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开区金环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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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宿州经开区金环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招标人:宿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王俊烈(签字)审核人:李少明(签字)2023年6月第1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第2章投标人须知5第3章评标办法22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32第5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75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77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宿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宿州经济开发区外环五路(新鞋城五路北侧)联系人:赵主任电话:0557-3951071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2、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项目负责人:李少明电话:15656186680电子邮件:SZZjgCZX1.1.4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金环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1.1.5建设地点宿州经开区金环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北起南二环路、南至宿固路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己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工程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最高为100%,投标人投标费率超过最高投标费率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或报价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3.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一月日1.3.4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2)财务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3)业绩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4)信誉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5)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12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13质量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保函14项目类型口房

4、建J市政口园林口装饰口安装口其他15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含论证费、专家评审费)25000.00元,由招标人支付。16付款方式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合格工程量的80%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结算完成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17其他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提供纸质最终版投标文件三份(胶装装订)、电子版一份(U盘存储、PDF格式)。说明,J表示采用条款口表示不采用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

5、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收为准。1.总则I .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II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III .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IV 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6、)、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依据国家以及省的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工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 .1.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5 .1.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木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

7、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条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4.3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无效:(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

8、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0)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间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较大及

9、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理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

10、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 10投标预备会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1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1、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

12、。(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5)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条、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1. 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

13、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3. 2.3投标人在收到书面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以网上形式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回复。2. 3招标文件的修改2. 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3. 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

14、修改。以网上形式发布修改内容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回复。4. 3.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 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投标保证金。(6)投标报价。(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条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招标人

15、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须符合本章第4.3条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

16、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笫7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超过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4 .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否决其投标。5 .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异议、投诉或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等情形,涉及得有关投

17、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暂不退还,待查证后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

18、.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

19、体投标的,本章第3.5.1条至第3.5.4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 7投标文件的编制3. 7.1投标文件应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0、。4. 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5. 7.3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电子交易系统规定执行。6. 7.4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7. 7.5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21、. 7.6投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递交4.1.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网上递交。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5 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 3.1在本章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5. 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6. 3.

22、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7. 开标5. 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 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2)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5)展示投标价格。(6)进入初步评审以及技术评审阶段。(7)复会,宣布初步评审以及技术标评审情况,并由招标人抽取商务标评审有关指标。(8)进

23、入商务标评审阶段。(9)复会,公布评审结果。(10)开标结束。6 .评标7 .1评标委员会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

24、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6. 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 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3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异议、投诉或举报。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

25、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结果公示或公告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国有资金控股或占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

26、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 3履约担保7. 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8. 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 4签订合同7. 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27、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 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应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 1重新招标9. 1.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10.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11. .3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

28、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8. 1.4按投标人须知7.1条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9. 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

29、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投标当事人存在干扰投标、恶意质疑(异议)、投诉,按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和披露办法(宿公管委办(2018)3号、宿州规审(2018)10号)、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竞争主体不良行为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9.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

30、进行,不得使用第3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 议9. 5.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更;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 5.2投标人对开标

31、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1. 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第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6 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就上述9.5.1、9.5.2、9.5.3所述内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 .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32、的,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盒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A?*口评分因素评审标准5.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如有)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5.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条件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近年财务状况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2

33、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项目经理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L4.1条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条规定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4.2条规定(如有)5.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工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条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3.1条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权利义务符合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6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

34、求”规定分包计划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LII条规定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5.2.1(总分100分)设计方案:20分施工组织设计:1分信用评分:3分投标报价:76分其他评分因素:/分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5.3.1(1)设计方案(20分)现状分析(4分)投标人通过自行现场,对本项目现状进行分析。评委根据内容酌情打分(0-4分)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4分)设计工作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科学全面,对本项目设计、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方案得当、针对性强的。评委根据内容酌情打分(0-4分)设计的工作量及技术安排(4分)对设计工作重点难点问题把握准确,就相关问题提出合理的

35、解决方案,计划完善、安排合理、涉及的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完善,能够较好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的。评委根据内容酌情打分(0-4分)设计质量和进度保证措施(4分)设计工作质量保证、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完善合理。评委根据内容酌情打分(Hl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4分)后续服务措施完善,能够充分满足本工程设计要求。评委根据内容酌情打分(0-4分)注: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5.3.1(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1分)工程概况描述是否准确。主要施工方法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

36、并确保安全。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投入的施工材料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有详细计划且计划周密,设备数量、选型配置、进场数量、时间安排合理,满足施工需要。劳动力安排计划各主要施工工序应有详细周密的劳动力安排计划明细,有各工种劳动力安排计划,劳动力投入经济合理,满足施工需要。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应有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施工项目应有

