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稳定碎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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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永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碎石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永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三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2六、结论56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57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图附图3、永锋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规划图附图4、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5、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6、现场照片附件:附件1、委托书附件2、备案证明附件3、营

2、业执照附件4、土地手续附件5、永锋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附件6、总量文件附件7、承诺书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永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碎石项目项目代码2303-371425-89-01-61606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21水泥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302-水泥制品制造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3、文号2303-371425-89-01-616060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1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7269.56(占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见下表。表1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在、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不涉及直排废水,因此本次评价无需

4、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项目Q值小于1,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直接取水,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生态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本项目不涉及直接向海排放污设项目染物,因此本次评价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评价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 .临界量及其

5、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2018)附录B、附录C。综上,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审批机关:齐河县人民政府审查文件名称:关于设立永锋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区的批复审查文号:齐政字2021U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审查机关: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印发永锋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通知审查文号:德环函202266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园区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内,属于永锋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区规划范围内,项目北侧为老津浦铁路,南侧为其他公司厂区,西侧、东侧为其他公司车间。(本

6、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表1与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符合性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区置规范司园位与划片根据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永锋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区的批复(齐政字2021115号),园区的四至范围:西起经一路,南至齐鲁大道,东至济南绕城高速、北至邯济铁路。符合。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内。业位产定园区产业定位主要以智能制造、智慧建筑、智慧物流、智慧服务为产业主题,以静脉产业为特色,以生态环境为基底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区,重点发展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机械制造业、打造信息化服符合。本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务平台基地表

7、2园区产业定位一览表行业大类行业中类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2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C303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C33金属制品业C331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C332金属工具制造C33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C334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C335建筑、安全用金属配件制造C33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7搪瓷制品制造C338金属制日用品制造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C421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22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C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C431金属制品修理C432通用设备修理C433专用设备修理C434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C435电气设备修理C4

8、36仪器仪表修理C439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C34通用设备制造C341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C342金属加工机械制造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C344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C345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C346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C347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C348通用零部件制造C34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C35专用设备制造业C35I采矿、冶金、建筑专业设备制造C35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C353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业设备制造C354印刷、制药、口化及日用生产专用设备制造C355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C356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C357农、林、牧、

9、渔专用机械制造C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9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本项目属于C3021水泥制品制造,符合园区定位。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内,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通过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2303-371425-89-01-616060o2、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28日引发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19号文、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

10、公室2023年4月7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2年度更新内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38号)文,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齐河县,项目区域生态红线保护区分布情况如下。表3齐河县4上态保护红线信息表序号编号生态保护红线1YS37142511I0017黄河(齐河段)8.832YS3714251110018济南北郊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2.393YS3714251110019山东黄河水乡国家湿地自然公园9.204YS3714251110020徒骇河1.53本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

11、发区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内,项目未包含在上述生态红线图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黄河,本项目位于该红线区西北侧7.3km。一般生态空间本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内,未包含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位于齐河经济开发区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内,为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污染物排放限值。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常规污染物PMI0、PM2.5年评价指

12、标出现超标现象。故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大气污染因子包括颗粒物,项目设置封闭式的生产车间,污染物排放量较小,能实现达标排放,颗粒物已按双倍替代的原则,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运行对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影响相对较小。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属于晏城街道控制单元,为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功能影响较小。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占地为工业用地,对土壤影响轻微。(3)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生产上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用电由齐河县供电管网提供,用水由城市供水管网提

13、供,用电和用水量不大,不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4)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总则符合性分析表4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符合性分析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则)管控维度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间局束空布约止发设动要我禁开建活的求1、禁止新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的生产项目。2、禁止新建光气生产项目(不含延长产业链项目).3、禁止新建有色金属冶炼项目(不含压延加工)。4、禁止新建再生铅项目。5、禁止新建石棉制品项目。6、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的取水项目(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7、禁止新建石灰窑、粘土砖瓦窑项目。8、禁止钢铁、平板玻璃、水泥(含熟料生

