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组装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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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 建设单位 编制日名称:梯次利用锂电池产品组装生产项目(盖章):盐城凯林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8六、结论59附表60附图附图一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本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三本项目周围环境概况及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图四本项目与大丰区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位置关系图附图五本项目周围水系图附图六本项目四周环境与工程师现场照片附图七本项目环境现状监测点位图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

2、件2项目备案证附件3营业执照附件4不动产权证附件5现有项目环评批复附件6原料意向性协议附件7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附件8建设单位承诺书附件9技术服务合同附件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梯次利用锂电池产品组装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2-320904-89-01-27701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大丰苏盐合作园区张家港路西侧、标准厂房北侧地块地理坐标(120度42分35.374秒,33度13分35.94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77:电池制造384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区

3、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大丰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大行审备2023199号总投资(万元)150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0.07%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4183(本次扩建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项价置况专评设情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7-2030);审批机关:/审批文号:/划境响价况规环影评情文件名称: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江

4、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8)5号)1.规划内容大丰港位于江苏沿海中部,是江苏沿海重点建设的三大深水港之一。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于2012年由省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开发区(苏政复(2012)101号),批准的规划面积为7.6km2,四至范围为:东至海堤复河,南至四级航道(二卯酉河),西至纵十路,北至通港大道,位于大丰港核心区域。本项目位于苏州盐城沿海合作开发园区启动区,项目所在地己于2018年纳入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中,因此按照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相关规划要求进行分析。(1)规划范围划规环影评符性析规及划场响价合分

5、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为:东至海堤复河,南至四级航道(二卯酉河),西至纵十路,北至通港大道。开发区规划面积7.6平方公里。(2)功能定位以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海洋生物为龙头,以冶金新材料和金属制品加工、仓储物流为支撑,以研发、金融、商务服务为配套的重要的特色临港工业基地,按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建设的绿色产业园区。(3)产业发展开发区规划重点发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海洋生物、仓储物流等产业,配套发展冶金新材料和金属制品加工、生活性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高端装备重点发展智能装备、大型工程机械、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不引进电镀项目;电子信息重点发展新型电子元器件、智能传感器等高端电子零部件

6、的生产与装配,不引入印刷线路板的项目;海洋生物重点发展海洋生物食品、保健品以及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不引进含化学合成工序的项目;仓储物流重点发展工业原材料、机械装备等类别的货物转运和存放,不引进危险化学品相关的项目。冶金新材料和金属制品加工重点发展再生铝冶炼、金属门窗制造,不引入含重金属冶炼或对矿山原料的冶炼、电解工序的项目。(4)基础设施规划给水工程开发区生活用水主要依托大丰区第二自来水厂,规划规模12.5万nWd,主要水源为通榆河,备用水源为新团河。工业用水依托大丰港工业水厂,规划规模10万nP/d,水源取自王港河。排水工程开发区规划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排水体制。规划雨水管网沿道路布貉

7、,根据河流、道路走向合理划分汇水区域,分片收集雨水,就近、分散、重力流排入附近河流。开发区采用分区排水的方案。工业一路以南,工业二大道以东(主要为海洋生物片区)区域的生活污水和经预处理达到接管标准的工业废水送至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大丰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即原联合环境水务大丰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石化污水厂)进行处理,尾水达到化学工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939-2006)一级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一级标准后排放。石化污水厂规划规模16万td,现状已建成4.9万t/d的处理规模,其中1.3万t/d用于接纳开发区海洋生物片区污水。现状排污口位于王港新

8、闸上游1.2km处,深海排放工程实施后纳入深海排放管道。开发区其他区域的生产和生活废水依托苏盐港区片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苏盐污水厂)一期工程进行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苏盐污水厂规划规模2万t/d,一期1万t/d已批待建,规划排污口位于老王港闸下游1.4km处,深海排放工程实施后纳入深海排放管道。由于近年来国内经济发展增速放缓,苏盐污水厂服务范围内企业入区速度较慢,排水量未达到一定规模,因此苏盐污水厂一期工程目前尚未开工建设。为解决早期入区企业排水问题,大丰区环保局于2015年复函批复同意在里下路与张家港路交汇处建设苏盐污水厂一期

