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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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为积极引导和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简称“重点单位”)志愿消防队伍建设,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着力提高重点单位自查自纠、自防自救的能力,建设“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实现有效处置初起火灾的目标,特制定本标准。一、建设原则除按照消防法规须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重点单位外,其他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以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建立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积极开展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合用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二、人员配备(一)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

2、6人。(二)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三)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四)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三、站房器材(一)微型消防站应设置人员值守、器材存放等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二)微型消防站应根据扑救初起火灾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水枪、水带等灭火器材;配置外线电话、手持对讲机等通信器材;有条件的站点可选配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防护靴、破拆工具等器材。(三)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

3、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四)有条件的微型消防站可根据实际选配消防车辆。四、岗位职责(一)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二)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三)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五、值守联动(一)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二

4、)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场处置。(三)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六、管理训练(一)重点单位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主体,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消防救援部门备案。(二)微型消防站应制定并落实岗位培训、队伍管理、防火巡查、值守联动、考核评价等管理制度。(三)微型消防站应组织开展日常业务训练,不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训练内容包括体能训练、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器材的使用等。附件:L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器材装备配备标准。2.微型消防站备案表序号类别器材名称单位配备标准数量标准1

5、消防车小型消防车辆1选配2消防摩托车辆1选配3灭火器材水枪把2必配4ABC型干粉灭火器(4kg装)具16必配5强光照明灯个2必配6水带盘10必配7分水器个1必配8消火栓扳手个1必配9个人防护器材消防头盔顶6必配10消防员灭火防护服套6必配11消防手套双6必配12消防员灭火防护靴双6必配13防毒面具具10必配14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具2必配15通讯器材外线电话1必配16手持对讲机台4必配微型消防站备案表微型消防站名称:编号:基本情况微型消防站类型社区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管理单位名称建成日期地址值班电话站房建设形式口与社区服务中心合用与消防控制室合用单独建设站房面积(平方米)队员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站内职务社区(单位)兼任职务联系电话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小型消防车(辆)消防摩托车(辆)灭火器(具)消防水枪(支)消防水带(盘)消防头盔(顶)灭火防护服(套)灭火防护靴(双)外线电话(部)手持对讲机(台)其他消防装备、器材消防装备器材名称配置数量备注:1、微型消防站由消防部门统一进行编号。2、微型消防站如有内容变更,应重新报辖区消防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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