14、产和粉磨站,资源综合利用除外)、铸造、生活垃圾填埋(含新建、改建、扩建)等行业新增产能项El(生活垃圾焚烧处置产生的飞灰填埋场除外,但应符合相应规划)。9、禁止新建、改建(新增设备和产能)及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的生产项目。10、禁止新(扩)建集中处置焚烧设施(年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自建配套焚烧设施除外)和填埋场项目;对于其他已建及在建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接近饱和或过剩的危险废物类别,禁止新(扩)建该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项目。11、禁止新(扩)建废矿物油综合利用项目。符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开发建设的项目。空间布局约束制发设动要货限开建活的

15、求敏感区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地下水源地及为地表水源地输水的引黄、引江河道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饮用水地表水源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2、南水北调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山东省南水北调工程沿线区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相关规定。3、漳卫新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徒骇河干流禁化新设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改设、扩建入河排污11o潘庄引黄干渠、李家岸引黄干渠、引徒总干、

16、匕一河、六五河等引黄、引江河道以及其他具有引黄、引江功能的河道均禁止设置排污口,其他河流限制新设入河排污口,必须设置的须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加强对主要河流及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河道两侧管理和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河道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其中,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不述域属开的。目前区不制设。合项于感,限建目符本位敏内于发项4、加强对黄河的保护,沿黄区域开发建设须满足相应管理和保护要求。5、加强对大运河的保护(包括卫运河、南运河)。在大运河核心监控区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山东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大运河遗

17、产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大运河山东省德州段遗产保护规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大运河(德州段)遗产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通知中相关规定,实行建设项H遗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项目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文物部门批准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除依法批准的防洪、航道疏浚、水工设施维护、输水河道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工程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在大运河遗产保护规划范围内进行破坏大运河遗产本体的工程建设。6、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同时须经森林公园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省级及以下森林公园执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山东省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

18、相关规定,已编制总体规划的应按照总体规划要求进行建设,其他有具体管理要求的可在要求范围内进行,并经主管部门或管理部门批准同意。未列入生态红线但具有保护意义的大型集中林地、森林公园等区域应加强管理和保护,禁I上工业项目建设。7、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湿地保护范围内或规划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德州市湿地保护条例,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或管理要求,其中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管理要求,实行分区管理的湿地公园其建设活动应符合分区管理要求,各种建设活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8、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风景名胜区条例中相关规定,禁止进行条例明确禁止的行为,

19、进行条例禁止范围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同意,重大建设工程,在报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前,应报相应级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9、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范围内和建设控制地带禁止进行开发建设,执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德州市文物保护条例中相关规定,开发建设工程应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10、严格遵守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煤炭、聚氯乙烯、医药、焦化、电镀、制革、铅蓄电池制造、危险废物处置、加油站

20、等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11、水上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相关规定。12、沙化土地范围内进行开发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全国防沙治沙规划中相关规定。13、各苴、市、区划定的限养区内禁止扩大养殖规模,禁养区范围内禁止新、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项目;德州市划定的水产禁养区内禁止进行人工水产养殖,限养区禁止一切设施性、投饵性、施肥性渔业养殖生产。14、落实并执行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各县、市、区城市总体规划中区域管控要求,特别是生态和产业布局要求。15、在限制要求中,确需实施的公共交通、医疗卫生、民生保障及基础设施等建设活

21、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复同意。间局束空布约制发设动要技限开建活的求工业项目限制开发建设的要求,1、新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的项目,新增污染物原则上实放行区域污染物排放2倍量替代(按鲁环发2OI9132号要求执行),确保增产减污。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和省“双招双引十强产业中的重点项目,按照“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要求进行管理。2、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在审批时,应当征求相应主管部门的意见;限制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对制浆造纸、焦化、氮肥、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实行

22、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3、严格控制新建危险化学品项目,严格限制新建剧毒化学品项目,严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许可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和产业发展规划的新建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保障的危险品生产项目,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控制化工项目建设,新建化工项目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求及山东省化工行业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德州市化工园区管理办法山东省专业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等实施的化工项目须满足园区