9、工程过渡工程(1000td,分两期,每期500td),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二卯酉河。该过渡设施将于苏盐污水厂一期工程建设后拆除。规划污水管网尽量按照平整后土地顺坡布置,污水管管径DNlOoDN6000供电工程开发区电源依托22OkV华丰变作为开发区及周边主电源,规划规模3180MVAo区内已建成大丰港供电所一处,规模为3x80MVA,为园区企业进行供电。燃气工程以天然气为气源,结合“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建设,建设宝应一盐城输气管道支线,至大丰输气管道由盐城引入,经裕华镇至港区。在开发区港华燃气内已建成天然气调压站,向区内企业供应天然气。

10、供热工程开发区企业用热依托区外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进行集中供热。丰源热电规划供热规模为1600t/h(280th2+520th2,热电联产)+100t/h(100thl,燃气供热)。其中IoOtZh燃气锅炉为本开发区进行供热,供热干管由开发区东南部引入,沿二卯酉河铺设供热干管。由于丰源热电的供热管网尚未覆盖至开发区,为解决区内已建企业的用热问题,开发区在海洋生物片区内建设了一座过渡性集中供热中心。规划规模32th,已建成1台12th燃煤锅炉、2台1OtZh天然气锅炉。该供热中心于2019年底前停止运行,仅作为丰源热电燃气锅炉停车检修时开发区的备用热源点,其中12th燃煤锅炉淘汰。2.规划相符性

11、分析项目与关于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8)5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Ll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序号环保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以及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污染治理技术,以及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禁止引进电镀项目以及涉及第一类污染物和重金属排放的项目;高端装备禁止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冶金新材料和金属制品加工禁止新引进再生铝生产项目。本项目为电池

12、生产项目,主要配套SK新能源(江苏)有限公司电池项目。项目采用国内先进生产技术,全自动化控制生产线,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及资源利用率等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项目不涉及电镀,不属于高端装备、冶金新材料和金属制品加工行业。项目位于高端装备片区,经对照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发展负面清单,项目不在负面清单所列的禁止建设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大丰港经济开发区规划要求。符合2加强区域空间管控。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空间管控要求,海融家苑东侧和东南侧紧邻的2块工业用地主要布置简单加工、零件装配类高端装备项目,禁止布置含表面处理工艺等易产生大气特征污染物的项目,并且在工业二大道一侧布设不少于20米的绿化隔离带。本项目不在海融

13、家苑东侧和东南侧紧邻的2块工业用地范围内符合3严守环境质量底线,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开发区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报告书预测的总量。在深海排放工程获得批复实施前,开发区海洋生物片区废水排放量控制在1.3万m3d规模。根据有关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在完成区域污染物减排方案基础上,制定开发区污染减排方案及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So2、NOX、烟粉尘、C0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和本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内进行平衡。符合挥发性有机物(VoCs)、氯化氢等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14、,确保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4严守开发区资源利用上线,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度。结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要求,衔接区域水资源、能源利用总量管控目标,进一步优化区内能源结构,提升能源、用水效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及天然气资源;项目所在地水资源丰富,所在地不属于资源、能源紧缺区域。项目资源消耗量均由市.政工程供给,不会突破资源利用上线。符合5切实加强环境监管。健全开发区环境管理机构,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排放与监管、区域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管理等事宜。新建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恶臭污染物、酸性废气等的污染控制与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无

15、组织废气排放。强化含病原菌等工艺废水的污染控制,确保满足接管标准要求。入区企业须按要求安装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明确在线监测因子,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组织做好开发区内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本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采用合理的处理措施治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本项目不涉及工艺废水的排放。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大丰港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他合分斤其符性机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电池生产项目,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16、规划,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以及国家产业政策。2、用地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大丰苏盐合作园区张家港路西侧、标准厂房北侧地块,项目为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本项目符合相关用地规划。3、“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相符性分析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

