配件及提供的易耗部件均为原厂全新配件,主要配件更换需提供采购的报关单,证明来源的合法性。2.承诺提供的零配件原厂原装,主要配件要求随货提供进口报关单及合格证明。3.5投标人提供详细的保修方案3.5.1提

8、供保修服务期内24小时技术电话支持;保修服务期内接到保修电话后,2小时之内响应,提供突发性问题的解决措施及特殊紧急的合理化处理措施。在12小时内派工程师到现场实施维修,不涉及零配件更换的在24小时内修复完毕;需要维修配件的,在确认后24小时内送达维修现场,36小时内修复完毕。(24*365天)。3.5.2服务记录要求:每次维修后应提供一份维修报告,写明维修内容和更换零配件的名称和数量,由使用科室工作人员和临床工程部分管工程师签字确认后,交临床工程部备案。同一故障两次维修无法解决,需由设备生产厂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3.5.3保养要求:对保修设备提供每年不少于四次保养检测(保

9、养检测内容需列出清单)并向院方提供报告。3.5.4服务期间,中标方确保设备的运行符合国家计量检测标准,如果计量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直至设备检测合格。3.6开机率要求:设备单年开机率需大于等于95%(365天计)。即每年停机时间累计小于18天,每超过1天,服务期顺延3天。单次停机时间不得超过1周。3.7合同签订30日内,为院方购买第三方公众责任险,且投标人需写明保额的具体额度,作为由于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障。3.8培训要求:服务期内至少为院内医技人员或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一次设备保养及故障报错排除相关培训。中标人承担对用户的维修人员进行

10、培训的相关费用,培训后使其能对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及能对一般故障进行维修,并向培训人员提供详细的技术维修及调试参数资料。3.9质控要求:配合医院完成维保设备的相关质检工作,使设备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质检要求。维保期内保证通过政府监管部门性能检测要求。3.10报废要求:若在保修期内机子发生了无法维修的故障,必须强制报废,则该保修服务自动终止;支付金额=单机维保中标金额*实际维保天数/365天。3.11保密要求:投标人应对招标、实施、运行、维护等过程中数据和信息安全负保密责任,并在信息系统中采取保密措施,因此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A3.12维保期内,除院方人为因素外,投标人对该设备的

11、质量及安全负全部责任,若因该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纠纷由投标人承担。3.13分期支付:合同签订三个月内支付维保款90%;合同到期后1月内支付余额维保款。合同执行一年后,由临床使用科室和设备管理中心根据合同及投标文件组织维保服务考核;若考核不通过,招标方有权延迟付款。3.14投标方工作人员发生意外事故,其责任由投标方自行负责。投标方工作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工伤、健康体检等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负责。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及要求1项目名称3.0T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项目(重新招标)2采购人名称舟山医院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4预算金额115万。超过以上限价,均将作无效标处理。5服务期详见采购需求

12、6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7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8资金结算方式详见采购需求9投标报价与相关费用1 .投标人所投报的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整个项目的一次性最终最低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合同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对应的最高限价。2 .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关费用。3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4 .中标人须徽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标准:100万及以内按L5%,100万至500万部分按L1%*0.6,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计取。支付方式及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

13、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10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以DVD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11开标地点1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

14、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投标人将备份投标文件于2023年6月18日17:00(北京时间)前通过邮寄或派人递送的方式送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地址详见联系方式),也可以在开标时间前送至开标地点(开标地点送交备份投标文件的联系方式:),未按时送达的自行承担风险。备份投标文件须密封完好,并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有权拒收。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4、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

15、。当发生解密失败或未按时解密的,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问。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1909:00(北京时间)14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服务采购项目。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L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

16、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

17、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1)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在报价文件内,否则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2)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

18、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在报价文件内,否则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在报价文件内,否则不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单位。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 .“产品”系指供方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

19、材料。4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 .“中标人”是指经审查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投标人。7 .“投标人代表”是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人。8 .“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文档等。9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三)采购方式本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采购预算115万,超过以上限价,均将作无效标处理。(五)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另有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2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七)特别说明:1 .对投标人的限制1.1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投标。1.2 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1.3 标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1.4 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

21、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八)质疑和投诉1质疑1.l根据财政部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2、2)投标人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质疑一栏中规定时间内提出要求;(3)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4)投标人如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5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6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

23、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1.7 投标人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1.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24、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投诉2.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关部门提起投诉。2.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2.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四)同一投诉事项未

25、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2. 4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 5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4. 6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信贷政策1 .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属于舟山市内的各中小企业可

26、凭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申请相关融资产品,有关的合作银行详见下表:舟山市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合作银行银行名称各银行介绍的产品特点经办人联系方式2.一般步骤(1)供应商先与银行对接,办理融资前期手续;(2)供应商中标后,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向相关合作银行发出融资申请;(3)银行、供应商线上办理审批、放贷事宜。(+-)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拥有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第六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

27、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责任自负。(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要求不合理的,投标人须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2、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实质上改变采购需求相关内容,且自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起至投

28、标截止时间止不足15天的,招标采购单位可视情况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将变更后的时间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潜在投标人。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笈、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变更公告为准。5.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

29、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投标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组成)(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特殊证明

30、材料等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投标。(四)投标报价与相关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编制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

31、联定位。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部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DVD光盘、U盘形式存储。(七)备份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形式(投标人代表签字)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密封和签字。(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投标的投标。经磋商小组认定属于投标人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

32、)。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1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效备份投标文件的;1.2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签字、盖章的;1.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4 投标文件组成不全的;1.5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

33、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1.6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1.7 实质性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1. 8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 投标文件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有标的条款的资料和材料的。1.10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商务、技术部分中出现投标报价信息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1投标文件标明的投标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2. 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

34、的;2. 3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的;3. 在投标报价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3.1 超过项目的预算金额的;3.2 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报价的;3.3 报价文件中缺失报价的。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九)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1 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

35、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采购。四、开标(一)开标准备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活动。(二)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3、宣布开标纪律和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4、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1.2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

36、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42磋商小组对资格进行评审;4.3 公布资格评审结果;4.4磋商小组就价格、服务等认为需要磋商的内容分别与各投标人进行磋商。4.5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投标文件进行评审,4.6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于系统上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超过自身的初次报价。4.7公布商务技术评审结果;4.8公布报价开标情况;4.9磋商小组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4.10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如遇电子招投标系统故障的,启用备份投标文件。6、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

37、构将开启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递交的备份投标文件。五、评标(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o(二)评标程序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2.1磋商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磋商小组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2.3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4各

38、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2.5各投标人报价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计算。2.6磋商小组完成评标后,对各部分得分汇总,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磋商小组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三)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

39、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政采云平台填报的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0、(五)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41、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六)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六、废标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

42、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七、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事先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3名。推荐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项目中标人,同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在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采购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43、知书。(二)中标人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审查确认因中标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如发生上述两种情况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八、合同授予(一)签订合同1、中标人应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3、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执行。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

44、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第四章评标办法及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本项目的评标。一、资格审查1、由磋商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按以下内容审核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资格文件要求。序号响应人内容审核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资料2投标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

45、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5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结论注:1、表中只需填写“J”或“X”;2、在结论栏中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二、中标候选人的选取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序,得出投标人名次,按照综合评估分名次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综合评估分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评估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抽签决定排序(弃权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三、中标人选取依据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估分得分排序,推荐第一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确定项目中标人,同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四、综合评估分计分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二(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重XlO0。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4%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