23、审查的规划环评要求。禁止新建固定投资额低于3亿兀(不含土地费用)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危险化学品见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以及搬迁入园项目除外。4、淘汰落后动能,落实能耗双控,严控,两高,项目建设,新建,两高项目须满足,五个减量替代要求,确保煤炭消费只减不增、,两高行业能耗只减不增。有效提高两高行业信息化精准化监管水平。5、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控制高耗水产业发展和高耗水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6、碳素、印染、铅蓄电池、皮革糅制、电镀、废符合。1.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24、按照倍量替代的要求申请总量。2.本项目不涉及通航、渔业水域。不属于左侧所列项目。3.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项目,不属;.化工项目。4.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5.本项目用水量较少,不属于高耗水项目。6.本项目不属于碳素、印染、铅蓄电池、皮革糅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的新上项目原则上应进入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其他新建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原则上只能在国务院和省级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区(包括其相邻管理区域)建设,一般不得在乡镇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具体包括:制浆纸浆、溶解浆、纤维浆等

25、制造;化纤(除单纯纺丝外);人造革、发泡胶等塑料制品制造;羊绒及羊毛清洗;大豆蛋白;玉米淀粉、味精、柠檬酸、赖氨酸制造;有提炼工艺的中成药制造、中药饮片加工;太阳能电池片;含钝化工艺的热镀锌;专业实验室(P3、P4生物安全实验室;转基因实验室);含医药、化工类等专业中试内容的研发基地;防水建筑材料制造等。7、新(改、扩)建耗煤项目执行山东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须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核定同意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其中,新上燃煤发电项目须取得市级及以上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全市区域内禁止燃烧煤肝石等高硫燃料;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建设燃烧高污染燃料的工业锅炉(集

26、中供热除外);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区等集中供热、供汽管网覆盖范围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煤锅炉;全市禁止新上35th以下燃煤锅炉。8、新建涉高VOCs排放的建设项目,即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及其他工业行业VOCS排放量大、排放强度高的新建项目应进入园区。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9、新、改、扩建有色金属冶炼(铜冶炼、金冶炼、铅锌冶炼等)、铅蓄电池制造、皮革糅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电镀)、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聚氯乙烯)等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

27、项目(不包括电产及新材料工业项目以及不列入重金属总量管理的生活垃圾及危废焚烧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落实减排措施和工程削减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经监测并可核实的,可作为涉重金属行业新、改、扩建企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来源。无明确具体总量来源的,不得批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禁止在上壤重金属质量超标区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重金属污染区域、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有关重金属减排任务考核不合格区域建设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10、禁止企业独自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集中使用煤气发生炉、暂不具备改用天然气条件的工业园区应建设统的清洁煤制气中心。处理。7.本项

28、目不建设锅炉,不消费煤炭,不影响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项目不属于限制开发的工业项目。7.本项目不使用煤炭。8.本次建设项目无VOCs废气产生及排放。9.本项目不属于金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糅制加工、金属表面处理等重点行业。10 .本项目不建设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11 .本项目不属于重点项目。12 .本项目位于永锋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区,位工业园区内。11、控制碳排放总量,重点耗能项目建设应考虑碳排放要求,其环评文件中应有碳排放分析内容(具体要求在相关政策及技术条件明确后实施)。12、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乡镇及街道应设立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Jl业集中区,现有工

29、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逐步调整退出(退出地方、退出产能):空间布局约束符空布要活的出求不合间局求动退要1、位于生态红线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南水北调工程核心保护区及重点保护区等敏感区域,不符合区域定位和相关规定的企业,通过搬迁入园、限期整改等措施进行整顿,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关闭退出。2、未按规定进入省政府公布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也未列入重点监控点,经山东省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结果为“差”的化工企业,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予以关闭退出。不在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重点监控点区域的重点化工项目,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必须搬迁入园。3、对

30、无项目核准备案、建设用地、规划、环评、安评等法定手续的企业,由有关部门依法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关闭退出。4、城市建成区内及主要人口密集区周边石化、钢铁、火电、水泥、危险废物经营处置等重污染企业应搬迁。2025年,城镇人口密集区现有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地改造达标、搬迁进入规范化工园区或关闭退出。5、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6、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7、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逐步取缔燃煤热风炉,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淘汰炉膛直径3米(不含