17、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城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的通知(盐政发(2017)74号)、关于印发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盐环发2020200号),本项目厂界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为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丰市),最近距离为8.5km,不在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故本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规划要求。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相符性分析根据2021年盐城市大丰区环境质量状况,本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声环境、大气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建设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

18、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一般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与资源利用上线的对照分析项目位于大丰苏盐合作园区张家港路西侧、标准厂房北侧地块,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会改变当地土地利用现状。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水、电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对照A.与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中负面清单要求对照分析本项目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见表i-2o表12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本)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2市场

19、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项目。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类项目。4盐城新一轮沿海开发产业定位和项目准入实施办法项目不属于限制及禁止发展产业B.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对照分析本项目与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对照分析见表l-30表13本项目与园区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产业类别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高端装备禁止使用高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等有机溶剂;除工艺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

20、过程;文件有效期内,禁止引入盐城市内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2014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中的限制类和禁止类机械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端装备行业。电子信息禁止引入印刷线路板项目;禁止引入激光视盘机生产线(VCD系列整机产品)、模拟CRT黑白及彩色电视机项目;禁止新上废旧电器、电子废物和废五金电器类废物拆解及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电子信息行业。冶金新材料和金属制品加工不引入含重金属冶炼或对矿山原料的冶炼、电解工序的项目;禁止引进除现有项目外的其他再生铝生产项目;禁止引进烟粉尘排放量大的冶金新材料项目;禁止建设烟气制酸干法净化和热浓

21、酸洗涤技术。本项目不属于冶金新材料行业和金属制品加工行业。海洋生物禁止引入含化学合成工艺的项目;禁止引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废水排放量超过污水厂处理能力的项目;禁止使用原料含有尚未规模化种植或养殖的濒危动植物药材的产品生产装置。本项目不属于海洋生物行业仓储物流禁止引入危险化学品仓储、运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仓储、运输项目生产性服禁止引入涉及较大风险的生物安全实验室(P2、P3、P4)、化学实验室等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生物、化学实验室。务业整体要求禁止引入电镀项目;禁止引入有第一类污染物和重金属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电镀、不涉及第一类污染物和重金属排放。根据表1-3分析可知,本项目不在

22、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内。4、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项目与江苏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Mo表1-4与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符性分析表总体要求具体要求相符性分析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三)深入推进碳达峰行动。推动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碳达峰,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率先达峰。(四)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构建本质安全、绿色高端的产业体系。(五)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原则上不再新建以发电为目的的煤电项目,严禁以项目投资和产业拉动为由开发煤电,新上

23、煤电项目必须是为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电源。推进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供热改造,逐步关停整合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提高电煤使用比重。(六)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对大气环境质量未达标的地区,实施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总量控制。(七)推进清洁生产和能源资源集约高效利用。依法引导钢铁、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重点行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工业、农业、建筑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八)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落实以环评制度为

24、主体的源头预防体系,严格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准入。本项目为电池加工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生产过程无需使用蒸汽,不涉及燃煤及锅炉。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因此,符合要求。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十)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推进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本项目为电池加工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石化等行业,不涉及天然气使用,不涉及(十一)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石化、化工、涂装、医药、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实施

25、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工程。开展涉气产业集群排查及分类治理,推进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十二)着力打好交通运输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大货物运输结构调整力度,煤炭、矿石、天然气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推广使用铁路、水路或管道方式,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辆。(+三)推进固定源深度治理。推动钢铁、焦化、水泥、玻璃、石化等行业企业和工业炉窑、垃圾焚烧重点设施超低排放改造(深度治理),严格控制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大宗货物长距离运输。因此,本项目不涉及此项要求。加强流域海域协同治理,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十七)持续打好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十八)

26、着力打好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近岸海域污染物削减和水质提升行动,开展河口海湾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研究,推进重点河口海湾综合治理。(十九)强化陆域水域污染协同治理。完善重点跨界河湖协同治理机制,加强重要跨界水体联防联控。推进排污口“查、测、溯、治”系统治理,实施入河入湖入江入海排污口长效管理。本项目外排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江苏海环水务有限公司大丰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要求。加强源头和过程协同施策,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二十一)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自行监测、排查隐患。(二十二)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重金属

