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合成树脂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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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九江明爵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合成树脂瓦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九江明爵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5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九江明爵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合成树脂瓦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12-360482-04-01-85218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

2、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012-360482-04-01-852183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23环保投资占比()11.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a?)14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可知,本项目不需开展专项评价。表Ll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否置是设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瓶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

3、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排放废气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嗯英、苯并a荏、氧化物、氯气,故无需设置大气专题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不属于直接排放,故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题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故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题否生态取水口卜.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泡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否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共青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

4、2030)审批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赣府字20147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共青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相符性(1)规划情况规划近期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22.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204.5平方米以内;中期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31.5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65平方米以内;远期2030年,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2平方公里以内,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148.6平方米以内。规划形成一轴两翼三区的布局结构。一轴指京九城镇发展轴。该城镇发展轴是依托京九铁路、

5、昌九城际铁路、福银富速等复合型交通走廊形成的城镇发展轴,沿线串联九江、南昌等中心城市。两翼指西部产业发展翼和东部生活发展翼。其中西部产业发展翼位于复合型交通走廊的西部,规划依托现状的青年创业区,沿工业大道继续南北拓展工业,成为区域产业发展布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东部生活发展翼主要依托共安大道形成,该发展翼北结德安的新城区,中部为的北部片区,南连南湖新区,未来可继续向南延伸联系永修的东部新区。另外,规划依托共青大道形成产城融合带,沿线布置商业、研发、办公等设施,促进青年创业区与北部片区的融合发展。三区指青年创业区、北部片区和南湖新区。青年创业区位于福银高速公路以西。该片区现状建设情况良好,园区已初

6、具规模,且形成了以电子电器、新能源和纺织服装为主的支柱产业。规划加强与北部德安工业园区的联系,在工业大道和共青大道两侧布置园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规模约16平方公里。青年创业区,强调产城融合,转变现状开发模式,适当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使青年创业基地由工业区向城区转变,向德安方向进行两城一体紧凑发展。北部片区位于福银公路以东、青年大道一博阳河以西、青年水库一南湖以北,以居住、公共服务、商贸物流等功能为主,建设用地规模约21平方公里。规划以共安大道为发展翼,以共青大道为产业融合发展带东西拓展,以居住用地为主,强调紧凑集约发展。南湖新区位于福银高速公路以东、南湖以南、青丰大道以北的地区,以教育

7、、文化、旅游、休闲、金融、行政办公和居住等功能为主,建设用地规模约12.5平方公里。另外,在北部片区和滨湖新区之间分布着两个生态半岛,分别为沙子岭生态半岛和江益生态半岛,建设用地规模约2.5平方公里。(2)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青年创业区,青年创业区位于福银高速公路以西,以电子电器、新能源和纺织服装等功能为主。经查对共青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用地规划图,项目所在区域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共青城市总体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本项目属于塑料板、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局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目建设符合国家、地方产、(2)与九江市“三线一庠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

8、Zl点管控单元3,环境管控单5(赣江新区外)范围。表1-2与九江市共节析S型材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备案号为:2012-360482-04-01-852183o因此,本项Ik政策要求。1.”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匚市共青城市甘露镇,属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重三编码为ZH36048220003o该单元为共青城市甘露镇城市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分类项目规划要求分析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允许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生态红线范围内按照生态红线管理办法执行。涉及河湖(含水库)管理范围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

9、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按饮用水源保护区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小(二)型及以上的山塘水库要科学确定养殖容量,不投放无机肥、有机肥和生物复合肥养殖,防止污染水环境。项目不涉及/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无/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城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需进行预处理再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其尾水排放应逐步达到一级A标准。项目外排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共青城青年创业基地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入下南湖。符合新增源等量或倍量替代无/新增源排放标准限值无/Z污

