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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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X办文(2022)2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X市审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第三条中共项城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项城市审计局,接受中共项城市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在审计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方针政策,审议审计监督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审议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审议决策审计监督其他重大事项等。第四条职能转变。进一步优化审计监督职责,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市财政局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项城市审计局。第五条项城市审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周口市委以及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加强对国家、省重大政策措施和我市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以及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加强对宏观政策研究和审计项目管理。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

3、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二)制定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和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

4、处理处罚建议: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 .镇(办事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3 .使用市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 .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5 .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6 .市政府部门和所属镇(办事处)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7 .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8 .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

5、审计的其他事项。(五)组织实施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六)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七)承担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责任。(八)负责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要情等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审计整改要求,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依法

6、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十)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十一)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十二)在全市审计领域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参与建设国家审计信息系统,强化审计数据采集、管理和使用。(十三)各业务股(室)执行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相应审计任务、承办市政府交办的相应审计事项,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审计任务。(十四)按照有关规定管理

7、本单位的人事工作;加强本单位业务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六条项城市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项城市审计局设12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市委审计委员会秘书组)负责处理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局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宣传、统计、信访、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等工作;编制审计工作规划,拟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局机关的财务收支情况;联系特约审计员工作。(二)人事(老干部)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审计干部

8、教育培训工作。(三)政策法规股负责起草审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起草财政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审计统计工作,指导局机关的统计管理工作;督查重要工作任务完成质量、重点审计项目实施质量情况。(四)财政金融审计股负责拟定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实施方案,汇总审计结果;负责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授权审计市级税务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镇(办事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负责审计市财政局、授权审计市税务局等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负责授权审计

9、全市地方性银行,负责审计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负责对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等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五)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审计与市财政有拨缴款关系的市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和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负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六)农业农村审计股负责审计市政府涉农主管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市级主管部门管理的涉农专项资金;制定农业与农村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协调监督重大涉农项目开展;开展相

10、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七)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对国家和省在我市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决算和项目招标投标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对市重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项目招标投标进行审计监督;对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对市直单位财政拨款建设项目的预(概)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审计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财务收支;组织开展对重点项目的稽查;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八)社会保障审计股负责审计市民政、人社、卫健、医保等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负责审计市政府主管部门及市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社会捐

11、赠资金、彩票公益金;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九)经济责任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全市经济责任审计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项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十)电子数据审计股负责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归口管理;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和整理工作;组织开展跨行业、跨部门的数据分析工作,对电子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利用;协助各业务股室开展相关数据分析工作;组织审计政府和国有企业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承担市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十

12、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参与审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负责审计市级主管部门管理的自然资源能源和生态环境保护资金;制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协调监督重大资源环境审计项目开展;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十二)审计整改督查股(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承担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审计项目计划和授权项目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和实施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及督促检查;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督查事项。机关党总支。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局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第七条项城市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工勤编制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审计师1名(暂定副科级);股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第八条项城市审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第九条本规定由中共项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共项城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第十条本规定自2022年3月2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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