2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实施批重金属减排工程。(二十四)强化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管。加强危险废物源头管控,严格项目准入,科学鉴定评价危险废物。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及危险废物。加强生态安全和环境风险协同管控,深入打好生态环境安全保卫战(三十一)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和应急管理。完善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建成重点敏感保护目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开展涉危险废物涉重金属企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完成重点河流突发水污染事件“一河一策一图”全覆盖,常态化推进环境风险企业隐患排查。完善环境应急指挥体系,建成区域环境应

28、急基地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本项目运营时,将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制度,与地区应急管理体系有机结合,符合要求。根据表14分析,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5、与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5。表15项目与苏环办201936号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2)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

29、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3)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者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4)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止措施;(5)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不合理。本项目选址、布局、规模等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所在区域为环境质量达标区,拟采取的措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本项目已针对环

30、境污染提出有效防止措施;项目环评基础资料准确结论合理。相符2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相符3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前置条件。排放主要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本项目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须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相符4(1)规

31、划环评要作为规划所包含项目环评的重要依据,对于不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的项目环评,依法不予审批。(2)对于现有同类型项目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违规现象多发,致使环境容量接近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在现有问题整改到位前,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同类行本项目在规划园区内,项目建设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所在区域无暂停环评审批的情况。相符业的项目环评文件。(3)对环境质量现状超标的地区,项目拟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的,依法不予审批其环评文件。对未达到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的地区,除民生项目与节能减排项目外,依法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排放相应重点污染物的项目环评文件。除

32、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5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严格化工项目环评审批,提高准入门槛,新建化工项目原则上投资额不得低于10亿元,不得新建、改建、扩建三类中间体项目。项目不属于化工及中间体项目。相符6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在重点地区执行江苏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环境准入和排放标准。燃煤电厂2019年底前全部实行超低排放。本项目不涉及燃煤。相符7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

33、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相符8一律不批新的化工园区,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一律不批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本项目不涉及化工行业和码头。相符9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相符1()禁止审批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

34、置途径的项目,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本地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且需设区市统筹解决的项目。本次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936号)中相关要求。6、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相符性分析对照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6。表16本项目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锂离子电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国土

35、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及配套项目。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禁止建设区域。符合2工艺技术和质量管理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主要产品具有技术发明专利;申报时上一年实

36、际产量不低于同年实际产能的50%o建设单位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锂离子电池行业相关产品的独立生产、销售和服务能力,研发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符合企业应采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安全稳定、智能化程度高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并达到以下要求:1 .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电极涂覆后均匀性的监测能力,电极涂覆厚度和长度的控制精度分别不低于2m和1mm;应具有电极烘干工艺技术,含水量控制精度不低于IoPPmo2 .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注液过程中温湿度和洁净度等环境条件控制能力:应具有电池装配后的内部短路高压测试(HI-POT)在线检测能力。3 .锂离子电池组企业应具有单体电池开路电压、内阻等

37、一致性控制能力,控制精度分别不低于ImV和ImQ;应具有电池组保护板功能在线检测能力。本项目通过梯次利用实现残次电池产品的再利用,本项目所收购电池为外观有残次的电池,其电极、电压、内阻等质量性能均满足电池产品质量要求。符合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包括质量方面的控制流程、防止和发现内部短路故障的控制程序、试验数据和质量记录等内容,鼓励通过第三方认证,设立质量检查部门,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厂内设立质量检查部门,配备专职检验人员。符合企业应依据有关政策及标准,对锂离子电池产品开展编码并建立全生命周期溯源对锂电池进行编码,可通过编码符合体系,鼓励企业应用主动溯源技术。进行溯源。3产口口性