10、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准入要求无/环境风险防控一严格管控类农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不得在重度污染区域种植食用农产品。不涉及/安全利用类农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应制定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安全利用方案,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不涉及/污染地块(建设用地)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己污染地块,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治理与修复,符合相应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后,方可进入用地程序。项目无遗留土壤污染问题符合一园区敏感点风险准入类防控要求无/园区风险防控体系要求无/企业风险防控配套措施无/企业生产过程风险防控要求无/资源利用效率要求一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要求无/水资源利用效率和强度要求无/地

11、下水禁采要求无/地下水开采总量要求无/能源利用效率要求无/岸线管控要求无符合表13九江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维度清单编制要求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符合性分析间局束空布约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生态红线内禁止新增采矿(含探矿)和工业项目不属于此类项Il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项目不属于此类项目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淘汰设区市城市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县、区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不属于此类项目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按照新增产能实行产能规模等量或减量置换。不属于此类项Il禁止在饮用水源

12、保护区投饵养殖,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使用无机肥、有机肥、生物复合肥等进行水产养殖项目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且不使用化肥牯岭地区和风景区其他景点内除符合规划要求的保护、游览和附属设施外,不得增设其他工程设施。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禁止向庐山风景区内的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或者倾倒污水、垃圾。风景区内的溪流、泉水、瀑布、深潭、水源,除按风景区规划的要求整修、利用外,均应当保持原状,不得截流、改向或者作其他改变。林木不得擅自砍伐。在风景区内严禁修建储存爆炸性、易

13、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项目不在庐山风景区范围内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园区,长江干流九江段、修河干流及鄱阳湖岸线1公里范围内禁止新建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项目不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项目不在长江岸线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范围内禁止在城市湖泊水域范围内建设除防洪、改善水生态环境、跨湖桥梁、湖底隧道之外的建筑物、构筑物项目不在城市湖泊水域范围内对长江干流及鄱阳湖区从严审批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新建、改

14、建、扩建重点行业项目实行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严控新增污染物排放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不属于此类项Il动的推出要求城市建成区内的现有污染较重或严重影响环境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不属于此类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进行管控。不属于此类项目染排管空污物放投允许排放量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6.59万吨、0.79万吨、6.83Jj吨和6.52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4.30%、3.80

15、%、17.88%和11.16%。“十四五”期间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项目符合管控指标要求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实施主要水污染排放总量等量或减量置换项目不在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之内到2020年底,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一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十四五”期间及以后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项目不涉及SOz的排放对排放重金属的新增产能和淘汰产能原则上实行总量控制指标“等量置换”或者“减量置换”。项目不排放重金属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至2

16、020年底,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敏感区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需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项目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继续加强九江与南昌、九江与黄冈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项目符合要求继续完善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环境气象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加强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符合要求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总量要求2020年底,全市年用水总量不超过23.25亿立方米,2030年不超过24.00亿立方米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用水量很少地下水开采要求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规模能满足用水需要的地区,不得新增开采地卜.水,原有的自备水井应当限期封闭,经依法批准开采的矿泉水、地热水除外本

17、项目不涉及地下水开采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0年底,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煤炭占能源消耗总量比重下降至65%以下。“十四五”期间,执行省级下达的管控指标要求,天然气占次能源消费比重逐年提高,不断提高风电、水电等其他清洁能源消费占比项目符合要求禁燃区要求禁止在禁燃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Fh禁燃区的所有锅炉要按照使用规定全部淘汰或改造到位项目不属于高污染燃料项目(3)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甘露镇,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能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

18、护目标,地卜水评价范围内无地下饮用水源取水II,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资源利用上限环境在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等资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环境利用总量较少,符合复原利用上限要求。环境质量底线页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目标旬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及其修改单,E甲烷总烧参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详解中2.0mgm3标准要求执行:厂界四周边界的昼间和夜间的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评价范闱环境空气中基本污染物及特征

19、因子均未超标,表明评价区域环境空气属于达标区域。对产生的废气、废水均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达标排放,固废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木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突破区域环境质量底线要求。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甘露镇,不属于化工项目,项目距离长江超过1公里,不属于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内容(详见下文)。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4)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通知,本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5。表15本项目与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禁