31、)以下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责令停业关闭。8、优化燃煤机组发电组合,提升高效大容量机组发电利用率,减少低效机组运行时间。逐步推进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加大落后机组淘汰力度,除所在地区唯一、不可替代民生热源机组外,逐步关停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及配套锅炉。9、加强监管工业用地控制线范围以外区域已建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项目,逐步实施搬迁、转产、转型。10、2022年年底,阳煤平原化工完成产业升级搬迁改造一期建设项目,2025年底前完成二期建设项目,淘汰现有100万吨落后

32、工艺的氨醇装置。符合。本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情况。染排管空污物放其允许排放量要求大气污染物允许排放要求:k2025:区域内相比2017年,SO2削减比例不低于12.9%;NOx削减比例不低于18.7%;PMio削减比例不低于23.6%:PMa削减比例不低于15.1%;VOCS削减比例不低于18.0%;NH3削减比例不低于10.6%o1j口o项目废气主要为颗小史1力,c收集处理后达标排2、2035年:区域内SCh削减比例不低于26.2%;NOx削减比例不低于37.9%;PMK)削减比例不低于47.9%;PM2.5削减比例不低于30.7%;VOCS削减比例不低于36.7%;NH3削减比例不低于21.

33、5%。水环境污染物允许排放量要求:3、2025年:区域内总氮最大允许排放量为322.99吨;总磷最大允许排放量为64.58吨。4、2035年:区域内总氮最大允许排放量为305.41吨;总磷最大允许排放量为61.08吨。放,本项11按照倍量替代的要求申请总量,不影响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环境风险控制防控求联联要1、建立自然资源(规划)、发改、工信、住建、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2、与山东省济南市、聊城市、滨州市及河北省衡水市、沧州市等城市建立统一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协调机制,逐步实现预警分级标准、应急措施力度的统一,共同提前采取措施,应对区域性

34、、大范围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减缓不利扩散条件下污染物的累积速度,有效遏制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以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为重点,针对跨区域环境污染等问题组织环保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共同打击违法排污行动。针对可能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重点行业规划、园区建设规划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会商。3、加强风险源监管,完善应急管理体系,通过智能化利用环境应急值守、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风险源管理、事故应急指挥等模块全面提高环保部门应急管理、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各类环境事件。4、合理布局,严格管控高环境风险项目特别是高环境风险工业项目建设。5、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危废暂存、运输、

35、处置或利用的管理,最大限度控制环境风险的产生。6、化工园区严格按照山东省化工园区管理办法(试行)(鲁工信化工(2020)141号)具体要求执行,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和环境管理信息化智能平台建设,实现对园区内企业、重点场所、重大污染源、重大危险源和基础设施实行风险监控预警。各乡镇现有的具有风险的化工企业,禁止进行改建和扩建,并加强监管力度。7、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化工、农药等类型企业(包括已经停产)场地土壤污染环境风险的防控力度。本险不化。风,危业合目小于企符项较属品源用率求资利效要资利总要R水源用量丰1统筹全市地表水等各类水资源,优先保证生活用水

36、,合理安排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提高再生水利用率。严格落实水资源双控制度,健全市县行政区域规划期及年度用水总量、用符合。本项目不属于水耗较大的工业建设项目,车间、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县级以上行政区制定年度用水控制目标,规模以上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2、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区域发展和产业布局。控制高耗水行业发展和高耗水工业项目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节水审查,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查把关。3、创新水权交易措施,用好财税杠杆,实施水价综合改革,倒逼提升节水效果。4、到2025年,万元GD

37、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81左右C到2035年,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2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411左右。对于工业用水:1、严控工业项目新鲜水使用量,新建主要耗水工业项目应优先使用再生水;2、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再生水利用、高耗水工艺替代等先进节水工艺,在主要高耗水行业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3、加强水资源管控,区域黄河干流水资源超载地区销号前原则暂停新增以黄河水为水源的取水许可。车辆冲洗用水循环使用。源用率求资利效要下开要及地水采才1、实行总量与水位双调控制度,区域内取用地下水总量已