37、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力。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在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选用、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得当。有控制工期的施工进度计划。应有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各项计划图表编制完善,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应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工程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及保证措施是否符合本

38、项目实际。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有施工总平面存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应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安排科学合理,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施工组织设计整体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说明:(1)、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无重大偏差,应至少得70%的分数,如有重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人员总数2/3以上通过,并经合议后评委可将其按0分处理。(2)、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的,暗标中有单位、个人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将其按。分处理。(3)、评委会5人以上的,评委评出结果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打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评委会5(含5人)人以下的,取所有成员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

39、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4)、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的,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技术暗标电子文档,技术暗标按0分处理。重大偏差主要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与发包工程情况不符,或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按照该技术文件的措施和方法进行施工时预计会出现质量或安全事故的。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5.3.2信用评分标准(3分)信用评分标准投标企业信用分值的设置:即为“宿州市建设行业监管综合服务平台”(http60.171.240.30:18082/suzhou/#/login)中的信用得分X10%,未在“宿州市建设行业监管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信用评价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即平台中查询不到企业的)信用得分为零分。

40、外地施工总承包企业进入宿州市参与相关国有投资的项目招投标活动前,可参照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试行)文件精神,到平台申报参与企业信用评价。投标企业的投标综合信用得分以招标公告中确定的开标之日的企业信用得分X10%为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以联合体企业中最高信用得分认定。例:某投标企业开标当日在“宿州市建设行业监管综合服务平台”(http60.171.240.30:18082/suzhou/#/lOgin)中的信用得分网上公布的分数为25分,其本项信用分值为2510%=2.5如开标当日在宿州市建设行业监管综合服务平台查询不到投标企业信用

41、得分情况,本项按0分处理。注:本项满分3分,如投标人信用评价计算得分结果超出满分,按满分计。53.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6分)投标报价不超过本项目规定的招标控制价偏差率投标单位投标报价每高于基准价现扣1分,每低于基准价1%扣0.5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商务标进行初审,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其报价不参与C值计算:1)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2)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串通投标”的: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相同机器识别码(含MAC地址、硬盘号、主板号等信息)一致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相同的造价软件加密锁号的;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6)

42、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的。2、评标基准价C值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得出:C=(AQ1+BQ2)X1)A值为招标控制价2)B值为2A值85%的初步评审合格各投标有效报价平均值(小于A值85%的投标报价不参加B值平均值的计算)。3、投标报价平均值B值计算方法:1)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W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为B值;2)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5VM1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为B值;3)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IOVMW20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去掉二个最低报价,取其余有效报价平均值为B值;4)有效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家数M20时,按

43、有效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去掉报价高的MXl0%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和按由低到高顺序去掉报价低的MX15%家(四舍五入取整数)后,在剩余有效报价中由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10家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B值。备注:如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小于A值85%,Ql为100乐B值为0。4、Ql为招标控制价所占权重,取值范围为:50%、55%、60%、65%、70%、75%、80%Q,为投标人B值所占权重,Qj=I-Q1X为基准价的修正系数(市政、园林、装饰)0.97、0.96、0.95、0.94、0.93:Ql权重值系数抽取方式:由招标人在抽取X修正系数之前随机抽取。X修正系数抽取方式:由招标人随机抽取X修正系数。

44、评标基准价C值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后,除C值计算错误外,不因异议投诉等事项而改变。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IOo%I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I/评标基准价1 .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富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得分由商务标、技术标组成。2 .评标原则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工期合理、质量保证措施可靠、施工方案(技术)可

45、行,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1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依据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建市函(2020)1073号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进行异常低价评审,具体评审要求如下:(1)评审要求: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85%的,评标委员会将进行异常低价评审。(2)证明材料要求:针对单位工程投标报价低于对应的单位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85%

46、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降低工程造价的相关证明资料(不限于在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价格、施工措施、方案及其他方面);同时提供关于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的承诺。(3)以下情形不得作为降低投标报价的依据,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a.机械、材料自有或闲置(不包含用于项目建设的工具用具);b.自有弃土场土源或与临近项目签订的土方倒运协议(可提供合法证明材料的除外);c.人员闲置;d.亏本让利;e.企业市场拓展或品牌宣传;f.降低或改变原设计方案、技术工艺、施工标准的。(4)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评审的异常低价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及工程质量安全等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并作为评标结果的附件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能作出有效澄清、说明或评标委员会认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职费3.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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