38、能()电池1 .消费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23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18OWhkg,聚合物单体电池体枳能量密度2500Wh/L。循环寿命500次且容量保持率280%。2 .动力型电池分为能量型和功率型。其中,使用三元材料的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21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15()Whkg:其他能量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160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115Whkg0功率型单体电池功率密度5OOWZkg,电池组功率密度N350Wkg.循环寿命Nlooo次且容量保持率280%。3 .储能型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145Whkg,电池组能量密度2100Whkg循环寿命25000次且容量保持率280%。

39、本项目产品为动力型电池,使用三元材料,单体电池能量密度221OWhZkg,电池组能量密度2150Whkgo符合(二)正极材料磷酸铁锂比容量245Ahkg,三元材料比容量2165Ahkg,钻酸锂比容量2160Ahkg,锦酸锂比容量2115Ahkg,其他正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本项目原料为符合要求的电池产品,梯次利用后的产品也可满足三元材料比容量2165AhZkg的性能要求符合(三)负极材料碳(石墨)比容量2335Ahkg,无定形碳比容量2250Ahkg,硅碳比容量420Ahkg,其他负极材料性能指标可参照上述要求。本项目原料为符合要求的电池产品,梯次利用后的产品也可满足碳(石墨)比容量2

40、335AhZkg,无定形碳比容量250Ahkg,硅碳比容量2420Ahkg的性能要求符合(四)隔膜1.干法单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NlloMPa,横向拉伸强度10MPa,穿刺强度0.133Nm,2 .干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N100MPa,横向拉伸强度25MPa,穿刺强度0.133Nm03 .湿法双向拉伸:纵向拉伸强度100MPa,横向拉伸强度60MPa,穿刺强度0.204Nm.本项目原料为符合要求的电池产品,梯次利用后的产品也可满足隔膜性能要求。符合(五)电解液水含量W20ppm,氨化氢含量W50ppm,金属杂质钠含量2ppm,其他金属杂质单本项目原料为符合要求的电池产品,梯次利用后符合项含

41、量WIPPm。的产品也可满足电解液性能要求。4安全和管理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要求,当年及上一年度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建设单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标准等要求,近几年均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符合企业应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设立产品制造安全质量追溯手段,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开展安全

42、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建设单位已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符合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建设事故处置专业队伍,并配备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人员和装备。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将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符合锂离子电池企业应具有剪切过程中电极毛刺控制能力,控制精度不低于Im;具有卷绕或叠片过程中电极对齐度控制能力,控制精度不低于0.1mm。正负极材料企业应具有有害杂质的控制能力,控制精度不低于IOPPbo本项目仅进行电池梯次利用,重新组装。不涉及锂离子电池产品的安全

43、应符合便携式电子产品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要求(GB31241)、固定式电子设备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安全技术规范(GB4016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等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电池管理系统应具有防止过充、短路、过放等安全保护功能,在高低温等复杂环境卜.保证电池正常使用。鼓励企业制定和执行高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或规范。锂离子电池的运输应符合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一试验和标准手册第11【部分38.3节要求。航空运输锂离子电池应符合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符合锂

44、电池航空运输规范(MH/T本项目锂离子电池的运输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符合1020)和航空运输锂电池测试规范)(MH/T1052)o出口锂离子电池的包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锂离子电池生产、储存、使用、回收和处理处置等应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相关安全要求,有效采取安全控制措施。本项目锂离子电池采取有效的安全控制措施。符合5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出台的土地使用标准,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本项目使用现有工业用地进行建设。符合企业应制定产品单耗指标和能耗台帐,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鼓励企业调整用能结构

45、,使用光伏等清洁能源,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制定节能规章制度,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锂离子电池企业综合能耗应W400kgce/万AhC本项目使用先进的自动化设备,能耗符合要求。符合鼓励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增加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设计,加强锂离子电池生产、销售、使用、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本项目现有锂电池资源回收生产线,满足资源回收要求。符合企业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本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符合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

46、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废有机溶剂、废电池等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贮存、收集、运输、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本项目将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符合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企业应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依法披露环境信息。符合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鼓励通过第三方认证。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清洁生产指标宜达到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In级及以上水平。建设单位将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清洁生产指标达到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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