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业公司生鲜系统产品发货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9679 上传时间:2022-08-29 格式:DOCX 页数:5 大小:15.7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肉业公司生鲜系统产品发货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肉业公司生鲜系统产品发货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肉业公司生鲜系统产品发货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肉业公司生鲜系统产品发货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肉业公司生鲜系统产品发货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肉业公司生鲜系统产品发货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肉业公司生鲜系统产品发货管理制度.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肉业公司生鲜系统产品发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产品发货管理,确保进入市场产品的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鲜系统各子(分)公司(以下简称子(分)公司)的产品发货管理。第二章相关部门职责第三条子(分)公司负责产品质量、销售计划、发货管理及车辆准备工作;品管科负责产品质量、车辆质量的检查工作;市场服务科负责销售计划的下达;仓储科负责产品发货的管理;物流科负责车辆的准备和管理。第四条生鲜品管部负责产品发货质量的监督管理。第三章基本要求第五条市场服务科在下达发货计划时应写清楚产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级和质量要求,对于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应在计划单上备注清楚。第六条仓储科接到

2、发货计划后,根据发货计划组织人员、备好待发产品,并及时通知发货质检员对备好待发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第七条经品管科发货质检员对发货产品抽样检验,合格后签发成品出厂检验报告单并通知仓储科发货。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按照异常产品出厂流程处理。第八条装车前发货质检员检查车辆卫生、温度、性能、温度记录仪等,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车。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确保达到要求。第九条装车前,发鲜品时车厢温度控制在Wl21,发冻品时车厢温度控制在WI8。C以下。第十条装车过程中因缺货、产品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中断装车超过30分钟的,车辆必须离台,关好车门并制冷保持车厢内温度。第十一条在发货过程中,质检员对装车的产品必须进行抽

3、查,抽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异常问题及时停止发货,特殊的异常产品销售时,必须严格执行书面协调报批程序,各子(分)公司市场服务科科长、总经理签字确认,并报生鲜品管部备案。第十二条装车完毕后,发货质检员与押货员(车辆司机)进行交接,填写质量、卫生交接单。发货质检员必须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第十三条物流科负责保障产品在装货和运输过程中的车辆温度要符合标准要求,确保产品在装货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第十四条仓储科发货时必须保证先进先出,鲜品不得使用编织袋、纸箱包装发货;非食用品、串味产品与正常产品不得混装。第十五条热鲜红白条发货温度不超过20C,运输时间不超过4小时,符合要求的给予发货装车,不符合要求的返回车间进

4、行重新加工或预冷。红、白条装车时要求必须吊挂,每头之间保持23Cm的间距,不得相互粘连,确保通风,不得平铺在车厢内或堆叠、挤压。第十六条装车时应轻拿轻放保证包装的完好性,不得踩踏产品,周转筐应码放整齐。第十七条非食用产品发货时按照非食用产品管理制度要求执行。第十八条发货时保证有清晰的可追溯标识及完善的发货记录。第十九条发货时保证票证齐全、有效。第四章发货检验第二十条鲜品发货时,品管质检员在发货前和发货过程中对产品的感官形象、包装、卫生、温度、净含量、检疫标贴等情况进行抽查(红、白条应检查印章、可追溯编号),抽查的数量不得少于该产品本批次发货量的5机第二十一条冻品发货时,品管质检员应对产品的感官

5、形象、包装情况、卫生、温度、净含量、检疫标贴等情况进行抽查,必要时做产品断面检查。抽查的数量:20kg件以上包装不得小于3件/吨,20kg件以下包装不得小于4件/吨。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二条由于市场服务科计划不明确或失误,造成产品降价、退货等,损失由市场服务科相关责任人承担。第二十三条仓储科发货时未经过品管科质检员检验的,私自发货的,视为偷发产品,对主要责任人处罚200元/次,情节严重的报请行政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管理责任。第二十四条对于发货时发货质检员未按要求进行检验的,处第20元/次,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索赔。第二十五条对于车辆卫生、温度等不符合要求的,第一次给予警

6、告,再次出现处罚20元/次。对于车辆卫生、温度等不符合要求仓库科强行装货的,对当时人处罚50元/次。第二十六条异常产品发货未按协调原则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根据集团相关制度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报请行政处分。第二十七条对于在运输途中出现车辆温度不符合要求的,当批产品运输发票不得报销,并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0元/次。第二十八条仓储科未按照先进先出发货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0元/次。第二十九条鲜品发货时使用编织袋、纸箱发货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次。第三十条装车因周转筐码放而导致产品挤压变形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第三十一条对未经协调私自将超三天预冷产品

7、发货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造成损失的进行索赔处理。第三十二条非食用品与正常产品进行混装发货的,对仓储科负责人处罚500元/次;出现损失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全额索赔。第三十三条装车员工踩踏产品或将包装破坏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第三十四条仓储科发货时将无可追溯标识或可追溯标识模糊的白条发出,对相关责任人处罚100元/次,发货时未做可追溯相关记录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次。第三十五条在市场上检查发现票证与实物不符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0元/次。第三十六条对预冷库中超过库存期的鲜品没有及时退回车间或做相应处理的对相关责任人处罚20元/次。第三十七条发货单上无质检员签字,视为偷发产品,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次。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制度执行权归集团生鲜品管部和子(分)公司品管科,解释权归生鲜品管部,监督执行权归集团总经力、生鲜品管部。第三十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前期相关规定自行废止,未尽事宜将另行补充。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