20、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拟建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不属于码头和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拟建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

21、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

22、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拟建项目不在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不在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拟建项目不新设排污口。符合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拟建项目不进行生产性捕捞。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拟建项目不在长江1公里内且不属于化1:项目,不属于新建、改建、扩

23、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拟建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不属于一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拟建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和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以及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

24、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拟建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与“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根据江西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赣长江办(2022)7号),拟建项目与其相符性分析见表1-6。表16与(赣长江办(2022)7号)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是否符合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长江过江通道项目。拟建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不属于码头和长江通道项目。符合禁止在自然保护

25、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拟建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以下行为:(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三)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与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无关的设施。拟建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26、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拟建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国内开展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二)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拟建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水域新建维湖(河)造田(地)等投资建设项目。单位和个人在水产种

27、质资源保护区内从事水生生物资源调查、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游览、影视拍摄等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管理制度,不得损害水产种质资源及其生存环境。拟建项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国内。符合除国家规定的外,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为的项目。拟建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

28、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符合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拟建项目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拟建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设置排污口。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江西段、鄱阳湖和率先全面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中的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拟建项目不属于生产性捕捞。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拟建项目不在长江1公里内且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

29、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拟建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拟建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拟建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符合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有关规定,禁止开展投资建设

30、属于淘汰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禁止开展投资新建、扩建属于限制类的项目及其相关活动。对于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升级,严禁以改造为名扩大产能。拟建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属于允许类。符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船舶等严重过剩产能行业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增产能;对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依法依规办理有关手续。拟建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不属于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等严重过剩产能项目。符

31、合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严格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3号),加强项目审查论证,落实等量、减量替代要求,规范项目行政审批。拟建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5)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6号),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分为湖体核心保护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和高效集约发展区。本项目位于鄱阳湖生态经济区高效集约发展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三节第三十一条规定:“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科

32、学划分生态保护、农业发展、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域。在高效集约发展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活动,不得影响自然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的生态环境和安全”。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甘露镇,不属于自然保护区、自然和文化遗产、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以及饮用水源地、水源涵养区,且得到共青城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备案,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6)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表17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长江保护法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

33、目的本项目为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不属于化工,且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公里范围内符合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的本项目是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不属于尾矿库相关活动,且不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符合违反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规定进行生产建设活动的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的联防联控项目固废均合理处置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建设与M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7)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行业

34、挥;案的通知(赣环大气(201920号)相符性分析表18与(赣环大气【2019】20号)相符殳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性分析规范相关要求符合情况符合性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而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到2020年底前,涉及VoCS排放企业在保证安全、正常生产的前提下,收集设备覆盖率达100%,以物料衡算等方法

35、计VOCs收集率不低于75%。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项目非甲烷总嫌使用集气罩+活性炭吸附+排气筒排放。符合项目有未行业挥发性彳(8)与VO,儿废气收集及净化措施满足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Z子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关要求。CS控制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表1-9与VOCs控制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西省重点&相关要求项目情况麓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公告2013年第31号)符合性分析1VoCS污染防治应遵循源头和过程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原则。在工业生产中采用清洁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销过程中的VoCS排放,鼓励对资源和能源的回收利用:鼓励在生产和生活中使

36、用不含VOCs的替代产品或低VoCS含量的产品。本项目属于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二与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2月1日订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第十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四条符合性分析1下列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活动,应当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料和工艺,按照规定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一)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煤炭化工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料的生产;(二)燃油、溶剂的储存、运输和销售;(三)涂料、油墨、胶粘剂、农药等以挥发性有机物为原料的生产;(四)涂装、印刷、粘合

37、、工业清洗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使用:(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本项目属于塑料板、管、型材制造项目,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9)与江西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切实将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开展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根据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江西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标志性战役30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38、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提高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水平。二、主要目标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园区、产业集群和重点企业VOCs治理工作,通过治理一批、提高一批,显著提升我省VoCS治理能力。到2025年,VOCs原辅材料替代比例、工业污染源治理三率”和四五”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1.41万吨的减排目标,03污染得到