38、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用地下水。在地下水超采区内,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to在超采区内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2、对区域内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用地下水。3、深层地下水: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全部划为禁采区,现状深层承压水开采井要结合替代水源建设逐步封停。逐步关停非生活用水和部分有水源替代条件的深层承压水开采井,2025年前全部关停深层承压水开采井(饮用水按照相关要求执行)。4、浅层地下水: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全部划定为限采区,

39、超采区内工业公共供水管网内浅层地下水分期全部封填。工业公共供水管网外应逐步关停;农业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地区的自备井要分期全部封填,井灌区主要通过节水灌溉、地表水源替代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农灌机井不要求封填,作为干旱年份的备用水源以确保粮食安全。符合。本项目生活用水为自来水,不开采地下水。源用量效要货能利总及率求I、限制高耗能项目特别是高耗能工业项目建设,严格控制新增煤耗项目,新(改、扩)建耗煤项目须取得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2、按照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要求,制定实施全市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完成省定减压任务。符合。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不属于耗煤项目。3、各类工

40、业园区与工业集中区应实施热电联产或集中供热改造,全面取消分散的自备燃煤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应使用清洁能源。;小步提高城镇建成区集中供暖率,减少散煤消耗量。5、坚决淘汰落后产能,落实能耗双控措施,严控,两高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五个减量替代,全市煤炭消耗量只减不增,两高行业能耗只减不增。禁燃区要求1、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公布本行政区域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各县市区调整划定的禁燃区应明确管理要求,禁燃区内禁止生产和销售高污染燃料。3、各县市区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改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Fl。生需无。目无,料合项上源燃符本产热需土地资源1、制定建设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土地建

41、设投资强度等限制要求,提高土地利用率。推广共享工厂、共享车间2:推进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建设,乡镇及街道新等新建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现有工业企业应逐步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搬迁,以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符合。本项目租货现有厂区进行建设:且位于永锋德瑞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单元符合性分析表5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单元)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142520006环境管控单元名称晏北街道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内容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 .控制制浆造纸项目建设;禁止印染、制革、电镀等项目建设。控制用水量及废水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

42、设,限制机制砂、机制石子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控制高耗水、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工业项目建设。符合。1、本项目满足全市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准入要求。2、本项目不属于左侧所列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 .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包括有分区要求的行业标准)规定的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2 .严格控制VOCs排放重点行业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单元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地符合O1、本项目执行山东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2、本项目无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2

43、801),涉VOCs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3 .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4部分:海河流域标准。4 .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强化运行监管,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配备率达到100%,油烟废气排放达到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要求。5 .防治扬尘污染,建设工程施工、建(构)筑物拆除、物料运输和堆存、道路保洁、绿化作业等活动执行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3、本项目无废水排放。4、本项目不涉及餐饮服务经营场所。5、本项目物料输送和堆存、道路保洁、绿化作业等活动严格执行德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环境风险防控L紧邻居住、科教

44、、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的工业用地,禁止新建环境风险潜势等级N/IV+级的建设项目。2 .生产、使用、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3 .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申报、经营许可、转移和处置管理制度,并负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全保障O4 .涉酸、涉重等土壤、地下水高污染风险企业的车间、危废间、污水处理站、储罐等重点管控区进行重点防渗。5 .加强对生活垃圾焚烧企业环境风险防控。符合。1、本项目不属于环境风险潜势等级N/IV+级的建设项目。2、本项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3、本项目无危废产生。4、本项目不涉

45、及左侧第4条所列情况。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建筑施工、城市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可使用低质水的,应当充分使用工程排水或经过处理后的再生水、雨水。2 .改进高耗水行业的生产工艺,推行少水、无水新工艺,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鼓励高耗水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3 .加大节水型器具的推广普及力度,推进建筑用水器具的更新改造,新建和改扩建的民用建筑一律使用节水型器具,现有建筑中使用淘汰型用水器具的分批分期更换。4 .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要求。符合。1、本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使用再生水。2、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工艺,生产用水循环使用。3、本项目承诺在生产中做到节约用水。4、本项目不涉及高污染燃料。3、环保政

46、策的符合性(1)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6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序号文件要求工程情况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符合。本项目属于水泥制品制造项目,不涉及左侧所列列行业。2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3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颗粒物、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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