39、有效遏制,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三、重点任务(一)大力推进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二)全面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持续提升治污设施三率.(四)深入推进油品储运销全过程油气回收治理。(五)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园区开展整治。(六)协同推进VOCs和NOx污染减排。(七)加快构建更为精准的防控体系。四、实施步骤(一)方案制定阶段(2022年5月I日-6月30日)。各设区市要围绕方案重点任务,结合本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将治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单位和企业,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并做好分地区、分年度任务分解,全面推进VOCs整治工作。(二

40、)深化治理阶段(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各设区市对标方案目标任务,强化管控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按照整治方案督促园区、企业全面整改,重点企业和重点园区要按照“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的具体治理措施逐一落实到位,并建立治理台账。(三)集中评估阶段(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各设区市对己开展的VOCs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对重点任务滞后、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督促其尽快整治到位,并评估本地VoCS综合整治成效,提出进一步要求。(四)整治回头看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开展“回头看

41、”,找出整治不到位或未排查出的问题,列出“回头看”问题清单,对重点任务未完成、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市公开通报。(五)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各设区市针对“回头看”问题清单,开展提升攻坚行动,督促园区、企业进行整改,确保全部整改到位。并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十四五”期间VOCs治理成效开展总体评估,评估情况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二)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三)强化沟通协调,形成管控合力。本项目属于塑料板、管、型材制造,“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2塑料制品

42、业”项目,运营期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因此项目建设可满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及九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项目由来合成树脂瓦是一种运用高新化学化工技术研制而成的新型建筑材料,具有重量轻、强度大、防水防潮、防腐阻燃、隔音隔热等多种优良特性,是一种环保、节能、可再生利用的产品。目前,国家大力倡导与推广轻型环保建筑材料,合成树脂瓦以其独特的优势赢得了建筑界人士的普遍关注与认可,产品市场发展前景极为广阔。在此背景下,九江明爵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租用共

43、青城鸿宇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东边靠围墙的钢架厂房用于生产加工合成树脂瓦产品,项目建筑面积为1400m2,拟投资200万元建设年产5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合成树脂瓦生产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木项目属于“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2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九江明爵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万平方米新型环保合成树脂瓦建设项目;建设(2)建设单位:九江明爵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内容(3)建设性质:新建:(4)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甘露镇;(5)项目总投资: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占

44、总投资IL5%。(三)项目组成本项目租赁共青城鸿宇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以建设年产50万平方米环保合成树脂瓦生产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各工程内容及规模见表21。表21本项目组成一览表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1栋1F,呈矩形,建筑面积为1400m2挤出成型区、混料区、破碎区位于车间北侧,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位于车间南侧,磨粉车间位于车间东侧。依托现有辅助工程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外东侧,建筑面积约20m2新建储运工程原料堆放区位于车间南侧,用于堆放原料,建筑面积约为300m2依托现有成品堆放区位于车间南侧,用于堆放成品,建筑面积约为

45、300m2依托现有公用工程给水系统依托共青城鸿宇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供水管网接入依托现有供电系统依托共青城鸿宇实业有限公司已建的供电管网接入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废气处理阶尘: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OOl)高空排放:作出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处理装置+15m排气筒(DAOo2)高空排放新建废水处理上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冷却循环水通过循环水池循环利用,不外排。新建噪声处理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减振、隔声措施新建固废处理般固体废物暂存库(I()m2)、危险废物暂存库(5m2)新建(四)产品方案本项目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详见表2-2。表22本项目产品一览表产品名称规格年产量(万m2a)用途合成树脂瓦厚度:(3.02)mm宽度:960mm长度:根据客户需要50主要用于屋面建材方面(五)生产设施本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及设施参数详见表2-3。表23本项目生产设施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台)来源1磨粉机1台2螺旋上料机/4台3高混机/2台4锥形双螺杆挤出机/2台5成型牵引机/1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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